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史上最糟糕婚书

作者:柳暗花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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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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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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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0216字

回到要塞的第四天,沈澜终于有消息来了。奇怪的是,这一次他的传信兵是一名英姿飒爽的女将,名为王三娘,除了对镇守要塞的主将说王爷会在一周内返回外,还给方初晴带来了一封沈澜的私人信件。


方初晴感到很甜蜜,因为这证明沈澜对她与众不同,不枉她思念他一场。可是当她打开信,甜蜜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然后不知是怒是喜,再琢磨了一下,最后彻底被气到了。


……方初晴,我允许你嫁给我。十一月十一是好日子,我回要塞后,可办喜事,顺便贺我军大胜……


信上就是这么一行字,没头没脑的,好像还晕染了,上面还有一个脏兮兮的指印,显然是某人紧张下,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墨汁。


他什么意思?允许她嫁给他?好大的恩典哪。他果然是自恋的大阴人,以为嫁给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事吗?往好里说,这封信算是一纸婚书,可却是史上最糟糕的婚书,连求婚的语气都这么傲慢。十一月十一日?这在地球上是中国的光棍节,看他选的什么好日子!而且这婚书中的信息中为什么透着恩赐感?还那么笃定?她一定会答应吗?太小看人了!


好歹我也貌似是一个公主,怎么也算是翻版的金枝玉叶,怎么能这么随便就打发了?她有说过想嫁给他吗?再说信上也没说娶她是为妻还是为妾,也没有表达爱情,她凭什么就这样答应下来?


可是……可是……想到能嫁给他,永远守在他身边,她心头就有一丝说不清的、暖烘烘的情绪,感情上想答应他,理智上却绝对地拒绝。她很茫然,以至于没发现那封信的封口有些问题,似乎被人偷拆过,而后又再度封上的。


“他还有什么话要传达吗?”方初晴见王三娘没走,就一直站在一边,强压着又羞又怒、又高兴又恼火的情绪,平静地问。王三娘垂下眼睛,掩饰着内心的幸灾乐祸和能够搞破坏的恶意快乐。刚才,这姓方的死女人脸上那番又红又白的脸色变化,没有一丝逃过她的注视。


是的,那封信她偷拆过了,然后就知道王爷那样写婚书,这女人一定会发火,于是她就放了心。王爷什么都好,只是不懂女人。可是他根本不需要懂,他那么优秀,在战场上光芒万丈,有如战神转世,女人早该谦卑地、无所求地奉献自己,还用得着求吗?假如能与王爷有一夜,也是前世修来的福气。


可是王爷回京一趟,回来时就带来了这个女人,说是皇上的信使,可王爷看她的眼神,很明显是看他心爱的女人。


她妒忌得发狂,为什么王爷从来没看过她一眼呢?她在战场上奋力拼杀,悍不畏死,就是为了博得他哪怕一个眼神的青睐,但却从没有得到过。不过没关系,好在王爷眼里也没有别的女人。就算是温柔乡的花罗,也不过是个暖床的而已。但王爷对这个方初晴就不一样了,全军的男人都是粗坯,没人注意到,只有女兵们注意到了,还背后议论方初晴会不会令王爷违背永不娶妻的决定。大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方初晴可以在王爷面前任意放肆,这在之前根本不可想象。


一个强势惯了的男人,突然可以容忍一个女人冒犯他的权威,那已经是最大的爱意表达,可惜那个女人并不明白。而他们两人之间的眼神交流以为别人不会发现,甚至他们自己也没发现,但她这个有心人却见到了。


后来当她打听到方初晴不是清白之身,不过是个奶娘时,她的愤怒无法形容。为什么那么完美的右师王会喜欢上这种卑贱的女子,况且这女子一点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福气。


她痛恨得无以复加,一直想找机会教训教训方初晴那贱人,可一直没有机会,王爷看护她,就像看护最珍贵的宝贝。这,那愚蠢的女人也没感觉到吧?再后来她作为近卫队员之一随王爷出征,看到王爷除了开会和打仗外,就在帐中写着什么,写一张纸就废一张,显得很烦躁,又似乎很慎重、很为难,却又不像是送到朝中的密报。于是她就留了心,捡了撕碎的纸张看,结果发现王爷居然在写婚书!大概是怎么也不满意,所以写了很多天也未成。也正因为暗中了解了这件事,所以王爷要派个女兵回要塞送信时,她自告奋勇地做了传信兵,然后偷看了信件,谅那不熟悉军中信件来往规则的女人也看不出来。


可这个女人真不识抬举呀,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什么样男人的眷恋?居然真的如猜测中那样不高兴了。既然如此,就按计划刺激她一下,最好她扬长而去,这样就有机会宰了她,以绝后患。


王爷不需要她这种女人,所以她这种忠心的手下要来替他解决烦恼!王爷也应该回到不娶妻的情况中来,还可以由她在心里默默爱着,想象自己可以伴在他身边!


