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河流(1)

作者:蓝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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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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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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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178字

暗涌


风城的近郊,有一个由荒废的清真寺改造而成的美术馆,六月中旬,叶瞳要在那举行一场个人画展。


这是牟鱼的提议,但也许真正说服她做这个展览的,是这个美术馆本身,它有一种日渐颓败却越发深不可测的美。


展览厅的外墙,有阿拉伯文字手抄的《古兰经》经文,局部用碎了的彩色玻璃镶嵌而成的大木门,内墙由白色瓷砖铺砌而成,而左右两边的墙体则粉刷了蓝色的油漆,油漆看起来已经粉刷过很多遍,有些已剥落,呈现出斑驳的痕迹。靠近天花板的位置,开着很大的玻璃窗,日间的自然光充沛地投射进内,能看到微小的灰尘在上下飞舞。


那是五月一个浮躁的下午。牟鱼和叶瞳偶尔路过这个美术馆,无端地变得心平气和。被许多茂盛而高大的树木围在中央的美术馆,只露出了灰白色的圆塔顶。风照旧很大,门前是一地的落叶。于是心血来潮地走进去看一场画展。


美术馆并不大,不能同时举行多个画展。这时正进行的是一个名为“三十八种庆祝快乐的方式”的油画展。画家并不出名,但画作很出色,明静的色彩运用,看起来干净利落。数了数,刚好是三十八幅画,画里,由始至终出现同一个男孩的形象,他眼神忧郁,表情木讷,穿着不同程度的颜色鲜艳的上衣,握着一只垂头丧气的毛绒泰迪熊,走在缠满荆棘的丛林,走在寂静无人的小路,走在有热带鱼来来往往的水底,还走在荒诞的梦境……三十八个从现实过渡到超现实的画面,之间形成了一个无形的秩序。气氛中的凝重显而易见,所谓的“快乐”不过是层一捅即破的窗纸。


从美术馆出来,牟鱼在路边的小店买了两份蛋筒冰激凌,递了一份香草味的给叶瞳,她看起来很快活,嘴角沾上了白色奶油。牟鱼趁机提议她做一场画展。


牟鱼记得叶瞳曾说过,画画对她来说,一直是有限的呈现,她感觉画不出自己真实的生活景况,也画不出自己一直试图表达的对人生的恐惧。她有时候惧怕在自己还有很多想要完成的事情还没终了之前会突然死掉。害怕那种突如其来的终了。画画,只是一种力量有限的对抗,就像一个人走在寂寥的荒野,没有同伴,出口一直在很远的地方,走得筋疲力尽,两手空空。


“我读过梵·高的传记,里头的一章写到,梵·高的邮递员好友罗林看到他的一幅写生,之后作出这样的评价——你画的一切,像活的一样。梵·高回答说,没错,就算咱们离开了人世,它也将活着……是的,这也是你要去做的,叶瞳。尽力而为,就算最后无人欣赏,亦不是一无所获的,那些以时间和心力完成的作品,是一种巨大而完整的存在。”


“让我好好考虑一下。我确实也很喜欢这个美术馆,它有很强烈的包容感,让人觉得美好。”


“你的画,跟它十分吻合。可以想象到,当你一幅一幅的画挂在墙上的时候,那种彼此包容的感觉会更加强烈。”


一个星期以后,叶瞳告诉牟鱼,她决定用一个半月的时间去筹备画展。


美术馆刚好在六月中旬有十天的空档期。牟鱼连忙去跟美术馆的负责人把档期定了下来,然后和叶瞳去一个木匠坊配制画框,许多画廊的画框定制做工粗糙且款式陈旧,叶瞳便自己设计了一种木框,画好了图纸,拿到木匠坊加工,尽量保持木头的纹理与手工打磨的质感。画作被一一镶进了木框,木质香和油彩的味道融在了一起,有一种挥之不去的透明的美感。


