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他们叫我“新来的”

作者:罗宾·荷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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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惊悚·悬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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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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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35220字

关于征取者有许多传奇故事,他是头一个将公鹿堡收归己有、建立第一大公国的外岛人,并开启了一脉相传的王室血裔。其中一个故事说,他所参与的那趟出海劫掠之旅是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开他出生的那个气候寒冷、环境恶劣的岛屿,去攻击抢夺其他地方。据说当他看到公鹿堡那些用木材建造起来的防御工事时,他宣称:“如果这里有火、有食物,我就再也不要离开了。”那里确实有火有食物,而他就再也没有离开。


但家族里的传言则说他不善于航海,其他外岛人安之若素的大风大浪、盐鱼口粮让他晕船难受。据说他和他的船员在海上迷失了好多天,要是他没有成功攻占公鹿堡,他手下的水手们一定会把他给淹死。然而,大厅里那幅旧织锦挂毯上的他看起来肌肉结实、坚毅健壮,带着一抹凶狠的微笑站在船艏,由划手们摇着桨将他送向古老的公鹿堡,那里搭建着圆木和修整打磨得很差的石块。


公鹿堡位在一处非常适合下锚停泊的海湾,一条可供航行的河流在此入海,且地形有利防守,这就是它的发展起源。某个名字已经佚失在历史迷雾中的小领主看出这里具有控制河上贸易的潜力,建造了此地第一座要塞。显然,建立这座要塞是为了保卫河流和海湾,抵挡那些每年夏天都来沿着河大肆劫掠的外岛强盗。但他没有料到强盗还能藉助背叛行为渗透进堡垒之内,把塔楼和城墙变成他们的立足之地,逐步上溯占领统治了整条河,用修整打磨过的石块将原本的木材要塞改建成塔楼城墙,然后将公鹿堡变成第一大公国的心脏地带,最后更变成了涵盖六大公国的王国首都。


统治六大公国的瞻远家族就是那些外岛人的后裔。许多代以来,他们都与外岛人保持联系,常常航行到该地去求亲,为他们的亲属带回黑发黑眼的丰腴新娘。因此王室和贵族成员仍然流有浓厚的外岛人血液,生下的孩子有着黑发和深色眼睛,肌肉发达,矮壮结实。随着这些特征而来的还有对于“精技”的偏好,以及这种血脉所具有的其他一切危险和弱点。我也遗传到了这些东西。


但我对公鹿堡的第一次体验跟历史或遗传都没有关系。当时它对我而言只是旅程的终点,一路充满了各色各样的声音和人群、马车、狗、建筑物、蜿蜒的街道,最后通往峭壁上一座庞大的石建堡垒,俯视着在它庇荫之下的城市。博瑞屈的马累了,这城市的鹅卵石路常常黏答答的,马蹄踩上去会打滑。我紧紧抓着博瑞屈的皮带,全身又痛又累,连抱怨的力气都没有了。我抬过一次头,盯着我们上方那些灰色的高塔和壁垒城墙,虽然有我所不熟悉的温暖海风吹拂,它们看起来依然冷冽严峻。我前额抵着他的背,那一大片深广水域带有咸味碘味的气味让我觉得反胃恶心。我就是这样来到公鹿堡的。


博瑞屈的房间在马厩上方,离鹰笼不远。他把我还有猎犬和骏骑的猎鹰一起带去那里。他先照料猎鹰,因为旅途劳顿已经让它变得形容憔悴。猎犬们回到家非常兴奋,浑身上下充满无限精力,让疲惫不堪的我觉得很烦。大鼻子朝我吠了几声,我好不容易才让它那猎犬笨脑袋明白我累了,没心情跟它玩。它的反应是很典型的幼犬反应,就是去找以前同一窝的同伴玩,马上就跟其中一只有点认真地打起架来,被博瑞屈大喝一声制止了。他虽然是骏骑的下人,但当他身在公鹿堡的时候,他就是猎犬、猎鹰、马匹的主人。


打点好他自己的动物之后,他在马厩里走了一圈,检视他不在时别人做了什么、没做什么。清扫马厩、梳理马匹的马僮马夫还有养鹰人像魔法般纷纷出现,来为自己受到批评的分内工作辩护。我跟在他后面到处跑,直到走不动为止。最后我终于投降了,疲累地倒在一堆稻草上,这时他似乎才注意到我,他脸上先是出现不耐烦的神色,然后是无比的疲惫。


“喂,你,柯布,你带小斐兹到厨房去,把他喂饱,然后带他回到我房间去。”柯布是个黑发黑眼的矮个子男孩,负责养狗,年约10岁。他刚刚受到称赞,因为一窝在博瑞屈不在的时候生的小狗仔健康良好,现在他的笑容消散了,怀疑地看着我。博瑞屈沿着马厩隔间继续走下去,一大群负责照顾动物的仆役也紧张兮兮跟着他走了,我们还在大眼瞪小眼。然后那男孩耸耸肩,半弯下腰面对我。“你饿了吗,斐兹?我们去给你找点吃的吧?”他带着诱人的口吻问,完全就是他刚才把小狗仔哄出来给博瑞屈看的语调。我点头,因为他把我看成跟小狗仔没什么两样而松了一口气,然后跟着他走。


他好几次转过头来看我有没有跟上。我们一走出马厩,大鼻子就蹦蹦跳跳跑过来找我。这头猎犬明显跟我感情很好,使得柯布对我的看法也略有提升,他继续用简短的语句鼓励我们两个,告诉我们马上就有东西吃了,“快来吧,别跑去闻那只猫了,快来吧,这样才乖嘛。”马厩里非常忙碌,惟真的人忙着理他们的马匹和马具,博瑞屈忙着挑剔别人在他不在时所做的一切达不到他标准的工作。人们来来去去与我们擦身而过,各有不同的差事:一个男孩肩上扛着一块巨大无比的熏肉,一群咯咯笑的女孩各抱着沉沉一叠用来铺地的芦苇和石楠叶,一个满脸不高兴的老人拎着一篮活蹦乱跳的鱼,还有三个身穿杂色衣、手拿铃铛的年轻女人,她们的声音跟铃声一样清脆欢快。


