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作者:多吉卓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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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科幻·灵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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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08-3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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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1392字

感动与惊喜,就如同交替的叙述那样交织着。完整看过一遍之后,觉得心里特别塌实,对我的人生定位终于清晰明了,不再彷徨不定。引人入胜、生动幽默、宽广豁达,而且深入而安详。非常喜欢卓噶,也能理解好好,而莲是我希望成为的样子。好书能让人更爱生活,更有勇气好好生活。卓噶的阳光和勤劳让我有了勤快的动力,看着擦拭一新的厨房,心情灿烂,还洗了2缸衣服,利落地搭在阳台上,假装自己已然住在拉萨。


看到介绍说莲和活佛的故事在另外的书里,所以很想买〈玛尼堆上〉和〈大藏北〉,可惜当当上还没有倒是找到很多关于西藏的书,大多都打开看了一遍。但象这本对于我来说这么百分百命中的还是没有,现在的心情就是感恩和庆幸。


发表于2009092013:12


讲一个藏族女孩卓嘎在一妻多夫制下的感情经历,最初是在《畅销书摘》上看到章节摘录,觉得还不错,上网查了下,网评也还好,就买下来了。故事以两个女孩的口吻讲述,一个是纯朴的藏族姑娘卓玛,一个是大都市里玩世不恭的女孩好好,原本完全平行的两条线因为一个双方都爱着的男人——嘉措,交织在一起。书挺好看的,一来故事的背景很猎奇,都21世纪了,竟然还保持着一妻多夫的习俗,二来作者能够把猎奇的故事写得让人读起来觉得比较干净(单指关于卓嘎的篇章)。作者把传统和现实的冲突,责任和情感的较量,和理性的纠缠,用“爱情”这个话题,完美地展现出来。看到卓嘎因为不能生育,不得不和嘉措离婚,离开那个大家庭,独自一人在山上的小屋清修的篇章,我的泪水大滴大滴滚出来。卓嘎的美丽、单纯、善良、隐忍深深地打动了我,如果我是男人,也愿意背叛家族、兄弟、传统,和她在草原上无忧无虑地生活,哪怕清苦若此、简单若此。和看过此书的朋友交流,大家都是关于卓嘎的篇章仔细阅读,关于好好的篇章能跳过去就跳过去。作者的笔在描述好好的生活时,似乎一下失去了灵性,或许,如好好般的人生本身就是没有灵性的。


发表于2009092113:09


在当当买书无数,然而却是第一次写书评,只缘于这本“藏婚。”


去西藏旅行一直是心中的梦想,看“藏婚”最初也只是出于对藏地文化一个方面的了解,没想到却在看这本书时,深深地投入了进去,情绪随着情节的展开高低起伏,心情随着故事的叙述或压抑或轻松。开心时会笑,温暖时会欣慰,难过时亦会觉得心中抑郁难当……为卓嘎和好好开心伤心,又好像自己就是卓嘎或好好。


很惊异作者到底是个怎样的女子,笔触自然细腻,虽然在说别人的故事,但仿佛却在叙述自己的亲身经历,每个细节的描写都深入、深刻、精准与透彻。


这应该是本好书吧,对西藏怀抱梦想的人要看,经历过情殇的人也要看,如果二者兼有,就更加不能错过这本“藏婚”。


发表于2009080319:50


就这本书的文笔而言,还是不错的。写的故事也是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根本无法见识的。很多人的情感和故事也许只有在那个奇特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实现吧。


为什么只给三颗星,因为我觉得还是有一点点落入言情套路的语言,还有一点点不现实的东西。


书中写的实在太多了,试想一个正常的人,怎么能承受?更何况是一个怀着孩子,每天要做很多事情的女人——如果作者想表达他们的感情如狂风暴雨,可以用其他的方式,而不是整夜疯狂的。在现实中,没有哪个孕妇能天天承受这样的冲击。


发表于2009082621:57


一口气看完《藏婚》,作者对西藏地区的风土人情的描绘,让读者产生了去西藏的冲动,那是一个怎样美丽的雪域高原,今生的愿望中便有了去西藏的理由!


