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杀人不分左右(2)

作者:庄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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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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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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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258字

我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


而这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阴鸷的声音:陈栩是谁?


回过头,我看到一个脸色阴沉沉的男人,年约三十。他在昏暗的酒吧里,居然还戴着一副可以遮住半张脸的墨镜,脸上的皮肤很粗糙,额头下似乎还有道明显的伤疤。


尽管这个人一眼看上去就走到绝非善类,但我还是大胆地回应道:他是我丈夫,怎么,你有担心开车撞死他?如果你真有胆,你杀了他后,我就任你摆布。


脸上有道刀疤的男人摘下墨镜,瞄了我一眼后,轻描淡写地说:美女,我对你没兴趣。杀一个人,五万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要是愿意的话,把你丈夫的照片给我看一眼。不用给预付金,只要让我记住你的面孔就行了。呵,干我们这一行的人,信誉第一,但你也决不要试图免费利用我杀人。


我的天,在酒吧里喝酒,居然能遇到传说中的职业杀手?


我的脑子开始快速转动了起来。


五万块,对于我来说,是一笔拿得出来的数字。结婚之后,陈栩的银行卡一直放在我手中,支付这笔钱还是够的。再说了,这个人又不需要预付,给他看看陈栩的照片又有何妨,哪怕只是搭讪者开的玩笑,也无关紧要。如果他真是杀手,下手时被警察抓住了,我也可以说只是想开个玩笑,谁知道他是不是真正的职业杀手?


于是我摸出手机,调出了储存卡里一张我和陈栩的合影。


刀疤男人凝视手机屏幕片刻之后,又让我说出陈栩工作的地方。


我说完之后,他又抬起头看着我,从我的头顶一直看到我的脚背。他的目光犀利,令我感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


刀疤男人眨了眨眼睛,然后冷冷说:美女,不要以为我在开玩笑。我给你一个礼拜的考虑期,如果你反悔了,一个礼拜后你到这家酒吧来,告诉我不用杀他。如果你没来,就说明你同意杀你丈夫了,我才会动手。


他动真格了,怎么都看上去不像是在开玩笑。他似乎也在考虑,万一失手,我会不会以开玩笑为由,开脱罪名,所以才给了我一个为期一周的考虑期。看来他心思缜密,说不定也和我一样,是个完美主义者。完美主义者当杀手,应该不会失手吧?


我犹豫片刻,问:请问,你怎么称呼呀?


刀疤男人瞪了我一眼,答道:你管我叫黑旗就行了。


黑旗的故事


在这家酒吧里,我绝对是个被人看不起的窝囊废。


每天我带着为数不多的钞票,在角落找一张桌子坐下,要一杯最便宜的啤酒,慢慢喝,喝一晚上。凌晨两点就把打烊的时候,我才离开酒吧,步行回女朋友家。只有在那个时候,女朋友结束一天生意,我才能回她的房间里好好睡上一觉。而第二天中午,我起床后,女朋友又会给我几十块钱,让我再到酒吧里混上一天日子。


我是个吃软饭的,这让我很是难受。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虽然女友说过,等她赚足了三十万,就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家小卖部,但我们在城里待了那么多年,却始终没存到这个数。


我忍不住摸了摸额头上的那道伤疤,不禁悲从心来。


三年前,我从乡村来到这座城市,当时女友说她在一家餐馆里端盘子。还记得那天是女友的生日,我想给她一个意外惊喜,并没说自己会来,只是提前找她要来详细的地址,说要让快递公司给她寄一份生日礼物。


我那天来到女友给的地址,站在防盗门外敲了敲门,门内响起女友的声音,问是谁敲门。我回答,说是快递公司的。女友却在门内大声说,让我过半小时再来。


我猜,大概女友得在屋内换好衣服化好妆再开门吧,于是我坐在楼道里,足足等了半个小时,终于等到女友打开了防盗门。


我正要站起来,却看到门内走出一个男人。女友站在那个男人身后,手臂挽着手臂。


我当时就气坏了,冲上去想揍那个男人。女友也看到了我,她吓得满脸煞白,却闪身站在那个男人身前。我放下了紧握的拳头,而那男人却使劲朝我推了一下,然后拔腿就跑。我在楼梯上滚了几圈,额头正好砸在楼道旁的铁扶手上,绽出一条长长的血缝。我满脸是血,站起来想追那个男人,但他早已跑得不知所踪。


我要女友给我一个解释,她向我坦白,原来她在城里没有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最后只好沦入风尘,靠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刚才那个男人是她的熟客,所以她看到我后,会情不自禁站到那男人身前。不过,那个男人以后再也不会来了,他看到我抡着拳头上来,一定以为我和女友是串通起来玩仙人跳的陷阱。


我劝女友不要再做这下贱生意了,她却冷笑着说,让我先试试能不能在城里找到一份工作来养活她。


我第二天就去了人才市场,可我没文凭没学历,没有一技之长。我去应聘保安,人家看到我额头下那刚结痂的伤疤,说我会吓着业主。我去建筑工地,别人又说我力气不够大。在城市里徘徊了整整一个礼拜,我花光了所有钱。女友早就猜到了这个结局,她扔给我一千块钱,这是我找工作时,她轻轻松松赚到的钱。