“王爷说……”王三娘沉吟了一下,似乎很同情方初晴似的,“说反正妾室不用明媒正妻、八抬大轿抬进门,让姑娘自行准备一下就行了。到时候全军庆祝,洞房花烛。”


“什么?”方初晴感觉心上给人割了一刀。


原来是为妾!她早该想到的不是吗?她是什么身份?一个残花败柳,一个奶娘,怎么配得上大江国的右师王?多少名门贵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赐的语气来写这封婚书!原来没把她当成通房丫头已经是天大的脸面了!原来他只是想要个女人暖床,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藉心灵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爷确实是那么说的。”王三娘露出很为难的神态,“论理,作为下级我不该议论王爷的事。可是这也实在有点……怎么说,您还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气‘跑’了怎么办?”她意有所指地说。


其实,临行前王爷对她说:“本次你将代媒人之职,三书六礼的事你一并办好,不可疏忽怠慢。亲事成了,本王有重赏。你对方姑娘说,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么,本王都会给的。回京后会禀明圣上,让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爷没说要娶方初晴为正妻,事实上依朝廷礼法和沈家那种人家的家法来说,方初晴这样的身份当正室也不可能。但如果圣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宁愿冒杀头的风险也要阻止这件事的发生。


而此时,方初晴的心混乱之极。所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对沈澜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里,没办法冷静淡定。王三娘所说的话,她只注意到了那个“跑”字。


是啊,他这样轻视她,她为什么还要事事听他的话?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决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经的男人,曾经的孩子,然后隐姓埋名地好好活一场。这本来就是她进沈府前的愿望不是吗?那么为什么要被沈澜这样不真诚的男人误了她的前程?其实这样也好,万一她真跟沈澜有了什么,桑青的前夫和孩子来找她,她该怎么办?离开他吧,他们在一起就是错误,干脆到图国去吧!


“谢谢你,这是王爷的恩宠,我高兴都还来不及,怎么可能生气?王将军不要管了,我自然会按王爷所说的,自行安排。”方初晴说得平静而认真,但在这时候,她越是这样,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个女人敢在平时和王爷那样强势的人对着干,怎么会容忍这样的侮辱性婚约?


“哦,那末将出去了。如果需要帮助,请吩咐就是。”王三娘喜悦地道,倒不用刻意压抑这种情绪,当成为王爷高兴好了。方初晴点了点头,送王三娘出门,然后拿出那纸婚书,越看越气。想撕掉,终究没有,只走到桌边给沈澜写了一封回信,然后跑到隔壁他的房间,把婚书和回信夹在她平时最爱看的一本书里。


那书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阅。她把纸条放好后,故意把书摆得歪斜一点。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这就是太优秀的男人所面临的困境,总有很多女人惦记他,其中不乏被仰慕和暗恋催化的变态者。而作为爱上这样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一个个陷阱。


如果是平时,她完全可以揭破谎言,因为这种话,沈澜怎么可能让一个属下传过来?沈澜那样别扭的个性,那张婚书上说话的语气根本是掩饰羞涩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恋爱情商低下的时候,重要的是,她和沈澜交流不够,互相猜测对方的心思,所以轻易就上当了。


其实沈澜在出征的每一天里都想着她,就像她想着他一样。他对她的感情已经强烈到不惜改变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从没意识到对于像方初晴这样的女人只有爱是不够的,还需要足够的尊重。他只是很怕当面跟她提起成亲的事,不知道要怎么表达心中所想,于是他就写信。但是他写了无数次都感觉不好,最后干脆写了封婚书,然后特意叫一名女将做媒人,转达其他的话。


他甚至翻了黄历,虽然他并不信那些,但考虑到方初晴也许会介意。他的意思是全军大贺,还能增添喜气,也能表达他对这桩亲事的重视。他心里对方初晴有感觉,可是他不会说,但他觉得可以做到。只是没想到那些话会令方初晴产生误会,更没想到他郑重委托的女将却是发誓破坏他和一切女人关系的人。


于是,等于他亲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


……


黄昏时分,就在要塞就要关闭的当口,方初晴混了出去。


在这里几个月里,她对军中的一些细节了如指掌,所以虽然困难,却还是让她成功逃脱了。她并不知道,要塞固若金汤,如果没有王三娘暗中帮忙,她就算再了解军营的行动规律,也是不可能这么轻易走掉的。


她随身只带了细软,在长物镇败的各种玩意全留下了。对此,她并没有心疼,并不是因为她不爱那些奢侈品,而是她为某人心痛得顾不得身外之物了。


至于为什么这么赶,是因为齐山上回说他要到图国去,算日子就在这一半天。她虽然冲动,却还没傻到自己单独跑路,知道到了人生地不熟,还随时有人想杀她的图国去,必须乘一条大船。


齐山,应该是大船吧?