我的鼻子告诉我说快接近厨房了,但人来人往的密度也随之增加,等我们走到一扇门前的时候,进进出出的人简直是挤成一团。柯布停下脚步,大鼻子和我停在他身后,忙着闻嗅香味。他看着门里门外的人潮,自顾自皱了皱眉。“这里满满都是人,每个人都忙着准备今天晚上欢迎惟真和帝尊的宴会。任何有点身份地位的人都会到公鹿堡来参加。骏骑逊位的消息传得飞快,所有的公爵都来了,要不就是派了代表来商量这件事,我听说连齐兀达都派了人来,好确保骏骑不在之后他所签的条约仍然会被遵守——”他闭上了嘴,突然感到尴尬,但他的尴尬究竟是因为他正在跟造成我父亲逊位的我谈我父亲,还是因为他把一个6岁小孩和一只幼犬当作有智力的谈话对象,这我就不确定了。他瞥视四周,重新评估眼前的状况。“在这里等我。”最后他告诉我们,“我溜进去拿点东西出来给你们吃。我比较不会被别人踩到……或者逮到。你们不要乱跑。”他做了个坚定的手势强调这道命令。我向后退到不会挡路的地方靠着墙蹲下,大鼻子也乖乖坐在我旁边。我带着钦佩的眼神看着柯布混进拥挤的人群中朝门口走去,像条鳗鱼般滑溜地进了厨房。


柯布离开我视线范围之后,我的注意力就转而被眼前这一大堆人吸引。从我们面前走过的这些人多半是仆役和厨子,也有若干卖艺人、商人、送货的人。我以一种疲倦的好奇看着他们来来去去,当天我已经见到太多事物了,所以并不觉得他们非常有趣。我好想躲到一个远离这些繁忙活动的安静地方,这种渴望几乎超过了对食物的渴望。我瘫坐在地上,背靠着被太阳晒暖的城堡墙壁,头抵住膝盖,大鼻子靠着我。


大鼻子硬梆梆的尾巴敲打在地上的动作让我醒了过来,我拾起埋在膝头的脸,看见面前有一双棕色高统靴。我的视线沿着粗糙的皮革长裤和粗劣的羊毛衬衫往上看,看见一张长着毛扎扎胡子的脸,顶着一头胡椒灰的头发。那人盯着我看,一边肩上扛着小桶酒。


“喂,你就是那个私生子?”这个词我很常听到,所以我知道它指的是我,虽然我并不完全了解它的意思。我缓缓点头,那人脸色一亮,大感兴趣。


“嘿,”他大声说,现在已经不是在跟我说话,而是在对来来往往的那些人说,“那个私生子就在这里,一板一眼的骏骑的意外产品。长得跟他还满像的,你们说是不是?小子,你妈妈是谁?”那些来来去去的人大部分还是继续走他们的,只朝坐在墙边的这个6岁小孩好奇地瞥上一眼,但扛酒桶男人问的问题显然令人很感兴趣,因为有好些人都回过头来,几个刚走出厨房的商人也靠过来想听我的答案。


但我没有答案。对我来说母亲就一直是母亲,而且就算我先前对她有任何印象,现在也已经差不多消失殆尽了。因此我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瞪着他看。


“喂,那你叫什么名字,小子?”他转向那些听众透露说:“我听说他没有名字。不但没有高高在上的王室名字来塑造他的人格,甚至连可以用来骂他的乡下小名也没有。没错吧,小子?你有名字吗?”旁观的人愈来愈多,有些人眼***现怜悯的神色,但没人插手干预。大鼻子多少感染了我的情绪,它侧身躺下,以恳求的态度露出肚子、摇着尾巴,这古老的犬类信号意思向来都是:“我只是只小狗,没办法保护自己,请你发发慈悲。”如果他们是狗,就会把我从头到脚闻一闻,然后退开。但人类没有这种守分寸的天性,因此,那人见我没回答,就又踏近一步再问一次:“你有名字吗,小子?”我慢慢站起来,前一刻还暖暖抵着我的背的墙壁如今成了让我无处可逃的冰冷障碍。我脚边的大鼻子仰躺着在尘上中扭动,发出一声哀求的呜叫。“没有。”我轻声说,那个男人作势要靠近一点听我讲什么,“没有!”我沿着墙横走,大喊出声并抗斥他。我看见他摇摇晃晃后退一步,抓不稳肩上的酒桶,于是酒桶掉在鹅卵石路面上摔裂了。围观的人群中不可能有人明白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自己当然也不明白。大部分的人都在笑,因为看到这么大的一个人被小孩吓得倒退。那一刻确立了我脾气大、性情倔的名声,天还没黑这消息就传遍了全城,说那个私生子挺身面对折磨他的人。大鼻子连滚带爬站起来,跟我一起逃跑。我瞥见刚从厨房里钻出来的柯布,他脸上紧绷着困惑的神情,手上拿着派饼,看见大鼻子和我跑掉。如果他是博瑞屈,我可能会停下来,信任他会保护我的安全,但他不是博瑞屈,所以我继续跑,让大鼻子在前面带路。


我们穿过浩浩荡荡的仆役群,只是又一个跟狗在院子里赛跑的不起眼小孩,没有人会注意。大鼻子把我带到一处它认为是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在远离厨房、远离内堡的地方,母老虎在一栋东倒西歪的、存放豆子的附属建筑物角落底下挖了个洞,完全不理会博瑞屈的照管,自己在这里生了一窝小狗仔,大鼻子也是其中之一;而且它把小狗仔在这里藏了将近3天,然后博瑞屈才自己找来,他的气味是大鼻子记忆中第一个人类的气味。建筑物底下的通道相当窄,但我还是勉强挤进去了,半暗的洞里又暖又干。我们躲在那里,怦怦乱跳的心脏很快就稳下来了,在平静中沉入无梦的深沉睡眠,这种睡眠只属于温暖的春日下午,只有小狗才能享有。


