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者:山姆·沃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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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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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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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838字

我们看过了世界各地的商店,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一些很棒的点子——虽然有些实施的效果没那么好。比如说在周末工作,要是你想在零售业中获得成功,就不得不这么干。我很高兴孩子们记住了那些美好的时光,而且似乎并不埋怨我这些年来常常不在家、总是为工作分心。我想他们不会埋怨我的一个原因,也许是因为海伦和我总是让他们参与到经商活动中来,并且从一开始就保证他们的知情权——顺便说一句,我真的不知道爱丽丝在小时候曾经对债务如此恐惧,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当时还有更多能让她感到恐惧的不靠谱的事情。在我们度假时,他们也许并不想去参观那些商店,但是他们多多少少理解我这么做的原因。他们也在商店里干过活、投过资、买过东西。


海伦·沃尔顿:


第一家本顿维尔店的商品损耗(语焉不详的存货遗失,通常是由偷窃导致)部分应归咎于我。每当我要用什么东西,就直接顺手拿回家。我甚至完全没想过付钱的事。这很不好。我的意思是,别人看到我这样做,可能就会想,好嘛,我也顺手牵羊点什么好了。


我记得当我们从经营廉价杂货店转向经营沃尔玛店时,我一度感觉很不适应。我得付钱买东西了。那对我真是一个不小的震动。


还有,在圣诞节时,我们会从福利机构得到一份名单,上面是一些没法得到圣诞礼物的儿童的名字,还有他们的年龄、身高尺寸之类的数据。我记得一天晚上,商店打烊后,我们带着孩子们来到店里,把那份名单给他们,告诉他们在店里四处转转,为那些孩子挑选礼物,因为我们想让孩子们对我们这个亲密家庭之外的世界有些概念。这是一个小镇,而我们这样做的确算是小镇作派了。


有件事情我从没做过,我从未对我的任何一个孩子施加压力,我深深以此为荣。我知道自己的的确确是个活跃分子,但我不希望我的孩子勉力成为我这样的人。而且,我让他们知道,我非常欢迎他们参与到我们的生意中来,不过他们必须像我那样努力工作才行——必须下定决心当个商人。罗伯进了法学院,成为我们公司专属的第一位律师。他在公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从那时起到现在,一直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的一员,他是高级职员及董事会成员。


吉姆学习了许多房地产方面的东西,还从他叔叔巴德那里学到了谈判的艺术。当巴德多多少少从为新店选址、购买的工作中退居二线之后,吉姆接了他的班。他真的很擅长干这个,人们至今还会说起他飞奔进某个小镇,骑着自行车,四处转悠以寻找一处上好店址的情形。他从未告诉任何人他是谁,但他谈成了一些非常棒的交易。现在,他管理着沃尔玛公司,是家庭合伙人,我觉得他差不多和我一样精打细算。


除了其他业务之外,沃尔玛公司也在本地周围的几个城镇拥有银行。吉姆和一位合伙人还拥有当地的报纸:《每日纪事报》。购买《每日纪事报》


的故事表明了,从海伦大摇大摆地走在店里拿走她需要的东西——顺带说,对她这个习惯我总是皱眉不已——那时候到现在,我们走过了多远的路程。回头说那时候,我们正要将沃尔玛公司上市,我买下了那家报纸,盘算着,这样的话,我们就有个花钱不多的地方可以印刷我们的传单。我想我只花了65000美元买下了那家旧报纸。可是当我们上市之后,一些纽约律师跑来告诉我们,我们必须把报纸卖给沃尔玛公司,否则只要我们继续印刷传单,就有利用上市公司非法牟利之嫌。所以我们把它卖给了沃尔玛公司,当时的价格是大概11万美元。好嘛,又过了一些年,吉姆决定买下那家报纸。于是我们从外面请了个顾问来评估它的价值。最后吉姆和他的合伙人为那个倒霉报纸付了110万美元。


这家报纸说破天也就有些许微利,而且早在好多年前就不再印刷沃尔玛的传单了。我说这个故事的目的在于,我们一家人打死也不会利用沃尔玛公司,也不会不公地强调我们的所有人身份,公司里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


爱丽丝和约翰也曾在沃尔玛工作过一段时间,不过后来都出去自己创业了。爱丽丝曾试着当个采购员,但对此并不十分上心,现在她已经拥有自己的投资公司了——“美洲驼”,位于费耶特维尔。在某些方面,我觉得她是几个孩子里最像我的,她喜欢标新立异,不过她甚至比我还灵活善变。约翰曾在越战时做过美国陆军特种部队的医务兵,后来成为我们的第二位公司专属飞行员——我是第一位。他是我们一家人里最独立的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不和我们一起住在阿肯色州的,他非常有个性。他和他的家人住在西部,他在那儿设计建造帆船,还经营了一家很大的飞机喷洒农药公司,也是沃尔玛公司的子公司。我们都是飞行员,所以我俩非常心有灵犀,很谈得来。


海伦·沃尔顿:


