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沿途识趣(1)

作者:尼尔·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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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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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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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594字

“把恤还给我,白痴。脱下来!”西里尔十分不爽,因为基思竟把他的一件恤衫穿在了自己身上。那是1971滚石“再见英国”告别巡演的纪念恤,整辆大巴上,就西里尔一人参与过那场盛事,所以毋庸置疑他就该是恤的主人。对他而言,基思的行为简直就是赤裸裸的盗窃。


基思对那盘被扔掉的凯特?斯蒂文斯的带子依旧耿耿于怀,而西里尔答应赔他两盘新磁带的许诺又迟迟没有兑现,于是他憋着一股看你能拿我怎么办的得意劲儿,爱理不理地朝西里尔撮一下嘴,继续和保罗侃大山。


“你是说吉姆?莫里森还活着?”


我们沿着田纳西州的一条高速公路一路下行,大雾山一带的沿途风光美得令人窒息。所以,今天的每日妙语应当是“青翠欲滴”才对,因为世间青山绿水的精粹已齐聚此处,再无别地能与之媲美了。特雷弗和我坐在最后一排,手拉着手,时而互相摩挲脸庞,时而指着着窗外美景惊叹连连。


保罗回道:“听说那是个恶作剧。有人说他是装死,其实去了非洲。”


我们一大早就在酒店餐厅里吃了早饭,然后便驱车前往南卡罗来纳州的克莱姆森,算起来,差不多已经开了四个钟头。从我上车的那一刻起,我们先是经过了圣路易斯,顺便在大拱门那儿转了转,接着到了印第安纳的泰瑞豪特,姑娘们在那儿把车清洗干净,然后直奔肯塔基的路易斯维尔,就在当地演出的时候,小偷趁机摸进大巴,偷走了一台八声道音响和所有磁带。所以之后的旅程,车里除了几声交谈,一路出奇的安静。


按西里尔的想法,就算没把基思那盘凯特?斯蒂文斯的磁带扔了,一样会被偷掉,既然如此,自己的承诺当然可以作废。不过,基思却不答应。


“那时候各种传闻铺天盖地,我也不知道究竟哪个是真的。我觉得他是真的死了。”


“基思,看着我,你这个没用的混蛋。”


“我又没跟你说话,我在和保罗探讨问题。”


我开始慢慢习惯这种雷打不动的作息安排。白天开车赶路,晚上和其他女孩坐在舞台边的音响上看着面前成千上万欢呼雀跃的人群,看着乐队和铁杆歌迷在后台热情互动。每晚,我都啃着一个味道的混搭三文治,观看一个套路的重复表演,虽说这让我多少有些审美疲劳,不过我却并无怨言。后台的花样倒是层出不穷,那儿总有几十号人供我冷眼旁观、揣摩研究。旅程中我还遇见不少新面孔,尤其是另一辆大巴里那些候补乐手们的新朋旧友。尽管一场音乐会从鸣锣开场到曲终人散要几个小时,尽管要坐在前排恹恹欲睡地等特雷弗和他的弟兄们把道具设备都收拾完毕,不过我却乐在其中,丝毫不觉得无聊厌倦。


随后,特雷弗和我便直奔酒店。我们***的方式虽然不再像第一个夜晚在旅馆地板上如疾风骤雨般惊心动魄,但却更加细腻缠绵、回味无穷,而彼此之间的配合也越发心有灵犀、水乳交融。我们堪称“情”、“色”和谐的完美爱侣。当你坠入爱河,无论心灵还是肉体都能感受到绵延不绝的爱,这种感觉实在是妙不可言。因此,无论要付出何种代价,我都要悉心维系这段感情直至永远。


“你没听见啊,把恤还我!”


“我们在巴黎那会儿,我还见过他的墓地呢,”里奇插嘴道,“他真死了。”


“谁能证明这是你的衣服?”基思挑衅地扬起一道眉毛,“说一个我听听。”


每天夜里,查尔斯都会去酒吧耗上一个多小时,然后战战兢兢地敲敲房门走进来。他从未带着哪个女伴一同上路,于是我们便成了铿锵三人行。我们一起吃、一起玩。按说上了大巴他也该和我们坐一块儿,可他似乎更喜欢在自己的大巴铺位上小睡一会儿。


“你身上这件衣服我都他妈的穿了两年了!”西里尔指着基思说道,“还证明个屁,这他妈就是老子的衣服!我他妈真想抽你!”


“但你有没有瞧见尸体?”保罗并不买账,“没人见过他的尸体。天下之大,他哪儿不能去,这个谁又能知道啊?”


