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作者:詹姆斯·凯尔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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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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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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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8904字

我也可以加入童子军了,这真是太棒了。所有童子军都有自己的编号。我们的号码是168。如果有人问:“嘿,你在哪个童子军呢?”我就会骄傲地说:“在168号。”


如果在学校或者是游泳池看见同一个童子军的孩子,我会朝他们挥手打招呼,或者是朝他们喊:“喂,你星期二去吗?”然后所有人都会知道我是童子军,而我的目的就达到了。甚至在走路或者聊天的时候,同一个童子军的孩子都会用相同的方式打招呼,于是周围的人会注视着我们。“噢,我们是同一个童子军的。”我会这样解释道。有时候和外婆一起在游泳池,她看到我们这么做都会问:“孩子,那是谁啊?”


“他和我在同一个童子军。”


这样的感觉可真好。如果童子军里别的孩子去了教会学校,那你也得去。因为如果你不去的话,一些不好的事情就会发生在你身上。教会学校有两个班级。即使你是第一次去,你也得记住要在九点半准时到,千万别迟到,因为教会学校的老师不喜欢迟到的家伙。我们的老师是比顿先生。“噢,孩子们,记住,这儿是教会学校,不是你们的童子军。”他通常都会这么说,“好吧,现在开始,不要继续想童子军的事情了。这儿是教会学校,可能对童子军来说没什么大不了。但要记住,上帝会看着你们的,因为这是教会学校。”


当你连宗教的东西都说不清的时候,他就会很生气:“噢,神圣的主啊,这个孩子究竟犯了什么错,竟不能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被您眷顾。噢,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呢?这样是一种原罪,你竟然连真理都抛之脑后。噢,谁会来拯救你呢?谁会被你救赎呢?你会生活在痛苦里,愿主宽恕你吧!这会是你所能体会的最悲惨的情形了,愿主宽恕你。”


除非你能说一些《圣经》里的词,例如马修啊、马克啊,卢克,还有约翰啊。“来,我们一起来诵读《申命纪》。《申命纪》,来,大家一起说。噢,不是《申命几》,不要说《申命几》。好吧,你们会活在痛苦里,完完全全地,你们的生活一片凄惨,你们会在地狱里发霉。”这大概是我听过的最恶毒的诅咒了。


接着出场的是年轻的捍卫者,我们之前听说过他们,他们是真理的隐藏者。“噢,如果魔鬼抓住你们,你们会堕入苦痛,不能升入天堂。哦,怜悯你,同情你,因为你即将枯萎,活力不再,这是你的宿命。”比顿先生很生气,因为人们是这样愚昧,竟然甘心堕落。“如果这就是他们想要的,那就让霉运降临吧,以圣像和油画里的圣人们起誓。”他们总是粉饰真相,不去直面真理。他们在油画圣人和圣母玛利亚面前,口出亵语,懦弱不堪。他们这些亵渎者将会在地狱无尽轮回,灵魂慢慢腐烂得不到解脱。在地狱里,你会看见一张张哀号和尖叫的面孔。这些人拥挤在一个大坑里,脚下就是地狱之火。那些魔鬼会不停地转动着轮子,而轮子上的你则要接受火焰的炙烤,身体因被拉伸而痛苦不已。


比顿先生有些驼背。即便你在街上碰到他,和他打招呼:“比顿先生,您好。”他也只会面无表情地看看你,因为他不喜欢别人喊他的名字,除非是在教堂。他还会给我们布置家庭作业。我们要读《圣经》什么的,还要会说那里面一些人物的名字,例如马修、马克、卢克,还有约翰。不然你就是邪恶的家伙,要下到地狱被火烤,和你的同类们一起生活在苦痛里。


马特有一本少年版《圣经》,他给我看过,里面有个名字和他的一样,马特。我开始和他说起我们那位教会学校的老师。


“哈,是托马斯·比顿。他曾经是男生组织的一名队长。”马特开始笑起来,“如果你看见他走正步的话,那才叫搞笑呢!”


