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家篇二七残害女婴天理不容

作者:颜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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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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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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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934字

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蕃曰:


“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以深矣。然天生蒸1民,先人传体,


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贼行骨肉,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


吾有疏亲,家饶妓媵,诞育将及,便遣阍竖2守之。体有不安,窥窗倚


户,若生女者,辄持将去3;母随号泣,使人不忍闻也。


【译文】


姜太公说,“女儿养得太多,实在是种耗费。”陈蕃说:“盗贼也不光


顾有五个女儿的家庭。”女儿带来的拖累,也太深重了。但天生众民,先辈


传下的骨肉,你拿她怎么办呢?一般人大都不愿抚养女儿,生下的亲骨肉也


要加以残害,难道这样干,还期望老天赐福给你吗?我有一个远亲,家中多


有姬妾,有谁产期将到时,就派看门人去监守,一旦产妇身体不安,就从门


窗往里窥视,如果生下的是女儿,就立即抱走。母亲随之嚎陶大哭,真让人


不忍心听下去。


【注释】


1蒸:众多。


2阍竖:守门人。


3持:抢。持将去:指抢走杀害。


【评语】


封建社会奉行男尊女卑,认为儿子可以完成传宗接代的重任,延续家族


香火,于是歧视女孩,残害女婴。其残暴行径禽兽不如。时止今日,我们岂


可听任此种丑行沿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