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论政府的解体(4)

作者:约翰·洛克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8 02:43

|

本章字节:11816字

“quidergo,nullinecasusinciderepossunquibuspopuloseseerigereaqueinregemimpoeniusdominanemarmacapereeinvaderejuresuosuqueauhoriaelicea?nullicerequamdiurexmasemperenimexdivinisidobsa,regemhonorificao,equipoesairesisi,deiordinaioniresisi:nonalisigiurineumpopulopolesasesquamsiidcommiaproperquodipsojurerexessedesinauncenimseipseprincipauexuiaqueinprivaisconsiuiliber;hocmodopopulusesuperiorefficiur,reversoadeumscilicejureilloquodaneregeminauguraumininerregnohabuiasunpaucorumgenerumcommissaejusmodiquhunceffecumpariunaegocumplurimaanimoperlusrem,duoanuminvenio,duos,inquam,casusquibusrexipsoacoexregenonregemsefacieomnihonoreedigniaeregaliaqueinsubdiospoesaedesiui;quorumeiammeminiwinzerushorumunuses,siregnumdisperda,quemadmodumdeneroneferur,quodisnempesenaumpopulumqueromanumaqueadeourbemipsamferrofmmaquevasare,acnovassibisedesqureredecrevisseedecaligu,quodpamdenunciarisenequecivemnequeprincipemsenauiampliusfore,inqueanimohabueri,inerempouriusqueordiniselecissimo,quoquealexandriamcommigrare,acupopulumunoicuinerimere,unameicervicemopavialiacumrexaliquismediauremoliurserio,omnemregnandicurameanimumilicoabjici,acproindeimperiuminsubdiosamii,udominusserviproderelicohabiidominium236alercasuses,sirexinalicujusclienemseconuli,acregnumquodliberummajoribusepopuloradiumaccepi,aliendiionimancipavinamuncquamvisforenonemeneidagipopulopneuincommode;amenquiaquodprcipuumesregidigniaisamisi,usummussciliceinregnosecundumdeumsi,esolodeoinferior,aquepopulumeiamoumignoranemvelinvium,cujusliberaemsarameecamconservaredebui,inaleriusgenisdiionemepoesaemdedidi,hcveluquadamregniabalienaioneeffeci,unecquodipseinregnoimperiumhabuireinea,necineumcuicolumvolui,jurisquicquamransfera;aqueiaeofacoliberumjamesupoesaispopulumrelinqui,cujusreiexemplumunuma


alesscoicisuppedian—barcy,conramonarchomachos,iiii,c16


上述内容翻译过来就是:


237那么,这样的事是不是不会发生,即如果国王横暴地压制人民,人民是不是有权根据自己的权威武装起来,来攻击国王呢?如果国王还是国王的时候,决不能有这样的事发生。人民不能这样做是因为有神的启示,“尊崇国王”和“谁反抗权力就是反抗上帝的命令”。所以,人民不能拥有支配国王的权力,除非君主做了一些事使他不能继续当国王;到那时,人民已经成为了自由的和优越的,因为国王放弃了自己的王冠和崇高的地位,回到私人的状态,人民便享有了奉他为国王之前的王位空缺期间的所有权力。但是这种事情只有当极少数的失政行为发生时才会出现。在我把各方面都研究了之后,只能找到两种场合。我说,只有两种情况能让一个国王不再是名副其实的国王,他没有了权力来支配他的人民,而这种情况温遮鲁斯也注意到了。


第一种场合是,如果他企图推翻政府——即如果他蓄意图谋让整个国家灭亡。比如历史上记载的尼禄王,他决心铲除罗马的元老院和人民,便用火与剑把全城都烧成一片瓦砾,然后迁往别的地方。又比如历史上记载的加利古拉,他公开宣称自己不再是人民或元老院的首长,他打算把这两个队伍中的最优秀的人物都排除掉,然后退居亚历山大城;他希望全体人民只有一脖子,这样他就能一刀将人民解决掉。如果任何一个国王心里有这样的企图并且认真地让它实现,他就把对国家的一切照料和操心都放弃了,因而,他也就丧失了统治人民的权力,正如如果一个奴隶主抛弃了他的奴隶,他也就丧失了统治奴隶的权力一样。


238第二种场合,当一个国王屈居于另一个国王手下时,也就把他的祖宗传下来的、人民慷慨交给他的王国让另一个国家统治着。因为,即便他并不是存心要害人民,但是他却由此丧失了他的王位的主要部分,这个主要的部分在国内是仅次于上帝的,是至高无上的,他背叛了人民,让人民处在别的国家的统治之下,而人民的自由却正是他应该小心地加以维护的。由于他仿佛是用这种办法出卖了他的王国,他也就失去了以前对王国所享有的权力,而他想将权力交付的人也并未得到权力;所以他的这一做法使人民重新获得了自由,使他们可以为自己作出安排。苏格兰的历史中就存在着这样的一个例子。


239纵使巴尔克莱拥护绝对君主制,但在上述那些场合中,他也不得不承认,人民可以反抗君主,而君主也可以不再是君主。我们不必举出很多的例子,总之,在任何地方,只要君主丧失了他的权威,人民就可以反抗他,并且他就不再是君主;因为一个没有权威的地方,是不存在君主的,而君主就和其他普通人一样了。他所指出的两种场合与前面所提到的破坏政府的情况,并没有太大的区别,所不同的只是他没有指出他的学说是根据什么原则提出的。而这个原则就是,君主辜负了人民的委托,没有保持大家所同意的政府形式,没有设法达到政府本身为公众谋福利和保护其财产的目的。如果一个国王让自己不再是一个国王,让自己和人民陷于战争状态,他就已经丧失了国王的地位,那么有什么办法能阻止人民不来控诉他呢?人民对待他就如同对待与他们处于战争状态的任何其他人一样。巴尔克莱和其他有相同意见的人最好能澄清一下这一点。


