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作者:约翰·高尔斯华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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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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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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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842字

那天下午她忽然伤心得号啕大哭起来。她抵着床上的枕头把声音压下去,可是最后哭泣终止时,她在镜子里一看,一张脸浮肿了起来,眼睛红红的,四周都是黑圈圈。她待在房间里一直等到天黑,到晚饭时才跑出来。


她不做声地吃着晚饭,心里一直都在挣扎着。老佐里恩看见她的神情那样没精打采,一点劲儿都没有,就告诉“山基”把马车卸掉,今天晚上绝对不让她出去了。她应当去睡觉!她也不违抗,上楼进了自己的屋子,黑漆漆地坐着。10点钟的时候,她打铃叫女仆进来。


“拿点热水来,下去告诉福尔赛先生,说我觉得人已经完全休息得好多了。说如果他太疲倦了,我可以一个人上舞会去。”


女仆很不放心的样子,珍就暴躁起来。“走,”她说,“把热水立刻拿来!”


她赴舞会穿的衣服还摊在长沙发上,她鼓着一股猛劲,小心翼翼地穿上衣服,把花拿在手里,就下楼来,又厚又重的头发下面一张小脸仰得高高的。经过老佐里恩的卧室时,她能听见他在里面走动。


老佐里恩被她弄得又生气又莫名其妙,正在换衣服。这时已过10点,他们总要11点钟才到得了。这孩子简直是发疯。可是他不敢惹她晚饭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使他一直不能释怀。


他用一把乌木刷刷头发,在灯光下面头发亮得像灿银,接着他也从阴暗的楼梯上下来。


珍在楼下迎他,两个人一句话不说,就上了马车。


这段路简直像走不完似的。到达之后,两个人走进罗杰的客厅时,珍的心里又是慌张又是激动,可是脸上故意装出一副坚决的神气来掩饰她内心的痛苦。她深怕他也许不在场,深怕见不到他,同时下了决心要把他夺回来想办法夺回来,至于怎样夺法,她也不知道。有这些缘故,所以纵使有人说她“追他”,她也不觉得有什么难为情。


一看见舞厅,和油光瓦亮的地板,珍又是高兴又是得意。她就爱跳舞,跳起舞来,由于她身子非常之轻,飘飘然就像一个兴高采烈的小仙灵。他准会来请她跳舞,只要他跟她一跳舞,两个人就会和好如初了。她急切地向四周围看。


这时波辛尼跟伊莲正从花房里走出来,他脸上那种古怪的失魂落魄的神气被珍望见,一下给了她很大的打击。她的窘态他们并没有看见谁也不能看见连她祖父都没有看见。


她把手放在老佐里恩的胳臂上,很低的声音说:


“我非回家不可,爷爷,我不舒服。”


她祖父赶快带她走了,一面自己抱怨着他早知道会弄成这样的。


可是他跟珍一句话都没有说。总算万幸那部马车还靠在门口,两个人重又上了马车。直到这时候,老佐里恩才问她:“乖乖,是什么事情?”


珍痛哭起来,连整个的小身材都抽搐着,这情形使老佐里恩着实慌了起来。明天非给她请布兰克来看不可。不看也要她看。绝对不能让她这样……好了,好了!


珍勉强抑着抽噎,她倒在车角落里,狂热地勒着他的手,用一条披肩裹着脸。


她祖父只看见她一双眼睛,在黑暗中瞠目望着,一动不动,可是他一直都用自己瘦瘠的手指轻拍着她的手。


里希蒙的夜晚。


除掉珍和索密斯之外,还有别的人亲眼看见“那两个”(攸飞米亚已经开始这样叫他们了)从花房里走出来,波辛尼脸上的那种神情也被别人看在眼里了。


平时,自然的外表总是那样恬静闲适,可是有时候它蕴藏着的热力也会突然暴露出来春天怒照的阳光从紫云中落在雪白的杏花上,雪白的山峰,浴着月光,缀上一颗孤独的星,耸入火热的苍穹,或者在落霞的光焰中,一棵老杉木阴森森地竖在那里,像是守卫着某些炽热的秘密,这些都是的。