发表于2009072510:15


几天前从西藏回来,总觉的对西藏的了解太少,西藏又神秘又美丽,多想多了解它一些,所以买了这本书来看,看了以后觉得更喜欢西藏了,喜欢康巴汉子,喜欢勤劳能干、为家付出青春年华的藏族妇女。


发表于2009081713:58


这部书写的不错,感觉很真实,很感人。很想看看多吉卓嘎的其他几部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当当才有。如大藏北、玛尼石上、金城公主等


发表于2009081916:28


太喜欢了。


卓嘎的深情、无奈、包容,好好的外向、热情、执着。不正是大都市中痴男怨女们的真实写照。


而莲,神秘中的完美,则是大家心中梦想的人物。


对于只知道西藏有个布达拉宫的我,在这里又多了些内在的了解。偏远地区人们的朴实、好客;过度开发下拉萨美丽纯净天空下人们的改变。


喜欢这样的美好结局,却又不爱扎西的转变,让人感到一对一的爱原来这么难以永恒。


这本书让我无比向往拉萨、西藏,也有些害怕,怕自己爱上西藏,去过后没法再恢复到现有的生活。矛盾。


发表于2009080515:24


一直在当当上买书,却都懒得写评论,《藏婚》是唯一一部让我迫不及待读完然后迫不及待地想写点什么的好书。


很喜欢卓嘎的部分,很真实,把一个美丽善良的高原女子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为她高兴为她担心,在最后她独自在山上修行的部分,为扎西对她的爱感动地哭,真的很美。


好好的部分是后来才爱上的,她是一个真性情的女子,作者对她的心理描写很到位,一开始不喜欢她的随性,后来,仿佛能感受到她对嘉措的爱,好深好沉!


不知为何对书中的两个女子都能感同深受,爱,有的时候真的无能为力。


不喜欢嘉措也不喜欢扎西,嘉措于好好,太薄情,好象他对她的爱时间好短好短,扎西于卓嘎,开始很感动,但不能理解最后还是能和央宗在一起的想法,那个口口声声说只要卓嘎的扎西不见了。


继续期待玛尼石上,期待莲的故事。。。。。。


发表于2009080321:52


生在江南,长在江南,一直梦想感受不同的生活方式,向往不一样的人生经历,特别是对西藏!以前对藏族这种风俗有过不解,但这本书很好的通过了两个女人叙述的方式感受到了真正的藏族风情!现在的我,疯狂找有关西藏的书!强烈推荐,09年第一本打动我的书,也是我在当当上第一本评论的书!


发表于2009072710:10


拿到书后,在办公室就开始阅读,以前曾在中国国家地理杂志上看过有关藏族部分地区婚俗的报道,多吉卓嘎的小说给人感觉就象在讲一个故事,我为故事中卓嘎与嘉措的感情纠葛而揪心,看到有关他俩的部分就感到心痛,同时很高兴卓嘎有扎西对她的呵护,人们都说爱情是自私的,卓嘎在五个兄弟共娶一个妻子的家庭中,对每一个人都要做到一视同人,但要做到公平实在是太难太难了总之这本书我是在既心痛又欣慰的心情中读完的,对最后的结局还可以接受准备再购买作者的另外两本书


《藏婚》——一段分享的婚姻,兄弟共妻的习俗


简介:“卓嘎”是一个在藏东土生土长的藏族姑娘,父亲按照当地“兄弟共妻”的传统婚俗,把她嫁给了一家的兄弟五人。这种婚姻形式是:以长兄为家长,男人们做工挣钱,回来把钱交给共同的妻子保管;妻子管家做家务农活,养育的后代称家长为父。作为共同的妻子,卓嘎有义务让自己的五个男人们团结在一起,而她的sheng体和心灵也必须平分给几个男人。然而,在婚姻的“义务”背后,卓嘎内心里也有属于自己的情感世界。传统婚姻与现代情爱之间的碰撞,对纯粹公平爱情的向往……善良而恭顺的外表下,一颗灼热的心灵在挣扎……