几小时后,我打个寒噤醒过来,天完全黑了,初春白昼那种稀薄的温暖已经消失。我一醒大鼻子也跟着醒了,我们一起又挤又蹭地钻出洞外。


夜空高挂在公鹿堡上方,星星闪着明亮的寒光。海湾的气息更强了,仿佛白天那些人、马、烹饪的气味都只是暂时的东西,一到晚上就得降服于大海的力量。我们沿着空无一人的小径走,穿过操练场,经过粮仓和榨酒间,一切都静止沉默。接近内堡时,我看见火把仍在燃烧,听见人们仍在高声交谈,但一切似乎都多了种疲备感,欢宴的最后残余逐渐消灭,等待黎明照亮天空。不过我们还是远远绕过内堡,因为我们已经不想再碰到人了。


我跟在大鼻子身后走回马厩,接近那沉重的门扇时,我在想不知要怎么进去。但随着我们逐渐走近,大鼻子的尾巴猛摇起来,然后就连我这不灵光的鼻子也在黑暗中闻出了博瑞屈的气味。他坐在门边的木箱上,此时起身说道:“原来你们在这里啊!”他的语气安抚了我。“进来吧!快进来。”他站着打开沉重的门,让我们进去。


我们跟在他身后穿过黑暗,从一排排厩房之间走过,经过在马厩里睡下的马夫和驯马师,接着经过我们自己的马匹、猎犬,以及在它们之间睡觉的马僮,然后来到一处阶梯,沿着分隔马厩和鹰笼的墙壁通往楼上。我们跟在博瑞屈身后踩着那吱吱嘎嘎的木头台阶往上走,然后他打开了另一扇门。桌上一根淌着烛泪的蜡烛发出微弱的黄光,一时让我睁不开眼睛。我们跟着博瑞屈走进一间斜屋顶的房间,里面有博瑞屈的味道,还有跟博瑞屈活计相关的皮革、油、软膏、药草的味道。他牢牢关上门,走过我们身边,用桌上那根快烧完的蜡烛重新点一根蜡烛,我闻到他身上有甜甜的酒味。


光线变亮,博瑞屈在桌旁的一张木椅上坐下。他看起来很不一样,身上的衣服是棕色和黄色的高级薄布料,皮背心上还扣着一小段银链。他一手平摊在膝盖上掌心朝上,大鼻子立刻走向他。博瑞属搔搔它下垂的耳朵,亲热地捶了它肋骨一下,朝它满是灰尘的一身毛皱起脸。“你们两个还真是哥俩好、一对宝。”他这与其说是在跟我讲话,不如说是在跟狗讲。“看看你们两个,脏得跟乞丐一样,我今天为了你们还在国王面前撒谎,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对国王说假话。看来骏骑失宠,连我也得被拖下水啦!我跟他说你洗过澡了,睡得正熟,因为这一路下来你累坏了,要见你还得先等一等,这可让他不怎么高兴。不过,算我们运气好,他有更重要的大事要处理。骏骑逊位让很多贵族都不高兴,有些人把这当作对他们有利的大好机会,有些人则很不满,觉得他们敬仰的未来国王就这么莫名其妙没了。黠谋正在努力安抚他们每一个人,还放出风声说这次是惟真去跟齐兀达人谈判的;如果有人会相信这种话,那法律应该禁止他自己一个人行动,因为他智力太低了。但他们总归是来了,来重新看看惟真,心里纳闷不知他到底会不会、又是什么时候会成为他们的下一任国王,也不知他会是个什么样的国王。骏骑放弃王位、搬到细柳林去这件事,让六大公国整个骚动起来,简直像拿着棍子去捅蜂窝一样。”博瑞屈的视线从大鼻子那张热切的脸上转开。“唔,斐兹,我猜你今天尝到了一点苦头。你一溜烟跑不见,差点没把可怜的柯布给吓死。我看看,你有没有受伤?是不是有人对你动粗?我早该知道的,一定有人会把这一切骚动都怪到你头上。过来吧,来啊!”我犹豫不前,他移动到火炉旁,劝诱地拍了拍用毯子铺成的地铺。“你看,这里有你睡觉的地方,都准备好了。桌上还有面包和肉,够你们两个吃的。”他的话让我注意到桌上那个盖着盖子的盘子。大鼻子的感官确认了鲜肉的存在,我也突然间只闻到满屋的肉香。博瑞屈大笑看着我们冲向桌旁,我把食物塞进嘴里之前先分了一份给大鼻子,也得到他无言的赞许。食物的分量足够我们吃得饱饱的,因为博瑞屈并没有低估一个小男孩和一只幼犬在经过一天折腾之后会饿到什么地步。然后,尽管我们先前睡了那么长长一场午觉,但紧挨着炉火的毯子看起来突然变得好诱人,于是填饱肚子的我们便蜷缩在一起,在背后火光的烘烤下睡着了。


第二天我们醒来的时候,太阳早已高挂天空,博瑞屈也不见了。大鼻子和我吃了昨晚那条面包残余的部分,再把剩下的骨头啃得干干净净,然后离开博瑞屈的房间下楼来。没人质问我们,也没人注意到我们。


外面又开始欢宴作乐的混乱一天,如果说堡内有任何变化,也只是人变得更多更拥挤而已。来来去去的人群掀起尘土,混杂的说话声交织在风声和遥远的波浪声中。每一个气味、每一个景象、每一个声音,大鼻子都全部吸收进去,这种双重的感官冲击让我头晕眼花。我四处走动,从人们交谈的零星片段中听出,我们抵达的这个时候正值某种欢乐集会的春季仪式。骏骑逊位的事仍然是人们谈论的主题,但木偶戏和杂耍表演也照样在每一个角落搭起戏台表演起来。最少有一出木偶戏已经把骏骑的失宠改编成了粗俗的黄色喜剧,完全没被认出的我站在人群中,不知道为什么提到“在邻居田地里播种”的对白会让这些大人捧腹大笑。


我们很快就受不了人群和噪音,我让大鼻子知道我想逃开这一切。我们经过守卫、通过厚厚城墙上的大门走出堡外,守卫只顾着和进进出出来玩的人打情骂俏,跟在一家卖鱼人身后离开的小男孩和狗并不太能引起他的注意。我们没有看到什么吸引我们的事物,因此就一直跟着那家人走过大街小巷,远离城堡,进入公鹿堡城内。一路上有愈来愈多气味,让大鼻子非检查一下、然后在每一处角落撒尿不可,因此我们落在他们身后愈来愈远,最后只剩下它和我在城里乱逛。


