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第6节 第二章 迟到的罗兰(1)

作者:A·S·拜雅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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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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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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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908字


第二章迟到的罗兰


一个人乃是其自身的一部历史,总结了自己的呼吸、思想、行为、原子微粒、创伤、爱情、冷漠与厌恶;同时,也包括了自己的种族与国家、滋养自己与先祖的土地、熟悉之处的石与沙、长年无声的战斗与良心的挣扎、女孩的笑容与老妇沉缓的言语、突如其来的意外以及无情律法渐进的行动,这部历史承载了凡此种种以及其他细节,犹如一道火焰,在大火面前终将俯首称臣,燃放在此刻,下一刻熄灭,来日再有无数时光,也永远无法再度大放光亮。


就这样,鲁道夫·亨利·艾许大约在一八四○年时,着手创作《北欧众神之浴火重生》这部长达十二卷的诗篇。有人认为这是将北欧神话赋予基督教的形式,有人则痛贬这部作品是在宣扬无神论,邪恶可怕、令人失望。虽然艾许大可选用其他一般的字句、语汇、韵律,堆砌出不至于让读者看得糊里糊涂、宛若家具展示中心的普通级作品,何况说不定到最后,这也还是可以营造出同样令人满意的迂回效果。不过,毕竟鲁道夫·艾许一心在意的,始终是“人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罗兰是这么想的。他所受的训练是后结构主义下的主体解构,如果有人问他,罗兰·米歇尔是什么?他势必得提出另一种非常不一样的答案。


一九八六年,他二十九岁,艾伯特亲王学院毕业(一九七八年),然后在同一所大学拿到博士学位(一九八五年)。他的博士论文题目是“历史、历史学家与诗?论鲁道夫·亨利·艾许诗中历史‘证据’的体现”。他是在詹姆士·布列克艾德教授的指导下完成这篇论文的,这段历程想起来实在很令人丧气。布列克艾德老觉得自己饱受挫折,也喜欢给别人挫折。(还有,他也是个够厉害的学者。)罗兰现在兼职的地方就是布列克艾德成立的所谓的“艾许工厂”(怎么不干脆叫“艾许榨取机”算了?瓦尔曾这么表示),在艾许死后,他的妻子爱伦曾将他留下的许多诗作手稿捐赠给大英博物馆,由此就发展出这座“艾许工厂”。艾许工厂的经费除了伦敦大学的小额捐款,其他绝大部分都是由位于阿尔布开克的纽桑基金会提供,而穆尔特默·克拉波尔就在这个慈善基金会里头担任理事。表面看来,布列克艾德与克拉波尔这两个人似乎因为艾许的缘故而合作愉快,不过那可大错特错。布列克艾德认定克拉波尔根本心怀不轨,他一直想掠夺那些收藏在伦敦图书馆、所有权却不在馆方的手稿。克拉波尔之所以表现出如此致力协助、慷慨大度的模样,其实不过就是想骗取拥有手稿者的好感与信赖罢了。出身苏格兰的布列克艾德认为,所有英国人的作品就应该留在英国,由英国人来研究。说来奇怪,一说起罗兰,就会岔入布列克艾德、克拉波尔和艾许之间的爱恨情仇,不过只要罗兰脑子里想的不是自己和瓦尔之间的种种,他心里最常想到的,确实就是身陷在这层关系中的自己。


