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

作者:戴维·洛奇

|

类型:人物·传记

|

更新时间:2019-10-07 02:12

|

本章字节:4788字

最后一卷是用十四天的时间写就的。里尔登觉得他能写成这一卷简直是一项壮举,因为除了写作劳累之外,他还要克服许多困难。他刚开始写作就患上了剧烈的腰痛病。有两三天的时间,即使是勉强坐在桌前对他都是一种折磨,走起路来也像一个跛脚人。接踵而来的是头痛、咽喉痛、浑身无力。两周内他还得考虑去弄一小笔钱;他把表当了(可以想见这表也值不了几个钱),又卖了几本书。尽管如此,最终还是完成了。写完“终结”两字,他就闭眼仰面躺下,有一刻钟的时间,他只是躺在那里,任时间静静地流逝。


他还得给书起个名,可是脑子就是不听使唤;经过一番苦思冥想,他还是用女主人公玛格丽特·霍姆的名字作了书名。这书名挺贴切。写完了最后一个字,他早巳把书中所有的场景、人物、对话抛到九霄之外去了。他再也记不起,也不再关心他们了。


乔治·吉辛《新格拉布街》(一八九一)


的书名是书的组成部分—事实上它是我们接触的第一部分—因此很能吸引和调整读者的注意力。英国最早的书名用的都是书中主要人物的名字,如《摩尔·福兰德斯》、《汤姆·琼斯》、《克莱丽莎》。有时也模仿、甚至伪装成传记和自传。后来家们意识到书名可以暗示主题(《理智与情感》),还可以暗示一个引人人胜的侦探故事(《白衣女人》)或预示某种背景或基调(《呼啸山庄》)。从十九世纪某个时间起,家们突然转向使用能引起共鸣的文学引语作为他们的书名(《远离尘嚣》),整个二十世纪他们都在这样做。(《天使惧于涉足之地》,《一把尘土》,《丧钟为谁而鸣》),尽管现在可能有点过时。现代派的大师们则喜欢用有象征意义的或者隐喻的书名——《黑暗的中心》、《尤利西斯》、《彩虹》—而近代的家们却常常喜欢用怪诞的、令人困惑的、不落俗套的书名像《麦田里的守望者》、《用十章半写就的世界史》和《写给轻生女子的忠告》。


对家来说,拟定书名或许是他创作过程的一个重要部分,这样他会更关注应该写什么。举例说,查尔斯·狄更斯一八五四年早期为他打算创作的系列列举了十四个可取的书名:《精打细算》、《论证》、《老顽固》、《葛擂硬先生的证据》、《磨刀石》、《艰难时世》、《二加二等于四》、《冷酷的朋友》、《锈与尘》、《简单算术》、《计算问题》、《只是数字问题》、《葛擂硬的哲学》。大多数的书名都表明狄更斯在这个阶段已经开始关注功利主义的主题。这具体体现在葛擂硬先生身上。他最终选择《艰难时世》作为书名,是与他整部更关注的社会问题相一致的。


埃德温·里尔登对他的书名采取非常冷漠的态度,这预示着他对自己的职业失去了信心。他先是出版了几本文学价值还算可以,但发行量不大的,然后就草草地结了婚。为维持生计,他被迫以一种严重损害作品质量的创作速度粗制滥造出连他自己都鄙视的公式般的三卷本长篇。在这本书里,吉辛描写的是他自己的艰难处境,表达了他心灰意冷的心境,他对书名进行了认真的思索。正如他对一名外国记者所解释的那样,“格拉布街实际上是约一百五十年前伦敦的一条街,在蒲柏生活的那个年代,这条街已经变成为穷文人的同义词……它不仅仅是穷人,而且还是卑微作家的集居地。”到了吉辛生活的年代,文学市场已经大大拓展,变得更具竞争性、更注重公众的反应。里尔登写的是一个令人难忘的作家。他没有多大的天赋,也不够愤世嫉俗,从而使他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得以生存。他的朋友比芬也是如此。他年轻,好幻想。出于热情和好幻想,他打算写一本打破常规的,真实地记录普通人的生活。他当众宣布了他的书名。“我打算写一本书,书名就叫‘开杂货店的贝利先生”’。这书名给《新格拉布街》增加了一则笑料。终于出版了,他的朋友们非常欣赏这本书,可是却遭到书评家们的严厉批评。比芬平静地自杀了,里尔登也因劳累过度而死亡。《新格拉布街》不是一本赏心悦目的书,但作为文学生活病理学的研究对象,它是无与伦比的,而且令人吃惊的是,它还是很恰当的。


不但是艺术品,它还是商品。出于商业利益的考虑有时会影响到书名,或者因之改变书名。托马斯·哈代请麦克米伦在《亨托克的菲兹皮尔斯》和《林地居民》两个书名中选择—个,他们直截了当地选择了后者,这并不让人吃惊。福特·马道克斯·福特的《好兵》最初定名为“最伤感的故事”(当然);但它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期出版的,因此他的出版商们建议他取一个不那么令人沮丧的、更爱国的书名。马丁·阿米斯的第二本取名《死婴》(一九七五),这显然让那些第一次给他出平装本的出版商们感到吃惊。两年后发表了,书名已改为《黑暗的秘密》。美国出版商们劝我把我的《你能走多远?》改为《灵与肉》,理由是这个英国式的书名在美国的书店里会被归为《如何做》一类的书籍。直至今日,我还在后悔我竟对这样荒谬的理由让步。(我不知道他们会如何处置卡罗尔·克卢洛的《妇女通奸秘诀》,或者乔治·佩雷的《生活指南》。我原打算把我的第二部小况取名为《大英博物馆魅力不再》,这是歌曲“(伦敦城的)—…个大雾天”里的一句歌词,但格什温出版公司不允许我这样做。不得已我在最后一刻把它改为《大英博物馆在倒塌》,但这首歌给我的灵感在这部只写一个浓雾天的情节中仍可找寻得到。或许相比之下作者比读者更看重书名。每个作家都知道,读者常常忘记或篡改他们认为喜欢的书的书名。有人就曾把我写过的改名为《***》,《易地》和《小变迁》。伯纳德·克里克教授曾写信说他喜欢我写的《不正当性关系》。或许他是在跟我开玩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我的哪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