风操篇五○父母丧亡忌日不乐

作者:颜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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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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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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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676字

魏世王修母以社日1亡;来岁社日,修感念哀甚,邻里闻之,为之罢社。


今二亲丧亡,偶值伏腊分至2之节,及月小晦后,忌之外,所经此日,犹应


感慕3,异于余辰,不预饮宴、闻声乐及行游也。


【译文】


魏朝王修的母亲因为是在社日这天去世的,第二年的社日,王修感怀思


念母亲,十分哀痛。邻居们听说此事后,为此而停止了社日的活动。现在,


父母亲去世的日子,如果正碰上伏祭、腊祭、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这些


节日,以及忌日前后三天,忌日晦日的前后三天,除了忌日这天外,凡在上


述的日子里,仍应对父母亲感怀思慕,与别的日子有所区别,应该做到不参


加宴饮、不听声乐以及不外出游玩。


【注释】


1社日:祭祀社神之日。


2伏腊:伏祭和腊祭之日。伏祭在夏委伏日,腊祭在农历十二月。分:


春分、秋分。至:冬至、夏至。


3感慕:感伤思慕。


【评语】


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在父母忌日,以适当方式表达对亲人的哀思,


理所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