山姆和我父亲有一点非常不一样。我父亲总是跟我说,你应该怎么生活、你应该怎么工作,总是鼓励我干这个干那个。我觉得山姆好像不是这样对我们的孩子。我可能是这样的,孩子们耳朵都听起老茧了。山姆可能是看在眼里,但从不吱声。


爱丽丝·沃尔顿:


在我们的成长岁月中,爸爸确实对我们非常包容。要是你考试成绩又有a又有b,妈妈会是那个唱红脸的:“我过去考试全是a,我知道你们也能做到的。”而爸爸就会更……嗯,他会说:“a和b都挺不错的。”


约翰·沃尔顿:


我记得,我曾要爸爸同意我去爬一处俯瞰布法罗河的悬崖。


他说:“只要你觉得自己已经长大到可以去做那件事情了,就去做吧。”这对一个12岁的孩子来说,既是对他判断力的一种挑战,却并不令人生厌,同时又是对他自信心的极大鼓励。后来,当我长成一个年轻人,想要在这个世界上寻找自己的道路时,他公开邀请我加入沃尔玛团队,但从没有过任何施压的暗示。这是多么棒的成长经历呀。


嗯,像我之前说过的那样,我对海伦一见钟情的一个原因就是,她是一个自主的女性,事实证明她从未令人失望过。举个例子,有件事让我在公司远近闻名,我态度坚决地坚持让本顿维尔所有的主管和分店经理都参加周六晨会。我喜欢这件事的一个原因就是,如果店里的员工必须在周六工作的话,我觉得我们这些总部的管理人员也应该在周六上班来。此外,就像我之前说的,要是你不愿意在周末工作,你就不应该从事零售业。


但只要被问到,海伦就会对着任何人说出她对于周六晨会的看法:


海伦·沃尔顿:


我觉得,很多当爸当妈的,家里有孩子参加体育比赛这样的周末活动,自己却因为不得不参加周六晨会而不能到场为孩子们加油,实在是一大憾事。要是谁为此抱怨,我绝不会责怪他的。


作为一个商人,我总是力图在公开场合对有争议的政治问题保持中立态度,即使我有自己的主张;但海伦是那种只要被问到,就会直截了当说出自己想法的人。说真的,我觉得她有点女权主义,跟我母亲没什么两样。而且我估计,我们时不时还是会有些头脑发热吵起嘴来的时候。不过她的一些观点可不会受到那种极端女权主义者的欢迎。我得说,她从不问我她应该怎么考虑一个问题,而我也不会上赶着去告诉她。在我们的婚姻生活中,有过一次真正激烈的争吵——在早年间——为着买什么型号的汽车。我想买雪佛兰,而她想买福特。最后我们谁也没争赢,不过从此我们都认识到了对方有多固执,再也没为类似的事情争吵过。我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也保持彼此独立,追求各自的兴趣爱好。


有件事情曾让我们家的气氛变得非常紧张,就是之前我谈到过的,我被评为美国首富这件事。我不知道海伦有没有真正原谅我将全家人带入如此窘境。


海伦·沃尔顿:


我讨厌成为人们好奇的对象。人们对任何事情都那么好奇,所以我们就成为了公众话题。现在我一想到这整件事情还是很恼火。


我的意思是,我恨死了。


当然,海伦是对的,不过我想,所有那些因为我们不想成为一个公众化的家庭而导致的混乱,我们已经差不多慢慢忍受下来了。而且成为名人带来的少数好处,我们倒也乐在其中。孩子们对这事的态度不过是耸耸肩膀。我想这件事情对孩子们的影响并没那么大,因为他们是逐步经历这件事情的,而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已经接受了良好的价值观教育。


我得承认,我有时也很担心沃尔顿家族未来的子孙后代。我知道,要期望他们都早早起床去送报是不现实的,我也知道那不是我管得了的了。不过,我还是不想看到任何一个我的后代堕落成那种我会叫做“纨绔子弟”的人——我一直深恶痛绝的一类人。不管怎么说,我真的希望我和海伦,还有我的儿女们的价值观,能被一代一代人接纳、传递下去。即使那些将来的沃尔顿子孙们觉得,没必要从清早工作到大晚上,以坦然面对各类收款人,我也希望他们觉得自己有必要做些有益、有用、有挑战性的事情。也许应该有某个沃尔顿家的人,开始来考虑投入医学研究中去,研制出治愈癌症的方法,或是找到新的办法,使穷困的社会底层人士能够接受到文化教育,或者是为第三世界国家的自由事业带去福音。也许还可以——严格说来这是我自己的理想——会有另一个沃尔顿家的商人正在某处等待羽翼丰满,有朝一日一飞冲天。


团队:推销员的性格经营者的灵魂


到20世纪60年代末,我们的势头非常好,发展速度惊人。我们有自己信奉的零售理念:以专业的管理队伍为核心,以能支持公司持续发展的组织体系为基础。到1968年,我们已经拥有14家百货店和13家沃尔玛店。1969年,我们的沃尔玛店增加了5家。而且我们还想要发展得更大。我忍不住想要往前走,看看我们到底能够走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