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罪案实录第四宗尸洞案(3)

作者:桑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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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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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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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644字

我们将尸体强行舒展平放于地面。死者为男性,双眼半闭,牙关紧咬,似乎生前遭遇到巨大痛苦。年纪在35至40岁,体态匀称,前胸、后背和后臀部位密布着紫红色的不规则形态斑块,类似棍状硬物击打后留下的淤伤。小腹肚脐处有一扁平狭窄刀口,伤口边缘异常平滑整齐,没有发现血液渗出。


看到这里,老刘咦了一声,伸手在死者体表四处按压着,吧嗒了一下嘴,说:“这人死得挺玄啊。”又简单摆弄了几下,他扭头告诉我们,“这个人是冻死的。”


冻死的?7月份三伏天冻死在室外水泥搅拌机的滚筒里?我们都是一愣,有些难以置信地看着老刘。


肖天明立刻问他:“我现在热得呼呼冒汗呢,你说死者是冻死的?”


老刘眼皮一翻:“我又没说是在现场冻死的,你们当这是冰柜呢。死者是在其他地方冻死后被扔进滚筒里的。”


肖天明让他别磨唧,痛快说到底咋回事。


老刘慢条斯理地说:“忒热了,这儿还太黑,先拉回去作详细尸检,再跟你们细说。”


此时,陆敏那边的现场勘验已经结束,没有取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我们将尸体装车拉回队里,然后齐刷刷地拥进解剖间,瞪大眼睛看着老刘进行深入尸检,非要等他说出死者是冻死的理由。


死者腹部创口深4厘米,长度2?e01056厘米,外形呈扁平直线状,边缘皮肤没有翻卷,纵向截面的肌肉组织无牵拉变形迹象。


切开尸表带有紫红色斑块的皮肤,里面肌肉纤维中淤积着大量丝絮状凝血。剖开胃部,在胃黏膜表面发现一些弥漫性出血斑块。心室内血液量低于肢端,全身血管呈高饱和度疲劳性松弛状态。


做完全部检查项目,老刘告诉我们,死者生前曾被置于一个低于零下20摄氏度的环境中,是在清醒状态下被活活冻死的,塑料袋内的衣物可能为其自行脱下。因为,他觉得很热!


死者在清醒状态下被投入冰柜活活冻死,还有可能是自己脱的衣服,理由则是因为觉得太热?我们瞅着老刘半天都没吱声,普遍都认为这个人疯了,难不成是那次车祸留下的后遗症?


肖天明走上前,伸手摸摸老刘光溜溜的额头:“爷们儿,我记得你上次是小腿骨折,没磕着脑袋吧?”


老刘将他的手扒拉下去,说:“你脑袋才被驴踢了呢。”他看着大家怪异的表情,不慌不忙地讲起了人类冻死的整个生理过程。


人体的生物活性是由很多种酶共同参与维持。酶都有适宜的活性温度范围,大多在37摄氏度,也就是正常的体温。当人处在低温环境下,体温会随之降低,当低于酶活性温度范围之后,酶就会失去活性,人体正常的生理活动也就无法进行,从而导致死亡。


人在冻死的过程中要经过血液的两次分配。第一次分配是在体温开始降低的时候,为了保持体温,大脑发出信号,命令机体组织使身体外周血管收缩,将血液压入心脏、大脑等重要部位,减少热量损失。这时候身周温度降低快,身体中心温度降低慢。


如果体温继续下降,当降低至25摄氏度左右的时候,体温控制中枢活性降低,甚至失去正常控制能力,就会出现血液的二次分配,外周血管重新放松,血液从中心分配往外周。这时候身体中心温度快速下降,而外周的温觉感受器感觉到从中心来比较高温的血液,会向大脑反馈一个“热”的错觉,使人明明快要冻死了反而感觉到温暖。


虽然老刘的解释过于专业,但我们基本上也都听懂了。


接下来,老刘又告诉我们,因为死者是在低温环境下受冻致死,肌肉僵硬,血液停止流动,当凶器***腹部后,不会造成失血。同时,也不会造成内壁肌肉的牵拉变形,伤口边缘皮肤不会出现翻卷和弧形变化。当凶器拔出,且尸体被置于温暖环境后,伤口两侧皮肤软化后迅速回弹,封堵住血液的外流。据此,他推测受害人是冻死后被人用锐利刀具刺入体内的。


至于死亡时间,剖检受害人胃内容物时发现尚未消化干净的食物,分析其成分应该是午饭或者晚饭之类的正餐。结合研磨程度,说明消化已经进行了3个小时。看受冻人体组织细胞凝固度和血清的脱脂比例,结合尸体的轻微腐败程度,受害人死亡时间应该距离发案72小时以上。


