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十足的“美国女儿”(4)

作者:何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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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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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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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316字

3生长在美国南方


1909年,宋庆龄如愿以偿,考到梅肯市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文学系。宋美龄囚年龄尚小,不能进入大学学习,便留在德莫雷斯特,同小伙伴们一起进入皮德蒙特学校读书,宋庆龄和大姐宋蔼龄商量后,把她安排到宋蔼龄的一个同学的母亲莫斯夫人家里。每逢礼拜,蔼龄和庆龄都要带些水果之类的东西来看望美龄,以解小妹的思乡之情。美龄很喜欢这个小村庄,与村里的许多小姑娘都成了要好的伙伴。她经常和同伴们一起津津有味地大嚼从亨特老先生的杂货铺买来的五分钱一块的口香糖,说着一些女儿们的知心话,彼此亲密无间,打成一片。


宋美龄在皮德蒙特非常愉快地度过了9个月。她看到班内许多同学都是来自遥远山区的成年男女,为了维持生计和取得接受基础教育的机会而不得不含辛茹苦地奋斗,甚为感动,对他们深表钦佩,从而认识到:“他们和他们那样的人,正是任何民族的支柱。”受到同学们的影响,宋美龄的学习上也有很大进步。原来她的英语知识比较薄弱,在词语的表达上,经常出现可笑的小毛病。为了纠正这些毛病,老师教她从语法上分析句子,结果收到成效,使她能比较准确地用英语将自己的意图表达出来。哲学成绩也很好,平均分数为98分。但算术成绩则比较差,尤其对百分比的换算没有弄懂,据说仅能得“c等”,勉强及格。


有一年圣诞节的前几天,宋美龄与另外3个同伴决定发扬基督爱己及人的精神。为他人谋幸福,于是每人拿出25美分,总共凑成1美元,买了些土豆、牛奶、牛肉饼、苹果和桔子等,送给住在铁道旁的某个穷人家,并努力做到谦逊不骄,不把自己的高尚行为告诉任何人。


当时她们最喜欢的娱乐活动是去森林中采摘榛子,一到星期日下午,她们总是沿着一条满是尘土的长路,走到树林中去。有时她们很幸运,会碰到一个赶马车过路的好意农夫,他会让她们搭他的车,而且给她们吃他午饭吃的玉米面面包,偶尔还会撕下油炸小鸡的鸡腿给她们吃,好心的车夫让她们在树林边下了车,并总要照例再告诫一番:“你们女孩子家最好天黑前就动身回家。”然后,她们总是蹦蹦跳跳地跑进树丛里,上采摘榛子或是黑莓,一直到很晚才回来。


当时宋美龄读了很多书,她特别喜欢坐在住的那幢房子旁边两棵树之间的一张木凳上读书。她住在男生宿舍管理员莫斯夫人家里,同她的女儿罗西娜和鲁比住在一起。罗西娜启发宋美龄学会了颤音、半颤音、和弦以及五指练习的复杂弹奏。那时,她学会了演奏诸如《小耗子田野四处跑》一类的小调,另外还学会《小羊倌》一类的曲子。


总共9个月的学习和生活使宋美龄对这个南方小镇充满了感情,就连她的英语发音都带有浓郁的南方乡音。在美国的日子里,宋美龄也时常以南方人自居。有一次,历史老师让她叙述谢尔曼将军在南北战争中进攻南方的经历。宋美龄当时忧郁地答道:“原谅我,这个问题使我很难过,因为我也是个南方人。”


宋美龄因为年龄太小,不够上大学读书的条件,甚至连作为“特别生”进威斯里安女子学院也不行。在她12岁时,该学院老院长格里退休了,新任院长安斯沃夫主教改变了非本院学生不得住在学院宿舍里的规定,这样宋美龄可以到宋庆龄身边来了。


宋氏三姐姊妹每人都在佐治亚州呆过5年,但是美龄只有一年是正式在威斯里安女子学院念书的,其余4年都是由于打破或修改规定才收留她的。


院长安斯沃夫主教有个比宋美龄小两岁的女儿叫埃洛伊西,也住在学院里。埃洛伊西体质赢弱,但性情活泼,她们俩很快就成了好朋友,经常在维多利亚式的主楼过道里跑来跑去,窥视或捉弄学院里的女学生。宋美龄虽然在宿舍楼里有一个自己的房间,但她大部分时间都呆在院长安斯沃夫家里。安斯沃夫夫人曾写过一篇文章,回忆那段难忘的日子。她写道:


有一个同她年龄相仿的伙伴一道玩,埃洛伊西高兴极了。美龄从到这儿来的第一天起,同我们相处就一点也不拘束,她的空闲时间基本上都是同埃洛伊西在一起。有一次,她们俩人吵了一架,都撅着嘴,美龄板着脸,很不高兴。按说她们已经重新和好了,但美龄还撅着嘴。埃洛伊西非常怕自己的朋友的感情受到伤害,于是我决定向美龄谈谈宽宏大度的美德。我问她是否对自己的狭隘心肠感到羞耻。但是,美龄眨了眨眼睛,脱口回答说:“不,安斯沃夫夫人,我倒是挺喜欢这样。”


