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罪案实录第五宗报纸凶杀案(3)

作者:桑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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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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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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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296字

我们立即驱车赶到陆敏父亲所摆报摊的位置。通过观察后发现,这个报摊位于我市团结路和人民街交叉口,属于繁华路段,周边建筑均为各大行政机关的办公楼。


司马局长环顾之后,问肖天明怎么看。肖天明说:“案发是在5月1日当天,大家都开始休假。如果是普通市民外出,一般都是逛街或者采购,不太可能会购买报纸,尤其是这种《参考消息》。这里毗邻各大行政机关办公楼,而凶手若如我们推断,具有一定文化层次,我推测他有可能是在当天值班的机关工作人员。但是考虑到凶手具有解剖学知识,难道是卫生局的人干的?他们有些可是从各个医院提拔上来搞行政的。”


司马局长嗯了一声,说:“陆敏父亲的报摊在5月1日当天仅仅营业了半天,我估计也不会卖出多少份报纸。立即调出这个路口及周边路口的所有视频监控录像,发现购买报纸后进出附近机关楼的,尤其是进入卫生局的人,一律详细登记。”


6追踪——顺藤摸瓜


回到局里后,我们连夜将这个路口在5月1日当天的视频监控调出。经细致观察发现,这个报摊从上午9点10分开始营业,11点30分关门,总共有56人光顾过,其中男性31人、女性25人。


随后,我们通过调整视频焦距、增益画面、观察购买物形状,发现有24名男性和17名女性购买了报纸。陆敏也询问了她的父亲,据老爷子自己的账本显示,5月1日当日共卖出11份《参考消息》。


掌握上述线索后,下一步工作就是要在这24名男性和17名女性中,排查出购买《参考消息》的11个人,嫌疑人极有可能就隐藏其中。


根据司马局长对于嫌疑人身份的推测,我们又通过报摊周边其他部位的监控视频发现,购买报纸后共有3名男性和1名女性走进附近的几栋机关办公楼,但却没有一个人走进卫生局大楼。


眼看已经凌晨4点多,大家实在有些撑不住,司马局长说睡吧,明天再接着搞。


第二天一早,我们按照视频显示的机关单位,逐一上门要求配合办案。


在这些单位的协助下,我们仔细查看了5月1日当天的值班登记,将上述三男一女加以核实确定。随后,对这三人在那天的行踪进行摸排。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最后的疑点指向了我市税务局的一名未婚独居的年轻男性——马明。


经过暗地调查,马明似乎并不掌握相关解剖学常识,但他的嫌疑仍旧是最大的,谁叫他购买了藏尸袋里的报纸呢。


我们立即传唤了马明。面对我们的讯问,马明承认5月1日当天确实在附近报摊购买过《参考消息》,但看过之后就随手扔在办公室的桌子上,然后再也没有留意过,晚上则正常下班回家。同时,对购买旅行袋之事,马明予以否认。


通过后续调查,马明的嫌疑彻底被排除。但是,报纸一事又该如何解释呢?他既然不是凶手,却购买了《参考消息》,而又没有作案的时间,难道他所购买的并不是我们在藏尸袋里发现的那份?关键问题在于,他当时并没有注意到报头上印有硬币图案。这也就是说,之前我们的一系列推测完全是错误的,购买报纸的人并没有进到机关,而是继续逛街去了。


肖天明认为这种情况可能存在,但也可能有另一种情况,既然马明的那份《参考消息》找不到了,也就说明,有其他人在当天或者稍后日子里拿走了这份报纸。既然可以自由进入政府机关的办公室,那一定也是内部人员,当天同样在值班。


我们再一次找到马明,让他仔细回忆当天是否有人进入自己的办公室。


据马明回忆,那天中午,一位同事曾经回来换制服,说是要参加市总工会在下午组织召开的劳模代表大会。至于是否顺手拿走那份报纸,由于自己专心打着电脑游戏,就不得而知了。


眼见这个推测顺利实现,我们迅速找到那名男子。经询问,该人确实因为要去参加劳模会而于当天中午回到单位换制服,之后也拿走了那份《参考消息》。据他说,因为嫌这种会议长篇大论,废话连篇,让人昏昏欲睡,所以就顺手带走了桌上的报纸在会场上偷偷看起来。不过,对于报纸的去向,该人告诉我们,报纸让身边一个穿工商局制服的人借去看了。散会后,因为走得匆忙,也没有来得及索要。同时,他还告诉我们,好像是在报纸上看见一个圆圆的黑印。


