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既往咎之(2)

作者:张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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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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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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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480字

由“大风起兮云飞扬”到静候处理这一段,心情也值得说说。说句狂妄的话,在风起之前,我,同许多人一样,还是有些自信甚至自负的。霹雳一声,顷刻间变为坏蛋和罪犯,内心的震动过大,有个时期简直承受不了。正如在噩梦中,天地易色,周围都是刀箭,生路断了。混乱中想到过逃避之道,但立即想到包括老中青三代的家,直到卧在橱中架上的一些书。我更加明白,我是常人,在“天命之谓性”的制约之下,是弱者,只要还有可能,就愿意仍旧活下去,而且不到此为止,还愿意自己的亲近人也仍旧活下去。至此,任何人都可以看到,眼前的路就减缩为一条,忍而待之。


但是会待来什么呢?既然无法可依,也许会判刑,发出去劳改吧?我怕,因为想到与家里人的别离,以及其后的苦难。但这些,无论依照旧世故还是依照新世故,都不能说,所以可行之道还是一个字,忍。而忍,是后来领悟并越来越明晰的一种适应新风的生活之道。何以言之?不惜现身说法而以金针度人,是忍,多重复,就会培育出一种大大超过佛门忍辱波罗蜜的韧力,而此韧力,仍借用佛门的语言,就可以化烦恼为菩提。为了意义的鲜明确切,还不得不现身说法,是差不多二十年之后,我到干校接受改造,也曾受批斗,而且不只一次,因为已经具有来于忍的韧力,批斗之时,就可以心游天外,甚至觉得好玩,批斗之后,带着笑容往食堂买饭,如果碰巧是王福海师傅做的红烧鱼,就买一盘,还是吃得很香甜的。


话扯远了,应该转回来,继续说下文。记得是五月,运动像是还要以法律的形式结束。需要处理的人太多,常态的法院管不过来,也管不了,各单位都组织法庭,曰人民法庭,由本单位的领导挂帅,处理本单位的案件。开庭两次,第一次审,核对“罪行”;第二次判,宣布如何处分。只记得第二次是在我住北大三院时期经常过其门的坐落在东安门大街路南的真光电影院,审判长为署长胡愈之,两旁还坐着叶圣陶先生和周建人先生吧,我的处分是机关管制一年。虽然罪名是贪污,各种列名之表都要注明为贪污分子,可是照常在所属单位工作,显然还是以教育为主。当然没有上诉一说;有也不敢,因为那会构成新的一反,如何处理就只有天知道了。


但是还有语云,名者,实之宾也,有了贪污、受管制之名,就不能不流转为实,这实是:一、成立三人管制小组,组员为霍得元(代表党),隋树森(代表编辑室,其时我已调总编室检查科工作,隋是科长),还有一位记不清了,也许是其时任总编室主任、后来加右派之冠发往北大荒就死在那里的卢芷芬吧,我每周要写一份思想和行动的汇报,交小组审查;二、停发工资,每月发生活费十六元;三、开除工会,有些会议不准参加,因为我已经不是“人民”。三种措施,以不发工资为最重大,因为八口之家,都没有辟谷的道术,平均每人一个月二元,想活就太难了。其次是写汇报,我不做伤天害理的事,没有什么不好说的,又稍通八股文作法,也没有什么难写的,只是想到这种毫无用处的浪费,总不免于烦腻。剩下的不入会和不参加会,也许反而有所得吧,因为就可以不交工会会费,其他人去开会,我可以借非人民的光,读一些人民性不强的书。


写到这里,推想有些“仁者爱人”的人会猜想,我一定要咬牙切齿了。曰不然,而是大相反,顶礼膜拜。何以反应如此反常?有理由,而且不只一种。计有四种,依次说来:其一,逼令交代罪行,所用办法只是批斗、囚禁,始终未用肉刑,与十几年后的红卫英雄轻则打、重则杀相比,总是如在天上了,岂可不念南无阿弥陀佛哉。其二,与五年之后,有些人只是说了几句心口如一的话,就加更重之冠,发往北大荒,多年不能效北雁之南飞相比,我原地踏步,早晚还能看看家里人的笑脸或愁容,情况就不只是如在天上,而是如在九天之上了。


其三,只是过了半年,不知道由什么人决定,不声不响,到发工资时候,我领得的不再是十六元的生活费,而是官复原职的若干元,这像是可以表示,至少是我所属的这个单位,还没有忘记公道人情。其四,是个最大最大块头的,是我经一事,长一智,更加明白,这新形势,在上者可以灵机一动,出言即法,而这样的法是不顾公道人情的,想活,就要百分谨慎,最好是学皇清某大人的居官之道,不说话,净磕头。也就是变这样的居官之道为处世之道,1957年的整风,我平平安安地度过来,这即使不能说百分之百是一顶贪污分子帽子之赐,也总不少于百分之九十吧?如是,而不顶礼膜拜,那就真成为恩将仇报,“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了。


就在几天之前,浏览某君的某篇大作,见其中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话,勾起我一些感慨,想再说几句。由50年代初期算起,三十年,到80年代初期,我古稀之后还健在,并幸或不幸,还在原单位面对书稿。老子,“戒之在得”,还戒之在放,我竟有兴趣拿起笔来,写些不三不四的。承报、刊、出版诸社的编辑大人宽厚,居然就换来一些稿酬。且说这些不三不四之文,有些或有的部分,我坦白,是占用公家不少时间写的,而传与以上说的诸社,就不免有些里应外合,一般是请吃饭,兼送礼,用贬义语,可以称为互相勾结,如果是三十年前的河东,就会加贪污分子之冠,而且不只一顶,可是实际已是三十年后的河西,我的所得就成为,除钞票之外,还有学者和作家的荣誉。莫非真是“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吗?总是值得长太息了。