进展顺利。转眼间,画展开幕。


画展的主题是“靠近光与寂静的河流”。一共展出四十二张布面油画,是叶瞳在风城花了三年时间所画。除了之前在“指尖以西”画廊里展出过的,还有最新绘画的,包括画给姥姥的《姥姥与向日葵》,画给在紊镇地震中遇难的顾若纪的《废墟上空的飞翔》,画给林骆恩的《看得见风的男子》,还有以石头巷为背景绘画的《失真少年》。这是四幅充满了纪念色彩的作品——手执一枝向日葵的姥姥,站在一个空旷邈远的背景中,微风轻拂,银发摇曳,逆光中的老人,有一种隔绝了时光吞噬的清净;顾若纪,牟鱼在叶瞳的画中首次见到这个神秘的女孩,她一头直发,穿着黑色的裙子,牵着一个红衣小女孩的手,高高地站在一片瓦砾之上,她的头顶有一片白云,在灰蒙蒙的天色中,异常明朗;画中的林骆恩同样挺拔俊朗,他手抱木吉他,从他修长的手指末梢开出了一丛丛的水仙花;石头巷纵横交错的电线,做缠绕状,缠住了一些面目模糊的少年——穿荷叶边绸缎上衣的红鼻子小丑,鸭舌帽遮住了大半张脸的纪梵,还有牟鱼——抱着一只大白猫,脸带羞涩表情的清秀男子。


叶瞳的画,整体是明亮的,可是,又分明能看到内里很多情绪的交织与暗涌。


展览的第一天,好友们相约而至,曹雨繁与吕荷西、林骆恩﹑慕容迦蓝,大家都早有默契。陆陆续续地来了一些参观者,有人久久站在这些画前细看,有人草草看了看便转身而去,透过他们的表情,看不出到底他们在画中看到了什么,读懂了什么。


叶瞳看起来很平静,脸上一直保持着淡淡的笑意。但她看起来有点心不在焉,有人走进来的时候,她总是抬头去看,然后忍不住流露出失望的神色。这都被牟鱼看在眼里。


“你是在等谁来吗?”牟鱼问。


“嗯。”


“我认识的?”


“方树佟,还有,我爸。”


叶瞳从来不曾提及关于父亲的一切。也许,这才是她最大的秘密。


“我刚才看到那幅《失真少年》,特别有感触,虽然里头没有出现我。石头巷很快就要彻底从风城消失了。我前两天收到确切的消息,这个月底,就要动工拆建。”曹雨繁走过来,叹了口气,说。


石头巷要拆。这个消息现在听起来没有那么伤感了,像石头巷这样的老巷子,在过去一年就拆了不少。对于迟早要发生的事,唯一可以去做的,也许就是尽快面对现实。


这时,牟鱼看见方树佟独自走了进来。叶瞳迎了上去。远远的,只看见他们在说话。叶瞳看起来有些沮丧。


这一天,时间过得很快。一直到闭馆,叶瞳的父亲,并没有出现。


十天后,叶瞳的画展结束。


几乎与此同时,石头巷在一片工业重型机器的轰鸣声中被夷为平地。


爱情


“父亲”这个词,使用频率仅次于死亡。我跟他素昧平生。我是由姥姥带大的,就像很多大人对他们的孩子所说——你是我从一个树洞里捡回来的。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这样的说法深信不疑。我确实从没有见过妈妈,连一张照片也没有见过。把我生下来之后,她就离开了素镇,没有人知道她的下落,这是素镇上的人最避忌的一段往事。一个刚成年的女孩为一个偶然路过此地的男人生下了一个女儿,从她开始知道自己怀孕便一直希望这个男人可以把她带走,她等了又等,等了整整十个月,固执地要把孩子生下来。但最终他并没有来,他那时不过是偶然的动心,但在她出走后,他却来了,要把我带走。姥姥拒绝了,她甚至拒绝让他来看我。女儿的出走,是她一生里最伤心的事,但她并不痛恨这个男人,我成年后,曾听她不止一次地说——爱情是最没有办法的事,爱错了人,就千错万错,怨不得别人,只能怨自己。


叶瞳对牟鱼说起这一些,表情中并没有多少的激动。


“那天他没有来,我看到你很失望。”牟鱼问。


“他是个生意人,每天都很忙,抽不出空来,也很正常。”


“你有跟他见过面吗?”


