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叙旧(3)

作者:张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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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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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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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970字

王树棠。我的小学同班同学,河北屯镇前街的人,长于我两岁。念完小学以后,近半个世纪没有交往,我还乡,到镇上赶集遇见,像是时间真就能倒流,立即恢复药王庙厢房教室的同桌(据他说曾同桌三年)关系。他为人罕见的厚,念旧,知道我被动还乡的情况,认定我孤苦无依,(心里)毅然把照顾我的担子担起来。他有老伴,三个女儿都已出嫁,经营房前的一个小菜园,生活不富裕。可是凡是他有的,粮食、菜蔬、调料,等等,都给我。镇上只有一个公家的肉铺,卖肉的是他女婿的弟弟,我有时吃些肉,都是他去买,买回来并给切成合用的碎块。我到镇上,视他家为暂驻之地,到饭时就对面吃(依农村旧习,妇女不上桌面)。又因为他的关系,我交了不少镇上的朋友,得到的帮助(心的,物的)也不少。总之,我回乡以后,不久,心里就觉得又有个家,有困难,关系不大,王老哥必能分担。1976年起我不再下去,我们还不断有书信来往。其后我恢复工作,有了微薄的收入,逢年过节,就寄给他一些钱,数目不能大,也只是表示,我同样未忘旧而已。是80年代前期吧,收到他家里的信,说故去了。又十年过去,我情况好一些,很想多寄给他一些钱,以期他能够食有鱼,可惜他已经墓木拱矣。


李世杰。镇上北头(靠北的一条南北向街)的人,稍小于我。知识分子,曾教镇立小学,告退家居。也许熟悉我们弟兄之名吧,听说我还乡,常到镇上,就到我常落脚的地方等我。见到,像是久别重逢,长谈深谈之后,还约我到他家里去坐,泡清茶,叙心曲。住一个长条院子,前部种庄稼:有田野之趣。家里只老伴一个人,也是高个子,脚过于小,几乎站不稳,虽然也客气,却少说话。他是诗书门第出身,年未老而报废,心里难免有些愤懑,也就愿意向我这他视为有较多学识也报废的人倾吐。总之,就说是同病相怜吧,我还乡几年,我们相聚畅谈的次数不少,当然也就相互引为知己。记得是1975年9月初我最后一次离开乡居,行前他把家中旧存的一个手卷的卷尾送给我,还拿一张玉版宣裁为对联的纸给我,说何时有兴致,给他写一副对联,他装裱后挂。我感激他的盛情,诌一首歪诗留别,词句是:


退隐陶公韵,慵游季子(苏秦失意而归)家。荆扉稀辂马,桂圃植桑麻。把麈闻清话,擎杯呷苦茶。相期新岁后,酌酒看春花。


诗是写实,希望次年再会面也是大实话,没想到这一别竟成为永诀,因为此后我没有回去,地震之后不久,他老伴病故,他精神不能支持,到天津投奔他儿子,不久也从老伴于地下。那副对联纸乃民初旧物,我未敢在上面涂鸦,“佳”物利用,烦启功先生椽笔一挥,写我的集《古诗十九首》之联,曰“立身苦不早,为乐当及时”,权算做与他相聚数年的纪念吧。


王勤。我们村西二里赶庄东南角一个小村肖庄的人,小于我六七岁。可能由于一生未吃饱饭,不能发育,小个子,神情显得落魄而可怜。住村子中间街北小土房两间,房前种枣树两棵,既无院墙更无院门。室内当然不会有主中馈的。总之,在我的同行辈里,考穷苦,他必永远居榜首。我成年以前,我家在肖庄东头向南有田二十亩,据王勤说,我来田里劳动,他常在我身边玩,同我熟识的。我还乡,西行拾粪,常经过肖庄一带,他一眼就看出是我,心情几乎是想拥抱,他不会,说亲亲热热的话,他也不会。但看得出来,他感到又见到他小时候的哥哥,这哥哥倒霉了,他应该伸出救援之手,把他的一切都给我,可是他什么也没有。


