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大玩家

作者:王海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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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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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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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148字

金有钱和我是一个村的,他脑瓜不笨,却不爱读书,念到初一时就读不下去了。


我大学毕业后到家乡小城的文联工作。一天早上,我出来倒垃圾,垃圾堆旁一个人正在用铁钩拨拉着。我知道是捡破烂的,现在乡下人来城里捡破烂的不少。


我倒了垃圾往回走,觉得这个人好像有点面熟。走了几步就想起来了———这人是金有钱。我亲切地叫着金有钱的名字。金有钱也认出了我,有点尴尬地笑着。他解释说,婚后女人不争气,生了三胎,还没生到个男孩,好好的一个家被计划生育罚款罚穷了。没办法,只好带着妻女进城来捡破烂。


我邀他进屋去坐,他死活不肯,拎起垃圾篓走了。之后好多年时间,我没再见到他。


那天我正在家里写一篇,有人敲门。我打开门,真不敢相信站在门口的就是金有钱。他上穿一件对襟白绸褂,下穿肥大的黑丝绸裤,理着板寸头,脸膛红润发亮,手提一个精制的鸟笼,活脱脱一副旧时阔佬形象!


他把鸟笼放到桌上对我说:“送给你的,上等的翡翠鹦鹉,会说外国话呢。”他打了个手势,笼子内的鹦鹉小嘴儿上下张合,发出了“yes、yes”的声音。


“我花了8个月时间才驯出来的,适合你们文人玩。”金有钱不无得意地说。我连连推辞。


金有钱说:“你老兄就不要客气了,一般人重金求购我还不给呢。就冲你多年前没嫌弃我是个捡破烂的,还请我到家去坐,这鸟儿送给你,值!那时有谁瞧得起我?你老兄有地位眼不高,我有钱也认人,这礼物我是送定了。”话说到这种地步,我只好惶恐地收下这份贵重的礼物。


接着是喝酒叙旧。金有钱告诉我,他捡破烂积了一些钱后,开了个废品收购站,赚了一些钱,又做了几笔黑货买卖,便关了收购站,开了一个专营古玩的“奇宝斋”。他说现在有钱的人多,古玩也很有赚头呢。但是金有钱自己不玩古玩,他只是把古玩当生意做的,这做生意就谈不上“玩”了。


他侃侃而谈起来:这世上一个“玩”字,也分三六九等,高贵低下。有人把打牌下棋视为享乐,我认为凡“玩”字,一旦有输赢胜负之分,必得搏杀,搏杀必伤神,带彩输财,不带彩输心,已背离“玩”的初衷。有人认为玩古陶玉器赏古字画就是雅,依我之见,这些陈年旧货,都是死物,无灵性可言,不能与人相通,对其痴爱,实在是空寄情怀。况且赝品颇多,真伪难辨,为其徒伤脑筋,有时还要赔上家财,实在不值。所以,金先生说,与这些玩法相比,我喜宠物。凡有生命之躯,与人无异,皆可为友。鱼能行,鸟能语,猴能察色,狗能通心,豹能改性,虎能驯服。所以,我喜欢玩活着的生灵。没想到当初文化不高的他,知识竟如此广博,对“玩”有这么深的悟性,看来他后来是读了不少书的。真不愧是大玩家。


几天后,金有钱约我去本城最气派的星级宾馆“小酌”。在餐桌上,他将左臂抬起,呼噜一口浓痰就吐到了袖子里。当时正值服务小姐上菜,我大惊失色,心想,金有钱这是怎么啦,莫非喝多了?


我的神色被金有钱捕捉到了。他把左臂伸到我眼前,我顺着袖管一看,里面藏着一只小动物,只有老鼠大小,形体像哈巴狗,脖子上套根金链子,另一端套在金有钱的手腕上。金有钱又朝袖子里吐了一口痰,只见小动物口一张,准确地接住,咽了下去。金有钱告诉我,这叫袖笼狗,可放在袖子里接主人的唾液,巴黎货,值两万多元呢。


过了几天,我又听说金先生花了一万多块钱买了一只波兰蜂鸟,所谓蜂鸟,就是属鸟类,但只有蜜蜂那么大。


现在,在我们这个城市,常看到金先生带着他的各种宠物,在街头迈着悠闲的步子。


我常私下想,假如有一天,我们大家都有钱了,整天像金先生那样,优哉游哉的活着,该有多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