这两个女孩非常喜欢躲在客厅的窗帘后面,窥看学院的姑娘们同男朋友在那里幽会。她们常常格格地笑着跑回来,把看到的情景叙述给我听。再也找不到比她们更浪漫的女孩了,每次有姑娘订婚,她们都像大家一样兴奋。


我的儿子威廉和马尔科姆常常用手推车推着这两个小女孩在学院的长走廊里上下奔跑,让她们高兴。这时美龄盘在头上的乌黑的辫子常常会垂落下来,被风吹得扬起来。在威廉和马尔科姆拉着她们玩的时候,美龄的脾气总是很好的,美龄在同人交际时总是胜利者。


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是典型的南方小学校,以促进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感情为主,注重身教。学校怕宋美龄学业荒疏,派青年教师马吉·伯克斯和露两·莱斯特对美龄进行个别辅导,而伯克斯小姐的母亲、英语教授伯克斯夫人照管美龄的个人生活,为她做衣服、买鞋。个别辅导对宋美龄并未构成约束,她有时仍像脱缰的野马一样,为所欲为。有一次,正在上法语课,宋美龄突然想出外活动,于是坚持要求老师把课停下来,到校园里去跑一会儿。尽管这样,经过老师的个别辅导,宋美龄在学业上仍然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宋氏三姊妹的穿着,也很特别,虽说穿的衣服都是美国样式的,但她们的衣服却是用从上海寄来的中国料子缝制的。她们念念不忘自己所喜好的中国风俗,在只有宋庆龄和宋美龄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她们往往换上中式的旗袍,要是突然有同学撞进美龄的屋子,她会忙不迭地钻进大壁橱,换上普通的西式服装后才出来。


与其他孩子相比,宋美龄成熟过早。她异常活跃,衣服经常一天三换,而且常常制造恶作剧,但是她的那副伶牙俐齿往往能使她摆脱困境。


在那时,美国人视抹胭脂涂口红为伤风败俗的事,而宋美龄就喜欢那样打扮。有一次美龄用了中国搽脸粉搽了脸,还涂了口红,被人发现了。


“哎呀,美龄”,一位年纪较大的学生惊讶地喊道:“我想你脸上化妆了吧!又抹胭脂,又涂口红。”


“是的,”宋美龄不以为然地瞟了那人一眼,泰然自若地回了一句:“搽的是中国粉!”那人无趣地走开了。


宋美龄来了没多久,又来了一个与她年纪相仿的小女孩,这样,三个小家伙就编成了一个非正式的班级。宋美龄有着天生的非凡的领导才能,那两个小女孩都是她的追随者。由于她们年纪小,大女孩们组织的联谊会等活动都不让她们参加。于是,她们想了个好主意,成立了自己的组织,称之为“三个小家伙”。这个组织自有章程,自行召集会议,甚至请一些教师也参加进来,扩大其组织的影响。她们还制定了自己的口令、秘密暗号和规则,例如,规定在会议室开会时不准嚼口香糖,等等。


“三个小家伙”还创办了一份报纸,宋美龄是责无旁贷的文字编辑,另两个分别担任美术编辑和记者的工作。这份报纸每天发行5份,内容各不相同,例如,其中一份的社会专栏评论说:“校园里所有的姑娘都没有帕蒂·布朗长得美。”另一份则写道:“多萝西·迪尔是全校最聪明的姑娘。”每份报纸卖5美分,每天也是小有收入。但是,每当拿到钱后,“三个小家伙”便经常为如何花这笔钱而争得面红耳赤,一个要把钱统统买冰激凌,一个要拿出一部分买花生米或糖果,争得不亦乐乎。


报纸还真办出了名堂。一天,她们接到东部一所大学的学生来信,信中说他们听到三个小姑娘办了一份独特的报纸,想得到一份,以便把它作为美国最年轻的人编辑的一份报纸的一项记录。受到如此之尊重,三个小家伙高兴极了。


“我们赶紧给他们寄一份吧!”其中一个小女孩迫不及待地说。


“不,”小美龄见解颇为深刻,他们没有付订报的5分硬币来,如果这样便宜地送给他们,我们的报纸不是太没价值了吗?”


“对!我们必须让他们寄钱来!”美龄的建议立即得到附和。


于是,由文学编辑宋美龄执笔,她们写了一封信寄去,指出对方的这一严重疏漏,并要求对方补上5美分报纸费,但寄信花了她们2美分。


不久,东部的索报者寄来了5分硬币,小家伙们这才把她们的报纸寄了去,这次又花了2美分邮费。


稍大些后,宋美龄开始专修英国文学。由于受到老师的特别辅导,她比在普通班级里取得了更大进步,十几岁便读完了狄更斯的全部著作,学业有了较大的进步。到1912年,年满15岁的宋美龄终于正式成为大学一年级新生。一年后,由于二姐庆龄毕业回国,孤寂的美龄便离开了威斯里安女子学院,转学去了东北部的韦尔斯利女子大学。