当时公鹿堡是个风大、阴冷的地方,街道歪歪扭扭,坡度很陡,铺路的石头被驶过的马车压得松动的松动、脱落的脱落。风吹来了被冲刷上岸的海藻和鱼肚肠的气味,海潮哗啦啦的节奏之上有海鸥和海鸟的哀叫声,谱成诡异的旋律。这座城紧紧攀附着黑色的岩壁,就像帽贝和藤壶紧紧攀附着大胆伸进海湾的木桩和码头。房子是用岩石和木材建成,另外有比较精细繁复的木造房舍建在岩壁更高处,深深嵌进壁面。


跟充满庆祝活动和人群的堡里比起来,公鹿堡城显得比较安静。我们两个既没有概念也没有经验,不知道这座海岸边的城市可不适合6岁小孩跟幼犬到处乱逛。大鼻子跟我热切地四处探索,凭着鼻子找到了面包店街,穿过一处几乎完全空荡荡的市场,然后沿着仓库和停放小船的棚屋一路走,这里是全城位置最低的一层,离水很近,我们有时走在木造码头上,有时走在砂石地上。在这里,该做的工作仍然照常进行,跟上方堡里的嘉年华气氛没什么相关。随着潮起潮落,船只要停靠码头、货物要搬下船,打鱼过活的人必须遵照的是水族的时节,而不是人类的日程。


我们不久就遇到了其他小孩,有些在干活的父母身旁帮点小忙,有些则跟我们一样闲着,我很容易就跟他们打成一片,不需要什么自我介绍或者成人世界的客套礼数。其中大部分孩子的年纪都比我大,但也有些跟我一样,甚至更小,他们似乎都不觉得我自己一个人到处跑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向我介绍了城里各处重要的景物,包括上一次涨潮时被冲上岸的一头肿胀的死牛。我们还去看了一艘正在搭造的新渔船,码头上满是卷卷的刨花木层,还有一滩滩沥青的强烈气味。有个架子上晒的熏鱼很不谨慎地乏人照看,就成了我们六七个人的午餐。就算跟我一起玩的这些小孩比那些帮忙干活的小孩衣衫褴褛又粗鲁吵闹,我也没注意到,而且如果有人告诉我说这些消磨时光的同伴是一群乞丐顽童,说他们因为会顺手牵羊而不准进入堡内,我一定会很震惊。彼时彼刻我只知道这一天突然变得热闹又有趣,有一大堆地方可以去、一大堆事情可以做。


有几个比较凶、个子比较大的小孩本来想给我这个新来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不过幸好有大鼻子在我身旁,只要有人不怀好意地推撞我一把,它就会龇牙咧嘴。最后他们看我并没有要挑战他们领导地位的意思,也就让我跟着他们到处跑。我对他们的各种秘密都恰如其分地大感佩服,而且我甚至敢说,经过了那长长的一下午,我对城内贫穷的这一区的了解已经超过许多在高处长大的本地人。


他们没问我叫什么名字,直接就叫我“新来的”。其他小孩的名字都很简单,例如德克或凯瑞,要不就是很能说明他们的特点,例如“捡网的”和“小花脸”。最后这个叫小花脸的,如果换个好环境可能会是个漂亮的小女孩,她比我大一两岁,非常能言善道,脑筋又快。她跟一个12岁的大男孩吵了起来,但对他的拳头毫无惧色,她伶牙俐齿的骂人话不久就让大家都嘲笑起那个男生。她冷静地迎接胜利,让我对她的强悍敬佩得目瞪口呆。但她脸上和细瘦的手臂上满是一层层紫色、蓝色、黄色的淤血,一只耳朵下方还有干涸的血迹,跟她的名字不太符合,因为这花花的血迹不是在脸上。尽管如此,小花脸依然是个很活泼的孩子,声音比在我们头上盘旋的海鸥还尖还响。


到了将近傍晚的时候,凯瑞、小花脸还有我坐在一处多岩石的岸边,身后不远处是补网人的架子。小花脸教我怎么把紧攀在岩石上的贝类弄下来,用一根削尖的棍子纯熟地撬松它们给我看。当她正在示范如何用指甲把壳里耐嚼的贝肉给挖出来的时候,另一个女孩朝我们喊过来。


那女孩整洁的蓝色斗篷被风吹得紧裏在她身上,这披风和她脚上的皮鞋显示她跟我这些玩伴不是同一挂的人。她也没有过来加入我们的盛宴,只走近到我们可以听见她声音的地方,叫道:“莫莉,莫莉,他到处在找你。他一个小时前醒过来,酒几乎都醒了,一发现你不在、火也熄了之后,就开始到处喊你的名字。”小花脸的脸上掠过叛逆和恐惧交杂的神情。“你快跑吧,琪妮,谢谢你。下一次潮水把海藻蟹的窝冲出来的时候,我会记得找你的。”琪妮很快点个头表示知道了,然后立刻转身匆匆沿原路跑走。


“你是不是有麻烦了?”我问小花脸,因为她没有继续翻开岩石找贝类。


“麻烦?”她不屑地哼了一声。“看情形。要是我爸爸保持清醒的时间够长、足够找到我,那我可能就会有一点小麻烦,但很有可能他今天晚上又会喝个烂醉,不管拿什么东西丢我都丢不中。很有可能!”她坚定地重复一次,因为凯瑞想开口表示不同意。说完这句话,她就转回身去继续在岩石海滩上找我们的贝类。


我们在退潮后留下的小池里发现了一只有很多条腿的灰色生物,正蹲在那里研究,一只沉重的靴子喀啦一声踩在长满藤壶的岩石上,让我们全都抬起头来。凯瑞大喊—声就沿着海滩逃跑了,连头都没有回一下。大鼻子跟我往后一跳,它紧靠住我,牙齿勇敢地龇了出来,尾巴则胆小地缩在肚子底下。莫莉·小花脸要不是动作不够快,就是已经无奈地接受了即将发生的事。一个瘦高的男人伸手往她头侧就是一巴掌。这人鼻子是红的,瘦骨嶙峋,拳头像是瘦巴巴手臂末端打的一个结,但力道还是大得足以把莫莉打趴下去。藤壶割伤了她被风吹得发红的膝盖,她横向移动躲避他笨拙向她踢去的一脚,我看见混杂海盐的沙子沾满了她那新的伤口,不禁替她感到疼痛。