再说个更大的变动,是由河东而河西,贪污的消长情况。上面说过,1952年的三反五反运动,目的的主要一项是根除贪污,连我这加贪污分子之冠的也说意甚善也。可是不唯心而唯物,即由效果方面看,根除没根除呢?河东早已成为往昔,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单说三十年后的河西,那就用不着调查,只凭见闻就可以知道,贪污已经发荣滋长,性质,由“管钱”扩张为“有权”(纵使是沙粒那样小的),数量,由原来的万八千扩张为今日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原因,一言难尽,要由社会学家(或者还要加上法学家和道德学家)集成什么小组去研究。但有一点是铁板钉(去声)钉不容置疑的,是1952年,大胆怀疑加扩大范围,以为大力一压就会导致天下太平,结果并没有如愿。


即如我这个受惩治的“贪污分子”,受惩治之前可以不提,受惩治之后,直到执笔的现在,时间长到四十有四年,扪着胸口说良心话,还是一文钱也没贪污过,是运动中加冠之所赐吗?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有人也许会说,那是因为你既不管钱又不有权,没有机会。“予岂好辩哉!”不得不说几句大话,是不贪污,不是由于三反五反运动中受了教育,而是多年来一直认为,有许多有价值的,比金钱和享受更值得追求。这有价值的事物中,有个分量不很重的,是朴素,其消极的涵义是不看重钱。转为说教育,也不是没有所受,甚至提高,说有所悟,是迷信压力,不讲理,脚站在河东,以为胜利了,但自然规律所定,还有三十年河西,姑且算做曾经胜利,能够维持长久不变吗?岂止不能维持,还会随来后遗症,是拿鞭子的与被鞭打的都不讲理,被迫喷气式的不再要脸,这个社会,这个民族,将飘流到何处,就大值得思考了。过于悲观了吗?昔人曾说,“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再请孟老夫子出来代言,“予不得已也。”


伤哉贫也(三)


恕我一而再、再而三借用先贤子路这句话为文题;如果不恕,我还有推卸之辞,是我也不愿意因贫而伤哉,其奈客观情势不容许食而能饱、衣而能暖何。上一篇已经讲清楚,我因为:一、与张、马二君是多年的朋友;二、穷困,帮助他们编《语文教学》月刊,得些固定收入,可以补充日用,上以事二母(生母及岳母),下以畜妻女,想不到就犯了罪,减了工资收入,加了贪污分子之冠。这“意表之外”的祸带来多种困难,可以总括为唯心和唯物两大类。唯心是这冠与头上戴的方巾、瓜皮小帽等不同,无形,就可以装做未戴,化为具体问题是,对什么人隐,对什么人不隐。斟酌是负担;不隐而说,隐而不说,同样是负担。为了节省纸张及读者的慧目之力,想只举个家门内的例,以偏概全,一了百了。这是对于结发之人要不隐,因为要靠她来分忧;对孩子就正好相反,要隐,因为她们正在上学,到学校,面对老师和同学,心里想着家长是贪污分子,受管制处分,日子怎么过?唯物的困难就既重大又复杂,只能不避繁琐,慢慢说。


上一篇已经说明,由受处分那时候起,每月的法定收入成为一十六元,用除法算大易,八口之家,恰好一个人得二元整。这就带来一种颇像康德所说“二律背驰”(用蓝公武译语)的情况:一方面是必不能活,一方面是一定要活。对于哲学领域的二律背驰,康德的处理办法是纯粹理性自承无能为力,即撤退。在家常日子的领域内就不能用撤退之法,因为“一定要活”这个判断,无论问进口的上帝还是问土产的“天命之谓性”,都不能略打折扣。开门见山说吧,我必须想办法弄钱。理论上,靠自力,办法也不少。抢劫是一种办法,偷盗是另一种办法。可惜是我择术不慎,走了书呆子的路,“身”没有抢劫、偷盗之力;更难办的是还有“心”管着,积极,信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消极,清夜自思,深怕愧于屋漏。理论天高皇帝远,新语曰不能解决问题,只好退守实际,量力而为。而说到(己)力,我说过无数次,是除了白纸上写黑字,换几文小钱之外,什么也不会。三反五反之前,“勾结资本家”,走的就是这条路。


现在是,据说,《语文教学》停刊了,连带大众书店也关门了;即使还营业、出刊,我还敢到那里卖白纸上的黑字吗?不要说卖,就是与张、马二君,也是从此就一刀两断,不敢再通音问。活路的一条堵死了。还有另一条是《现代佛学》,曾写稿拿稿酬,估计可以不算违法;每月拿编辑费(不是有名无实,是真负责编)二十元呢?不只不知道算违法不算违法,简直连问也不敢。据说是今之兵法,凡事要往最坏处想,那就假定为违法吧,怎么办?我也兴起过辞去一身轻的想法,可是看看妻女面上的菜色,接着算账,每月定数二十元,稿酬平均以十五元计,共三十五元,舍去,就会更难活命,权衡各方面的轻重,最后还是想活的欲望占了上风,决定隐匿不报。隐匿,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不合适了,于是给《现代佛学》写文章,成篇之后就随意署个笔名。总是为穷困所迫,还用这个办法给《语文学习》写过文章。何以还记得?是整风时期,我这微末人物也竟有人光顾一张大字报,揭发我给《语文学习》写文章,不用真名而用笔名。幸而我们的文网还没有密到连用笔名也算犯罪,我心中忐忑了一阵子,没有人来命令交代,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