引用


这是两个女人的故事,卓嘎和好好,两个截然不同的女人,一个宽容、博大,在传统的婚姻制度下,一个人用心温暖着五个男人粗犷的胸膛,并把他们紧紧地系在家里,以此积蓄和延续家庭的力量。一个任性、随意,只生活在自己的想象和欲求中。这是两种完全背离的思维方式,她们分别在讲述两个不同的故事,因为故事中人物的交集,使她们不得不相遇,相互影响,这种影响可以说成是一种打扰,因为她们谁也不可能因为对方而改变自己。而她们在自我坚守中的接触必将会导致矛盾的产生和激化,悲剧也不可避免地发生。


根据作者的访谈,据说《藏婚》里的主角都是有原型的,所以是在事实的基础上加以艺术的创作!


不知道该怎样去形容这样一本书,有着写实的风味,却也免不了普通言情的俗套,或者生活就是这样的发展!


书中是以两个女人为主轴,我却独爱卓嘎,这样一个质朴的女人,一个坚忍的女人,带有着浓浓的民族风味,没想过要打破藏婚这个习俗,却想过不要嫁给陌生的几个人,没有勇气去抗拒什么,只能接受,为了母亲,为了父亲,为了家庭,为了习俗,注定要沦落到这样一场婚姻之中!


另外个女人——好好,我一直无法理解她的放荡,她那样的生活叫人无法接受,几乎是随便一个人,只要自己愿意就可以与之堕落到情欲的殿堂,最最让我无法忍受的是,她居然认为自己比卓嘎高尚,因为自己躺在嘉措(卓嘎的丈夫,结婚证上签字的那个人,在习俗里只有老大才能与之签字结婚,生下的孩子,不管是哪个兄弟的都必须叫老大爸爸,叫其他的兄弟叔叔)身下承欢是一种自由,而卓嘎躺在嘉措兄弟的身下,是一种耻辱,真的无法理解这个女人是怎样的一种想法,如若不是你,卓嘎不会流产,你却还不许嘉措有着自责……


嘉措,卓嘎名正言顺的丈夫,因为在拉萨做生意,所以接触的多了,便无法接受那种与兄弟共妻的习俗,却也无力抵抗,只能接受……却遭遇好好,与好好一直往来,与此同时,对卓嘎也产生的感情……这样一个男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一面希望他能够珍惜卓嘎,一面却又费力的诅咒着他……


扎西,嘉措的弟弟,卓嘎的第二个丈夫,这是我在这里最喜欢的一个男人,从小就背负了家庭的重担,没有像哥哥弟弟一样念多少书,一直操劳着家里的牧活,为了生计而忙活,他和卓嘎一样的质朴,从来没有想过要抵抗命运,抗拒习俗,反而爱上卓嘎,私心里一直想独自拥有卓嘎,却一直还是默默的爱着,不少的读者喜欢的都是扎西这样的一个男人吧,这才是有担当的男人,既然已经这样了,何不接受,然后发展的更好?


另外的弟弟我就不多说了……毕竟最主要的还是扎西和嘉措


网上的连载我只看到了一半,像这样的小说我本可以一次性看完,因为故事很吸引人,可是因为有些外因,却中途停下了,然后就不敢去看,生怕看到的是我不喜欢情节,虽然我知道,扎西还是一直对卓嘎很好,虽然我知道嘉措还是徘徊在两个女人之间,虽然我知道卓嘎还是想一直的引导着平衡,虽然好我知道好已经对嘉措深陷……


