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祸起情歌

作者:尼尔·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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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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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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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560字

“嗳,我刚搞到了《金属狂潮》。”凯伦特意打个电话告诉我她弄到一张拓克乐队刚刚发行的新专辑。“有空没?这个你得听听。”


她把电话贴在扬声器上,然后放了一首歌。不同于拓克以往的曲风,这是一首柔肠百转、哀婉动人的慢板。不过,我听不清安格斯在唱些什么。


“不错,就是听不清歌词。”


“那我念给你听。歌名叫《有缘无分》,约翰·科里尔词曲。”她说话的时候稍稍加强了一下语气,然后清了清嗓子,缓缓念道:


莫莉为我跳一支舞,在那海滩边


她像是黑色的精灵,舞姿翩跹


我举起相机,看着她奔向大海


她回眸一笑,留下最美瞬间


镜头里,她足尖轻旋


挥洒间,她身轻如燕


阳光为她镶嵌金边,


而我那颗老心啊,只为她魂系梦牵。


凯伦念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头晕目眩,醺然欲醉。在接下来的段落里,歌者娓娓诉说着恋慕之情,细细追忆着女孩美丽的容颜、她的眼睛、她的头发、还有她的身姿和步态。他扼腕叹息,他恋恋不忘,却因为这是他死党的女人终究无法拥她入怀。随后,凯伦念到了副歌部分:


坐在海边,她说早已许下无悔誓言


有缘无分,她说只怪老天一手导演


欢乐的舞者悄悄披上忧郁的黑纱


她是我兄弟的情人,是有主的名花


阴差阳错的邂逅,许是命运的诅咒


可是莫莉,吾爱永远,即使岁月变迁


我爱莫莉,此心不变,直到沧海桑田


一时间,我有些发懵。


“你在听吗?”凯伦问。


“嗯,在听。”


“霍莉,这首歌绝对能一炮打红。”


“是吧。天,我都不知说什么好了。”


“他能写出这样的作品我一点都不意外,你说是不是?可我没想到他居然会让拓克录制,按说他该把曲子卖给面包合唱团或者多尼·奥斯蒙的。


“糟了,特雷弗一定也听过了。”我掩着嘴,绝望地闭上眼。


“约翰这小子真有种。我还以为他俩是哥们儿呢。”


“这下完了。”我感到胃里直翻腾。


“我还以为他早就把你放下了呢。你说呢?”她吹了个响哨,然后大笑起来。


我从没跟凯伦说起过约翰貌似对我有那么点意思,所以很惊讶她是怎么知道的。


“你是说约翰?”


“不,安格斯。”凯伦戏谑地说,“废话,当然是约翰,还用指名道姓嘛。”


“你瞎说些什么呀?”


凯伦倒吸一口气,“你跟我装是吧?”


我心中警铃大作,“哪有?你到底什么意思?”


凯伦大笑,“他为你都快得相思病啦。”


“他只是对我有一点点好感,仅此而已。”


“算了吧,霍莉。你真这么想?只是一点点好感而已?你是真傻还是装傻?你没发现每次他看你时的眼神?眼睛里几乎没飘出一大串心?好好听听歌里是怎么唱的!”


“得了吧。”我装作漫不经心地吹了口气,“什么时候的事?”


“喔,霍莉,亲爱的。”凯伦像个当妈的一样语重心长:“当局者迷啊。自打那次你在大巴上泼了他一头冷水,他就存这份心了。越得不到越想要呗。”


难道当日海滩边约翰和我说的那个“女巫”典故,就是这个意思?他只是想得到自己无法得到的东西?不过回头想想,好像又不是,慌乱中一时也想不起他原话到底是怎么说的。


“我们随队一起演出的时候,他盯了你整整一个星期。背地里我们一直在议论这事。我也有份儿,”她没羞没臊,直言不讳,“你就一点也没察觉?”


我没有回答。在我眼里,那些垂涎美色的男人皆如浮云,对于这种人我向来不假辞色,若不然,他们就会打蛇随棍上,把我当成猎艳的猎物围追堵截,我功力尚浅,在自我保护方面,我就是天生愚钝。


于是,我把那天发生在巴哈马海滩上的插曲,零零碎碎地向凯伦透露了一些。不过我故意说得轻描淡写,好像根本就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当时就和他说清楚了。按理说不该再做纠缠。可是,你听这歌里唱的。”


“好不容易有机会让万人传唱了,偏偏名字又给拼错了。真叫人郁闷。”


后来,我也买了一盘专辑,非常时刻,但求花钱消灾。我把磁带放进那台老式录音机,然后抽出专辑内页,读着歌词。一连多日,我一遍又一遍地听着歌曲、默念歌词,却从没有跟着唱过一句,直到有一天,我把专辑收入箱底,发誓再也不去碰它一下。


我不知道特雷弗会怎么想。我没提,他也不问,就连专辑的封面我俩也从未聊起过。封面内页里有一张拼贴照,在一堆乐队演出的现场花絮中,夹杂着一张黑白相片,画面中的我正仰首大笑,手提着裤脚戏水逐浪,巴哈马海滩边的信风扑面而来,吹乱了一头长发轻舞飞扬。数月之前我收到乐队经理切斯特发来的一份法律文件,他想让我为这张照片签个授权协议,我自然受宠若惊,连问都没问就签了。这事儿对我来说又新鲜又好玩,而只要与乐队相关的人或事,我都不疑有他,所以当时也的确没有多想。我在写给特雷弗的信中还拿此事大做文章,只是那会儿怎么也想不到到它会出现在专辑内页上,更不用说还配着那么一首让人魂飞魄散的歌。现在想想,真是欲哭无泪。


不久,这首歌冲上了排行榜的第九名。电台里反复播放着烂熟于心的旋律,可我却不曾和任何人提及歌里的女孩就是我。先不说没人会信,万一真信了,也只会招来更多的嫉恨。每每有人向凯伦打听此事却不得要领,或是看到了内页照片满是好奇地后跑来问我,我也只是耸耸肩,岔开话题,只希望能找个东西遮住脸就此遁形。


在巡演路上见到约翰时,他还是和从前一样对我淡淡的。要是在后台或是酒店碰上,他会眨眼笑笑,然后径直走开。他从来没有停下脚步和我闲聊几句、了解彼此的近况或是打个招呼,在大巴上也从不和我们一起玩闹。我们再也没有说过话,我只是一个后勤队员的女朋友,而他却是举世闻名的摇滚歌星,出行由私人飞机接送,身边从不缺模特女伶作陪,即便我俩擦肩而过时他偶尔会放下身架冲我点个头,那也无非是大明星略表亲民的姿态而已。虽说这样想心里难免隐隐作痛,不过倒也让我释怀许多。


尽管这样,可每当我们四目相对,我总能看到他眼里闪烁的光芒,也许,我在他眼里也是如此。而那一首歌,还有那段在海边共度的短暂时光,也终究成了我俩之间无法那层捅破的窗户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