她连夜往长物镇赶,偷的那匹马虽不起眼,但却是耐力奇佳的良驹,所以她第三天中午就到了,可结果却还是晚了一步,齐山天才亮时就已经带着商队离开了。好在齐山临走前曾郑重吩咐过齐氏的管事和伙计,要他们满足方初晴提出的一切要求,于是她很快得知了商队所行的路线,快马加鞭地追了上去。她清楚地知道,没了齐山这个大靠山,她的图国之行将非常危险,甚至是寸步难行,连边界也过不去。


早先她听说过,能到图国去做生意的人很少,但官家为了捞点好处,顺便让苦哈哈守在边界的兵士也有点散碎银子花,暗地里还是会让通关的。所以像齐山这种能人,往常生意他可以不亲力亲为,但图国的生意却必须亲自走一趟。除他自己的商队外,还有很多其他商旅靠在他的名下,导致他队伍庞大,行路较慢,她马快的话,天黑前必然能追上。不过在她策马路过长物镇上那间西域风情的首饰铺子时,正巧店老板出门,和方初晴打了个照面。因为她曾是大金主,那老板对她的印象深刻,居然当街拦马。


她吓了一跳,幸好镇上人多,她骑得不是很快,不然非得落马不可。


“本姑娘没空光顾你的生意。”她一带马头,想从另一侧离开。


可那店老板却又拦了一步,点头哈腰地道:“不是要姑娘光临小店,而是请您把自己的东西取走。”他边说边打量方初晴,只觉着这姑娘穿着女骑装,可比那天装西域女子漂亮多了。


“我有什么东西没取走?”方初晴很纳闷,难道是那天买东西时忘记拿什么了吗?


店老板巴结地笑道:“姑娘先下马呀。倒不是您落了什么在小店,而是后来跟您一起来那位爷当天晚上又来了一趟,要小的给姑娘打一条很大的金项链,说是要压惊用的。前几天东西就做好了,但那位爷一直没来,今天遇到姑娘,不如就捎回去吧。”当天他以为沈澜和方初晴是一对小夫妻,可今天他看到方初晴的发型不是已婚妇人的,所以不敢乱讲,只姑娘爷的一通乱叫。


方初晴一愣,在急急火火赶着离开沈澜的时候听人说起他,好像伤口被不知情的人无意中撞了下,疼得突然又无措。而且,他们来长物镇游玩那天,她因为贪心说了草人代死不吉利,需要金子压惊的话。她本是随口说说的,没想到沈澜却记下了。那天晚上她在客栈的大堂哄雪儿时,沈澜是从外面进来的,难道就是去订金项链了?


他记得她无意中的胡说八道,还真的照她说的做了,这是心里没有她的表现吗?可如果心里有她,又为什么说那么多无理的话来羞辱她?


“我手里没有抵票,没有关系吗?”她很想看看那条金项链,于是说。抵票,是大江国中类似于提货单的东西。买方只要支付了费用,卖方出具票据,之后只要持抵票的人就可以拿走货物。


“姑娘留下个字据就行了,下回再拿抵票来换呗。”老板仍然笑着讨好。


方初晴一听,立即下马,跟店老板来到内铺,眼看他取出一只木盒来。


“拿错了吧,这么大?”一看那一尺见方的精致木盒,方初晴颇感意外。会不会只是样子货,就包装好,其实没什么真材实料的?


“没错没错,这样大的项链,本店是第一次接手。”店老板说,“那位爷选好了样子,然后说钱不是问题,关键是要够大。这不,有一斤多重呢。”


啊?一斤多!那是项链吗?哪有人买金首饰是论斤的?真戴上还不把脖子压断?拴狗的吧!


方初晴一听就气坏了,猛地夺过盒子,打开一看……这哪儿是项链,明明是腰链,纯金打造,式样像一条金树枝,挂着很多漂亮的金叶子。不得不说,这家店手工不错,那些叶子形状可爱,连叶脉都刻画得清清楚楚。而且,她没有看过比这项链更真材实料的东西了!


“小的也说这项链实在太……太与众不同。”店老板斟酌着字眼,看着方初晴涨红的脸蛋儿解释说,“但那位爷说是为姑娘压惊的,倒不为佩戴,所以只求足金足量,说姑娘会喜欢,只要姑娘高兴就得了,其他一律不问。”


他什么也没说过,可他是在用心思让她高兴吗?这……甚至算得上是纵容她的恶趣味,宠着她做任何事。可为什么?为什么在她想离开他的时候,却得知他默默做的这一切。一瞬间,前一刻她还觉得沈澜恶劣,这一刻的心却被温柔占满,想立即回到要塞去。她被沈澜的行为搞糊涂了。他到底……喜不喜欢她?爱不爱她?到底有没有一星半点儿的爱意?


