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罪案实录第一宗双尸奇案(1)

作者:桑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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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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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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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776字

一切都是谜,解开一个谜的钥匙,则是另一个谜。


二君山位于城北25公里处,前后两峰平地突起,海拔都在500米以上。因形似两个头戴王冠、面南而坐的君王,所以得名二君。


山间古树参天,怪石嶙峋,遍布大大小小几十个天然岩洞。其中前峰最大岩洞内,于明朝万历年间,由当地富户出资捐建一尊巨大的白玉观音像,据说求子、求财、求学都非常灵验,从古至今善男信女趋之若鹜。后峰因为山势极为险峻,曾发生游人坠崖事故,除了一些涉奇探险和痴迷于峰下水潭内钓鱼的爱好者,平时则少人光顾。


这起轰动一时的双尸案,就发生在二君山后峰的一个岩洞内。


1一洞双尸


2006年3月月末,某个周日的中午,二君山风景区派出所突然打来电话,说有游客在后峰一个岩洞内发现两具尸体。


案子太大了,当时休息的民警全部归队,主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司马强和刑警队队长肖天明率领我们开着六台警车风驰电掣地赶赴二君山。


到了山脚下,派出所民警一边带领我们向后峰攀爬,一边介绍着案情:外市两名户外运动爱好者相约到此探险,中午爬到后峰,准备在一个岩洞内用自带的酒精炉煮东西吃,不料却在洞底看见两个死人,他们吓得屁滚尿流,一边往山下跑,一边打电话报警……


说话间,我们抵达了发现尸体的岩洞。那个岩洞位于后峰临近山顶处,洞口前方是一块宽阔平坦的岩石地,右侧30米有一片面积不大的松树林。空山幽静,除了偶尔传来几声鸟鸣,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


在洞口不远的地面,有少量呈滴落状的凝固血点,颜色较为鲜艳,呈串状形态,断断续续地向洞内延伸。循着血迹,我们打开强光手电,向幽暗的岩洞内慢慢走去。


岩洞口宽仅2米,但越往后越广阔,呈巨大的葫芦形,有近30度的倾斜角度,直***山腹。走了大约20米,打头的民警突然高喊:“在这儿呢!”


强光手电的照射下,我清楚地看到,两名死者并排躺在岩洞的最深处。


架好备用光源,洞内亮堂了很多,两名死者的惨状让人有些心悸。


一名死者俯卧地面,脸部朝下,根据衣着、身材判断为男性。后脑颅骨严重塌陷,呈硬物多次凿击留下的扩裂伤,尖锐的骨茬儿刺破皮层露在外面,暗红的血液和黄白的脑组织大量外溢,凝固板结成果冻状。将其头部稍稍翻转,五十四五岁的年纪,面貌普通,双唇微微张开,脸色因失血过多显得有些发白。


另一名死者为二十三四岁的年轻女性,仰面躺卧,五官扭曲,表情痛苦,不过还是能看出长得很漂亮。左侧太阳穴同样有反复性硬物凿击痕迹,创口血液流到地面,形成黏糊糊的大摊血泊。脖颈处有一圈紫青的掐压痕,裤子被褪到膝盖以下,***有明显撕裂伤,肉眼可辨大量干涸精斑,说明生前曾被强暴。


我皱着眉头,看看四周,心中有种不好的预感,人迹罕至的岩洞内发生双尸命案,侦破起来恐怕要费劲了。


仔细搜索洞内现场,没有发现任何遗留物。翻查死者衣兜,理应携带的诸如身份证、钱款、手机等物品均未找到,据此初步推测为抢劫杀人,并伴有对女受害人的性侵犯。


在距离两具尸体半米远的地面上,陆敏提取到一块砖头大小的不规则石块。放在手电下观察,其尖锐一侧表面沾有大量凝固的暗褐色血迹。


经风景区工作人员辨认,这种石块属于山上特产的花岗石,随处可见,应为凶手所使用的凶器,需要回去作进一步血型比对。洞内均为粗糙的岩石地面,指纹、足印是不可辨别了。


将两具尸体搬到洞外空阔明亮处,老刘开始进行初步尸检。


剪开两名死者身上的衣物,通过仔细检查,两人体表均没有看到其他外力作用留下的伤痕,也没有发现任何中毒迹象,死因就是硬物击打造成的颅骨骨折。至于女死者脖颈部位的紫青印痕,并未伤及喉舌部位的骨头,不足以致命,推断是强奸过程中防止受害人反抗呼叫造成的。


两名死者身体上的尸斑都出现在与地面接触位置,且均已经进入润湿期,压迫不能使尸斑消退,死亡时间应该是在一天前,也就是周六的中午12时左右,距报案人发现尸体时间整整相隔24个小时。