“没有,当初是因为他的缘故,所以我来了风城。姥姥生前一直希望我能跟他相认,虽然之前,她拒绝了让他把我带走,但内心也许还是觉得,等有一天我长大了,便可以去到他身边,像一家人似的,互相照顾。她总是那么善良,用时间原谅了别人对自己的伤害,以为很多事情都能获得完满的结尾。可是我一直没有去找他,凭什么我要去找一个连一面也没见过的人,并且,还要进入他的生活,还要装作很快乐。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自己一个人过得好好的,他也有他的生活,互相入侵对方的世界,未必是好事。”


“但是你还是希望今天能见到他来看你的画展。”


“我有告诉树佟要做这个画展,他当时就问我,要不要告诉父亲,我没有给他明确的答复。有些事情,我还是没有办法想清楚。”


“他是生意人,可能太忙,抽不出身来。人,总是有太多的身不由己。”


“好了,我承认,有期望过他能来,但没见着,也不会觉得是天大的遗憾。毕竟,我们都从未见过对方,见了面,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


沉默。


又过了一阵,牟鱼问道:“那,你从来就没有想过,在风城,能和另一个人一起过活?一个相互喜欢的人。”


“我对爱情缺乏信任,很难去理解和相信一个人的爱。牟鱼,你是我的生活里很重要的人,相比之下,爱情没那么重要,它微不足道。”叶瞳说。


“爱一个人,有时只是一瞬间,过了这一刻,爱就不存在了,有时是一辈子的细水长流,我看着你慢条斯理地吃早餐,你看着我容颜一天比一天苍老。爱情,确实很多时候都不可信,许多人的爱充满了谎言与背叛。但这并不是爱情的全部。我欣赏内心笃定,坚信自己非爱不可,就算是飞蛾扑火也要去爱的人,他们勇敢无畏,就算相信宿命,亦毫不退缩。你有权选择继续活在姥姥亲手缝制的那层保护壳里,也可以选择破茧而出。”牟鱼说。


叶瞳叹了口气,表情若有所思。牟鱼的目光落在她的右手手背,那一处枯叶蛱蝶的文身,以及它覆盖着的那一道暗褐色的伤痕,他几乎已经忘记了它们的存在。


偏偏这时,她把右手递到牟鱼面前,说:“你看,这就是爱情。我为一个人留下的记号。我始终没有彻底忘记他。”


那个夏天,那个暑假,过去很久了。我本来以为,再也不会向谁提起。


我一个人去到荻镇,在画室附近租了一个单间,那是我开始正儿八经地画画的日子。在画室里一起画画的人,把我算在内,刚好是二十人,男生居多。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带着不同的口音,听起来很有趣,尤其是一些说话语速很快的男生,说起话来像外星人,一句都听不懂。不知道他们为啥那么快就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哥们,整天嘻嘻哈哈,很快活。他们当中,有这样一个人,在这些男生里头,无论样子还是画功,都并不算出众,但他有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气质,让人很想去接近去把握。


他就坐在我旁边,一直坐在我旁边。话不多。我对沉默的男生一直有某种程度的偏爱,他们用自己的眼神、手势、经历去说话。不说话的时候,也不是呆板与冷漠的,自有一种让人感觉亲和的气场存在。我有时候会偷偷看他画画,他很专注,画起画来,似乎眼里只有画布和所要画的东西。


荻城的夏天很炎热,蚊子很多,有时候,我看到蚊子停在他渗着汗的额角,一直不飞走,他却一直浑然不觉。


我们常常出外写生。


荻镇是个江滨小城,画室不远,就是堤坝。我们经常去画渡轮、搁浅的渔船、在江边卖海产的渔民。


男生们一到室外就开始变得放肆,脱掉上衣、挽起裤管,在江边疯跑,甚至玩起摔跤。他平时很沉静,但玩起来也是充满力气的样子,虽然平日说话不多,但和其他男生还是很玩得来,我喜欢看着他自然流露的微笑,发自内心的纯净与天真,很让人着迷。我还喜欢他裸在阳光下的身体,小麦色皮肤,很洁净,不是那种健硕的肌肉可以取替的性感。