在酒吧里,她为我点了一杯酒,说:黑旗,靠卖力气赚钱买的酒,与出卖身体赚钱买的酒,味道是一样的。


我把那杯酒一饮而荆那天,我喝醉了。


后来我渐渐习惯了吃软饭的角色,每天女友开工的时候,我就躲到小酒馆里消磨时间,直到她收工了,我才回到她租住的老式筒子楼里。我担心有人认出我来,所以每次都会戴着一副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我很憋屈,却没人知道我的痛苦。我想让女友早点结束生意,回到老家,开个简陋的小卖部,总能养活我们两人。可是,她却总说还没存够开小卖部的钱。


上个礼拜,女友还把存折摊在她做生意的双人床上,说还差五万呢。


所以,今天在酒吧里听到那个半醉的女人说,想找个人撞死她丈夫时,我不禁接过了话题,问她是不是认真的?我想从她手里挣到五万块钱,然后带着女友离开这座没有给我任何希望的城市。


我看过不少香港警匪片,杀个人,在镜头里似乎也不是一件太难的事。


但我还是有点胆小,我担心自己下不了手。所以我给了她一周的考虑期,这一周的考虑期,其实也是给我自己的。


目送她离开酒吧后,我记下了那个男人的名字,他叫陈栩,一个即将升迁的公务员。


然后我看了一下时间,又要了一杯啤酒。


约莫凌晨两点的时候,酒吧该打烊了。可奇怪的是,女友一直没给我打电话。平时她担心我回屋时撞到客人,所以她收工后给我打过电话,我才能回屋。


难道今天她的生意特别好吗?憋屈感再次涌上心头。


我走出酒吧,在路上踟蹰了半个多小时,女友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


我走到了女友租住的那幢老式筒子楼楼下,抬头望了一眼。女友的那间屋,灯关着。


有点不对劲,平时就算做生意的时候,女友也会把灯开着。难道她收工后忘记了给我打电话,径直上床睡觉了?


我心中隐隐有些不爽,但还是上了楼,拿钥匙打开了防盗门。


就在门开的一瞬间,我嗅到一股血腥味扑面而来。


女友躺在出租屋凹凸不平的水泥地板上,早已停止了呼吸。一柄猜到斜插在她的脑后,白花花的脑浆都被砍得流了出来。她双眼圆睁,似乎死不瞑目。


我本来情不自禁想要扑在她的尸体上痛哭,但理智却让我不要这么做。


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女友是做什么生意的,也常看到我出入其间,还很可能曾经听到过我与女友吵架。如果警察接到报案,来到这里,最先会怀疑谁呢?当然是我!发生命案后,警察通常都会第一个怀疑与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虽然我一晚上都在酒吧里喝酒,但我坐在最偏僻的角落,还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墨镜。


没人能记得我,除了那个曾经与我谈过杀人生意的女人。


我席地坐在女友的尸体旁,在血腥气息与尸臭的包围中,静静想了很久。


如果报案,就算警察洗清了我的嫌疑,女友在外做这肮脏营生的秘密,肯定会被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连老家都会知道。


在我来到城市之前,女友一直说自己在饭店里端盘子。我来到城市之后,女友则给老家的人说,我们一起在做服装生意。我们不时会寄钱回老家去,在老家亲戚的眼中,我们是被羡慕的对象。如果一旦让人知道女友在做什么,我们的父母都会沦为别人的笑柄,一辈子也抬不起头来。


一个小时后,我站起身,开始行动了起来。


我先从屋里翻出女友的存折和银行卡,我们常一起去取钱,所以我也知道密码。看了看余额,早就超过了她订的三十万的计划。看到数字,我不禁有些郁闷。女友根本从来就没考虑过和我一起回老家开小卖部的事,她在城市里已经爱上了这行出卖身体的买卖。


既然如此,我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没那么有罪恶感了。


我把自己脱得精光,然后把女友的尸体拖进浴室里。我用斧头劈开她的尸体,再用砍柴刀将尸块分碎,接着把碎裂的尸块放在案板上,抄起切菜刀,把她的肉切成一块块薄如蝉翼的肉片,用刀柄把她的骨头砸成一片片细碎的骨渣。我又从厨房里找来手动绞肉机,把一脸盆肉片绞成肉末,再一点点扔进抽水马桶,冲进下水道。至于那些骨渣,我只能装进黑色的塑胶袋里,留待次日扔进护城河边的小树林里。那里人迹罕至,没有人能发现树林深处还有一袋人体碎骨的。而她的毛发,我则用剪刀剪碎了,和碎骨放在一起。


对了,还有满浴室的红色鲜血与淡黄色油脂,我花了整整两瓶厕所洁净剂,才完全消灭地板上的异状。


当窗外露出鱼肚白的时候,我终于结束了分尸的工作。


我瘫坐在浴室的地板上,长长吁出一口气。


等我扔掉那袋毛发与碎骨后,我会取出她的钱,然后前往另一个城市。


在城市里,要让一个人消失,是很容易的。我会继续以女友的名义给家里寄钱,同时模仿她的笔迹,以她的口吻给家里写信,说与我分手了。而我也会以我自己的笔迹和口吻,给自己的父母写信,说与她分手了。