大孩子们总是嘲笑比顿,因为他走路的时候手总是绷得直直的。即使那些长官们看着他,他也从来不改。人们总是嘲笑他。马特告诉我说:“嘿,别这样,不然你会走霉运的。”


我们不喜欢他。可是为了童子军,又不得不去那个教会学校。


教会学校下课后我们就可以回家了。我会去外婆家,去吃吐司和奶酪。


童子军的制服很漂亮:一顶天蓝色的帽子,和水手们的帽子一样;一件天蓝色的有领外套,搭配蓝色的裤子,有短裤,也有长裤;鞋子是黑色或者白色的沙地鞋。如果下雨了,还可以穿回自己的鞋或者雨鞋,而把沙地鞋夹在胳膊下。


只有新教徒才会去童子军,天主教的那些家伙们有别的玩意,他们一般会去男孩儿俱乐部。马克尔·克雷格也去那儿。他们有足球队,可是童子军没有。


童子军的领队知道我,因为马特是他们的一员,而且他表现得很不错。他们总是这样对我说:“噢,你是马特的弟弟吧?”然后他们会对我笑,他们喜欢我只是因为马特。


米利甘太太是第一任领队。她人很好,一些敬礼动作做得也很干净利落。人们说她很胖,其实她一点也不。她总是满脸笑容,可如果你太顽皮的话,她的脸就会板起来。如果你骂人或者说脏话,她就会对你说:“噢,灾难会降临到你身上的,孩子。”于是你必须每天晚上祈祷:“噢,上帝啊,谁人无错。净化我们的心灵,指引我们追求真理。愿我们与身边的人能去到天国,在您的指引与荣光下,阿门。”然后用一个漂亮的敬礼动作结尾。


“解散!”


于是所有人跑开,各就各位。


参加童子军,你可得放聪明点。首先,你和你的制服要干干净净的;其次,说话要清楚明了不能含糊。比如要说“不是,不会,不要”而不能说“不系,不灰,不闹”。去童子军之前,你还要彻底洗个澡,脸、脖子、手和脚踝,一处都不能落下。如果想洗得干净的话,还得要妈妈帮忙。列队表演要进行检阅,时间在晚上。米利甘太太等着我们做准备,她随身带着哨子。她要吹哨子了,我们动作加快了些。“快点,快点,快点。”然后她的哨子就响了。


“集合,高个站右边,矮个站左边,呈一字形排开。”


然后你得用最快的速度站到队伍里,排成一排。脚下的沙地鞋响成一片,有互相碰到的声音,刹住脚步的声音,还有拖脚的声音。左边的孩子都比右边的孩子矮一点,队伍就是这样从矮到高,一字排开的。然后伸出手,在你和旁边的孩子中间隔开一点距离。


“稍息。”


“双手背后。”


“立正。”


检阅开始了,所有人都要接受检阅。米利甘太太和霍普先生顺着队伍走下来,我伸出手,先是手掌向上,再是手掌朝下;如果穿的是短裤,还要把膝盖抬起来,先右边,再左边。领队会看我的手和膝盖是否洗干净了,甚至是手腕和膝盖后面这些人们通常会遗漏的地方也要注意。然后他们还会检查我的沙地鞋是否干净。这些算很好的鞋子了,所以只能在童子军活动或者检阅的时候才能穿。一些孩子很穷,他们没有沙地鞋。当然他们很穷,是因为他们的爸爸妈妈没有钱。比利·威廉姆斯是我们小队的,他总是脏兮兮的。我从不和他说话,因为那样会觉得很丢脸。如果一个人的沙地鞋脏了的话,他所属的小队就会被扣一分,所以我们必须万分努力。一些孩子平时也会穿沙地鞋出来,他们不是有意想弄脏的。比利·威廉姆斯平时上学也穿着沙地鞋,如果下雨的话,鞋子就要在泥水里踩来踩去。他比我高一个年级,可人们总是嘲笑他。