翻检死者衣物,没有发现任何财物和可以证明身份的物品,但其所穿衣服均属高档名牌。


这起案件有一个让人不解之处,死者已经冻死,凶手为何还要在其腹部***一刀?专案组分析后认为,既然作案手法与上一起案件雷同,且凶器具有同一性,可以并案侦查。


8又是陪聊女


结合受害人经济状况较佳这一明显特征,我们迅速展开摸排走访,最后通过派出所上报的失踪人口信息,很快将尸源锁定。


死者名叫孙刚,现年37岁,为我市某私人汽车修配厂经理。根据当时派出所的接警记录显示,案发的三天前,也就是7月15日晚上,孙刚与几个朋友在饭店聚餐,然后又独自离开,此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其妻子描述,当天中午,孙刚曾给自己打来电话,说晚上要和几个哥们儿吃饭,可能还会打通宵麻将,估计不能回家了。


在派出所民警的协助下,我们找到了参加饭局的三个人,向他们详细询问当晚的情况。


这三人均表示,饭局开始后,孙刚就始终在接打电话,而且声音低沉,语气暧昧,瞅他眉开眼笑的样子,似乎电话那头应该是一名女子。当时曾有人开玩笑地说:“是不是晚上还有节目呀,听动静可不像嫂子啊。”孙刚也没隐瞒,一脸自得地说:“最近搭上一个大学生,没少往里扔钱,今晚应该可以拿下了。”


当晚9时左右,孙刚打完最后一个电话后,跟众人告辞独自离开。由于在酒桌上喝得太多,孙刚并没有驾车,而是将车交给一个朋友,自己选择打车离去。


据目击人描述,孙刚所乘坐的出租车好像是一辆红色的三厢夏利轿车。至于车牌号码,根本就没有留意。


此时我们的心里也是一团疑云,孙刚是乘坐出租车之后失踪被害的,而且还是与赵丽同样的红色三厢夏利,难道这一切仅仅是巧合?如果不是巧合,那凶手就只能是红色夏利出租车的司机了。


带着这个巨大疑问,专案组加大力度,继续展开对我市红色夏利出租车的排查工作。同时,通过调取孙刚的手机通话记录,我们查到了当晚与他不断通话的手机号码,发现两人案发前一个月之曾频繁联络。不过,该号码自孙刚死亡那晚之后,就再也没有产生过任何通话记录,拨打也始终提示为关机状态。


经调查,该号码属于神州行卡,并非实名购买。按照上面的通话记录,我们通过对其联系人的走访调查,得知机主名叫唐佳,竟然也是一名陪聊女,而且与女死者赵丽都在“蓝色情调”酒吧工作!


我们立即意识到,孙刚应该是在酒吧内认识唐佳的,或许也有可能认识赵丽。两人相继被人以同种手段杀害,且均与“蓝色情调”酒吧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这里面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微妙关系呢?第二名陪聊女唐佳在其中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我们再次提审“蓝色情调”酒吧老板。据他回忆,唐佳自从7月月初之后就再也没有上班了,据说是找到了其他工作。至于孙刚这个人,倒是有些印象,以前曾多次来酒吧消费,而且每次必点唐佳,还尽要好酒和昂贵果盘,出手非常大方,显得异常豪爽。


除此之外,酒吧老板还告诉我们,其实唐佳根本就不是什么大学生,而是一个出散台的小姐。这样的小姐非常多,普遍都是来自外地,经常混迹在各类歌厅、按摩院和酒吧之间,没有固定的服务处所,一般都是这些娱乐场所在招揽客人后,打电话通知她们过来。


为了满足和迎合某些顾客的特殊心理需求和癖好,许多小姐都冒充是在校女大学生,主要是为了赚取更多的服务费,个别小姐还多次修补处女膜。要知道,大学生初夜的价格可是一个天文数字。


当我们问到赵丽、孙刚和唐佳之间的情况时,酒吧老板表示,这就是客人与小姐们自己的事情了,酒吧只抽取陪聊期间的包房费和酒水饮料费,或者提供夜宿场所,其他的一概不管。


专案组立即分出一部分人手去调查唐佳,并结合目前了解到的基本情况,对两起案件进行了一次系统分析。


第一名女死者赵丽在酒吧从事陪聊,第二名男死者孙刚在同一间酒吧认识陪聊女唐佳,然后赵丽与孙刚相继以同一种形式遇害,而唐佳则莫名失踪,暂时还无法说清是遇害还是其他原因。不过,三个人的身份似乎在告诉我们,凶手下手的对象是具有选择性和针对性的。


如果两起案件中都曾出现过的红色夏利出租车确为同一台,其车主应该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唐佳作为“蓝色情调”酒吧的陪聊小姐,与赵丽肯定有着一定接触,而且当晚孙刚又是在与她赴约时遇害,所以她应该也可能是同案犯。