虽然未在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毕业,宋美龄依然视之为母校和故乡,在这里她度过了快乐温馨的4年童年时光。多年以后,宋美龄对于威斯里安女子学院充满无限怀念。1965年,二度重返母校时,年近古稀的宋美龄对在威斯里安女子学院接受的教育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在这里,我度过了我学生时代连续4年的快乐时光,我接受到的熏陶,是宁静的高尚气质,是体谅他人,是正直为人,是知识上的钻研,是交换那些发展丰富人生所必要的观念与理想等等。”


三、接受系统的西式教育


1908年到1917年间,宋美龄在美国读完了从小学到大学的全部课程,受到了全盘的西式教育,她自己也承认:“只有我的脸象个东方人”。在社交活动中表现出了活泼的个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显露出了非凡的政治气质和社会才干。1918年,宋氏家族的奠基人宋耀如去世。


1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毕业生


1913年春季学期期末,宋庆龄返回中国,威斯里安女子学院只剩下宋美龄孑然一身。为了和她在哈佛大学读书的哥哥宋子文离得近些,以便得到哥哥的帮助和照顾,宋美龄当年秋天便转学到马萨诸塞州的韦尔斯利女子大学,成为该校一年级的学生。


宋子文是宋家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宋家的第一个男孩,向来重视子女教育的宋耀如对宋子文倾注了格外的关爱,对宋子文的教育丝毫没有疏忽过。1912年,宋子文在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时,他的中、英两种语言运用娴熟,可以说得上是炉火纯青,而且无论是知识面还是用英文演讲,都曾令美国老师叹为观止。


毕业后,宋耀如即把他送进了誉冠全球的美国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专业。进入哈佛大学后,宋子文的各科成绩也都名列前茅。由于基础好,宋子文学起来格外轻松,用当时他的话来讲,“学习对我来说,是一种兴趣,并没有压力可言。实际上我只用了60%的劲,却得到100%的收获。”有道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915年,宋子文在美国哈佛大学攻读4年之后,以优异成绩毕业并获得该校经济学硕士学位。毕业后,他进入美国国际银行工作并到哥伦比亚大学听课,准备继续攻读经济学博士学位。宋美龄转学时,宋子文正在哈佛大学读二年级,据书尔斯利女子大学档案记载,他足宋美龄的监护人。


宋美龄一年级时住在校园附近的韦尔斯利村。刚入学时,她觉得自己并不喜欢这个学校,便去找校长,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唔,我估计,我在这儿不会呆很久。”可是,不久她又改变了主意,以致于后来在回忆韦尔斯利村时,她说:“这地方真是令人陶醉:树木葱郁,视野开阔,花垣逶迤。”宋美龄很快就适应了新的环境,她热情地投入到学习中,并广泛参加社交和体育活动,成为该校的活跃人物。她的名片上印着美龄·奥利夫·宋,中间的奥利夫是她一时心血来潮随便加上去的。当她上二年级时,便搬进校园里去,住在伍德楼里,一直到毕业。


宋美龄在韦尔斯利女子大学从1913年秋一直读到1917年夏,4年的大学生活使她从一个圆脸蛋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姿容秀丽的妙龄少女。她线条丰满,肤色健美,体态轻盈,一条水灵灵的大辫子垂在身后,显得风姿绰约,楚楚动人。她举止适度,热情大方,深受同学们的喜爱。


宋美龄的同学和老师们普遍认为,她是一个有才华的学生。她在学习上并不十分用功,而是凭着她的聪明和天赋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大学的4年中,她主修英国文学,尤其喜欢亚瑟王的传奇故事。她兼修哲学、法语和音乐,选修了天文学、历史学、植物学、英文写作、圣经史和讲演术。此外,1916年夏天,她在佛蒙特大学选修教育学,也获得了学分。在大学四年级时,她获得杜兰特等奖学金,这是学校授予学生的最高学术荣誉奖。


宋美龄体育成绩一般,只喜欢游泳和打网球,除此之外,她还是班上的篮球队员。她参加体育活动时,总是穿一件水手领罩衫和一条过膝的锦缎灯笼裤。有一年的复活节,她在格洛斯特附近游泳,差点被汹涌的海浪吞没,幸好同游的女学生揪住她的头发,才把她拖上岸来,对此遇险的经历,她一直记忆犹新。


宋美龄尤其喜欢社交活动,三年级时成为韦尔斯利地方半社交、半学术的社团·z·e的一员,在该社团里从事音乐和艺术研究活动。


韦尔斯利女子大学的一位对宋美龄非常熟悉的教员对美龄作了一份保密的评价,收藏在该校的档案室中。她写道:


在我的记忆中,(宋美龄)这个人很有趣,具有内在的力量,而不是我们经常从夸大的宣传中看到的那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物……然而,校方始终认为,她确实是温顺的,虽然她的性格中真正有趣的一面是她具有独立的思想,她对任何事情不停地苦苦思索。她总是在提问题,询问一些概念是怎么回事,头一天跑来问文学的定义是什么,第二天又来问宗教的定义是什么。她思索道德问题,自己找到了一些道德标准,而在比较传统的环境里成长起来的人总是不加询问地接受现成的标准。她执着地追求真理,只要发现自己在过去曾接受传统的错误灌输,就怨恨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