“在巴黎我可是亲眼见过他坟墓的。”里奇又说了一遍,“眼见为实嘛。反正我觉得就这么回事了,兄弟。”


“我跟你开玩笑呢,你个十三点。想抽我?来呀?就为了件恤?至于么?一会儿还你不就得了。”


“你可以买一块墓碑,然后找人刻上你想说的话。谁规定非得死了才能买块墓碑刻上字的,活着照刻。”艾德加了一句。


“怎么就不至于了!别人的床就是别人的私有财产,是不可侵犯的,不能随便从别人床上拿走他的东西!就是这么个理!快把衣服还我!”


“他干吗要装死呢?他已经扬名立万,早该如鱼得水了呀。”基思细声慢气地对保罗说着,随后转向西里尔,冲他竖起了中指。


“你摸上别人的床铺偷走恤不说,居然还有脸穿在身上在失主眼前晃来晃去,简直比在大巴上大便还不要脸!你他妈就是幼稚,猪头!”


“哪有什么墓碑,”里奇说,“早让人偷了。”


“哈!”保罗大叫:“没墓碑!我说吧,人还好端端地活着呢!”


“哎呦我的妈呀!”基思直摆手,故意装出一幅被西里尔吓到的样子。


“这车上怎么有一股杀气啊。你俩干啥这样剑拔弩张的。”保罗眯着眼,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好脾气地开口劝道:“不用惊慌,女士们。你们两个,为了咱大伙儿,就此握手言和吧。”


“说得好!”里奇说道:“你们两个听好了,这事儿到此为止。”


后天不用开工,但因为克莱姆森是个大学城,不像其他大城市到处都是可逛的地儿,所以我们也没打算搞点啥节目。特雷弗从前就来过,对这个城市却没多少值得一提的印象。他提议不如找一家好馆子饱餐一顿,然后到电影院里打发时间。


“我还以为今天的妙语应该是‘朽木难雕’,日历上是这么印的。他俩可不就是‘朽木难雕’嘛。”特雷弗边说边用手指轻轻挠着我的颈背。


“对了,衣服得抓紧洗了。”特雷弗话锋一转,说他快没有干净的替换衣服了,既然这样,不如先解决当务之急。我很享受这样的对话,闲谈洗衣之类的日常琐事,讨论电影里平常百姓的乐事。我感到自己终于找到了“归宿”,我已不再只是我,而是某个男人的另一半了。生平第一次,我觉得自己似乎有了和一个人安定下来的能力。似乎特雷弗和我能这样天长地久地携手走下去,而不只是做短短几天的露水夫妻。


“‘剑拔弩张’虽说是一月份的词,你照样可以拿来用,每日妙言可不存在什么使用期限。也没规定说今天就非得用‘朽木难雕’。”保罗说道。


查尔斯从小睡中醒来,爬下自己的床铺,就像从山洞里钻出来的小动物。他睡眼惺忪,头发蓬乱,走在过道上还东挠西抓。基思边上本来坐着利亚姆,正巧这会儿他去了洗手间,见有空位查尔斯便一屁股坐下来,仰天打了个哈欠。


“它和我洗的衣服混一块儿了!坑爹呀!我从那台该死的烘干机里把它一块儿捎带出来了。我都没打你那床铺边上经过!给给给,还给你,你个小气吧啦的混蛋!”基思一把扒下恤,猛地丢给西里尔。“好了,那你欠我的两盘磁带怎么说?”


西里尔没搭腔。


“说呀?怎么没话说了?”基思狠狠地吐了一口恶气,不屑地说:“行,你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算你有种!”


“压力。他承受不了当摇滚歌星的压力。”利亚姆边说边扭头找空位。他在艾普丽尔身边坐下,冲她咧嘴一笑,然后腻歪上去,把舌头伸进了艾普丽尔的耳朵,艾普丽尔被逗得咯咯直笑。“他希望自己是个凡夫俗子而不是乐坛传奇。”利亚姆抬起头,接着说道:“他早就这么说过,抛下一切,找个地方隐居,现在看来他确实做到了。这能怪他么,嗯?”说着,他把艾普丽尔抱到腿上。


我本来还担心特雷弗对于我们的将来态度不明,就像达兹对待凯伦那样,又担心他会干脆避而不谈,就好比男人想和女孩睡觉时吹得天花乱坠,但一提到要深入发展就闷声不响了。不过,特雷弗似乎没有这种顾虑。他已经跟我说好下次要带我四处见识见识,饱饱眼福,还提议了几个我可能感兴趣的城市,这样我就可以配合拓克的巡演时间表调整明年的度假计划。他还提到了更遥远的将来,毫无保留地向我敞开了他的内心世界和对生活的展望。


“我是68年的时候和吉姆?莫里森认识的,”艾普丽尔说,她在利亚姆的腿上挪动身子让自己坐得舒服些,“就是旧金山那场‘爱在盛夏’音乐会。”。


“咦——呀!你胳肢窝有味道!”西里尔小心地拎起恤,靠近鼻端使劲地闻,想找出异味的源头。


“‘爱在盛夏’是67年的,”布奇纠正道,“伍德斯托克夏季音乐会是69年。68年夏天应该有别的大事吧?”