他觉得自己是个迟到者,面对那一切依稀仍在空中飘浮、实质上却已近乎消逝的事物六十年代的骚动、光彩、流荡、青春,宛若充满幸福的黎明,出现在他和同侪眼中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机确实是已太迟。在那梦幻的年代,他还在兰开夏郡一处萧条的棉纺工业小镇念小学,听不到利物浦的噪音,也不知晓伦敦的骚动。他的父亲是郡议会里的一名小公务员,母亲是个失意的英文系毕业生。他觉得自己根本就像是一纸申请表格,申请工作、申请学位、申请自己的一生。不过每当他想起母亲,这个形容词就怎么也挥之不去。她很失意,对她自己,对父亲,也对他。而她因失意所衍生的愤怒,决定了他所受的教育,让他永无止境地成天从一所校园赶到另一所校园,因为他进入的是一家由多所学校仓促合并而成的三院校综合中学,由原来的亚奈林·贝文1中学,结合了格莱斯戴尔旧式中等学校、英国中学的圣托马斯埃·贝克特分校,以及一所织造工业新式专科学校。他的母亲灌了太多浓烈的黑啤酒,“升上更高学府”,结果就要他从金属工程转去念拉丁文,又从公共管理转去念法文。她还曾派他出门送报,然后再用送报赚来的钱雇请一位数学家教。就这样,他完成了旧式的古典教育,不过其中还是有些不足之处,有些课程因为老师被裁撤而没完成,或是上课秩序太混乱而无法吸收。他这一路念下来,总算不负众望,先是在高级课程考试中拿了四个a,接着是第一名,然后是博士学位。而今,他还没有工作,全靠着兼家教、替布列克艾德打打杂工,或是偶尔在餐馆里洗盘子来维持生计。如果在开放的六十年代,说不定他早就迅速地、自然而然地发了,可是现在,他只觉得自己是个窝囊废,而且他还隐约觉得,这一切全是自己的错。他体格结实,轮廓清晰,五官分明且恰到好处,发丝浓黑而柔软,暗棕色的双眼亲切而深邃。他看起来经常一副戒慎恐惧的模样,不过一旦心情放松或是觉得高兴,神情就又不一样了。虽说眼下日子难熬,他也因此难得露出友善愉快的笑容,但他一笑起来,总能让人心里暖洋洋的,而在许多女人眼中,那笑意所勾起的,可就不只温暖而已了。通常,他对这些事情特别迟钝,因为他很少察觉别人对他的观感,而这正是他吸引别人的特点之一。瓦尔都管他叫“默”1,可他非常不喜欢这个名字。他从来没告诉过她。


他和瓦尔住在一起,瓦尔是他十八岁那年,在学生联谊中心参加迎新生茶会时认识的。如果他没记错,瓦尔是他在大学期间,第一个与他在社交场合私底下交谈的人,虽然他的这个想法多少把记忆简化得太过玄奇。他一直很喜欢她那时的模样,他还记得,她看起来是那么柔和,棕色的面容充满不安。她始终孤零零地自个儿站在一旁,手上紧紧捧着一杯茶,并不向四周张望,眼睛只一味牢牢地盯着窗外,似乎是不希望有人靠近她,而她也不想招揽任何人前来。她投射出一种安静的味道,极度与世无争,于是他走过去,进入她的世界。自此之后,两人就形影不离。选一样的课,参加一样的社团,出席研讨会时坐在一起,到国家电影院看电影也是两两成双。他们一起享受男女之欢,认识第二年,就搬进一间公寓同居。他们缩衣节食地过日子,吃的是麦片、扁豆、豆子与酸奶酪,虽然也喝一点啤酒,不过都是一点一滴慢慢地饮用。他们合伙一块儿买书,两人的生活费全都只靠微薄的奖学金。这点小钱,在伦敦没多大用处,而石油危机又让他们连在假日打工赚点零花钱、补贴家用的机会都没了。罗兰很清楚,他之所以能以第一名毕业,一部分要归功于瓦尔(当然还有他母亲以及鲁道夫·亨利·艾许)。她一心一意盼他出头,她鼓励他无论心里有什么想法都要表达出来,她再提出自己的论点,她总是担心自己不够用功,担心两人都不够用功。他们几乎没吵过架,就算有,也都是因为罗兰对于瓦尔行事的保守感到担忧,她从来不在班上发表意见,后来,甚至对他也是如此。他记得,在两人初识之时,她还有不少恬静的想法,而且总是羞答答又顽皮地,把这些心里的话说得仿佛是在诱惑,又或是在逗弄。她一直很喜欢诗,有一次,她全身赤裸地坐在他漆黑的宿舍房间里,吟诵起罗伯特·格雷夫斯的诗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