只是这死家伙为什么和皇上一样?她不过玩笑着说句话,他却当了真。皇上送个金钗像匕首,他就送个项链像腰链。不过这东西虽然不能戴在脖子上,但她还真是喜欢金子呀。


她犹豫了。


真的要不告而别吗?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把两人的感情理清楚再做决定?可是她才想到江无忧,脑海里到图国去的心声又强烈地响起。算了,事情已经到这个份儿上了,还是先去图国一趟吧。她需要冷静一下,好好考虑要爱谁,要接受谁,要怎么活。


“谢谢老板了。”她随手写了字据,把金项链,不,是金腰链的盒子包好,负在背上,追着商队的路线而去。


她满脑子想沈澜的事,却并不知道这两天她算是在鬼门关走了一遭的。因为她出了要塞后,王三娘当时虽然没有追她,但第二天一早就以巡逻的名义,带着自己的绝对亲信去劫杀了。不过王三娘刚愎地断定她定是往南回江国去,还认为她跑不远,哪想到她居然速度到了长物镇,还一直往北,去了别人绝想不到的地方:图国。


王三娘锲而不舍、不眠不休地追了三天,直到再也不能往南,否则就算是违抗军令当逃兵了,才感到了恐惧。当她挑拨离间时,只是提着一口怨气、一口妒忌之气,而且虽然冒险,却认为自己可以摆平这件事,没想到她的捕杀计划落了空。王爷再找不到方初晴还好,倘若二人见面对质,稍一对证,她就将死无葬身之地!曾经以为为了王爷、为了爱情不会惧怕死亡,可那是因为没有真正感受过死亡慢慢临近的滋味。在战场上她都没有怕过,但现在她只要想起沈澜狂怒而阴沉的目光,却吓得连觉也睡不着。


于是,她打昏了亲信,真的当了逃兵,逃得无影无踪。其实她本不必如此,方初晴在给沈澜的信中并没有提她说起过什么,她本可以回到要塞中,看看情况再说。但感情是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她也算是立过战功的女中豪杰,却在情字上败得体无完肤,而方初晴甚至都没有进攻过。


与此同时,方初晴却追上了齐山,给了后者一个巨大的惊喜。


“初晴,你怎么来了?”看到方初晴的第一眼,他立即从帐篷里钻了出来。其时正近黄昏,庞大的马队正在扎营,打算晚上就在这背风小树林中过夜。


前方,就是江图两国的边界线了,他们在这广袤的平原上还需要走几天。


“我想来想去,这个出游的机会难得,很想见见世面,所以就跑来了,大哥不会嫌我麻烦吧。”方初晴跳下马,笑着说。


“那怎么会?”齐山微笑摇头,但看得出方初晴如花笑靥下的郁郁之气,也猜得出这十之八九和右师王有关,不过他聪明地不问半个字。


“你能来,我求之不得。”他亲自把方初晴的马拴上,“今天你就住我的帐篷,我去那边睡。”他一指旁边简陋得多的帐篷,“明天也别骑马了,坐在车里更舒服些。”于是她就那么被细心地照顾着,从进帐略事梳洗、休息到吃了顿热乎乎的晚饭,从饭后天南地北地谈各国见闻到安稳暖和地睡下,她没有操一点心,都被安排得妥妥帖帖,心里暖暖的。


但她晚上睡不着的时候,想的却不是齐山,而是那个从没给过她好脸色的沈澜。为什么,他从没有这样对待过她?可她这贱骨头却还要想着他呢。她应该答应嫁给齐山,这样后半辈子就会一直生活在懒洋洋的气氛中,总比心天天被扭着好得多。可她的心底就是有一丝不甘,因为她面临的是爱情中永恒的话题:是找个我爱的,还是爱我的?


可是沈澜到底有没有一丝爱她呢?如果完全没有,他为什么送这么个怪东西给她?方初晴摸摸抱在怀中的长盒子,好久才睡着。


第二天早上,气温骤降,狂风呼啸着掠过,鸣响如哨,猛然有了北境之冬的感觉。方初晴换上了之前沈澜给她的那套阿拉伯妇女服装,从头到脚都包在厚厚毛料的下面,非常挡风。里面,则里三层、外三层地穿上所有保暖的衣服,暖和是很暖和,但只要蒙上脸,从体型上看就是一俄罗斯老大妈,臃肿肥胖,走起路来都摇摇晃晃的。


齐山看着她直笑,但看她这样怕冷,就在已经点了火盆、烘烤了半天的车内又加上一只火盆,“初晴一定是生于江国的南方,听说那里四季如春,有的地方,地下冒出来的水都是热的,还可以疗伤。唉,真是好地方呀。”他感叹。


方初晴微笑不语,可是,她还能回江国吗?