可是我就是在害怕,害怕看到嘉措毅然的选择好好,丢下卓嘎,丢下被人嘲笑的卓嘎……


或许我希望的结局还是兄弟共妻,守着那样一个习俗吧……


网上没有结局,据说已经出书了……等待着结局的出现


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应禁忌近亲婚配;忌男女双方均有严重生理疾病,如色盲、痴呆等或一方有严重传染病、疾病者婚配由于亲属之间遗传特性相近,部分遗传基因相同,如表兄妹之间就有18的基因相同,远房表兄妹之间亦a有132的基因相同实践证明,一般婚姻,父母双方出现相a同“病态基因”的机会较少,而近亲婚配,因彼此有相同基因,故出现相同“病态基因”的机会就多,则隐性遗传的疾病发病率就会较高且增加了下一代儿童的死亡率例如“肝豆核变性”这种遗传病,非近亲结婚,子女从父母处得到不良基因的机会仅四百万分之一,而表兄妹结婚的竟高达1a64。非近亲结婚下一代儿童死亡率仅2410,而近亲结婚引a起的儿童死亡率高达8410,相差近三倍父母双方或一方a有严重疾病时,精、卵细胞均不健康,可严重影响受精卵的质量,使下一代在体力和智力上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参考资料


次仁平措


次仁平措,男,藏族,1965年出生于西藏日喀则白朗县。1986年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获藏语言文学专业学士学位。从毕业至今在西藏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工作。现任民族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兼任八届自治区人大代表(人大教科文区专门委员会委员)、全国《格萨尔》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民族理论学会理事,中国西南民族学会理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会员,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专家组成员。


成果名称/成果形式/文种/出版单位或发表刊物时间


一、专著、编著、译著类:


《西藏民间体育及游艺》/专著/藏文/西藏人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


《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编著/藏文/(2001年版6部、2002年版五部、2003年版五部、2004年版四部、2005年版3部)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出版/课题组副组长、课题主持人


《艺人桑珠谚语集》/编著/藏文/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5年7月出版/主编


《历史造就的统一体》/译著/汉译藏/西藏人民出版社1990年出版/合译


《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果岭》/艺人说唱本/藏文/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2年出版/整理


《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木雅黄金宗》/艺人说唱本/藏文/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2年出版/编辑


《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百热山羊宗》/艺人说唱本/藏文/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编辑


《格萨尔艺人桑珠说唱本·辛丹内讧及西扎吾措宝藏》/艺人说唱本/藏文/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3年出版/终校


《宗巴赞帽》/册子/藏、汉、英/西藏藏文古籍出版社2004年出版/编辑(合作)


《西藏民俗扬弃论》/专著/藏文/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


二、论文、译文及其它类:


《藏族婚礼中的娱乐活动》/论文/藏文/《西藏文艺》1986年第四期


《漫谈藏族婚俗中的若干问题》/论文/藏文/《中国藏学》1988年第一期


《浅谈兄弟共妻》/论文/汉文/《西藏研究内参》1989年


《试论民间文学的若干问题》/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89年第一期


《从金果地区的“果谐”看藏族果谐产生年代》/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90年第二期


《谈谈如何使使用藏语文工作落到实处》/笔谈/藏文/《西藏日报》1990年12月


《夏尔巴人的民族属性问题》/论文/藏文/《西藏研究》1990年第四期


《传统酒歌小议》/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1年第一期


《谈藏族谜语及对歌》/民俗介绍/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1年第二期(收录于《西藏民俗精选本》/民族出版社1999年出版)


《试析民间文学与社科研究的关系》/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1年第三期


《下大力走开拓之路》/藏文/《日喀则报》1991年12月


《谈西藏传统婚礼的意义》/议论文/藏文/《雪域文化》1992年第一期


《浅析民间文学的搜集工作》/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2年第二期


《“鲁木”与“嘎崩”游戏》/民俗介绍/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2年(收录于《西藏民俗精选本》/民族出版社1999年出版)