“芝加哥民主党大会,”凯伦说,“街头骚乱。”


西里尔把恤举过头顶,“各位,来,你们都闻闻。”


“是嘛,管他呢,反正我是68年在旧金山的。”艾普丽尔说道。


“你说的认识是真的认识呢,还是被他潜了才认识?”凯伦无精打采地靠在达兹身上修剪着指甲,突然就抬头问了这么一句。


“你干吗盯着这破汗衫的胳肢窝那儿闻,同性恋啊你?说?干吗要闻胳肢窝?”


“‘潜’是不是和别人搞过的意思?”艾普丽尔伸手拨了拨遮着眼睛的头发。


凯伦和我点了点头。


“哦,这样啊,那就是搞过了呗。”


“我根本就不用闻,是这股子怪味自己飘啊飘,就他妈一路飘进我鼻子里了。所以我才要闻闻恤,果然就是腋臭味,不会错的,我讲话向来一句是一句。”


“你多大了,十八?”凯伦惊讶地看着艾普丽尔,“68年那会儿你还只是个小屁孩。”


“那年我十三,不过骗他说是十八了。”


“他就信了?”凯伦问道。“他们真行,明知你尚未成年,却照干不误。我敢说他干的时候就知道你还是个孩子。”


“西里尔的意思是,恤上沾了你的‘膻’味。”保罗一直在翻弄他的袖珍辞典,他似乎对“膻”字情有独钟,拿起笔圈了个记号。


“他们拖了好几天秘不发丧。你不记得啦?整件事扑朔迷离。”邦佐说,“要么离奇死亡,要么去了非洲。反正是宗悬案。”


西里尔打断道:“对!就是保罗刚才说的那个意思,你这个恶心的家伙。”


艾德若有所思地说道:“我倒是巴望着名噪一时。我还想当吉姆?莫里森呢。这有啥承受不了的。”


“你要不要闻闻我的单车座儿,呃?还是闻闻我的蕾丝内裤?你个恋腋狂。”基思像鸟扑腾翅膀一样挥舞着双臂。


“蠢货!滚一边去。”


“当时我化了浓妆,不过看上去还是挺小的。估计他也猜到了,不过也说不好。十八这个年纪真的很搞。我以前一直跟人家讲我十八岁,以后还是要这么讲。别说出去,懂不?你要不说自己十八,都没人要你。”


“来来,闻闻看。臭不臭?”


凯伦颇有感触地说:“没准说自己十八照样有人嫌你老。”


“去!滚远点!少举着毛茸茸的胳肢窝在我面前晃来晃去!”查尔斯挥动双臂唯恐避之不及。


邦佐说道:“他说过会先做个局假死,然后把名字改成莫吉?里森换个活法,这个名字刚好就是吉姆?莫里森的字母重组。”


基思起身走向车尾的床铺。


“我十九了。早过十八了。”


“我还活不活了。都二十一了,”凯伦说,“人老珠黄喽。来罐啤酒,谢谢。”


“我不介意你十九了,”特雷弗抱着我说,“就算二十也没关系。”


看得出来大家都极其敬重特雷弗,这点最让我满心欢喜。不光是后勤,连乐手也对他礼敬有加。和他在一起我别无所求了,这不仅是因为我已经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他,更是因为他就是那种能让我心生敬意、引以为荣的男人。


“等一下,这太扯了。”基思从铺位回来,撸了撸衬衫袖管,他立住脚掰着手指,自言自语地念着字母。“吉姆?莫里森(jimmorrison)的拼法中有个两个‘r’和两个‘m’,而莫吉?里森(mojorisin)里各漏了一个。他做事也太糙了吧,你们不觉得吗?还是说,他自认为天衣无缝没人会发现?”基思说完,在邦佐身边坐了下来。


“如果你叫他莫吉?里森先生,那么这两个字母就刚好在里头了。大概那就是他刻意为之,希望自己重返人间的时候,大家都叫他莫吉?里森先生。”达兹说。


“他是不会以莫吉?里森先生的身份再现人间啦!”里奇大吼道,“他已经死了,给埋在了巴黎。他妈的坟墓我都见过了。”


“怎么停车了?”


“这是哪儿?怎么停下来了?”


“我们在哪儿呢?这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地方!干吗停车啊?”


“哎,维吉尔!怎么不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