信件会慢慢减少,反正我们已经几年没回老家了,再几年不回老家,也没什么关系。


很完美,我突然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成了一个完美主义者。


天亮后,我并没有急着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掉黑色的塑胶袋,而是美美地倒在床上睡了一觉。分尸,简直就是一桩体力活,我耗尽了所有的体力。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


睡觉的时候,我想到一个新的问题。以后决不能坐吃山空,再多的钱都有用完的时候,更何况女友留给我的钱,还根本不足以令我衣食无忧。我为什么就不能当个职业杀手呢?来钱快,只要手脚干净一点,力求完美,就总有办法逃过警察的追捕。


第一笔生意,就从陈栩开始做起吧。


我决定暂且不管给那个叫苏雅婷的女人一周的考虑期,先杀了陈栩再说。


不过,在正式做杀手之前,我得先练练胆量才行,不然真到了动手的时候,心慈手软临场脱逃,可就坏大事了。


要怎么练胆量呢?我看着客厅里放着的黑塑胶袋,我不禁寻思,一会儿趁着天黑去护城河边的小树林扔骨渣,顺便把刀也带上。如果在树林里能碰到露宿的流浪汉,就用刀杀死那个流浪汉,以此来练胆量。


只要杀过一个人,突破了心理底线,再杀第二个人就容易了。


半小时后,我拎着黑色塑胶袋离开了女友租住的那幢筒子楼。


我没有乘坐出租车,而是步行。走了大约四十分钟,我来到了护城河旁的小树林边。分开草丛,我钻进了小树林里,约莫到了深处,我把黑色塑胶袋里的骨渣和毛发分散着倒进了四周的草丛当中。然后站起身来,一动不动,静静聆听小树林里的动静。


也别说,我还真听到有人走过树林,脚踩断树枝时所发出的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


我默默地拔出了一柄锋利的匕首,放轻脚步,缓缓向细碎声响传来的地方靠了过去。我双眼圆睁,很快就看到在小树林深处的一片难得的空地上,有一道剪影。是个女人,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也不瘦。是流浪汉,还是精神病人?呵,无论是什么人,都不重要。


现在,我要取她的命了!


我握紧匕首,手指里渗出丝丝汗液。


令人兴奋的一幕即将来临。


我能感受到肾上腺素分泌时,身体不由自主产生的细微颤栗。


我慢慢走到了那个女人的身后,然后扬起手臂,准备狠狠刺下去。


可就在这时,我的脑袋嗡的一下,然后一阵尖锐的疼痛自后脑传来。在我倒下昏迷之前,我朝后望了一眼,但却也只看到一道黑魆魆的剪影,应该是个拎着铁棒的男人吧。


老高的故事


两天前,在小酒馆里和陈栩喝酒的时候,我曾经对他说过,人的习惯一旦养成了,就很难改变。就像游泳一样,只要学会了,就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确实如此,对于我的妻子周蝶来说,千方百计控制我,已经成为了她的习惯。还好,她现在不再是我的妻子,而是前妻。不过,等她离开后,我才很悲哀地发现,自己已经习惯了被周蝶控制。


拿到一笔外快后,我会情不自禁把银行卡交到陈栩手中,这就是很明显的一点证明。


离开小酒馆,我回到空荡荡的家里,听不到周蝶的河东狮吼,我连饭也吃不下,电视也看不进去,觉也睡不着。


靠,连受虐也成为习惯,我真是贱!


好吧,要贱,就贱到底吧。


所以我等酒醒之后,三更半夜拨通了周蝶的电话。


周蝶回到家里,首先就对我一阵脱口大骂,我却听得喜滋滋的。她骂累了,我还主动端来一杯凉茶,请她润润喉咙,还顺便把自己的工资卡交到了她的手里。


我们很快就和解了,决定第二天就去民政局复婚。躺在床上,周蝶点了一根烟,板着一张脸,对我说:我们离婚才一周不到,就重新复婚,到时候你单位里会不会有什么闲言碎语呀?


我笑着说:单位里除了陈栩之外,根本没人知道我离了婚。他是我兄弟,口风很严,而且也有把柄在我手里,绝对不会把我离婚的事说出去。


周蝶并不知道陈栩是谁,虽然她见过一次,但当时我让她误以为陈栩是我招待的客户。而且在小酒馆里,我还借机狠狠给了周蝶一耳光,并因此与她离了婚。


至于陈栩的把柄,我更是清楚得很。他家里有个那么贤惠的老婆,居然还在外面沾花惹草。每周他都会抽出一天,给他老婆说他与我在一起喝酒,其实却去城郊寻花问柳。他害怕他老婆向我求证穿帮,所以让我知道了这个秘密。


不过,周蝶却很严肃地说:你们最近就要调整机构了,每个人都面临能否升迁的问题。陈栩那个人,你要小心一点,知人知面不知心啊。万一升迁时正好遇到你与他正面pk,他在背后捅你一刀,随便放点流言,你就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