从巴尔克莱所说的那些话里,我还注意到这一层,就是人民在自己受到危害以前可以加以防治。根据他的这一说法,一个处在计划中的暴政能让人民来反抗他。这些企图,(他说)如果国王认真地、有把握地实施这些计划,那么他就放弃了对于国家的一切照料;因此,按照他的说法,如果国王疏忽了公共福利,那么就证明他有这种企图,至少可以将此看成是人们反抗的充分理由。而他却这样概括了全部的理由:国王应该小心地防护人民的自由,但是他却背叛了人民或者去强迫他们。他又补充的“人民受制于另一个国家的权力和统辖权”之类的话,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因为人民丧失了国王防护才是过错和丧权,而不在于统治他们的人有所不同。不管人民变成本国的或任何外国的奴隶,他们的权利同样受到了侵犯,他们的自由也同样被剥夺了。这就是他们所受的侵害,并且他们有抵抗这种侵害的权力。要证明这一点,在所有的国家中都能找到事例,是政府的改变给予了人民***,而不是执政人员的民族的改变。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我们教会的一个主教和君主权力和特权的顽强拥护者——比尔逊,在他的《基督教徒的服从》这篇论文中,承认君主们可以丧失他们的权力和使臣民对他们服从的地位。如果事理已经很明显了但还需要权威的话,我可以介绍读者读一读伯拉克敦、福特斯库、《镜子》的作者和其他人的作品,这些作家都了解我们的政府或都不是与政府为敌的。但是我认为,要让主张教会政体的人感到满意,只要参考胡克尔的理论就足够了,他们被一种奇怪的命运支配着,在这种支配之下,他们竟然否定胡克尔据以建立他的论点的那些原则。他们最好想一想,在这里,他们是否成为了狡猾的工人的工具,拆掉了自己的建筑物。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他们的社会政策是如此新异、如此危险、如此能危害到统治者和人民双方的利益,以至于人民在过去都不提倡,同样地,如果将来的时代摆脱了埃及的奴隶监工的遗教,那么人们将会以鄙夷的态度来想起这种奴颜婢膝的谄媚者,虽然这些人好像是有用的,但实际上他们把一切政体都变为了绝对的暴政,并想让所有人生来就处在与他们自己的下贱灵魂相适应的奴役状态。


240大概这里又会提出一个常提的问题:即便君主或立法机关的行为辜负了他们的委托,那该由谁来判断呢?也许,如果君主行使的权力只是他应该行使的特权时,就会有心怀恶意和包藏祸心的人在人民中散布流言。对于这一点,我的回答是:人民应该成为判断者,是人民对君主实行的委托,那么除了委托人之外,谁还能成为更合适的裁判者呢?委托人给予了君主委托,当君主辜负委托时,人民有权利把它撤回。在个别情况下,如果这是合理的话,那么在关系极为重大的场合,关系到千万人的福利时,以及如果不加防范,祸害会更加困难,补救起来更加费力、危险时,为何却不是这样呢?


241可是还有一层,谁应是裁判者这一问题就不含有应该无裁判者的意思;因为,如果人世间没有司法机关来解决人们的纠纷,那么裁判者只能是天上的上帝了。当然,只有他才是正义的裁判者;但在这样的场合之下,如同在其他一切场合,究竟另一个人是否让自己和他处在了战争的状态,或者他是否应该像耶弗他那样诉诸最高的裁判者,则由每个人自己来进行判断。


如果一些事情在法律上没有规定并且当有疑义而且关系重大的时候,君主和一部分人民之间发生了纠纷,在这种场合下,我认为最好的仲裁者是人民的集体。因为君主受了人民的委托,在一般的场合不受一般普通法律的约束,如果有人觉得自己受到了损害,认为君主的行为辜负了人民的委托,或者超出了委托的范围,那么除了人民集体(当初是人民集体委托君主的)以外,谁又能来当仲裁者,准确地判断出人民当初委托的范围呢?但是,如果君主或任何执政者拒绝用这种办法解决争议,那就只有向上天求助了。如果使用强力的双方缺乏公认的尊长,或者当时的情况不容许请求裁判者来帮忙,那么这种强力就是一种战争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也只能向上天求助了,并且受害的一方还要自己判断什么时候适合向上天求助。


243我的结论是:在参加社会时,每个人都交给了社会一些权力,只要社会不消失,这些权力就不能重归于个人手中,而是继续留在社会中;因为如果不是这样,就不会有社会,也不会有国家,而这是与原来的协议相悖的。因此,同样地,如果社会已经把立法权交给了议会——这个议会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由他们和他们的后继者来继续行使这些权力,并给议会规定产生后继者的范围和职权,那么,只要政府不消失,立法权就不能重新回到人民手中;因为他们已经赋予了立法机关以权力,并且让立法机关永远存在,那么人民放弃的政治权力就不能再收回了,而只能给予立法机关。但是如果他们规定了立法机关存在的期限,让这种权力只是暂时被任何个人或议会享有,或如果掌权的人由于滥用职权而丧失权力,那么在丧失权力或者规定的期限到了的时候,社会可以重新拥有这些权力,人民就有权行使最高权力,并且立法权也将继续由他们行使。或者可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形式,或者在旧的政府形式下把立法权交给他们认为合适的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