——但还是给过东西,一个他自种的大茄子,二斤熟而自己落地的枣,他看苇坑,用未熟苇穗(熟则飞花)捆的小巧笤帚。他身体不佳,多病,我给过他药以及挂面之类的食品。他没文化,又过于穷,连见到我都感到坐立不安。但不能忘小时候义气,到我身边,总愿意多呆一会儿,纵使不会说什么。我也同他近,每次回京都到他那里告别。1975年9月作别,次年地震,其后的1977年5月,我回去一次,主要是看看斗室中什物破坏的情况,想去看看王勤,大概是听王树棠老哥说,病故,还不到一个月。回京以后,有时想到他,感到凄惨,秀才人情纸半张,写了两首题为“悼王勤弟”的七绝,小序说:“乡里总角之交,至贫,终身不娶。为人朴厚,辛亥(今注:初还乡之年)后断续乡居时多有往还。丁巳春旋里,闻其病逝才数日耳。”诗曰:


小径春深覆枣花,茅檐不葺赤贫家。斜阳挂树虚窗暖,几度盍簪忆岁华。


乙卯新秋话别离,村墟犹记泪双垂。龙(1976年)蛇(1977年)未尽君西去,絮酒生刍悔我迟。


其实,祭方面的遗憾主要还不是迟早,而是我受了西学的“污染”,不信人死后还能有知;无知,“纸灰飞作白蝴蝶”还有什么意义呢?科学知识,我们不能不接受,可是同时就失去一个多有情趣的《聊斋志异》式的世界,终归是太可惜了。


口腹之享


常说的口腹之欲,由生涯的理想一端看是小事,换为实际一端又成为大事。我近年来借了报刊上反复说的“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之光,吃饱了。人之常情,吃饱了就理想抬头,比如读《论语》,碰到“食无求饱”的说法,就一反因大跃进而挨饿时的感觉,认为也不无道理。有时还进一步,形诸文字,对出高价偷吃天鹅肉之类表示厌恶。但是人,平庸如我,就是吃饱了,常常是实际也抬头,少数时候还抬得更高。这是说,也想吃点寒斋桌面上一时没有的。这指什么?非天鹅肉、娃娃鱼之类,而是由免于父母之怀时候起,在家乡常常或有时吃到的。这范围太大,与写还乡的碎影之文理不合,所以要减缩,只写还乡这一段吃到而今日还想吃的。写这些有什么意义?其实也可以反问一句,不写有什么意义?与其走兵家的路,抬杠,不如走道家的路,既然有兴致谈困苦中的一点享受,就任其自然,谈吧。


其实值得上口(义双关,吃和说)的不过很少几样。也要排个次序,走个人迷信的路,先谈出于自己之手的,仅有两种,曰炸酱面,曰红烧肉。都平淡无奇,但臭腐尚可化为神奇,况平淡乎?以下着重谈平淡中之神奇。先说炸酱面。神奇在炸酱而不在面;但面也要说说,因为做法还有来头。这来头是裴大哥所传,曰小刀面。做法是和面稍软,放时间稍大一些,俟锅中水将沸,将面轧成长椭圆之片(三四分厚),用刀断为手指形条,然后逐条拉为细长条,放在沸水锅里,煮三五分钟即成。这种做法,即抻面之化整为零,比机器切面有弹性,好吃。再说神奇的炸酱,用分析法,应该说,所以成为神奇,是因为酱好。酱为王树棠老哥所做,做法为我童年,镇上福源号杂货店黄师傅(能制点心及各种调料酱、酱油、醋等的名技师)所传。原料为黄豆、面粉,发酵等程序都用古法,不偷巧,不求速成。王老哥是一年做一中等缸,我掀开盖看过,酱深黄色,上漂酱油,一种难以言传的香味钻入鼻孔。我是用这种酱,加五角钱的鲜猪肉丁炸的,拌小刀面,其味之美,——如何形容?真是如佛家所说,“言语道断”矣。而乡居之时,我可以常吃;不再下乡之后,就再也吃不着了。