也有些时候,在一家画廊里,一幅作品被一位午餐吃得也许比他同类更讲究的福尔赛之流撞见,这幅作品是被粗心的鉴赏家注为“提申至精品”的,偏偏冲破了这位福尔赛先生的一切藩篱,使他像着了魔似地沉浸在一种狂悦之中。这张画,他觉得,有种地方,嗯,真正算得上画。一种不可推究的,不讲理的东西找上了他。他企图用一个凡事只求实际的人那种准确性来肯定这东西是什么,可是这东西却躲躲闪闪的,捉摸不到,就跟他中午逐渐消失的酒意一样,剩下他一个人在生气,觉得肝脏很不好受。他觉得自己刚才太挥霍了,简直是浪费,真是碰见鬼了。这本目录上面的三个圈子标明的什么,他本来并不想看见。造化的神力,天哪,他最好一点儿不懂得!这种东西他最好根本不承认它的存在!一承认,你就会无法自拔,你付一个先令买张门票,接着又要付一个先令买节目单。


珍看到的以及其他福尔赛家人看到的波辛尼脸上那种神情就像画布上面有一个洞,后面一支蜡烛动着,仿佛突然从洞里闪射出来一样一点模糊的、摇晃不定的红光,黯淡而迷人,一下子冒出火焰。它使旁观的人恍悟到这里面包含着危险的因素。有这么一会儿,他们带着喜悦,带着兴味望着,但随即觉得自己根本不应该望。


可是这却解释了珍为什么来得这样晚,然而没有跳舞就跑掉了,跟自己的未婚夫连手都不握就跑掉了。据说,她人不舒服,无怪如此。


可是讲到这里,他们都心怀鬼胎相互望望。他们并不想使家丑外扬,不想恶意待人。哪个愿意如此呢?对于族外的人,他们是一个字也不吐露,无形的戒律使他们全都保持着缄默。


随后就听人说,珍跟老佐里恩上海边去了。


老佐里恩带珍去布洛得司帖耳,因为这地方近来很吃香,至于雅毛斯,尽管有尼古拉捧场,它的声誉已经日趋下降,而一个福尔赛家人上海边去,如果呼吸不到一点在一个星期之内使他的性情变得乖戾的空气的话,他花的钱就不值得。当初那个福尔赛始祖喝马第拉酒的贵族习惯不幸也带有这个动机,所以后代子孙当然也容易犯这个毛病。


珍就这样上海边去了。族中人只好等着看事情进一步的变化,除此没有别法。


可是“那两个”究竟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呢?他们究竟打算闹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当真要闹下去吗?肯定说,不会闹出什么事情来,因为两个人都没有钱。至多是调情调情,到了适当的时候就会完结,所有这类爱情都是这样结束的。


索密斯的妹妹威尼弗烈德·达耳提却嘲笑他们,认为根本没有什么事情,她住在格林街,因此染上了美菲尔区的风气,对于已结婚的人应当如何如何有着更时髦的主张,比一般流行的,例如在拉德布洛克林区流行的主张时髦得多。那个“小女人”伊莲其实比她还高,她这样一直被唤作“小女人”,十足地证明一个福尔赛家人的高贵身份那个“小女人”过得厌烦了,为什么不能寻点开心呢?索密斯这人相当腻味,至于波辛尼先生,她始终认为他很风趣只有乔治那样的小丑会赶着他叫“海盗”。


这句评语说波辛尼风趣引得舆论哗然。大家都不服。说波辛尼“还算漂亮”,这一点大家可以承认,可是以他那样的高颧骨、贼眼睛、软呢帽,要说够得上风趣的话,那恰恰证明威尼弗烈德又来她的老一套,她总要别出心裁地夸示一下。