如果你有什么做得不到位,比如膝盖脏了,也会被扣一分,其他队员就会看着你:“嘿,瞧他啊!”一些孩子总是因为膝盖、手腕、手、脖子等地方不干净而被扣分。这是他们的错,如果来之前好好地洗干净就什么分也不会扣了。一看到他们我就会想:“完了,这次检阅他们又过不了关了。”如果这些家伙恰好是我们小队的,我就会感到很郁闷。“噢,又是比利·威廉姆斯,他还穿短裤。”他真应该穿长裤,如果那样的话,检查的那些家伙就不知道他的膝盖干不干净了。可是戈登·弗莱彻说:“啊,没关系,因为等会游戏开始的时候,霍普先生自己也会穿运动短裤的。”


我们在参与这些检阅项目的时候从不会太累,从来没有过,只是身上会有汗臭味。如果你表现得好,会有加分。如果你整个晚上在所有项目里的表现都很出色,霍普先生会把你的得分累加起来。如果分数够的话,你就能从一般参与者提升为良好参与者。如果你每次检阅都参加,并且所有的项目都表现好的话,在活动结束之后会成为优秀参与者而被奖励。这个奖励意味着你可以在教会学校得到一本真正的《圣经》,而不是单单只有赞美诗的那种。


在最后一个颁奖的晚上,两个教会学校的老师都会到场。我们的老师是比顿先生,他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能看到他走路的样子,我希望他能走得威风一点。这两个老师都穿着bb制服,带着皮手套。他们正步朝米利甘女士走去,向她敬了个礼,她也回礼了。她回敬的那个动作真是太漂亮了。我终于得到了我的《圣经》,很小,但是很精致,我特别喜欢。圣经每一页都是新的,看着就很赏心悦目,而且闻起来的感觉也好极了。所有的书页都有蓝色和白色。这就是我的《圣经》了,瞧,上面还印了我的名字。


所有的孩子都被分了组,每个组都有自己的组长。组长帽子的表面是特殊的白色,身上披着白色的勋带,穿着白色的沙地鞋。马特在童子军的时候也是这么一套行头。他们得用一种黏土来维持行头上的白色。我过去经常看马特这么做。我们组的组长是戈登·弗莱彻。他各方面都表现得很好。他的外套上缝着各种各样的徽章。当你表现出色的时候才能得到徽章,所以很多人都会把它缝在外套上。戈登·弗莱彻就是我们小组里最棒的家伙了。跑步比赛开始的时候,我使劲跑,他在旁边加油:“嘿,跑得再快些,小史。”


小史,那就是我。轮到我参加跑步比赛了,我在起点坐着,等着开始。就在等待的时候,戈登·弗莱彻走过来对我说:“跑快点,小史。”


“小史?是我吗?”


“哦,你姓史密斯,那也可以叫你小史。”戈登·弗莱彻就是这么对我说的,“你就是小史。”


我问外公,我是不是也可以叫小史。外公说:“啊,是的,孩子,如果你姓史密斯,那就可以叫小史。”我这么对马特说了,可他只是看了看我,什么也不说。


好吧,从现在开始,小史就是我了,我很开心。人们不喜欢基隆这个名字,我能感觉得出来。所以,我喜欢小史这个名字。“哦,小史。”我喜欢别的孩子这么喊我。在学校也一样。“哦,小史。小史来了。”


小史就是我,我就是小史。我希望人们都这样叫我,女孩子也一样。女孩们看到了,会说:“哦,小史。”我喜欢听她们这样叫我。


我们小队是最棒的,队长戈登·弗莱彻也是最棒的。如果跑步比赛赢了,他就会朝我眨眨眼,于是我就成了最棒的小孩子。戈登·弗莱彻亲口这么对我说的,说的时候还对我眨眨眼。如果我赢了比赛,或者为小组加分,他就会说:“团队至上。”好像一支足球队一样,所有的人都上场踢球,每个人都代表球队。“哦,那个男孩儿是你们队的吗?这个男孩儿是哪个队的?”


我们谈论着自己或是别人。下一个上场的是谁?噢,是我。我是下一个上场的男人。瞧,我们彼此之间都称呼对方为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