再说红烧肉,是乡居时候间或吃的。也是要靠王老哥,买(三斤左右),必是上好的合用部位;切为略小于方寸的块;然后最重要的,是给一些酱缸里的酱油。我还乡前,由旧邻居借个很小的煤球炉带下去,做红烧肉,就要点着这一个。也是用古法,先用沸水煮一下,然后用糖炒,下锅,水不多,火先大后小,多半熟加调料,主要是酱油,其次是葱、姜、大料、料酒、香油、白糖(最后放)。我的经验,在火上两个半小时(或略多),看锅里汤已不多,成酱色粘液,即可出锅。味道呢,是醇厚而不油腻,与北京润明楼的红烧肉条、同和居的黄焖肘子、恩成居的扣肉等相比,我的小煤球炉炖肉(家乡之名),可说是“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吃过炸酱面和红烧肉,黔驴技穷,改为说不出于自己之手的。可以分为经常和偶尔两类,先说经常。镇上有一个公营的食堂;只一个,是因为美酒佳肴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要革文化之命,它当然就不再有活路。且说这一个,本诸“月是故乡明”的大道理,也是比干校的黄泥铺高出百倍。我最欣赏的是烙肉饼和木樨汤。肉饼是京东名产香河肉饼的做法,可能是由于加些菜,不油腻,反而比香河县城烙得好吃。


木樨汤的主要原料是鸡蛋,还加些黄花、木耳之类吧,一碗才一角二分钱,可是味道,就我近年吃的多种名堂说,主观唯心论,我还是最喜欢我们家乡的这一碗。何以这样好?我的推想是人存政举,这人是我外祖那个村杨家场的薄师傅。这位是“农村”的颇有名声的厨师,我像是听人说过而未能识荆,这次算是有缘,去吃肉饼时常见到(未得暇交谈)。细高个子,风度沉静而不冷漠。我很想找个机会同他谈谈,说说我和杨家场的关系,可是终于没找到机会,也就只能心里说一句:终归是杨家场的人,能够超出一般。1975年之后,我不再过乡居生活,也就不能再吃出于薄师傅之手的肉饼和木樨汤。记不清是70年代末还是80年代初,家乡来人,我询问薄师傅的情况,答说已经不在食堂,又听说回杨家场,故去了。


接着说偶尔的,共有两次,都是在镇上。一次是王老哥家。我们河北屯镇有个名厨师,名杨福,是镇东南角一个小村马庄子的人,与王老哥是儿女亲家(王之女嫁杨之子)。杨师傅,其时六十岁上下,还在西北方十五里大安镇的食堂工作,休假几天在家,为款待我,王老哥请他到家里做一顿午饭。料是农村的,买几斤猪肉,杀一只鸡。记得端上桌面的有炖肉块鸡块,炒肉片,炒鸡丁,汆丸子。几种味道都好,最出色的是汆丸子,形是滚圆、素白、光滑,味是醇厚兼清淡。我一生入饭馆,吃汆丸子次数不少,包括山东馆的高手所做,与杨师傅这一次的比,至多只能说及格。可惜是曲高和寡,我离开家乡以后,间或走入高级餐馆,很想得尝一次这样的美味,例如前不久,最后一道菜正是汆丸子,我急着看,不圆不光,夹一个尝,怎么评价呢?只能说,为了情面,勉强咽下去而已。


说再一次的偶尔,恍惚记得是焊洋铁壶的杨师傅,名杨瑞,请吃一次家常饭,参加的还有王老哥,其他人不记得了。所吃,家乡之名为菜饽饽,即上锅蒸的个儿大的饺子,一般是蔬菜做馅,玉米(家乡名棒子)面做皮。这一次的菜饽饽则多有特点:馅有肉,菜则用刚出苗不久的菜地间(读去声,指拔去过多的幼苗的一种劳动)苗拔下来的嫩菜苗,皮用白面和玉米面各半的混合面,包成大饺子,不是放在屉上蒸,而是锅底部加水,水以上,饺子贴在锅面上(家乡称为锅贴)。这样,锅下(即灶)烧柴,水沸,出蒸汽,蒸熟饺子不接触锅的部分,接触的部分则如上铛烙,成为焦黄(家乡称嘎渣)。出锅,吃,味绝美,现在还清楚地记得,是嗓子眼儿以下都满了,再吃就没有空间容纳,才忍痛把筷子放下。放下筷子,还想搜索枯肠,再形容一下,也就只好用比较法,是两种桌面,一种是这样的菜饽饽,另一种,无论什么豪华大菜,我必毫不犹豫,起驾去吃菜饽饽。


舍大菜而去吃菜饽饽,是不合进步之理吗?我的想法,口腹之享,或扩大的一切享,舍异而取“常”,舍繁而取“简”,常与简合则上升为“朴”,所谓“为道日损”,是更珍贵的。或者撇开道,只说情,是因为有朴,对于我那出生之地,我还是很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