“你这只该死的小臭猫!我不是叫你留在家里看着焟烛的料吗!结果你给我跑到海滩上来乱挖,让油脂在锅里变硬,今天晚上堡里的人一定要买更多蜡烛,这下子我要拿什么去卖给他们?”“拿我今天早上做的那三打去卖啊!你一共就只有给我三打烛芯,你这个老醉鬼!”莫莉勇敢站起身来,尽管眼睛里已经涌起了泪水。“不然你要我怎么样?把所有的柴火都烧光好让油脂保持软软的,然后等你终于给我更多烛芯的时候,才发现根本没柴火可以生火热锅?”海风大作,男人在风中摇摇晃晃。风吹来一阵他身上的味道,大鼻子很有智慧地告诉我那是汗水和啤酒的味道。一时之间那男人看来似乎有点悔意,但发酸的肠胃和作痛的头让他又凶狠起来,他突然弯身捡起一截发白的漂流木。“不许你顶嘴,你这小野种!在这里跟小乞丐混在一起,天知道你们在做什么!我敢赌你又去偷人家的熏鱼了,你还嫌我的脸丢得不够吗?你要是敢跑,等我抓到你的时候就有你好看的。”她一定是相信了他的话,因为她只缩成一团任由他朝她走过去,举起两条细瘦的手臂护住头,但似乎又改变了主意,只用双手掩住脸。我惊骇得站在那里动弹不得,大鼻子感受到我的怖惧,哀叫着在我脚边尿了出来。我听见漂流木狠狠挥下来的呼啸声,胸口的心脏似乎侧跳了一下,一股古怪的力量从我腹部涌出朝那男人推去。


他倒在地上,就像前一天那个扛酒桶的男人一样,但这人是抓着自己的胸口倒下去的,那根用来当武器的漂流木飞了出去,没有造成伤害。他颓然倒在海滩上,全身一阵抽搐痉挛,然后静止不动。


几秒钟后莫莉睁开紧闭的眼睛,缩身躲避她仍然预期会落在她身上的那一击。当她看见她父亲倒在满是岩石的海滩上,惊愕之情让她的脸一片惨白。她朝他飞奔过去,哭喊着:“爸爸,爸爸,你还好吗?求求你,不要死,我太坏了,对不起!不要死,我会乖的,我发誓我一定会乖的!”她不顾自己流着血的膝盖,在他身旁跪下,把他的脸转过来好让他不会吸进沙子,然后徒劳无功地试着扶他坐起来。


“他刚才差点打死你。”我告诉她,自己也试着想搞清楚整个情况。


“不是。如果我不乖,他有时候会打我几下,但是他绝对不会打死我的,而且在他清醒又没有生病的时候,他会哭,求我不要太不乖、不要惹他生气。我应该更小心一点,不要惹他生气的。哦,新来的,他好像死了。”我自己也不确定,但过了一会儿,他发出一声可怕的呻吟,稍稍张开了眼睛。他头晕目眩地听着莫莉责骂她自己,让她急切地扶他起来,甚至也接受了我迟疑的帮忙。他靠在我们两人身上,沿着遍布岩石的海滩一脚高一脚低地往前走,大鼻子跟在我们身后,一会儿吠叫,一会儿绕着我们跑。


少数几个看见我们经过的人并没有多加理会我们,我猜这景象对他们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了。我帮莫莉扶她父亲走到一处制作蜡烛的小工坊前,每走一步她都边吸着鼻子边向我道歉。我在那里跟他们分开,和大鼻子一起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找到通往城堡的上坡路,一边走一边不停纳闷着不同人的生活方式。


一旦我发现了城区和乞丐孩子的存在,他们的每一天都像磁铁一般吸引着我。博瑞屈白天忙着工作,晚上忙着参与“春季庆”的饮酒作乐,我的进进出出他很少管,只要每天晚上都看得到我睡在他壁炉前的地铺上就好。事实上,我想他基本上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只想到让我吃得饱能够健康长大,以及夜里安全睡在屋里就好。他一直是骏骑手下的人,现在骏骑贬谪了自己,那他的前途又将如何呢?他必定十分担心这一点。另外他的腿伤也是个问题。尽管他对敷药包扎很有一套,治好牲畜的病痛是家常便饭,但在自己身上却似乎发挥不了功效。有一两次我看见他拆开伤口上的包扎,看见拒绝愈合、依旧肿胀流脓的赤裸裸伤口,骇得我一阵瑟缩。一开始博瑞屈总是狠狠咒骂这伤口,每晚咬着牙加以清洁并重新上药,但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态度转变成了厌烦的绝望。最后伤口终于愈合,但腿上留下一道纠结的疤,他走路也从此瘸了。难怪他没心多管别人丢给他照顾的一个私生子。


于是我自由地跑来跑去,大部分时间都没人注意我,这种自由只有小小孩才能享有。等到春季庆结束的时候,城堡门口的守卫对我每天进进出出已经司空见惯了,他们八成以为我是跑腿打杂的小孩,这种小孩堡里有很多,年纪只比我大一点点而已。我学会一大早到堡里的厨房去偷东西,好让大鼻子和我能大快朵颐吃顿早餐。到处翻找其他的食物——面包店烤焦的面包皮、海滩上的贝类和海草、晾在架子上没人看管的熏鱼,是我每天惯常进行的活动。最常跟我作伴的是莫莉·小花脸。那天之后,我就很少看到她父亲打她了;大部分时间他都喝得酩酊大醉,醉得找不到她、也没办法实践他先前对她所做的威胁。我很少再想起自己那天所做的事,只庆幸莫莉不知道她父亲倒地是我害的。


城区变成了我的世界,城堡则是我回去睡觉的地方。时值夏季,这在海港城市是个美好的季节,不管我走到哪里,都看见公鹿堡城处处充满活力,人事物来来去去。货物从各个内陆大公国沿着鹿河运下来,载货的大型平底船上有满身大汗的船员,经验丰富老到地谈着浅滩、沙洲、地标、河水的涨退。他们载来的货先是往上送到城里的商店或仓库,然后又往下搬到码头上和即将出海船只的船舱里。航海的水手满口粗话,很看不起河川驳船上那些充满内陆习气的船员;他们谈的是海潮、风暴、黑得连星星都不肯出来导航的黑夜。此外,渔民也在公鹿堡的码头停泊,他们是这些人当中最和气的,至少渔获丰收的时候是如此。


