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内地与香港的合拍片,《火烧圆明园》;
第一个出自传的演员;
第一个公开承认离婚的女演员;
第一个蝉联三届百花奖最佳女主角的女演员;
央视春晚第一个女主持人;
新中国第一个独立制片人;
……
第一个从“亿万富姐”到阶下囚还东山再起的女演员。
她缔造了自己的传奇,如果没有那一封检举信,或许她的人生,会是另一番境遇。
但可能一切早已注定,一直过得顺风顺水,坚信自己想要的,奋斗便能拿到的刘晓庆,有些飘了。
被拘留审查的那422天的生活,让她重新回到了地面。
刘晓庆在自传里如此回忆,“我觉得过去我没有站在地上,现在是踏踏实实地站在地上了。过去的生活对我来讲好像很灿烂,很斑斓,很多种颜色,但是很匆忙,留不下什么痕迹。”
1955年,刘晓庆出生于重庆市涪陵县。
由于从小喜爱艺术,她小学毕业就考入四川音乐附中主修扬琴,辅修钢琴与声乐。
毕业之后,本想才华有所施展的刘晓庆,被派到四川省宣汉县农场当知青,每天就是挖地、摘棉花、种玉米。
她感到很失落,之后听说军区招兵,便争取去了达县军分区。
机会是自己争取来的,因为她能歌善舞,形象出众,不久之后就被调到省军区战旗话剧团。
1973年,八一电影制片厂决定拍电影《南海长城》,于是派人在全国各军区招募演员。
3月的一天,这个人突然来到了刘晓庆的面前,和她进行了一次会面。会面后不久,刘晓庆就接到了去北京试镜的邀请。
可是当她踌躇满志地来到八一电影制片厂时,却被浇了一碰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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