《试析视屠夫为下等人习俗形成的渊源》/论文/汉文/《西藏研究》1993年第三期


《谈“敬酒嬉戏”所引发的对传统文化的联想》/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3年第三期


《评述珠峰自然保护区境内的过年过节习俗》/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94年第一期


《试析视屠夫为下等人习俗形成的渊源》/译文/藏文/《西藏研究》1994年第二期


《郭家乡的社会经济现状和发展探讨》/论文/汉文/《西藏研究》1994年第二期/合写


《有关藏族族源传说问题之我见》/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4年第四期


《初论藏族古代两种特殊的婚姻形式》/论文/汉文/《西藏研究》1995年第一期/合写(收录于《西南地区民间文化论文选》/西藏人民出版社1995年出版)


《谈农村家庭主妇》/笔谈/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5年第二期


《世界屋脊沧海桑田之传说》/译文/汉译藏/《西藏民族宗教》1995年第二期


《爱国高僧伦珠陶凯生平》/译文/汉译藏/《西藏民族宗教》1995年第二期


《西藏人口变迁》/汉文/《北京晚报》1995年5月《金果地区的斗牦牛节》/民俗介绍/汉文/《西藏民俗》1995年第三期


《评述藏族传统投石游戏》/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96年第一期


《话说藏历新年》/笔谈/汉文/《西藏广播电视报》1996年2月


《论藏族早期丧葬习俗》/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6年第一期/合写


《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西藏发展》/论文/汉文/《西藏研究》1997年第一期


《初探金果地区的夏宴及其“果孜”仪式》/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97年第一期


《试论藏族骰子游戏》/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7年第二期(收录于《西藏民俗精选本》/民族出版社1999年出版)


《简介后藏婚礼仪式》/民俗介绍/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7年第三期/合写


《一个古老村庄的岁末饭》/民俗介绍/汉文/《西藏民俗》1997年第三期


《藏族传统滑冰及拔河习俗》/民俗介绍/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8年第一期


《初探藏族酒文化及其扬弃问题》/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1998年第二期


《西藏骑射竞技详说》/民俗介绍/汉文/《西藏旅游》1998年第二期


《简述西藏民间体育三项》/民俗介绍/汉文/《西藏民俗》1999年第三期


《抱举石头竞技》/民俗介绍/藏文/《西藏民间文学》1999年第三期


《西藏民俗扬弃问题初探》/论文/藏文/《中国藏学》2000年第一期


《以马克思主义的文化观正确认识和对待藏族传统文化》/论文/汉文/《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0年第一期


《考析西藏产生和存在一妻多夫婚姻形式的原因》/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0年第三期


《格萨尔王传的新生》/介绍文/汉文/《中华儿女》2001年第二期


《谈尼木传统制箭工艺》/介绍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2001年第四期


《尼木造纸工艺的过去与现状》/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2002年第一期


《西藏〈格萨尔〉抢救工作的几点思考》/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2年第一期(2001年北京国际藏学会交流论文)


《藏族民俗对其他民族的影响》/译文/汉译藏/《西藏民间文学》2002年第二期


《谈西藏的婚姻禁忌》/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2年第三期


《优秀艺人桑珠说唱本工程》事迹材料/汉/《中国西藏》2002年第六期


《优秀艺人桑珠说唱本工程》/译文/汉译藏/《中国西藏》2002年第六期


《〈格萨尔〉千年纪念答客问——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院长次旺俊美访谈录》/专访/汉/《中国西藏》2002年第六期


《〈格萨尔〉千年纪念答客问——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院长次旺俊美访谈录》/译文/汉译藏/《中国西藏》2002年第六期


《初论五种古代藏族婚姻形式》/论文/藏文/《西藏民间文学》2002年第四期


《谈〈果岭〉的特点及其整理后的思考》/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3年第三期(2002年第五届国际《格萨尔》学术研讨会交流论文)