凯瑞教我摸熟了码头和酒馆,一个男孩要是脚程快,在城里陡斜的街道上跑来跑去送口信,一天可以赚到3分甚至5分钱。我们自认犀利又大胆,接受比较低的工资来跟比较大的男孩竞争,因为他们跑腿一趟就要求2分钱甚至更多。我想我这辈子就数那个时候最勇敢了。现在我只要闭上眼睛,就能闻到那段光辉岁月的气息;干船坞里用来填塞甲板的船只填絮、沥青,以及刚刨下来木层的味道,修船工人在那里拿着刨刀和木槌工作;非常新鲜的鱼的甜味,还有捕回来的鱼在热天摆太久的要命臭味;太阳下一大捆一大捆羊毛的气味,加上装着沙缘出产的香醇白兰地的橡木桶味;一堆堆等着要给船艏舱增添香气的“祛热”稻草,跟一箱箱硬甜瓜的味道混合在一起;从港湾吹来的海风搅拌着这一切,再加上盐碘调味。大鼻子灵敏的感官,让我注意到所有它闻到的东西。


凯瑞和我跑腿差事的内容很多,例如把去跟妻子道别的领航员找回来,或者送一份辛香料的样品去给店里的买主。港务长可能会派我们跑去告诉某艘船的船员说,不知哪个笨蛋绑错绳子,现在潮水已经快把他们的船给冲走了。但我最喜欢要到酒馆去的差事,那里总是有人在说故事、讲闲话。典型的故事内容不外乎航程中的新发现,与可怕风暴对抗的勇敢船员,还有害船沉的愚蠢船长。许多传统故事我都牢记在心,但我最喜欢的故事不是出自职业讲古人之口,而是出自于水手本身,他们所讲的内容不是全家大小的床边故事,而是一艘艘船之间口耳相传的警告和消息,在众水手同饮白兰地或分食黄色的花粉面包时相互传递。


他们谈着捕过的丰富渔获,说渔网重得几乎把船压沉,或者谈着看过的奇异鱼类及鸟兽,当满月的光辉照在船后波痕时曾经惊鸿一瞥。有些故事是关于在我们大公国海岸地区与沿海小岛上被外岛人劫掠的村庄,还有些故事是关于海盗、海战,以及由于自己内部有人叛变而遭占领的船只。最吸引人的是“红船劫匪”的故事,这些外岛人既是海盗也打家劫舍,不但攻击我们的船只和城镇,甚至连其他外岛人的船只也不放过。有些人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认为根本没有什么红色龙骨的船或者跟海盗同行作对的外岛海盗,对讲这些故事的人也多所嘲笑。


但凯瑞、我和大鼻子会坐在桌底下,紧靠着桌腿,边啃一分钱一条的甜面包、边睁大眼睛听这些红色龙骨船的故事,听说船上的桁顶吊着10来个人,而且可不是死人,是被捆住的活人,海鸥会飞下来啄食他们,啄得他们扭动尖叫。我们会一直津津有味听着这些吓人的故事,直到连又热又闷的酒馆感觉起来都阴森森冷飕飕,然后再跑回码头上去赚另一分钱。


有一次,凯瑞、莫莉和我用漂流木做了一艘小筏,在码头底下用根长竿子撑着来来去去。我们把小筏绑在那里,涨潮之后小筏撞散了码头的好一块区域,还撞坏了两艘小帆船,我们一连好几天都害怕别人会发现我们是罪魁祸首。还有一次,一个酒馆老板打了凯瑞几耳光,说我们两个是小偷,我们的报复方式是把发臭的鲱鱼塞在酒馆桌面下方与支撑物之间的空隙里,鱼腐烂发臭,招了好几天的苍蝇,他才终于发现是怎么回事。


在这段四处乱跑的经验中,我学会了好些行当的皮毛;买鱼、补网、造船,还有打混。关于人性,我学到的更多。在找我送口信的人当中,我很快就能判断出谁会说话算话付我1分钱,谁又会在我回来找他收钱的时候嘲笑我。我知道可以向哪个面包师傅乞讨,也知道哪些商店偷起来最容易。大鼻子始终跟在我身旁,我和它已经建立起非常深厚亲密的牵系,很少把自己的头脑跟它的头脑完全分开来。我用它的鼻子、它的眼睛、它的利牙就像用自己的一样方便自然,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就这样,夏天过去了一大半。但是在一个晴朗的日子,太阳高挂在比海更蓝的天空中,我的好运终于结束了。那天莫莉、凯瑞和我从一间熏制房偷了一串美味的猪肝香肠,正沿着街道逃跑,香肠的原主追在后面。大鼻子也一如往常跟我们在一起,另两个孩子已经把他视为我的一部分了。我们两个是“新来的”和“大鼻子”,而在我把我们共享的战利品丢出手之前,它就已经知道要跑到那里去接了,他们可能只觉得这是很聪明的一个花招。因此事实上我们一共是4个人,沿着拥挤的街道拼命往前跑,香肠在脏兮兮的手和湿答答的嘴之间传来传去,香肠的主人则在我们身后徒劳无功地咆哮追赶着。


然后博瑞屈从一家店里走出来。


我正朝他的方向跑去,刹那间我们两人都惊慌地认出了对方。他脸上那黑暗的神情让我对自己该采取什么行动毫无怀疑。快逃,我瞬间下了决定,然后闪开他向我伸过来的双手,结果却突然迷惑不已地发现我不知怎么竟直朝他撞了过去。


我不想多说接下来发生的事。总之我被结结实实责骂一顿,骂我的不只是博瑞屈,还有火冒三丈的香肠主人。除了大鼻子之外,跟我一起闯祸的另两个人已经消失在街道的曲折角落里。大鼻子走过来躺在地上露出肚皮,等着博瑞屈打骂。我难受不已地看着博瑞屈从钱袋里掏出硬币付给香肠的主人,同时他紧揪着我衬衫的后领,几乎把我拎了起来。等香肠的主人离开,一旁围观看我倒霉的几个人也散了,他才终于松手,用一种令我吃惊的厌恶眼神看向我。他反手又在我后脑勺打了一下,命令道:“马上回家。”我们以史无前例的速度跑回家去,回到壁炉前的地铺,惊恐不安地等着,等了又等,等着漫长的下午过去,等到夜色初降。我们两个都饿了,但是也知道现在不是跑出去找东西吃的时候。先前博瑞屈脸上有某种神色,是比莫莉爸爸的怒气更可怕的。


