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弥尔顿(JohnMilton)

作者:约翰·弥尔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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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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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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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260字

作者:克里夫顿·费迪曼


约翰·弥尔顿(johnmil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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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乐园》(paradiselos),《利西达斯》(lycidas),《基督诞生的清晨》(onhemorningofchris’snaiviy),《十四行诗》(so


es),《论出版自由》(areopagiica)


弥尔顿的一生开始于美好的前景,而结束于一片黑暗之中。在剑桥基督学院时,这个眉清目秀的男孩,被人半是嘲弄,半是羡慕地称为“基督的女人”。他很早就确定自己一生要做的事,写诗并研究经典学问。有一段时间(1632-1638)他在父亲乡下的居所中读书学习,此后一两年间在欧洲游历。这一时期他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和其他文艺复兴时的文主义者没有多大区别。接下来,他经历了二十年政治与宗教的惊涛骇浪。他写出了一些精彩的散文,但生活并不幸福,很多人认为在这些年中他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才华。弥尔顿拥护议会制,憎恨“那些主教们”,为克伦威尔担任了十多年拉丁文秘书,这段经历掩盖了他原本信奉的清教信条和人文主义。弥尔顿四十三岁时双目失明,一直到死。一生共结过三次婚,但都很不幸。随着保皇党人的复辟,他的所有政治希望和梦想全部破灭。留给他的只有诗歌和属于他个人的基督教信条,一种持不同政见者的不同观念。


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失乐园》。写出这部为人们指明上帝之路的作品,他和他的遗孀只拿到了十八英磅。弥尔顿认为诗歌应该“简单,美好并且热情”,但他并不总是遵循自己的论述,他写的《论出版自由》是对言论自由的经典辩护,他本人却热诚地支持克伦威尔的清教神学;他关于离婚的观念超越自己的时代整整三百年,但对于女性的观点像个愚蠢的野蛮人;他是个语言大师,但有人说他的英语写得像拉丁语或者希腊语。


对于一般读者来说,要想理解这个郁闷的斗士会遇到两个障碍。第一是他本人,第二是他的语言。喜爱弥尔顿是件困难的事。因为他既没有魅力,又缺乏幽默,因此很多人只是崇拜,而不去,有时甚至不崇拜他,仅仅是接受他而已。丁尼生称他为“上帝赋予英格兰的风琴之声。”这种声音听起来颇为令人生畏。弥尔顿是个极有勇气的人,但这种勇气并不是能够激发想象力,因为其中没有多少人性,而透着一股固执的味道。他极为骄傲自大,因此变得异常自负,他那种“身着礼服歌唱的一丝不苟的骄傲”,直言不讳地声称“要写出前无古人的散文和诗歌”搞得读者非常不快。他是个很难相处的人。莎士比亚[39]甚至但丁[30]身上不仅有非凡气质,也不乏常人情感。但弥尔顿缺乏常人情感。塞缪尔·约翰逊说他是个“尖刻,坏脾气的共和党人”,如果我们去掉其中的保守党味道,不能不说他的评价恰如其分。


而弥尔顿的文风也恰如其人。正如弥尔顿骄傲地宣称的那样,“绝不降低标准”,他的文风既可谓伟大,也可谓空洞,既可谓高贵,也可谓华而不实。他的文风从不充满魅力,或者令人放松,除去一些短诗之外,即使如此,也是非常少见的。他行文艰涩,选词和句式奇特,一刻不停地追求着卓越。


也许我所说的这些话可能会令你放弃弥尔顿。我并没有这个想法。尽管他的神学和道德观念陈旧,说话方式怪异(虽然他自己并不觉得怪异),他的个性也拒人千里之外,但在散文和诗歌方面他还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即使在我们这样一个讥笑庄严,高贵文风和学识的时代,他的庄严气质仍然像石头一样(他自己会称之为坚定不移)将他自己推到我们的面前。


因此,读者做出一些特别的,甚至是痛苦的改变来弥尔顿是值得的。就算他是个博物馆里的展品,他也是那种罕见而珍贵的展品。就算读者受不了他在《失乐园》中的训教口吻,至少也要读一读这部作品,它宏大的声势,精美的意象,以及对于撒旦的塑造,这个堕落之神与弥尔顿本人有太多的相似之处。再也没有人像这样写作了。再没有一个作家能够想出像他那些雄辩作品之中完美而响亮的句子了。


我们头一次走进宏伟的哥特式天主教堂,心情都是复杂的。它看起来是陌生的,过分地复杂,似乎不完全属于人类世界。但逐渐我们会使自己习惯建筑师脑海中的想法。慢慢地那些结构,视界,装饰和色彩会变得熟悉起来。很快我们心中就会产生两种明确的情感,这两种情感本质不同,但却可能融在一起:一是敬畏,二是审美快乐。弥尔顿和这种情况有些相似。他不能始终激起所有这些情感,人们也不应该固执地去不断寻找这些情感,但这些情感的确存在,如果读者一点点并略过那些对于我们凡人来说过分乏味或者过分高尚的部分,就可以体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