《试论藏族传统禁忌中的取舍问题》/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3年第四期


《西藏节日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2004年第一期


《略谈西藏〈格萨尔〉抢救工作成就》/论文/藏文/《西藏艺术研究》2005年第一期


《〈格萨尔〉史诗口头说唱抢救工作取得的丰硕成果》/论文/藏文/《西藏研究》2005年专刊


《一个读者的感悟》/笔谈/藏文/《西藏民间文学》2004年第二期


次仁平措(19321999),男,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人,中国工艺美术大师。他从小随父学艺,后到拉萨最大的官办手工艺综合工场“雪堆白”作坊从事金属雕刻工作,受到良好的技艺训练。20世纪50年代他参加罗布林卡达丹明久新宫铜雕工程,因精湛的手艺,在1956年被原西藏地方政府授予“乌琼”头衔(手工艺工种二级高级职称)。1980年参加拉萨市城关区古艺建筑美术公司,同年参加西藏扎西伦寺强巴佛殿的修复,担任金顶及铜雕安装工作的总工程师。1984年参加西藏夏鲁寺的维修,1986年参加山南桑耶寺维修,1989年参加布达拉宫一期维修工程。他生前培养了许多金属雕刻工匠,在西藏古建筑的维修及修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资料婚姻词语解释


词目:婚姻


发音:hunyin


释义:


[marriage]∶嫁娶的事


婚姻自由


[marimony]∶男人和女人结为夫妻;已结婚的状态。


婚姻人类婚姻史


不同时代和地区的社会环境,造就了多样的婚姻模式,以及结合方式。科学的意义上看,如果没有婚姻,很多血统就会出现混乱,不利于人们的优良繁衍。原始人类并不需要婚姻,这跟今天的灵长动物是一样的,不必细说。后来有了氏族社会,采用的是集体群婚制,即一个氏族的男性或女性集体嫁到另一个氏族。这也是在进化过程中为了族群繁衍和防止导致族群退化而形成的一个习俗。再后来进入了私有制社会,才有了一对一或一对数的固定的夫妻关系,于是就产生了婚姻制度。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婚姻产生于私有制,所以它一直与人的财产关系密切相关。由于男子是私有制社会的主体,所以女子一直被看作男子的财产,于是多数古代社会是一夫多妻制。而且抢婚、买卖妻妾等现象也源于此。由于私有制的财产由于血缘关系中的男性继承,为了保证血缘的纯净,就有了“处女情结”和对女子性行为的严格约束。


当出现了部落和国家等社会组织之后,婚姻又成了一种政治筹码。从部族的通婚,到国家统治者之间的“联姻”,都是试图通过婚姻来达到政治目的。


至于在自然小农经济社会中,婚姻则是一种劳动的分工组合,即所谓“男耕女织”,“男主外女主内”。而在现代社会中的老百姓,婚姻则是为了组成一个家庭,在满足人的正常生活需要的同时,承担为家族和社会养育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人的一种归宿。


综合看来,婚姻是自然的法则,违背这一法则的人,会给自己带来一些烦恼。人类的婚姻发展史大约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杂乱时期、群婚(血缘群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群婚及对偶婚


男人的力量优势开始挑战母亲的权威,同时也挑战父亲的权威,这必定在性的分配上有了冲突,而大冲突,争夺性伴侣,甚至会导致群体灭亡。人类学家发现十几万年前,欧洲有一个被称为尼德特人的种族,根据骨骼化石表明,其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后却神秘消失。是否就是在这样的内部争斗中相互残杀而亡的呢?一方面是生存的本能和性的本能促使力量强大者要获得权利和地位,从而瓦解现有的族群;一方面则是人类的发展要求维持稳定的群体。怎么办?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认为,原始人依靠“性禁忌”来维持相对时间的稳定。“性禁忌”要求在狩猎时期或者捕鱼时期,禁止任何的活动,甚至禁止接触与女人有关的东西,否则就被认为是触犯神明,乃是死罪。因为狩猎和捕鱼的活动,关系族群的生存,这时候如出现因为性的争夺引发的内乱,势必导致族群的覆亡。


