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4章 卷三·缀章 宁府与曲府(13)

作者:张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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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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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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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362字

在他的眼里,曲府是一个奇怪的、罪恶的存在。这个历史悠久的深宅大院曾让他十分为难,不知该怎样对待。对他来说,无论是山区还是平原,也无论是沿海或者内陆,只要突然出现一座或一片堂皇的建筑,都立刻会让他产生厌恶。他面对它们有一种手指骨节发胀的奇怪感受。这些建筑只能属于名门贵族,或庙宇教堂,当然也还有学校或医院之类。他在战争间隙甚至是胜利之后,就曾以各种名义下令摧毁了不止十几处大规模的建筑。有一次行军,他们的队伍宿在一片百年历史的大宅里,早晨离开时他端量了一会儿,说:“我们身后的敌人还不是要住在这里?让敌人屯兵,还不如烧了它!”于是这里的大火一连烧了一个星期,而他的队伍早就走远了。


曲府让殷弓为难的是,这里住了一位绅士,而且又受到上级的明令保护,因为这个人对我们的事业提供了难以估价的巨大帮助;特别令殷弓难以忽略的是,这个姓曲的老爷和他的翁婿一起,挽救了自己仅有一次的生命。不过这个阴暗曲折的大宅既然存在了上百年或更长的时间,那么里面必定隐藏了许多黑暗。他不止一次宿在那儿,就亲眼所见,那里有太多的安逸和奢华;还有,漂亮女人太多了!


这些女人,殷弓认为是不可过于集中在一处的。这怎么可以?皓齿明眸,一簇一簇的,还不是成了三宫六院?她们也太过分了,身着绫罗绸缎,说话蚊子似的,细皮嫩肉,正常情况下应该为革命做多少贡献!然而没有,她们只在这里过着秩序井然的生活——殷弓私下里不止一次骂过粗话。他知道,如果他有绝对的、不受干扰不打折扣的决定权,那么他将把她们毫不留情地打发到世界上最寒冷的地方,那时候她们想嫁个粗手大脚的山民都不成。


殷弓对曲府宅院里的仆人、茶、书房,还有盛开的白玉兰,一切都厌恶到了极点。但一时又没有什么办法。让他特别不能容忍的是后来——自己的战友宁珂竟然娶走了曲府里的小姐。他知道宁珂来自哪里,那也是另一个大家族。这么说事情绝非偶然,这些人骨子里是渴望混血的。那么好吧,清算和焚烧的日子一旦来临,末日审判也将同时来临,你们可不要害怕。你们瑟瑟打抖的日子为期不远了——这不是预言,这是规律、是真理!


殷弓与那个文艺兵组成了一个家庭。当他们正在耐心地、一个接一个地生出自己那六个儿子时,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的战友宁珂却要经受一场接一场的生死考验。宁珂在监狱里、大山劳改营中,后来又在海边的监督劳动中挣扎。看吧,这就是报应。殷弓对一切都了如指掌,只是从不提起往事,不提一个人的名字。妻子比初婚时胖了,接二连三的生育不但没有弄垮她的身体,反而让其愈加强壮。他常常叫她“小猪”,她则愉快地答应。他挂在嘴边的一个口头禅就是:“日不尽的小猪,干不完的工作。”的确,战后多少事情需要他这样的人亲自料理,而其他人,比如后来人,一个个既不可信又不中用。他常常忙到深夜,累得咳嗽连连。他怀疑自己得了肺病,去拍了片子,又请来最好的医生看。医生阿谀奉承,说他不仅没有一点毛病,“而且——怎么说呢?你好比长了一副铁肺!”


可惜,看病之后仅仅三年,殷弓就长卧不起了。毛病仍然出在肺上。他死了,讣告发在了一份大报上,连同那张令人生畏的黑白照片。


飞脚因为他是曲府的朋友,曲予在世时交往最多的人,所以同样要予以记录。他是当年一支队伍上的红人,是殷弓的左膀右臂,是超越于一般之上的特殊人物。在许多情况下,这种人物大致可以不受惩罚。他的公开身份是买卖人、江湖义士,实际则是一个地下“交通员”。


传说中他有一个了不起的特长:能够日行几百里,飞跑起来脚不沾地。据说后来——大概是胜利之后吧,有一位老首长对传说感到好奇,就要亲眼见识一下。首长是一位南方人,他对跑起来“脚不沾地”的奇人大惑不解,问:“你伢子怎么就有这本事呢?”“飞脚”不慌不忙脱了鞋袜,让首长看他的脚心:那儿长了一撮黑毛。“哦哟,耳听是虚,眼见为实。”老首长惊呼着,想亲手摸摸那毛发,可“飞脚”一下把脚抽回了,说:“脏气的,不好的。”首长搓着手掌叹息:“真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我们革命队伍中有这等神兵天将,何愁不胜!唉,你的功劳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啊!”首长的眼圈不知为什么红了。


“飞脚”进城后不为一般人所知,那片半岛平原上的人还以为他失踪了——极有可能是牺牲了。其实他解放后一直太太平平,居功而不自傲,颇受信赖,不久即当了粮食局长,工作和生活十分顺利。美中不足的是他渐渐胖了,面白须黄,牙齿凸出,很像一只肥大的老鼠。他从平原上半是威胁利诱、半是劫持的那个姑娘做了新娘,许多年后夫妻关系都不和睦,吵架是常有的事。吵嘴时妻子就说:“你算什么啊,骗子,把脚心上粘了猪毛出去骗人!”这是“飞脚”最听不得的一句话,他用皮带抽打着桌子说:“你懂个鸟!我年轻时就那么长着哩,年纪一大才脱了,你不让我粘它——要知道秃子还戴假发哩!”妻子从不信他的话。她有时半夜醒来望着窗外的星星说:“别看我给他生了两个孩子,我恨他啊。”“飞脚”有一次听到了,就拽着她的手狠狠往怀里扯,说:“没有良心的东西,找了个男人当了局长,还想三想四,惹我火了一鞭子赶你进坏人堆里。要知道你年轻时和敌人是一伙的。嗯。”妻子再不敢吭声。


妻子一个人时不停地回忆往事,叫着太太老爷和小姐,还叫他们的名字。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怀念越来越深。有一年暑假,她以度假旅游为名,领上两个孩子去了半岛。那一次他们直赴海滨小城,在不复存在的曲府旧址上徘徊了许久。这里一切都变了,当地人当然没能认出她的模样。她也比年轻时胖了许多,还掉了一个门牙。她的两个孩子不像“飞脚”的样子,眉眼多少有点像她,这让她多少感到一点安慰。她一度想对儿子们讲讲往事,想让他们多少恨一些父亲,但后来还是作罢。


怀旧之情不仅是女人才有,在“飞脚”这儿也愈来愈重了。随着离休的日子来临,他开始考虑写一部回忆录了。可是因为这一辈子都没有接近文墨,所以一天伏在那儿也写不下几行字。最后他决定找一个代笔的人,为他写成一部不大不小的书,书名就叫《飞脚传奇》。这个人找到了,是一个行家里手,曾为企业家写书大赚了一笔。不过这次写家在工作中还是被“飞脚”的事迹感动了,写着写着就有些忍不住,最后不得不用韵文表达一腔感佩之情:“跨过了万水千山,穿过了烽火硝烟,啊,你是雪兔银驹,飞驰向前,向前,千里关山踏遍,只是一眨眼……”


1994年1月草于东八里洼


2004年4月17日三稿于万松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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