想到这儿,她情不自禁地摸了摸腰贴肉的地方,她以软布缠绕,包裹着那条像腰链的项链,围在了腰上。衣服外、阿拉伯服装下,她挂着金匕首。这两样东西对她来说非常重要,自然要随身携带。


“老爷,看这风大的,晚上恐怕要早早宿下,现在还是……早些动身吧?”大管事的凑到齐山身边轻声道,垂着头,也不东张西望,看起来很有规矩。齐山点了点头,转身温言对方初晴道:“你要不要再用些热汤?路上会暖和些。”


方初晴微笑拒绝,但事实上是怕吃多想去厕所,她要如何解决呢?难道让大队人马为她一个人耽误行程?这么多人中就她一个女人,她可不想拖别人后腿。


“今天晚上会路过一个小村子,里面有客栈,那时初晴会舒服点的。”齐山自然知道方初晴滴水不进的意思,但他体贴地不点破,以防她难堪,只含蓄地说了两句就坐到另一辆马车中,命令全队开拔了。他把商队中最舒服的暖车给了方初晴,自己为了避嫌而另坐他辆,方初晴很不落忍。


不过,这也令她有时间独处,当她冷静下来后,左思右想之下就感觉到自己和沈澜之间可能是有什么误会,因为王三娘转达的那些话不像是他的语气,这种傲慢的拒绝他也不会假手他人。那么……难道……王三娘说的都是假的?仔细回想一下,她当时说这些时一直垂着头,似乎是怕被人看到眼神,后来她表达同情时又有些虚情假意似的。


沈澜那死家伙很招桃花的,在和政城时就已经领教了,难道在军中会不同吗?是她大意了,可是当时她被打击得太厉害,根本没有想到这一层。


那么沈澜的婚书是怎么一回事呢?沈澜又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究竟有没有一丝爱她?


她很想跑回要塞问个清楚,但却知道自己目前有更重要的事做。这趟图国她是必须要来的。她当然知道此行有危险,可是身体里那强烈的意识支使着她,左右着她做出去图国的决定,她无法抗拒,就像是使命一样。而此行她也不能假手他人,不能要求沈澜或者江无忧帮助自己,虽然她很想,这对她来讲也相对容易,可她不能凡事依赖男人。再说他们是属于天下的大男人,整个北境、整个国家都需要他们呀,他们怎么可能抛弃一切来为她寻找答案。就像之前他们保护她,可却有很多事不肯告诉她一样。


所以她现在想明白了,该她自己承受的,别人无法替代,纵使这令她有如坐在火山口上一样,但她也必须置之死地而后生。


大概是因为携带着大批货物的关系,商队前行的速度缓慢,眼看黄昏临近,却还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方初晴才想打开车窗问问,就感觉马车骤然停下,就像紧急刹车似的。她本来是半蹲着,结果一下撞到了车门上,而车外,一片马儿不安的嘶鸣和赶车人的或呵斥或阻止或安抚的声音。


怎么啦?不是有劫匪吧!


方初晴心里一紧,还没决定要怎么办,车门却打开了,齐山站在车外道:“不要慌,是遇到了北军,例行检查而已。”


北军?不会这么巧遭遇了沈澜的队伍吧?下意识地,她慌忙把厚厚的蒙面巾戴上了。


齐山心下一片了然,还有些高兴。看来他没猜错,初晴是偷跑出来的,不管她和沈澜有什么关系,现在一定彼此不了解对方的状况。他迟疑了片刻,问道:“带队的人是右师王,要不要见一面?”


方初晴猛地摇头,很怕在这种场合和沈澜相见,他说不定会当场掐死她。再者让他看到她,她就肯定去不成图国了,他一定会禁止!而去了解自己前身的身世,是她必须要做的事。齐山笑笑,没说什么就走开了。方初晴支楞着耳朵,听到他和一个陌生的声音对答着,说商队是一群结伴到图国探亲访友的人。因为这种半走私的活动也几乎是半公开的,所以商队都以探亲访友为借口,官方也不怎么追究的。这一次,想必是得胜的北军回要塞,可巧就和商队遇到了。


齐山是与沈澜照过一面的,但在这种场合,他当然不会胡乱上去攀交情,否则也太没有分寸了。于是他只在看到沈澜时,恭敬地施以一礼,再无多言。


沈澜立于马上,垂下眼睛以示接受,再抬起眼时,忽然见到一辆外面都包裹着皮毛的暖车,不知为什么突然心慌起来,没着落似的。


他手中马鞭一指,亲兵张扬立即纵马上前,问已经回到车边的齐山,“车里是什么人?”


“一名女眷亲戚,要送回图国优加城。”齐山从容不迫地说,眼神平静,说得像真的一样。


因为说车里的是女眷,张扬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道了一声得罪,打开车门。然后,带转马头回到沈澜身边,轻声道:“一个西域大妈。”吓呆了的方初晴和那膨胀的身材,令张扬没认出衣服下的本主,也不认为惊吓到如此地步的女人会有什么威胁。


沈澜皱了皱眉。


在北境巡视时,经常会遇到大商队,一般情况下,江图两国的军队都不会为难这种商队。可今天为什么心里总是毛毛的呢,难道是因为认识齐山的缘故?他又盯了马车一眼,却半点看不出问题,不禁自嘲地想,也许是因为快到要塞了,因为即将成亲而心慌意乱的。


