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殇尽入重楼(2)

作者:当木当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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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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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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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478字

楚灏一搭眼,先瞧见的是额头上的一颗大红包。怎么就这么红,红得让人想不看都不成!接着便是下巴尖上的一颗大红包……两眼下去,说实在的没瞧清长什么样,再加上衣服衬着余晖,抖进来有点晃眼,光注意脸上的大包了。


“下去吧。”


没等叶凝欢走近,他就挺无所谓地扔了三个字出来。反正身边有三个好的,捎个残次品似乎他也不是很介意。


静园就是他寻欢作乐的地方,瞧上了乐乐,瞧不顺眼了丢开就是,他当然也犯不着跟她们这样的人置气。


叶凝欢心里挺高兴,不过表面上表现得挺委屈,丧眉搭眼儿地退出去,在一众丫头的鄙视目光下低着头欢天喜地回去了。


绿云瞧见她时又带了点莫测高深的笑容,叶凝欢倒有点不好意思了。瞧绿云那样也在这里待了有些年头了,叶凝欢那点小心思想必也瞒不得她。


叶凝欢索性涎皮赖脸地笑得没心没肺。绿云一见这架势还有什么可说的,便打发人给她抬水洗澡。叶凝欢泡在热水里,倒有点飘飘然的感觉。


楚灏其人,待在雅乐居十来年的叶凝欢岂会不知?先帝六十五岁才得的他,是先帝最小的儿子。


楚灏在长大成人的皇子中排行十九,当今圣上是他的同胞哥哥。


楚氏三代征伐,至楚延思这代完成先辈大业,灭刘齐兴楚锦。他三十三岁正式称帝,改元开明。楚延思称帝不久,便将元后冯氏所出的长子楚沣立为太子。楚沣为先帝第四子,亦是嫡长,不过楚沣终究没有等到即位之日。开明二十八年,四十一岁的楚沣病逝。开明朝夺嫡争斗因此展开,最终的胜利者,是第三任皇后的长子楚澜。


楚澜的母亲王氏,也就是当今太后,她的经历完全可以写成一本传奇。王氏开明十年入宫,年仅十四岁的她在后宫佳丽之中并不出众。


先帝元后早亡,当时于后宫当权的,是继后顾氏。而顾氏的两个儿子,正在与太子楚沣明争暗斗。


至开明十三年,王氏产下长子楚澜,母凭子贵晋为夫人。王氏谨小慎微,步步为营,一直脱于斗争之外。直至顾氏薨,顾氏的两个儿子先后离京,王氏才渐渐崭露头角。


王氏苦心经营多年,收获了最大的回报。开明三十年,王氏被立为皇后,成为楚延思的第三位皇后。


开明三十三年,二十岁的楚澜正位东宫。


同年十一月二十六,楚灏出生。


开明四十五年秋,七十八岁的楚延思崩。楚澜登基,次年改元章合。


楚灏出生之时,其兄刚正位东宫,王氏独掌内闱,如日中天。比起那些凤子龙孙们,他的命实在好太多。


如今见了他,叶凝欢更觉得,这楚灏就是一个让先帝、太后和当今皇上合力惯坏的纨绔子弟。


楚灏三岁封王,封的还是四方王。四方王为锦泰最高王爵,领六郡之地有极大的权力,不但非皇子不封,更需有重功勋在身方可。


上任东临王楚江是先帝长子,十二三岁便随先帝南征北战,至锦泰建朝之初,前朝残势反扑之心不死,皇长子楚江征伐各方,为锦泰国最初的安定立下赫赫战功。楚江早在开明十年时西征战死,因他没有儿子,爵位无继,东临王之位一直悬而待主。


不承想到了开明三十六年,就这样便宜了只有三岁的楚灏。


那楚灏一个奶娃娃有个狗屁战功,完全就是仗着老子疼爱而得的四方王高爵,谁服?先帝在的时候没人敢言语,先帝崩后,不要说为楚家打江山的老元勋们了,那诸位高功的宗室先要不服这口气。


但即位的章合帝也不含糊,新帝登基三把火,先不容得旁人言三语四议论自家小弟。


章合二年,楚灏拜领平南元帅,南征夜滦打了三年仗。让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娇宝宝挂帅,摆明了是皇上要给他加功勋,以堵众臣的口。南征的确打了大胜仗,夜滦国割地赔款求和,珍宝美女浩浩荡荡地送进了京城永安。那是最擅领兵的王祥还有楚灏的六哥南丰王楚沅在边上呢,他楚灏不就跟着游了一圈淮南吗?回来了又加功爵不说,还授了大将军令。


上有太后、皇上惯着,明眼人有谁不清楚这中间的猫腻?不过能说什么?这就是皇家二世祖,活阎王爷。人家是天皇贵胄,太后最疼的老疙瘩,皇上最宠的小弟弟,惹不起!