但是,随着狩猎和捕鱼时期不断延长,“性禁忌”也越来越频繁,这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有新的限制。恩格斯认为,人类最古老的家庭形式是群婚,他将群婚阶段分解为:一、血缘家庭,即仅仅排斥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其他兄弟姐妹皆可。二是,普那路亚家庭,即同胞(母方的)姐妹和兄弟间,不可。他没说明为什么要有这样的限制。至于限制嫡亲间的通婚是为了保证后代质量的说法也被证明是不科学的。而谢苗诺夫所说的


婚姻,为了避免内部的混乱和冲突的提法是可认同的:第一种形式,为了防止犯上作乱;第二种,是维持成年雄性的相互宽容,消除嫉妒。


普那路亚家庭形式,必定会使得族群分化为一些氏族。在同一个氏族中,姐妹与兄弟之间,不可通婚。这就开始了不同氏族之间的通婚,进入了族外的群婚阶段。一群男人,共同地与另一氏族的一群女人通婚,反之也是。族外婚,维持了本氏族的和谐,消灭了嫉妒,发展了族群。族外群婚发展到新阶段,就是对偶婚,即,一个男子以一群女子为妻子,其中有个主妻;反之,一个女子也有一群男子为夫,其中有主夫。现代中国云南摩梭人在正常的一夫一妻制下,还维持“走婚”的形式,其实就是对偶婚的残留形态。但是,随着男性在生产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必定要挑战母权,久而久之,女人从属于男人,成为了男人的财产。


一夫一妻制


父权的确立,财产的私有化,为了保证后代子息能够继承父亲的财产,要求子息血脉的纯洁性,同时孩子须确认父亲的身份。这就意味着对偶婚中,将以一夫多妻的形式保存下来;也对女子的贞洁性提出了要求。而血脉的正统性要求,即便是一夫多妻制,也需有个主妻,像亚伯拉罕的妻子撒拉,为了让儿子以撒继承财产,将使女夏甲及其孩子赶走。而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是这种要求的最终结果。


所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的,是私有制对原始公有制的胜利。家庭就是一个经济结合体,女人是男人的从属物,是财产。因而,不存在婚姻的离异性。但是,现代的婚姻家庭,要求以爱情为基础,而男女的独立,尤其是经济的独立,消解了经济结合体是必需的形式,女性也不再从属于男性,而同时,爱情也并不一定能够持续。这就是为什么现代家庭离异现象日趋严重。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应该解体一夫一妻制,寻求以爱情或性本能维持的婚姻关系呢?值得讨论。


婚姻法学上的概念


作为婚姻法调整对象、婚姻法学研究对象的“婚姻”,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法学概念。婚姻的法学概念应当与民法学中的民事行为概念相对应,并能在婚姻法学体系中始终如一。它应涵盖以下三层含义: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它应包括各种合法婚姻和违法婚姻,能将其与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区分开来,而应避免和结婚、婚姻关系等法学概念混为一谈。


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


这是婚姻的自然层次上的含义。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别、人类固有的性本能,是婚姻赖以形成的自然因素,也是婚姻固有的自然属性,这种自然属性是婚姻关系区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特征,如果没有上述种种自然因素,人类社会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婚姻。


纵观整个婚姻发展史,婚姻都是以男女两性的结合为内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不仅研究了婚姻的起源和发展,而且对未来社会的婚姻进行了推想。蒙昧时代、野蛮时代的群婚制、对偶婚制下的婚姻是异性之间的结合,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从名称本身就说明了它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合。从恩格斯对一夫一妻制起源的分析,更可以看出它必然要求异性结为婚姻。“一夫一妻制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