博瑞屈终于回来时,已经完全入夜了。我们听见他上楼的脚步声,虽然我的感官不如大鼻子灵敏,但也分辨得出他喝了酒。我们缩成一团,看着他走进光线黯淡的房间,他呼吸沉重,花了比平常还久的时间才从我放在桌上的那根蜡烛引火多点燃几根。点好了蜡烛,他坐在长凳上打量着我们两个。大鼻子哀鸣一声,侧身躺下摆出幼犬的哀求姿态,我也很想这么做,但只能害怕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他开口说话。“斐兹,你会变成什么样子?你们两个会变成什么样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却跟乞丐小偷一起满街乱跑,像动物一样成群结队。”我没说话。“这也不能只怪你,我想我也有错。过来这里。过来吧,小子。”我往前走了一两步,不想靠他太近。看到我小心翼翼的样子,博瑞屈皱起眉头。“你受伤了吗,小子?”我摇头。“那就过来这里。”我迟疑着,大鼻子也犹豫不决地哀鸣。博瑞屈困惑地低头看它,我可以看见他的头脑正在努力穿透酒精造成的迷糊。他看看狗、再看看我、再看看狗,脸上逐渐出现嫌恶的表情。他摇摇头,慢慢站起来,拖着受伤的腿从桌子和狗旁边走开。房间角落有一个小架子,上面放着各式落满灰尘的工具和物品,博瑞屈慢慢伸出手拿下其中一件。那东西是木头和皮革做成的,因为很久没用变得硬梆梆,他挥了一下,短短的皮条俐落打在他腿上。“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小子?”他用慈祥的声音温和地问。我哑然摇头。“打狗的鞭子。”我茫然看着他,因为我和大鼻子都没有任何相关经验能告诉我该如何反应。他一定看出了我的困惑。他和气微笑,声音也保持友善,但我感觉到有什么东西隐藏在他的态度之中,等待着。“这是一种工具,斐兹,一种教导的用具。如果有小狗不全神贯注——如果你对小狗说‘过来’,它却不肯过来——嗯,只要用这东西打几下,打痛了,小狗就学会乖乖听话了。只要狠狠抽几鞭,小狗就能学会全神贯注。”他口气平常,垂手让鞭子短短的皮条部分轻轻在地板上摇晃,突然把它整根朝大鼻子轻抛过去,狗儿发出惊恐的叫声往后弹开,然后冲过来躲在我背后。博瑞屈在壁炉旁的长凳上缓缓沉坐下去,掩住眼睛。“哦,艾达神啊!”他吐出一声,介于诅咒和祈祷之间。“我看到你们两个一起跑来跑去的时候,就已经猜到、怀疑到了,但是艾尔神在上,我不想猜对。我一点都不想猜对。我这辈子从来没拿那根该死的东西打过任何一只小狗,大鼻子根本没有理由害怕它。但是你跟它共用头脑,所以它才会怕它。”不管先前的危险是什么,我感觉到它已经过去了。我跌坐在大鼻子旁边,它爬到我的膝上焦虑不安地用鼻子拱我的脸,我要它安静下来,建议我们等着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我们一人一狗坐在那里,看着动也不动的博瑞屈,他终于抬起脸来,我惊诧地发现他看起来好像刚哭过。就像我母亲一样,我记得当时我是这样想的,但怪的是我现在想不起任何她哭泣的影像,只记得博瑞屈那张哀伤的脸。“斐兹,小子。过来这里。”他轻声说,这次他声音里有某种不可不服从的东西。我站起身走向他,大鼻子跟在我脚边。“不。”他对狗儿说,指指他靴子旁边的地方,然后把我抱起来跟他在长凳上排排坐。“斐兹。”他开口,然后又顿了顿,深呼吸一口气,再重新开口:“斐兹,这样是错的。你跟这只小狗做的是很不好的事,非常不好,是违背自然的,比偷东西或者说谎更坏,因为这使得人不足以成为人。你听得懂我的意思吗?”我茫然看着他。他叹口气,再试一次。“小子,你身上流着王室的血。不管是不是私生子,你总归是骏骑的亲生儿子,继承悠久的血脉。你现在做的这件事是错的,贬低了你。懂吗?”我哑然摇头。“你看,就是这样。你现在连话都不说了。现在我要你跟我说话。是谁教你这么做的?”我试着开口。“做什么?”我的声音感觉起来粗嘎沙哑。博瑞屈的眼睛瞪得更圆了,我感觉到他努力控制自己。“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是谁教你跟狗同在,跟它一起看,让它跟你一起看,互相告诉对方事情?”我仔细想了一下。没错,我和大鼻子之间确实是这样。“没有人教我,”最后我回答,“就是自然而然变成这样。我们两个常常在一起。”我加上最后一句,心想这样或许就能解释这件事了。博瑞屈注视我,脸色凝重。“你讲起话来不像小孩子。”他突然指出。“但我听说过,具有古老‘原智’的人就是这样,他们从一开始就不完全是小孩子。他们总是知道得太多,长大之后甚至知道得更多。所以,在古时候,追捕并烧死这些人并不算是犯罪。我说的这些你听得懂吗,斐兹?”我摇头,他对我的沉默不语皱起眉头,于是我勉强加上一句:“但是我在努力。古老原智是什么?”博瑞屈的神色先是不可置信,然后是怀疑。“小子!”他语带威胁,但我只是看着他。