永成王楚正遥是他侄儿,生于开明二十五年,比他还大八岁。同是皇家子侄,不一样得拍他的马屁看他的脸色?更遑论别人了。


叶凝欢洗过了澡,便在房间里一点点地绞着自己的头发。热水一腾,红包也不是那么痒了,但她白皮肤,生生更明显起来。


床上放着一条细棉的腰带,边角缀着镂绣的蝶边,打着细细的流苏。那里头,缝了她十二年来的所有积蓄,但太少了。当时打算跟着永成王楚正遥过一辈子,也没多为自己筹谋。直至年初的时候被挑出来为献艺做准备时,她才如梦方醒……现在想想,真是脑子让驴踢了。


浮生若梦,说的就是她吧?


到这儿了再筹谋是晚了,本想先混着再做打算。但瞧着今日的情景,估计她能混的日子也没几天了,不是退货就是倒手……一切来得太快,她还什么都来不及打听呢!


也不是她非得装成那德行引他膈应,只是,终究难过自己那颗心。


至晚饭的时候,李云着人来请她,叶凝欢没拒绝。


饭菜摆在正厅,李云的穿着打扮看着就比叶凝欢她们富贵,单瞧着那碧玉簪子就知道价值不菲。


桌上的菜品不少,今天李云劳累了,厨房特地给她加了菜。平时她们都是各吃各的,由厨房按各人的标准送过来。


方才给叶凝欢的不过两菜一汤,一荤一素。眼瞅这桌上的,四大盘六小碟,外加炖品,当真丰盛得很。


一想这菜是怎么来的,叶凝欢就有点食不下咽。李云瞧她那表情,以为她沮丧,微微一笑说:“昨儿虽一道用饭,但边上人多倒也没顾得多寒暄。我今年十九岁,打江夏来的。”


叶凝欢抬眼看着她,昨天已经自我介绍了,不过倒是没问出处,道:“我叫叶凝欢,今年十七了,祖籍是安阳的。”


李云微飞了眼角,右眼角那颗淡淡的落泪痣分外撩人。她穿了白色立领的对襟盘花扣小褂,包裹着胀鼓鼓的胸脯,下衬一条白色绣绿牡丹的散摆大裙。十指蔻丹鲜红,衬得肌肤很白很透,腕上戴了细细的金镯子,微微一动便轻轻作响。


李云随口安慰着:“你也别闷闷不乐的,王爷最近一直住在这里,总是有机会的。”


果然是住在这里,叶凝欢更郁闷了。


李云看一眼她,正瞧见她脑门儿上的大包,此时散开了,更显得大了。


这姑娘长得美,身形也美,那身姿步态更是撩人。纵行不抖肩,立不动裙,但就能从这不动之间带出袅娜来。十指纤长,骨骼均匀,怕也是个音律好手。乌发如云,又密又亮;肌肤柔润,在灯光下泛着珠光。那双眼睛黑白分明,黑眼珠又大又亮。这样的美人儿,照理说,王爷该一眼就瞧中才对。居然放她回来?


难道只是因为额头有大包?李云有点想不明白。


叶凝欢睡得迷迷糊糊,被一阵剧烈的推搡弄得不得不醒过来。叶凝欢坐起身,缓了缓神,这才扒扒头发,瞧着坐在床边目光炯炯的林静发呆。


天完全黑透,廊下熄了灯。屋里有盏看物灯,不过灯光闪烁,估计里面的灯油已经快烧尽了。如此,这厢里虽无漏刻,也知道是丑时已过了。


这么晚不睡,跑来闹她做什么?


“你睡得真死啊,推了半天才醒。”林静撇撇嘴,一双眸子又大又亮,让叶凝欢想到某种夜行动物。


叶凝欢随手拿了个枕头靠着,有气无力地问:“这么晚,怎么不睡?”


“睡不着嘛。哎,你傍晚那会子怎么回事?好端端的怎么撩起大胯来了?偏还系那种飞丝络子,甩得也太……”林静想了想,终没把那“轻佻”两字给说出来,“脸上又怎么回事?出去一趟怎么闹成个花猫样儿了?还抹得那般亮闪闪的,怕人注意不着吗?”


叶凝欢哦了一声,也懒得解释,遂把话题岔开:“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林静看着叶凝欢说:“早回来了,避着人这会子才敢来找你。”


林静顿了一下,又悄声说:“她们俩让王爷给人了……方才已经送走了,都不知是送到哪里去……”


叶凝欢顿时睡意全消,低声问:“怎么回事?”


“王爷让我们献艺来着,本来打算看《四波旋飞》,但不是缺一个吗?便让我们一个一个表演来着,结果……亏得我弹琴,不然估计也悬了。”


“王爷不满意?难道没让人侍寝吗?”


“哪有,就跳了一晚上。程泱跳的百蝶霓裳,王爷道像软面条一样的没意思;张玉跳了鼓上舞,王爷道闹心……我瞧着便不敢再跳,说自己本不擅舞技,只练得一支四波还凑合。王爷便问我擅长什么,我就弹了一曲,王爷倒高兴了,赏了我东西,打发人把我送回来了……”林静说完,长长吐了一口气,今晚这一役,无疑跟打了场仗似的,憋得受不了,难怪来挖叶凝欢,想要个听众。


林静又说:“出来的时候,跟着王爷的冯公公跟我说,过几天王爷要在园里宴客,让我回来跟你再演练演练,到时给王爷长长脸……我心里虚得慌,所以找你合计合计……指咱俩演练,莫不是还想送人?”