那年夏天最流行夸耀,这在历史上是出了名的。连大地也都夸耀起来栗树盛开着花,发散出浓郁的花香,在过去从来没有见过;家家花园里都开放着玫瑰;夜里满天的繁星,简直挤都挤不下;太阳全身披挂,天天从早到晚在公园上面挥舞着它的铜盾;人们的行为也变得古怪了,在露天底下吃午饭,吃晚饭。出租马车和私人马车川流不息地通过明媚的泰晤士河上的桥,把成千成万的中上层人士载往布西,载往里希蒙,载往开游,载往汉普登行宫,去领略一下郊外风光;那种盛况据说简直空前。差不多凡是够得上马车阶级的人家,这一年都要出城走一趟,或者上布西去看马栗花,或者上里希蒙公园在西班牙栗树林里兜风。虽然灰尘很大,他们却在自己扬起的云雾中车声辘辘一路驰来,一副时髦派头,睁着大眼睛望着大片的凤尾草长得老高,草里大驯鹿抬起它们分歧的鹿角。而这些凤尾草还得要给秋天的情人们以从未有过的荫蔽。不时,当那些栗树花和凤尾草缠绵的香气飘得太靠近时,他们里面的一个就会跟另一个说,“心肝!这味道多古怪啊!”


那一年的菩提花开得也是特别盛,几乎开成蜜黄的颜色。在伦敦许多广场角,太阳一下去,这些菩提花就发出一种连蜜蜂身上都没有的甜香那些福尔赛家的人和福尔赛之流,用完晚饭,在那些只有他们持有钥匙的花园附近纳凉时,闻到这种香味,就会在心里引起一种不可名状的思慕。


就是这种思慕使他们滞留在那些隐约的花台中间,天色虽然逐渐暗了下来,也仍旧流连不舍。就是这种香味使他们兜来兜去,兜去兜来,好像有情人等待着似的等待最后的光线在绿荫下消逝掉。


不知道是不是菩提花的香味在威尼弗烈德心里唤起一种模糊的同情,还是受一种同性的好奇心的驱使,使她想要亲眼看一下,或者证明一下她那句“根本没有什么事情”的评语的正确;还是她仅仅由于抵制不了那一年夏天的诱惑,渴想上里希蒙跑一趟。总之,这位个小达耳提(小蒲白里斯,伊莫金,茂德,宾尼狄特)的母亲给她嫂子写了这样一张便条:


亲爱的伊莲:


听说索密斯明天要上汉莱,在那边过夜。我想如果约几个人一同上里希蒙去玩,一定很有意思,你约波辛尼先生,我去找小弗里帕,好不好?


马车,爱米莉会借给我们(她们称呼母亲的名字一一这样很风趣)。我7点钟来接你和你的年轻朋友。


威尼弗烈德·达耳提。


6月30日。


蒙塔谷认为皇家饭店的晚饭很吃得。


蒙塔谷是达耳提第二个名字,也是大家比较熟悉的名字他的第一个名字是摩西斯,达耳提恰恰就是这样一个见多识广的名流,别的都说不上。


威尼弗烈德这样仁慈的打算竟然无端碰到许多阻挠,老天真是太不应该了。首先小弗里帕回信说:


亲爱的达耳提太太:


非常之对不起。简直抽不出空。


奥古斯都·弗里帕。


这真是倒霉的事,可是已经来不及设法补救了。一个做母亲的脑子动得真快,也真会应付,她立刻就想到自己的丈夫身上。她有决断,也有度量。一个瘦长脸儿,淡黄色头发,淡绿色眼珠的人往往具有这种气质。她少有弄得没有办法的时候,也可以说从来没有过,即便是弄得没有办法,也能够转败为胜,她一向就是这样。


达耳提的兴致也很高。那匹色鬼没有跑赢兰卡州银杯赛。这匹名马尽管是跑马场的一位巨头养的,在这次比赛中老老实实就没有起脚,而那位巨头早已暗地里下了好几千镑的赌注,赌自己的马失败了。色鬼落选之后的4时内,在达耳提的一生中真不是人受的。


他日夜害怕詹姆士要找上他。一想到索密斯他就忿恨,同时又夹有一线的希望。星期五晚上他喝得大醉,人实在吃不消了。可是到了星期六早上,他那做交易所的天性又盘踞他整个心里。他借了几百镑的债,这在他是绝对还不了的,就进了城,把几百镑钱全赌在盐埠市障碍赛的那匹八音琴上。


他跟史克劳顿少校在伊希姆饭店吃午饭时,说道:这点风声是那个小犹太孩子纳生透给他的。他什么都不在乎。反正他过不下去啦。这一着如果不成的话那么,他妈的,老头子只好付账!