过了一会儿,他总算相信我是真的不知道。“古老原智。”他缓缓开口。他的脸色暗下去,低头看着双手,仿佛在回忆一项古老的罪恶。“这是来自野兽血缘的力量,就像精技是来自一脉相传的王室血缘。一开始它像是一种好东西,让你能够跟动物沟通,但是它会逐渐占据你、把你拖下去,让你成为跟它们一样的动物。最后你身上完全不剩下任何人性,你会跑来跑去,吐出舌头,舔血,仿佛兽群就是你所知所有的一切,不管是谁看到你,都不会认为你曾经是个人。”他说着说着声音愈来愈低沉,没有看我,转过头去看壁炉里逐渐减弱的火焰。“有些人说,到那种地步,人就变成了兽形,但是他屠杀的时候却是带着人类的激情,而不像动物的猎杀只是单纯为了充饥。他是为杀而杀……”“你想变成那样吗,斐兹?把你身上王室的血液淹没在野蛮猎杀的血液里?跟野兽混在一起变成野兽,只因为这样能带给你一些知识?还有更糟的,想想在你完全变成野兽之前会发生什么事。鲜血的味道是不是会刺激你的情绪,看到猎物是不是会让你的思路通通停摆?”他的声音变得更轻,我听见他接下来问我话时语气中的作恶之感,“你是不是会浑身发烧、满身大汗地醒过来,只因为某个地方有哪只母狗在发情,你的同伴闻到了它的味道?你是不是要带着这种知识上你妻子的床?”我坐在他身旁缩成一小团。“我不知道。”我小小声说。他转头看着我,勃然大怒。“你不知道?”他怒吼,“我已经告诉你事情会变成什么样子,你居然还说你不知道?”我舌头发干,大鼻子瑟缩在我脚边。“可是我就是不知道啊!”我抗议。“在我还没做出这些事情之前,我怎么知道我会做什么?我怎么说得上来?”“好,如果你说不上来,那就让我来说!”他咆哮,这时我才完全感觉到他先前是如何抑制住自己的怒火,也感觉到他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狗走,你留下来。你留在我这里,让我可以看住你。如果骏骑不肯让我跟着他,那么我至少可以为他尽这一点力,我会确保他儿子长大成人,而不是变成狼。就算要我们两个的命,我也要做到!”他从长凳上突然一斜身,要去抓大鼻子的后颈。至少他是这么打算的,但狗儿和我都远远跳开他身旁,一起冲向门口,可是门上了栓,我还来不及拉开门栓,博瑞屈已经赶了过来,一脚挡开大鼻子,伸手抓住我一侧肩膀把我从门边拉开。“过来这里,小狗。”他下令,但大鼻子逃到我身边。博瑞屈喘着气站起来,在门边对我们怒目而视,我感觉到他思绪深层怒吼的伏流,那股愤怒引诱着他,要他干脆把我们两个都打死算了。他控制住那股愤怒,但这短暂的一瞥已经足以让我惊恐不已,当他突然朝我们扑来,我用尽全心恐惧的力量向他抗斥过去。他突然倒下去,像一只飞到一半被石头击中的鸟。他在地板上坐了一会儿,我弯下身体紧紧抱住大鼻子。博瑞屈慢慢摇头,仿佛要甩掉头发上的雨水,站起来,巍然笼罩住我们。“他天生就流着这种血,”我听见他自言自语嘟哝着,“一定是从他该死的母亲那边遗传来的,我不应该感到意外。但这小孩需要受教。”然后他直视我的眼睛,警告道:“斐兹,你绝对不许再对我那么做,绝对不许。现在,把狗给我。”


他再度往我们走来,我隐约感觉到他隐藏的暴怒,于是忍不住又使力抗斥他。但这次我的攻击撞上了一堵墙,力量反弹回来,我一个踉跄倒下去,那股黑暗压着我的头脑,使我几乎晕厥。博瑞屈俯身向我,“我警告过你了。”他轻声说,那声音宛如狼嗥。然后,我最后一次感觉到他的手指抓住大鼻子的后颈,动作并不粗鲁地把狗拎起来,走向门口。他很快就打开了先前我没能打开的门栓,不久我便听见他咚咚咚下楼的沉重靴声。过了一会儿我恢复神智站起来,往门飞扑过去,但博瑞屈不知怎么把门锁上了,我徒劳无功地拉扯着把手。随着大鼻子被带到离我愈来愈远的地方,我对它的感受也愈来愈薄弱,最后只剩下一股绝望的孤寂。我先是哀鸣,继而号叫,指爪拚命抓着门,寻找我和它的联系。突然闪过一阵红炽的疼痛,然后大鼻子就走了,它的狗类感官完全离我而去,我放声尖叫哭嚎,一如任何6岁小孩,徒然捶着厚的木头门板。博瑞屈仿佛过了好几个小时才回来。我筋疲力尽地趴在门前喘气,听见他的脚步声时我抬起头来。他打开门,我试图从他身边冲出去,但他敏捷地抓住了我衣服的后背,一把将我拽回房里,然后把门砰然关上,锁住。我无言地扑在门上,喉头发出一声哀鸣。博瑞屈疲惫地坐下。“想都不要想,小子。”他警告我,仿佛他能听见我正疯狂计划着下一次他放我出去时我要如何如何。“它走了。那只小狗走了,真是可惜得要命,因为它的血统很好,它这一支血统的历史几乎跟你的一样悠久,伹我宁可浪费一只猎犬也不要浪费掉一个人。”见我还是没动,他又说,语气几乎是慈祥的:“放手吧!别再一直想它盼它了,这样比较不会那么难过。”但我无法放手,也听得出他并不真的指望我能就此忘怀。他叹了口气,慢慢起身准备就寝。他没再跟我说话,只熄了灯躺上床,但他没睡,离天亮还有好几个小时他就起来了,把我从地上抱到被他躺暖的毯子里,然后再度出门去,好几个小时都没回来。至于我,我满心悲痛,发起高烧,躺了好多天。我相信博瑞屈告诉别人说我是得了某种小孩子常见的病,于是大家都没来吵我。好多天后他才准我出门,而且不是我自己一个人出门。之后博瑞屈费尽心力,确保我没有机会跟任何野兽建立深厚的感情牵系。我确信他认为他是成功了,就某种程度而言也确实是如此,因为我没有再跟哪一只猎犬或者哪一匹马建立起特殊单一的感情牵系。但我并不觉得自己是受到他的保护,而是觉得被囚禁,他就是监狱长,狂热激切地努力确保我与世隔绝。全然的孤寂从此种在我心里,深深在我身上扎下了根。第二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