有一天晚上,我们在画灯光作业。不知道从哪儿飞进来一只蛾子。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大的蛾子,灰色的翅膀,看起来很厚,没有任何花纹。


它飞进来,就再也找不到出路,在画室里乱飞乱撞,男生们开始起哄,有人提议,看谁能把它捉下来,送给画室里自己喜欢的女生。他们说到做到,一个个志在必得的模样。画室里顷刻就乱成一片,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昂。但那只蛾子飞得很高,没有人能够轻易够着。


“不如放过它吧,看着不像寻常的品种,让它飞走,继续繁殖。”他突然开口说话。“好吧,我们可以把它放走,但是,你要向我们坦白,在班里,你最喜欢的人是谁。”有一个男生接过话,其他人便跟着起哄。


画室里一下子静下来了。大家仿佛要看一出好戏开场。


“我喜欢她。”他用手指着我,确凿无误。


我一下子蒙住了。脸红耳赤。抬起头,看见那只蛾子已经飞到窗边,在关着的窗子上乱撞,我连忙走过去,把所有窗一一打开。蛾子扑腾了几下,终于飞走了。


大家开始不明所以地鼓掌,继续起哄。“好了,玩够了,大家继续画画吧。”他说,然后自己坐回自己的位置,重新拿起画笔和调色板。


我们后来就真好上了。在荻镇的江边,还有我租的那个单间里,存在很多的回忆。


“后来,你们各自离开荻镇,就再没联系?”牟鱼问。


“不是。之后,一直保持着联系,有通电话和通信,在那年的寒假还见过一面。分隔两地的感情容易变淡,我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也没有用。”


“后来的事情就不用多说了,我没能留得住他,就如当时,没有人留得住那只飞蛾。手上的伤疤不过是一时意气用事,有段时间自己老想起过去,所以跑去文了一只蝴蝶。”


“如果可以重新回到当时,你会不会选择只跟他做普通朋友?”牟鱼说。


“也许会,也许还是跟从前一样的选择。每个人都有身不由己、盲目去爱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但那是从前的自己了。”


牟鱼再也说不出什么话来了,突然感觉有些伤感。他们一直保持着的关系,终于明了,并不是爱情。


不是爱情


上一回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时候,喜欢了多久,因为什么事情而分开。之间,有过多少快乐和忧伤——牟鱼都记得,轻浅,单薄,但不至于忘记。过程,大抵都是一些平淡得不值一提的小事。


也许,这就是普通人的爱情。还没有在一起的时候,会存在很多的幻想,真正在一起了,也就那么一回事了。


激情。承诺。甜言,蜜语。诸如此类。多一些,少一些,相比于时间来说,都太短暂了。


太短暂。往往还来不及把握,就已经结束了。


而终究还是会记得。


上一回喜欢过的人,是大三刚开始,在学校诗社认识的诗友。这个女孩,人如其诗,温和﹑恬静,没有任何多余的举动,喜欢穿很素淡的衣服,很少佩戴饰物,连发夹都很少用。总喜欢坐在阳光下面的凳子上看书,远远地看她,几近于透明,像随时会在光线下遁走似的,很不真实。


诗社,不定期印制诗刊。牟鱼和女孩,都是诗刊的编辑,他做文编,她做美编,也并不是任何时候,意见都能统一,但他们几乎不曾有过争执。她并不是没有主见,但她总是会把自己的想法和观点,换一种方式,让你去知道,让你去采纳。


这样的女孩,没有办法去拒绝她,也没有办法让人不去喜欢她。她不会端出架子,拒人千里,就像始终不远不近地站在你身边的某个位置,等着你的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