根据两起案件的现场勘验结果,初步推断是团伙作案,动机为抢劫财物。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只要顺利找到唐佳,一切问题便可迎刃而解。


9唐佳也死了……


在走访中,根据相关联系人反映,唐佳一直在我市某小区租房居住。我们赶到后,敲门无果,便找来房东用钥匙打开了房门。


刚进屋,我们就闻到一股淡淡的臭味。快步来到主卧室,就见一名年轻女子赤身裸体仰躺在床上,小腹部深深地插着一把藏刀,渗出的鲜血染红了床单,流淌到地面,形成大片凝固的血泊。虽然时值盛夏,但室内一直开着空调,尸体腐败程度不高。


经照片比对和熟人辨认,女死者正是警方要寻找的唐佳。


初步尸检结果显示,唐佳的死因系脾脏破裂大出血导致失血性休克;体表诸如嘴唇、脸颊、脖颈、***和大腿内侧等部位留有大量人类牙齿印记,同时伴有充血性紫斑手指掐痕;外***留有凝固的精斑,说明唐佳生前曾发生过较为激烈的性行为。


那把藏刀为唐佳家中书架上的收藏品,应为凶手随机取来行凶的。陆敏在藏刀把手部位提取到清晰的指纹,房间其他可手触部位均能提取到大量指纹。


现场有很大的翻动痕迹,室内抽屉、柜门均被拉开,财物被洗劫一空。唐佳手指、颈部留有陈旧性饰物压痕和拖拽痕,说明随身金银佩物也被劫走了。


结合室内温湿度,查看尸斑生成情况和腐烂程度,老刘推断唐佳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7月15日至16日的凌晨时分,与孙刚的死亡时间非常接近。


将尸体拉回队里,通过详细尸检,从唐佳***中提取的精液分别属于两名男性,其中一份样本与死者孙刚具有同一性。现场遗留的指纹分别为唐佳、孙刚和另一名不知身份的男性。


在随后召开的案情分析会上,大家一致认定,唐佳与出租车司机必定就是两起案件的凶手。唐佳与赵丽和孙刚相熟,掌握到两人行踪后,告诉了出租车司机,利用两名死者打车之际,将其杀害。至于唐佳被害,似乎可以理解成出租车司机已经决定收手不干,担心唐佳会走漏风声。


司马局长当即予以否定。如果是唐佳与出租车司机共同策划了这样一起恶性连环杀人案,彼此之间的关系必定十分牢固,可是刚刚抢劫了这么一点财物,就仅仅为了防止潜在走漏消息的风险而杀害同伴,在情理上是说不通的。更重要的是,出租车司机应该会想到警方可以根据唐佳的人际关系找到他,所以他绝不可能强奸唐佳,留下精液这个最重要的物证,还有那满屋子的指纹。司马局长的分析具有一定道理,但我立刻对他进行了反驳:如果凶手真的思维缜密,甚至达到一种极端化的程度,他有极大可能性会预料到犯罪后的潜在风险,也就是说,凶手在施罪后具有无限放大风险的主观意识。所以,即便是抢劫金额很少,但为了自身的安全,他也一样有理由对自己亲密的同伴下毒手。另外,既然唐佳是外地人,她的这名同伴也有可能同样是外地人。在行凶之后,完全可以逃离本市,让我们没处寻找。还有,既然两人关系十分密切,唐佳的房中应该会留有凶手的一些物品。所以,他所谓的抢劫,其实就是为了制造抢劫强奸杀人的假象,更重要的是,他要拿走唐佳房中所有属于他的物品。


司马局长想了想,说:“似乎还是不对。如果我是出租车司机,我将孙刚送到唐佳家中后,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将其控制住,为什么非要等到孙刚与唐佳发生性关系之后才杀人呢?”


关于凶手的动机和行凶方式等问题让我们争论了很久。最后,司马局长说:“一切都还只是猜测和推理,眼下还得从能看到的东西入手。大家都注意到了,赵丽和孙刚在死亡后均遭到绳索捆缚,凶手采取这种绑尸行为的目的是什么呢?如果凶手确实为男性,是否对sm具有特殊偏好,所以才对赵丽采取了这种相对罕见的绑缚行为。但捆缚孙刚就显得有些说不通了。难道,他是一名双性恋者?除此之外,假设唐佳是凶手的帮凶,也就是所谓的内线和鱼饵,凶手也预料到她的存在将会导致自己被警方发现,所以制造了虚假现场。那么,凶手为什么不采取前两起案件的犯罪手段,将唐佳绑缚后杀死呢?这样一来,可以最大限度地迷惑警方视线,让我们无法猜测他曾与唐佳合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