叶凝欢心下明白了八九,这里并非能久混的,充其量只是一个东临王存放礼物的临时所在。她们是永成王送来的,永成王的雅乐居,在贵族圈里也不是什么辛秘。


而这里的其他女人,大多都是送的,他根本不需要自己花成本调教,来的全是成品。高兴了拎出来玩一玩,不高兴了随时都可以转赠他人。


李云虽然得了宠幸,屋里堆满了锦盒,但往来的下人皆有些漠淡而疏离。从下人的态度已经瞧得出来,这只是昙花一现,根本没必要刻意攀交。到了这里已经打了烙印,永远没有机会出头。


今天叫她们过去逐个献艺,也能瞧出来了。他是想看看,永成王调教出来的究竟有什么不同之处。今天瞧了,发现不过只是一群庸脂俗粉罢了,便打算倒手了。


林静若是今天不冒头,估计他还不见得有这一见的心思。


不过料想也不会忘记太久,从这里更新换代的速度可以看得出来,李云不过只住了一个月,之前屋子是空的。


今天叶凝欢跟她聊天的时候听说了,这里是一直有下人管理的,肯定不会空太久,一定会有人提醒他的。


这位东临王,深知物尽其用的道理。便是自己瞧着腻的礼物,到了他手上也能翻出花儿来。一点也不是冤大头!


看来想在这里混日子是不可能了,不想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他送人的话,就只能跑了!


只是,要怎么跑?又能跑去哪里呢?想到这里,叶凝欢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微微攥紧。


“凝欢。”林静见叶凝欢噤口不语,以为她又犯癔症了,推了她一膀子。


看林静一脸焦急的样子,叶凝欢只得说:“顺其自然吧,我们当下也做不得什么。”


林静一双鹿般灵动的眸子微微挟了躁:“你当真不明白我的意思?”


叶凝欢看着她,不是不明白,宴上献艺代表了什么,她当然明白。


林静怕是想借着排演的这段时间抓住东临王的心,就算抓不住心,至少先抓住眼球,让东临王舍不得送。


就像今天一样,好歹她抓了一把,为自己换了个緩刑。


只是这招,在这里显然没什么用。她们没身份、没背景、没地位也没钱,她们只是礼物。送礼的表达殷殷之情,收礼的不拒绝便是给了面子。至于礼物本身,或留或弃,根本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就算暂时留下,也难保不会再来一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与众不同,认为自己最值得珍惜,最后发现了,其实在别人眼里你也不过如此。


若能够,她也想躬身低头,了此余生。但这个地方,终究不是她们的安身之所。况且林静想的也没错,留下是当务之急。


林静见叶凝欢一直噤口不语,叹了口气又说:“那你再想想,咱们到时排一出什么好?明儿我向她们讨间静室,咱们两个可以排演。虽不知王爷准备何时宴客,但明儿就开始练吧?”


叶凝欢点点头:“行。”


林静没再说什么,悄悄地就起身去了。


叶凝欢径直拿被子一蒙头,接着睡!


次日一早,林静找了孙管事,说想要间静室,毕竟跟李云在一个院里,动丝竹什么的太闹腾,怕扰了人家的清静。


冯公公既然告诉她这个,想必也是王爷的授意,因此孙管事并不含糊,把她们领到丽水阁院墙东南角的一处角房里。虽是角房,但并不小。而且外头是丽水阁主楼的后院,平时没什么人来,十分的清静。便是动管弦,也绝吵不到东西两个配院。


林静至雅乐居之前,曾在善音坊待过。善音坊是淮南一带极有名的教坊乐馆,曾出过宫廷乐师,当地的豪绅权贵也往来很多,面子极大,场子也很红火。


林静本来是被卖去充小丫头。因她有天分,遂又做了小徒开始学艺,后来被永成王府的人看中,买了来送进了雅乐居。


她最擅长的就是弹,琴瑟无不精通,一手琵琶更可以用“十指掠人魂”来形容。开了静室以后,林静便大有倾力于指,以求再扳回一城的意思,压根儿不打算练筋骨。


叶凝欢见她这劲头,索性把静室让了她,每日只管四处游逛,借机寻找园中的突破口。


日子过得飞快,至五月十二,冯公公打发人来传话,说东临王明天晚上要在寥花台宴客,让叶凝欢和林静努点劲儿把新鲜玩意儿拿出来,别到时慢待了人。


传这番话的时候叶凝欢不在,跑到林子那里去吃酸杏了。这比小青桃可过瘾,直把满嘴牙都快吃倒了才回去。别说,这几天她把整个静园快逛遍了,大略的路径都熟悉了个七八。


回去之后,孙管事把话原封不动地传了一遍,打量着她,轻声说:“叶姑娘,林姑娘最近都尽心准备着呢,就说您才艺绝伦,也该稍练练不是?不管怎么说,好歹也处了小十天了,也不曾薄待过姑娘吧?”


“是是是,您说得对。我这就准备去!”叶凝欢岂不知那弦外之意。这般再三嘱咐,可见这个客人挺体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