结合洞内外发现的物证线索、受害人死亡方式和死亡时间,我们对案情有了一个大概的判断:两死者周六结伴同游二君山,中午攀爬到后峰岩洞附近时与凶手相遇。凶手用随手捡到的石块将男死者打晕拖入岩洞,并在洞内将其击打致死。同时,将女死者强行带入实施了强奸。为制止女子的挣扎呼叫,凶手将其掐晕,然后又用同一石块将其打死。


考虑到死者是两人,体表无其他伤痕,现场也没有发现明显搏斗痕迹和遗留财物,我们再次推断凶手的犯罪动机仅仅是抢劫,人数不应少于两人,极有可能也是当天来二君山观光的游客。


现场处置结束后,我们抬起两名死者往山下走。尽管裹着白布,但人体形状却无法掩饰,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游客围观,指指点点,都在猜测是不是山上杀人了。


怕影响客流量,风景区管理人员不停地解释着,这俩人是游玩时不慎坠落悬崖,大家只要注意安全,肯定不会出事的。


由于案发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天,外调基本没有意义,肖天明只留下几名民警继续留在这里善后,其余人拉着尸体全部归队。


回到单位后,分管技术工作的副大队长陆敏和法医老刘分别开始对现场提取到的遗留物和两具尸体进行全面检验。


将那块沾血的石块与死者伤口创面进行测量比对,其大小、形状完全吻合。对其表面附着的血迹进行剥离液化,利用血液检验设备进行分析,一共检测出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类血液。与两名死者的血型进行比对,显示具有同一性,初步证实了石块就是致二人死亡的凶器。


接下来,将女死者双手的指甲小心剪下,提取指缝内的残留物,发现里面夹杂有少量人类皮肤组织和血丝。又对***内的干涸精液进行提取液化,制作精液样本。然后,连同各类物证检材一并送往省公安厅进行dna检验。


下午4时左右,留驻二君山的民警带着一些调查结果返回。


根据售票处的门票统计,周末两天内每日人流量都在300人左右。风景区面积极大,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施,根本无法确定死者进入二君山的具体时间及其他相关游客的情况。


2男死者遗物细节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我们再一次对案情进行了系统的分析。


大家普遍认为,凶手见到两名死者后,随机实施了抢劫和强奸。结合其残忍的犯罪手段,不排除惯犯的可能性,需要排查我市具有此类犯罪的前科劣迹人员,同时要比对近年来类似未破案件,争取进行串并侦查。两名死者身份无法确定,应立即下发协查通报,先从我市疑似失踪人口入手。


肖天明想了想,说:“现场看起来确实符合抢劫杀人的基本特征,但是有一点很值得怀疑。二君山绝大部分景致都在前峰,后峰风景一般,而且山势极为险峻,攀爬十分困难。如果两名死者和凶手都是来游玩的,他们为何要爬到后峰?就算都是喜好探险,可为什么凶手突然想到抢劫强奸杀人?这个罪行可不轻,说是随机产生的动机,很难让人信服。如果凶手目的单纯就是抢劫,可为什么要将作案地点选在这个人迹罕至的后峰,大老远爬山涉水还可能遇不到适合的下手对象,这一点还是很难从情理上说通啊。”


对于肖天明这些怀疑,有人表示反对,凶手可能也是到前峰游玩,看见两名死者衣着不错,而且向后山走去,所以见财起意,伺机尾随,并在岩洞无人处实行抢劫杀人。


肖天明摇摇头,又说:“还有一点,男死者五十多岁,女死者二十多岁,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要是普通朋友,两人结伴旅游显得有些不可理解;要是父女,也不太像。那就只有一种可能,两人关系不正常,很可能是情人。如果是这样,是不是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呢,凶手的动机是仇杀,或许就是两名死者身边的关系人。”


听肖天明这么说,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情。整理男死者遗物时,我曾注意到一个细节:男死者身上由里到外的衣着分别是黑色套头长袖秋衣、浅黄色鸡心领羊毛衫和夹克衫,基本属于这个季节的正常穿着。但是我总感有些别扭,因为死者贴身穿的是套头长袖秋衣,然后再配上羊毛衫,脖领处明显露出秋衣的领子,这就显得有些***不类了。


男死者满身名牌,足以说明经济状况良好。按照常理推断,他对衣着的品位应该也不会太差,那就更不应该如此混搭。


我正想着,抬眼看看老刘,脑子一转,立刻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我用老刘做例子,跟大家说出了自己的推测。