7情人变阴阳陌路人


经过一番曲折的侦查,排除了一切可能后,案情至此开始变得明朗起来,当天参与劳模大会并借走报纸的那名工商局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嫌疑人叫孙志,现年35岁,我市工商局某科科长。我们围绕着孙志的社会关系,开展暗地走访摸排。


孙志的多名同事告诉我们,孙志在单位表现一贯不错,但似乎有婚外恋行为,对方好像是外面一个做买卖的单身女子,而且孙志也有自己的私家车。孙志的妻子于5月1日当天一早就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团去了外地,目前仍未回来。


更重要的是,我们了解到,孙志是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工商局的,在此之前,曾经是某私立医院的外科大夫,肯定掌握一定的解剖学常识。


5月6日,也就是案发的第三天晚上,专案组决定上门突击传讯孙志。


当时,孙志正独自在家,见我们倾巢而出,表情十分惊讶,只说了一句话:“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来了。”然后,面无表情地跟着我们上了车。


我们将孙志连夜带回队里进行突审,孙志没有任何抵抗狡辩行为,只是说让他好好想想。半个小时后,他承认了自己就是玉阳河抛尸案的凶手。


通过孙志的供述,我们得知女死者是他的情人,家是外地的,离婚后一个人到我市做点批发服装的小买卖。一年前,两人通过某种关系认识,后来就慢慢混到了一起。开始本是逢场作戏,可后期这个女的动了真感情,非要孙志跟老婆离婚娶自己。到最后,还威胁说不离婚就找工商局领导让他身败名裂。而且,有一次还真的找到了孙志的单位,好在被他及时发现,给劝了回去。


孙志刚好正处于事业上升期,未来的仕途一片光明,而且老婆还是当地某位领导的千金,离婚是万万不成的。在那个女子多次威逼之下,他腻烦透了,连仅有的肉体感情也转化成了怨恨,终于决定下杀手以绝后患。经过多日筹划,孙志购买了菜刀、钢锯和旅行袋等相关物品,最后将动手的日子就定在5月1日当天。


那天一早,孙志的妻子跟着单位其他人去外地旅游。他在下午参加完劳模大会,给女人打了个电话让她晚上过来谈谈。


女人到他家中后,两人又商量了多时,还是达不成一致。女子甚至说:“你听好了,‘五一黄金周’过完要再不离,我就写大字报贴到你单位门口,说你强奸,到时候看你怎么做人!”


孙志立刻就火了,心想这不是要毁了我嘛,那就不怪我了,都是你逼的,说着便扑上去掐住女人脖子将其掐死。


看女人死了,孙志将她拖进卫生间里注满水的浴缸内,用买好的菜刀和钢锯进行分尸。这一分,就整整分了两天。浴缸里到处都是血水和碎肉。分完后,他打开水管反复冲刷尸块,将血液彻底排净。然后,将尸块和内脏分门别类地装在三个事先买好的旅行袋里。尽管如此,孙志还是怕血液会渗出来,就顺手将家中的一些报纸塞进了装尸袋。最后,趁着夜色,他开车将三个旅行袋运到玉阳河丢了进去。


回家后,他再次把浴缸冲刷了一遍,将凶器和女人的衣服等物品装进两个塑料口袋里,来到距离很远的一个公园内,在某个不显眼的角落挖了一个深坑埋了进去。


他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却不料,最终因为那份《参考消息》上的一个硬币印记暴露了自己的罪行。


我们在孙志家中洗手间浴缸上方提取到了很小的几滴崩溅血迹,并在排水口处提取出少量未冲排走的人体组织成分。经检验,与被害人具有同一性。在孙志的指认下,我们又在公园中挖出了两个装着凶器和死者物品的塑料袋。


眼见案子很快得以侦破,司马局长感慨地说:“陆敏她儿子画硬币的时候可能只是因为有趣,但谁能想到,就是这么七拐八拐的,这个硬币印却让凶手暴露了呢?”


很巧是吧,听起来似乎不太可信,但事实就是如此,只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吧,又或者说冥冥中自有天意。


案件彻底终结那天,我们对孙志的住宅进行解封。由于事先得到通知,孙志的妻子也来了,脸上看不出丝毫悲痛之色,只是拿走了家里的存折、房本、手饰等物,然后头也不回地下楼离去了。


我们私下里都认为,孙志与妻子的感情肯定不会太好,或许早就同床异梦了。


后来听人说,这间房子就这样闲置着,卖也卖不成,租也租不出。两家邻居总觉得住在旁边怪瘆人的,陆续都搬走了,并连瞒带骗地将房子卖给了别人。


新搬来的两家住户住了一段时间就开始纳闷,为什么邻居家总也看不到人呢?估计,也没人会告诉他们原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