一瓶波尔罗杰酒被他一个人灌下去,使他对詹姆士又有了新的鄙视。


果然得手了。八音琴以一颈之差勉强跑上真是危险极了。不过,照达耳提说来,这种玩意儿全靠有胆子。


上里希蒙去跑一趟倒也不错。由他来做一次东!他对伊莲一向就倾心,很想跟她亲近一下。


5点半钟公园巷的佣人跑来说:福尔赛太太很抱歉,一匹马患了咳嗽,大车子没办法来了!


这又是一记打击,可是威尼弗烈德一点儿不丧气,立刻派小蒲白里斯(这时不过7岁)跟随着保姆上孟特贝里尔广场去。


他们都雇两人马车去,7点45分在皇家饭店碰头。


达耳提听到这个办法倒也高兴。比坐着后座好得多啦!跟伊莲坐一部车子他倒无所谓。在他想来,他们大约是先到孟特贝里尔广场去接那两个人,再在那边雇车子。


后来晓得约好在皇家饭店碰头,而他得跟自己妻子坐一部车子下去,他就悻悻起来,说这样慢死人了!


两个人7点钟动身,达耳提跟马车夫赌半个克朗,45分钟内绝对赶不到。


一路上夫妇俩只交谈了两次。


达耳提说:“索密斯大爷听见自己的妻子跟波辛尼先生同坐一部马车,可要把鼻子都气青了!”


威尼弗烈德回答:“不要胡说八道,蒙地!”


“胡说八道吗!”达耳提跟着说了一句。“你不懂女人的心理,我的好太太!”


另外一次他只是问一下:“我的样子怎么样?下巴两边有点肿吗?乔治老兄就是喜欢喝这种烈酒!”


他中午是跟乔治·福尔赛在哈佛斯奈克饭店吃饭。


波辛尼和伊莲在他们前面到了。两个人正站在临河的一面落地窗跟前。


那年夏天到处都开着窗子,整天开着,整夜也开着,日夜飘进来花香、树香和青草晒出来的热气味,以及浓雾发出来的凉气味。


达耳提眼睛很尖。在他眼中看来,这两位客人好像并不怎样热和,只是紧贴着站在那里,一句话不说。波辛尼一副急色相这家伙没有什么出息!


可是他让威尼弗烈德去招呼他们,自己忙着去张罗晚饭去了。


一个福尔赛家人纵使不要吃得特别考究,总要吃得很好,但是一个达耳提可要皇家饭店把最拿手的本领使出来才行。像他这样赚一天吃一天的人,有什么好菜不配他吃的,所以他偏要吃。他喝的酒也须要慎重挑选一下。这个国家里有不少的酒都是“不配”他达耳提喝的,他一定要喝最好的酒。既然这些东西都是由别人付钱,他就没有理由紧缩自己,紧缩自己是傻子做的事,不是他达耳提。


什么都要第一流的!一个人活在世上再没有比这一条原则更正确的了。反正他的岳父收入很不少,对自己的外孙外孙女又很钟爱。从小蒲白里斯出世(这原是一个错误)的第一年起,达耳提那双精细的眼睛就看出詹姆士这个弱点。就由于看事情很清楚,所以自己很受益。现在已经有四个小达耳提了,这简直是终身的保险。


这顿盛馔的特色毫无问题是那道红鳞鱼。这种鲜美的鱼是从相当远的地区运来的,由于保存得好,简直和新鲜的一样。鱼先是用油煎过,然后去骨,吃的时候用冰冰着,什么卤汁都不用,只用马第拉酒和的五味酒做浇头,这种烧法只有少数几个见多识广的名流知道。


此外除掉要由达耳提付账,其他也没有要交代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