大多数在机关工作的人都有自己的行业制服,由于外衣较为扎眼,一般都缀有明显的肩章标牌,所以平时很少穿。但衬衫和裤子这类或穿在里面或不易分辨的衣服,则经常穿着。看看老刘,就是警衬外面套着一件毛衣,然后穿了一件夹克衫。


死者衣物如此搭配,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凶手已经察觉到死者秋衣和毛衫之间的那件衣服有可能暴露死者身份,所以才会将其脱下。考虑到这个季节的正常衣着顺序,应该是件衬衫什么的。


分析到这里,我说:“刚才我也查看了死者的衣物,确实在毛衫前襟和后背等位置发现一些磨蹭血迹,应该是脱衣时在头部伤口处沾染到的。”


我的推理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同,司马局长笑了笑,说:“你的这个发现非常重要,而且推理也不错,但是你想到没有,如果凶手是怕我们通过死者的这件衬衫查到其身份,那他为什么不将死者毁容?用石头猛击就完全能够做到,这不是最大限度地破坏现场嘛!”


对呀,为什么没有毁容呢?如果凶手连死者衬衣这个最容易忽视的细节都没有遗漏,怎么会忘记毁容呢?我有些怀疑自己之前的判断了。


肖天明看我有些迟疑,想了想,说:“我觉得我能够解释这种行为。我记得曾在一本研究犯罪心理学的书上看到这样一个名词,叫‘细节遮蔽重点式盲点性思维’。大家想想,我们认知一个陌生人的时候,首先就是从一个人的脸部开始辨识,也就是重点。但作为一个熟人,那张脸已经烂熟于心,甚至已经在潜意识中被漠视忽略了,成为他眼里一个视而不见的盲点,反而更在乎的是一些其他方面的细节。拿这个案子来说,如果是陌生人作案,首先,他不会毁容;其次,更不会脱那件标志性的衣服,因为他不会对此有顾忌,死者就是穿着一件限量版的阿玛尼,和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但本案中的凶手偏偏就脱了这件衬衫,由此看来,他应该是很怕我们发现这件衬衫,死者的身份一定会因此暴露,甚至能够令警方立刻查到尸源。所以,他才会将死者的标志性衣服脱掉,但却偏偏忽略了作为识别人物身份时最应该首要认知的特征,也就是相貌。这也就充分地说明,凶手一定与死者相熟。”


司马局长点点头,说:“天明分析得有一定道理,我的推测也是这样,死者肯定与凶手相识。但是,这个理由还是不足以解释清楚脱衣这个奇特行为。现在看来,凶手应该是预谋已久然后实施的杀人,那么他在事前一定会作过仔细盘算,充分预估行凶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就是如何不令自己暴露在警方的视线中。所以,他才会拿走死者的财物,制造抢劫杀人的虚假现场。既然这样,他就不会对死者进行毁容,如果毁容就会将之前的一系列伪装完全揭穿了。话说回来,就算凶手本来就想销毁死者所有的外在特征,却在行凶时忘记了这一点,可是大家都清楚,出现无名尸体,警方肯定会刊出认尸启事,通过死者外貌找到尸源。这可是最重要的一个手段,稍具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凶手甚至都可能在案发前作过无数次的构想。那么,他经过谨慎细致的策划,为什么会在实际作案过程中,遗漏了毁容这个最重要的步骤呢?所以,脱衣服但没有毁容,绝对不是天明说的那种‘细节遮蔽重点式盲点性思维’。”


司马局长停了一下,又说:“凶手脱衣服的目的很明显,肯定是怕警方根据死者的衣服而追查到尸源。当然,他也怕我们通过死者社会关系找到他。但最大的可能性,则是这件衣服对他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他看在眼里就会产生一些特殊的想法,也意味着一种暴露。你们想想,什么人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会觉得这件衣服的存在对自己是种暴露呢?”


说着,他捏了捏自己的衬衫领子:“只能有一种人,那就是同行,穿着同样衣服的人。所以,凶手必定与和死者属于同一个行业,所以他才会有如此矛盾的行为。如果不是同行,也一定是与死者职业有着密切关系的一类人。这个凶手行事很细致、很谨慎,但也正因为过于小心,反而犯了一个大错。他脱衣服这个行为,太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了。”


分析到这里,司马局长站起来,说:“从死者的衣着判断,他与凶手为同业人员的可能性最大,就从这里开始查。”


案情分析会结束后,专案组立即分派多组警力,深入全市各大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走访摸排,要求他们配合调查近期是否有失踪人员,并提供了两名死者的大幅照片。


3离奇的通话


案发后的第三天,我市新月区地税分局派人认尸,确认了男性死者为该分局监察室主任张群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