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节 第十四章 点亮那盏世界上最亮的灯(2)

作者:何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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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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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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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452字


吴润富,年富力强,懂经济,又爱百姓……选他!


就选他!


古镇的历史又一次掀开新的一页:没有当过一天镇领导的吴润富从“老总”一跃成为古镇镇长,甚至跳过了副镇长这个台阶。古镇镇历史上没有先例。在中山市也属“鲜见”。


“当镇长开始半年,我还兼着原来集团公司经理一职,后来一去才发现这镇长其实跟集团公司老总很不一样。”现今早已是古镇党委书记的吴润富回忆起10多年前初入官道时,如此开怀笑言。


吴润富上任镇长,不像别的官,他是用管企业的“老总”的目光去工作,去剥离那些无效和有害的东西,归拼和重塑那些优良单位。


——先跑企业。


一圈跑下来,吴润富发现,古镇不大,但计划经济时期留剩的各式各样的大店小厂却不算少,而且名存实亡、集体亏损个人富足的占绝大多数。


“我的意见是:必须尽快转制!最好集体一个不留……”吴润富上任的第一把火就来了个“超级资本主义”。好在这是在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什么“姓资”、“姓社”的问题已经不在人们争论的视线之内了,但将公有成分的企业“一个不留”地实行转制——说白了就是都卖掉,变成私有化为主体的新型企业形式,这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也是件非常敏感和超前的举动。


“镇党委,政府想干什么?”改制必然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触动,于是有人质疑这种决策到底是否在为全镇几万百姓的利益着想,这种质疑成了当时古镇的焦点。


“转制是在群众和相关专业部门的严格监督下进行的,多数是以公开拍卖的形式完成的,因此没有任何见不得人的事发生,更不用说我和镇政府其他官员是否在其中谋什么好处了。我的观点非常明确:集体企业办不好,企业只有私人办才能有活路。这个道理其实也简单,产权和利益转制后,办企业的人用的心就不一样了。公有制下的企业赔了是公家的,亏的是集体和国家,赚了是少数人的,更可气的是一些企业亏得很厉害,而少数人却口袋里鼓鼓的。我们是乡镇一级基层,除了用电用水等涉及百姓生活的政府需要控制的行业外,再没有让一个企业还由政府来背。所以我从一开始就认为:集体企业办不好,企业只有私人来办。我们古镇从1995年开始将集体的企业全部转制,用两年时间基本全部卖掉了。政府从此一身轻。”


“那么政府的作为在哪儿呢?”面对“卖掉”理论,笔者发问。


“作为的地方多啦!”似乎对这样的问题,吴润富书记格外提神,“我提出政府的责任,应该是服务好社会,管理好社会,发展好社会。具体怎么做?主要应体现在指导、服务和经营上。而上面这三者之间,经营是最重要的。”


“怎么讲?”


“因为任何一个政府,它不讲究经营是没有成效的政府,即使指导再好、服务再好,也是纸上谈兵和被动的政府。只有经营好了,才能使指导更具说服力,服务更到位。”这样的话,只有出自从事经营工作的人才能有,看来组织推荐和群众选举“老总”出身的吴润富当古镇镇长就是不一样。他带给政府管理理念上的全新意识。


谈起“经营”,吴润富的脸上泛着光芒。


“干什么事,其实都得有经营的理念。经营,就是要学会算账。别小看一个几万人口、几十平方公里面积的乡镇,经营好坏,那出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社会!”吴润富激情挥动着双手,“我就跟你讲咱们古镇的土地这一块的经营情况吧。你们也许也知道,这些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或者是考虑到政府一级的财政问题,把大量土地以各种名目给卖掉了。结果政府可能一时缓解了财政状况,但到头来,穷的是百姓,惨的是政府。道理很简单,你政府没有了给一方百姓创造幸福的资源了,百姓不买你的账,天天找你解决这解决那,你的日子不惨还会有其他景况吗?相反,我们古镇从一开始就提出了‘经营城镇’的理念。特别是抓了自然资源——土地这一块的经营。我们把所有的土地全部控制在政府手里,谁也没有权利随便出卖土地,只有政府一支笔审批。政府在经营土地时,首先抓的是规划。我们古镇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始把灯饰产业的发展和古镇城镇的长远建设同步考虑,因此在古镇发展成今天的‘灯都’时,你们并没有看到我们的城乡建设与‘灯都’的发展产生矛盾,而且总体来说是协调的。这就是早先的规划起了作用,当然规划是可以随时调整的,但最初的大规划必须科学合理和具有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