想到要塞中还有个小新娘再等他,他心头一热,再顾不得那辆马车给他的奇怪感觉,一声令下,全队继续前进。


而当北军与商队擦肩而过,方初晴悄悄打开车窗,神情凝望那个身影渐行渐远,从他的马鞭指向她那一刻就停止的心跳,终于恢复了,可是那番不舍的滋味,天下间所有的难过加起来都无法比拟。


虽然见过他穿着盔甲、横刀立马的样子,可只有在北境苍凉高远的天空下,才能衬托出他凛冽卓然的气质、坚强如山的风骨。这个男人,的确值得所有女人为之倾倒。


我的英雄,一定要保重,一定不要生气,我一定会回来,就算我们不能在一起,我也会当面和你说个清楚。


……


沈澜回到要塞后,并没有看到方初晴出来相迎。不过他以为她是怕羞,也没太在意,心里还觉得怪可笑的。那个女人……那么泼辣,总跟他对着干,也有害羞的时候吗?


而他一回来,就有无数的公务等着他,他一直忙到深夜才告一段落,却还没有见到方初晴的影子。到这时候,他心中的疑惑加深了,立即回到住处,结果发现隔壁的房间乌漆麻黑的,一点人气儿也没有。


顿时,他感觉脖子后面的汗毛全竖了起来,那是在他警惕或者害怕时才有的感觉。方初晴不在吗?她去了哪里?为什么回来后看不到她,他不是愤怒、生气,而是感觉恐惧呢?失去她的恐惧。或者,他习惯了她住在他的隔壁,习惯了不管多晚,也能看到那温暖的黄色灯光。


而习惯,真是天下间最可怕的东西!令他一瞬间就慌了神儿。


他喊了一声方初晴的名字,见没人答,想也不想地就野蛮破门而入,吓了张扬等三个亲兵一跳。三人面面相觑,正考虑要不要劝阻王爷不要无媒苟合,沈澜却又闯了出来,急问:“来人!有谁告诉本王,方初晴跑到哪里去了?”


“方姐姐不在屋里?”林海涛惊讶地问。


王强踹了他一脚,斥道:“这不废话嘛,快去找人。”说着,他也跑了。看起来王爷要发雷霆之怒,还是让张扬一个人顶着吧。好兄弟,总是要舍己为人的嘛!


“方姑娘是尊贵无比的人,平时的行动坐卧、出入作息,我们也不敢过问的。您带兵离开后,这边的房子我们只是派人保卫,从不曾进来过,免得冒犯了。”守备感觉到沈澜浑身散发着比北境之冬还可怕的寒气,哆哆嗦嗦地说。


“保卫?那人呢?”沈澜为了克制从心底升出的恐惧感,咬着牙说。他双手的指关节因为用力握紧而发白,只感觉心一直空下去、空下去,然后那笼罩在他心底那多年的黑暗又涌了上来,覆盖了他的全部。


他不会丢了她吧?他不能丢了她!


守备吓得跪倒在地,筛糠似的抖,实在不知如何回答才好。其实他很冤枉,因为王爷住的院子除了他的三大亲兵,还有奉命来商讨事情的将领,从没人敢随便进入。王爷不在的话,因为院子里住着个虚衔很大的女人,就更没人敢靠近了,这是规矩呀。再说要塞的防守固若金汤,谁能想到会出问题呢?守卫巡逻,确定是定时定点、严守纪律,可要塞防的是外敌进入,里面的人若有什么想法,有的是花招能避开别人的耳目……


但这些话,他不能讲。王爷的名言是:失职就是失职,没有借口。


可是,方姑奶奶怎么会不见的?她从来不用人侍候,而王爷有她侍候,她经常几天不见人影的,而且王爷也没命令过要盯死她呀!到底怎么回事呢?怎么回事呢……


“王三娘!”求生的欲望,令被杀气压迫得连呼吸都近乎断绝的守备突然福至心灵,冲口而出。他膝行几步,重重叩首于地道,“在这几天中,只有王三娘一人见过信使大人。王爷今天才回来,事多且忙,恐怕监军还没报告……王三娘从军中脱逃,至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沈澜心里咯噔一下,走上前,揪住守备的衣领,一手就把他举了起来,“说,到底出了什么事?”


守备大人本也是个了不起的人物,但此时在空中却连挣扎也不敢,一连声地道:“卑下实在不知,这事要问监军大人哪。”


沈澜随手丢下他,不用开口,王强已经跑到门外,吩咐站岗的小兵急速传监军大人来。很快,监军跑得气喘吁吁地赶到,一问之下才知道,王三娘在回要塞的第二天,突然带着亲随离开,说是有秘密要务执行,可之后却再没回来。


据她的亲随讲,她们往江国内陆而去,似乎要追击什么人,但一直没追到,然后王三娘忽然打晕了她们,逃跑了。她们以为王三娘是因为没完成任务,怕受到王爷的责罚,这才跑掉,于是就自己回来了,并报告了监军大人。


“没完成任务?只怕完成得过火了吧?”沈澜心下冰冷地想。


看来方初晴是跑了,可她不会无缘无故地跑掉。她从来不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那么现在她突然不见了,肯定是无法忍受某些事、气极之下才做出了这么冲动的决定。他是让王三娘来当媒人的,可现在却是这个结果,就说明那贱人篡改了他的话,把方初晴气跑了。被背叛的滋味,他从小到大尝过太多次了,可没人能不留一个字就跑掉。也没有一个人,令他的心这样难受!


“整队,备马,跟本王去追!”他快速简短地发布命令,然后冲到自己的房间,想要找件轻便的骑装换上,以利追击。无意间,他回头望向书架,她时常站在那儿翻他的书。他多么期望能看到她的身影出现,可是东西都还在,伊人却身影皆无。只是……他突然发现有一本书放得不太对头,好像是有人故意这样做的。


他连忙走过去,把那本书抽出来翻了翻,看到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写出的婚书夹在书中,还有一封回信,凭信上那难看又歪扭的字体就知道是某人的笔迹。上面只有一句话、三个字……我拒绝!


她拒绝他的求娶?


他愣了,感觉心头像有无数根小针在扎,不算很疼,却难受得要命。是他的婚书写得太傲慢了?还是王三娘说的话特别过分?方初晴个死丫头,不管怎么说,为什么不等他回来质问他?为什么不把婚书摔在他脸上?照她平常的行为,她应该有这个反应才对。可为什么,就那么跑了?


他把那本书揣在怀里,以极快的速度换了衣服,出门后发现亲卫队已经整装完毕,虽然人困马乏,但当他一声令下,还是快速集结完毕。


他对赶来的副帅仔细嘱咐了些军务上的事,然后翻身上马,带队飞奔而去。


他把人分散开,向不同方向追击,换马不换人,除了必要的休息,就连吃饭也在马上解决,路过村镇时更是严令当地守卫配合着紧密搜查。可是过了好几天,他几乎要追到和政城了,却依然没有方初晴的消息。别说看到人了,就连一点蛛丝马迹也找不到。


到这时候,他才心中一凛,努力令自己火烧一样的心冷静了下来。方初晴只是个普通的奶娘,不是会隐藏行迹的军中细作、斥候,如果在他这样有经验的搜捕下依然踪迹全无,那么一定是他追错方向了。


他追向了江国内陆,也派人分三路追向了临近的宋国,因为方初晴一直说要去马国生活,他也分了人去追,可他偏偏忘记了图国!因为和图国是敌对状态,普通人到图国去几乎算自己把脖子放在屠刀下。


可他忘记了,方初晴正是图国人,她对桑青格外好奇,又失去了以前的记忆,而这些日子来他没帮她查过什么事,以她的性格来说,太可能自己去探查了。这女人,难道她不知道那是多么危险的事吗?


冷不丁地,他记起多日前在平原上遇到了齐山的商队。当时他为商队中的一辆马车心慌意乱,似乎有什么感觉。难道,方初晴就在那辆车上?


立即,他叫来张场,询问当天车里的情景。张扬莫名其妙,但还是仔细描绘了下。虽然张扬提供的信息不多,可他无奈地明白,那个胖胖的西域大妈正是方初晴所装扮。他没有证据,可就是知道。


她是想他死啊!他叹了口气。


她跑去图国,还要去优加城,他怎么能不去找她?而他是图国全军的头号敌人,这一趟的危险性不言而喻,可他怎么能不去?因为一想到她出什么事,他就受不了。他宁愿自己死,也不愿意她再伤一根头发。


还有,她跟齐山走虽然是明智的、聪明的,可她居然敢背着他和其他男人来往,这是存心气死他呀!


“传令下去,全队就地休息,一天后再行动。”他吩咐,声音完全平静了下来,至少表面上是这样。


如果要去图国找方初晴,他必须好好谋划,安排好军中事务,然后挑选最精干的手下跟着,人不能太多。而虽然他现在气得想杀人,可是他明白,齐山很有些能力,在各国也都很吃得开。跟着他,方初晴暂时不会有危险。


但不管怎样,他还是得亲自找到她,带回来。


沈澜决定乔装前往图国的那天,正是十一月十一日,方初晴已经身在图国之内,正处于冥想状态。是的,她爱上沈澜了,她也很愿意嫁给他,为什么要这么倔强地离开,了不起,当他有别的女人时,她再抽身而去,不也来得及吗?现在这样空落落的,更难受。不过,想虽然是这么想,要她这么做却很困难,因为她小小的尊严吧。


但她并不后悔来图国,这从她一进图国境内就对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备感亲切的感觉,还有对所有事物都抱有强烈的热爱感。桑青就是图国人,她也是图国人,她再没有怀疑!但她,或者说是桑青,难道真是那个什么图玛公主吗?


接下来的半个多月时间里,她就在这种矛盾与挣扎的心情中跟着齐山到处走。图国国土面积很大,但大部分是不适合人类居住的崇山峻岭、冻土寒田,国民聚居的大城市还没有江国的一半多,而且大多数显得高大结实但寒碜落后。图国最强的,也就是他们的军队。


在跟随着齐山往来于各大城邦期间,齐山对她的关照可谓是无微不至,所以她根本没吃一点苦,但通过了解,方初晴最直接的感受就是图国人最缺乏的,实际上是物资。苦寒之地,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听说在江国南边一年四熟的稻苗和麦苗,在图国也就一年一熟,而且收成不好。以这样的土地养活那么多人民是不可能的,于是为了吃饱,他们就抢。可也因为如此,其他四国视图国如洪水猛兽,不肯开放边界与他们进行自由贸易,导致了图国的商业几乎开成空局。


其实越是气候恶劣的地方,越是容易产出珍贵的东西。比如珍稀的药草、矿石、木材、动物和皮草等等。方初晴亲眼看着外来的走私商户以普通的粮食和日用品就换回整车整车的矿石,运到江国或者是宋国后稍一打磨切割就成了极其昂贵的宝石。更别提那些人参、灵芝级的药材等,白菜价就能买到。正是这种暴利吸引得齐山等商人,不惜打点上下,冒险通关,哪怕把利润交给边军一半也愿意。


没办法,图国的粮食和日用品匮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这种不等价的交换令她莫名其妙地恼火,觉得“自己人”受了欺侮,不由得痛恨起这批奸商来。其实图国人虽然野蛮好斗,但大多性格爽朗直接,普通民众的话,坏心眼儿很少。倘若图国能与其他四国建立个自由贸易区,五国互相有商业往来、民众可以正常做生意的话,利用好图国宝贵的资源,人民是完全可以生活得很好。那时,大家都可以赚钱,不会把财富集中在一小批商人的手中,国与国之间,更没必要打打杀杀个不停。


也不知为什么,随着对图国的了解越来越深,或者说某些隐藏的意识越来越强烈,方初晴极不愿意江图两国再度交战,也正是因为如此,她详细地把各种商品交换的细节和沿途见闻全记在了个小本子,好像她以后会有用一样。


转眼进了腊月,商队在一个名为百安镇的地方集结,打算腊月初五动身,约腊月十五可以到北境,带着这次满载而归的货物,大家都能过个红火的肥年。而因为今冬还没有一场大雪,北军不能回京轮休,想来沈澜也不能回家了。


回到江国的地界,会遇到沈澜吗?要去见他吗?这件事方初晴每天都会想几遍,不知道他发现她跑掉后会有什么反应?带人追捕是一定的,但恐怕也想不到她会到图国来。她祈祷他不要猜到她的行踪,但半个多月后他还没有出现,她又有一丝失落。他有没有想她?还是一气之下打算再不理会她了呢?每当想到这里,她也很害怕,怕失去他。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沈澜安排好北军的军务后,已经一路追来,并深入图国内陆。不过他不懂经商的事,所以追的是庞大的商队,不知道进入图国后,商队已经解散了。正是因为他的判断又出现了错误,所以他带的十五个精兵虽然全是追踪高手,却耽误了不少时间。到后来,当他终于修正了追踪目标,却又被齐山发现了踪迹。


拥有五国户籍的齐山没有向图国当局报告大江国的右师王已经深入图国的消息,他不想害人,但他也不想沈澜破坏他和方初晴之间的相处,于是巧妙地布下迷局,利用自己的人脉带着方初晴在图国境内东奔西走,致使每次沈澜都是差一步没找到人,只得冒着生命危险在他们后面穷追不舍。


这一天,齐山觉得甩掉了沈澜,又听人说起了一件大事,兴奋之下决定返回优加城,反正如果马儿跑得快,距百安镇只有一天一夜的路程。


“初五前我必赶回来,而且我只带大管事和几名长随去,其他商户和保镖都留在客栈,初晴安心等两天好了。”他笑眯眯地看着方初晴,想着那志在必得的东西就心头火热。


方初晴以为他是看到了什么巨大商机,当然不能耽误人家,一连声地表示会照顾好自己,让齐山放心离开。于是齐山当天就走了,赶得很急的样子,方初晴则窝在客栈中整理笔记。转天中午她做好笔记,放在贴身的小包里,刚打算到客栈的大堂去吃野山菌炖小鸡,忽然感觉脚下传来一阵震动,连墙壁上的灰尘也扑簌簌掉了下来,掉了她一头一脸。


她呆了数秒,还以为是地震了,心里痛骂她都躲到异时空了,地震却还躲不开。然而片刻后她明白她是猜错了,因为她听到了马蹄声,看样子不下三五百骑。


三五百人是什么概念?听着数字是不大,但想想上中学时一个班约四十人,十几个班站在一起是什么感觉?还一人骑一匹马,那声势,是相当的浩大。


她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