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婚姻的目的是什么?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有不同的表述。我国古代一直以“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为婚姻的目的;基督教婚姻,结婚的目的在于子女的生养教育以及夫妻间的互相扶养和性要求的慰藉;近现代各国的法律也对婚姻的目的做了种种规定。这些“目的”虽然纷繁复杂,但透过这些表面的目的,我们可以发现它们有一点是共同的,那就是它们都强调结为婚姻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生活”。这既是婚姻对当事人主观心理状态的要求,也是一直为人们所追求的婚姻在理想层次的含义。


所谓“共同生活”,是指居住在一起,成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处在同一个生活消费共同体中。一般情况下,还包括夫妻之间的性生活和夫妻间的互敬互爱。史尚宽先生认为,“共同生活”一般为“精神的生活共同(互相亲爱、精神的结合)、性的生活共同(肉的结合)及经济的生活共同(家计共有),”这是对“共同生活”全部内容的概括。


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


夫妻身份的公示性,是婚姻的现象层次上的含义。它要求婚姻双方当事人应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婚姻概念的这一层含义,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第一,男女双方必须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


也就是说,男女双方既要具有夫妻生活的内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公众所承认的夫妻身份。婚前性行为、纳妾、姘居、非婚同居等现象的存在,要求婚姻法学建立相应的法学名词。而要把这些法学名词和婚姻的概念区分开来,就必然要求婚姻的概念以“夫妻身份的公示性”为内涵。


第二,夫妻身份只要为公众认可,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婚姻法学界普遍认为,“合法”是婚姻概念的必要内涵。这与婚姻法学中有关婚姻种类的理论相矛盾,与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也不吻合;既不利于从整个历史发展过程来研究婚姻制度,也不利于从世界范围来研究婚姻制度;而且与我国目前的婚姻状况也不相称。在法律法规和婚姻法学典籍中,涉及各种婚姻:包办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参见1992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要件的违法婚姻”。上述种种婚姻,都不合法,但在我们的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学研究中,都视它们为婚姻。因此,我们在界定婚姻概念时只应确定具有夫妻身份的公示性,而不需要具有合法性。


婚姻个人需求


婚姻1婚姻生活满足个人需求


个人需求是人们行为的基础与推动力,这些需求必须获得满足,下列的需求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尤其重要:


1爱——在婚姻中最重要,最先满足的应是爱情的渴求,婚姻中的爱也应包含着诚实、责任心和给予的态度,及柔和的适应能力。


2安全感——女人比男人更需要,换句话说,她更依赖男人,道德操守与经济能力也是安全感的一部分。


3自信——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认可,赞美或平等待遇,夫妻间更有此需要。婚姻生活中彼此鼓励,增加对方自信,才是正路。


4生育——正常的婚姻也满足彼此的需求,生儿育女更是自然的发展,完全拒绝生育定会导致婚姻生活的裂痕。


5家庭权威——家庭中权威职责分明。儿童在家庭中学会接受权威,才能长大后在社会上尊重法律及权威。


2细心灌溉婚姻的花圃


1对于破坏夫妻关系的事,应保持警觉,避免刺伤的误言或无谓的争吵。


2平时多结交对家庭生活有帮助的朋友,多交换对家庭生活的各种意见。


3夫妻两人也需不时的检讨婚姻生活,寻求改善。


4冲突、吵架、冷战是无法避免的,因为每个人都有感情冲动,要紧的是把每次冲突化为成长经验,学着开放个人的心胸,面对现实。惟有爱和为对方着想,才能化解一切。


婚姻家庭就是爱情的花圃,花圃要有足够的空间来成长,有计划的栽种,有时要翻土,有时要施肥,有时要移植,有时要铲除。种花要看季节,季节不同,开的花也不同,婚姻生活也有四季的变化,每个季节有不同的困难与危险,而危险的意思,不正说明“危机中的危机”吗?所以对爱情小花要细心灌溉,如果让它同野草一起长,必会被捣乱死,任它受风吹日晒,不会长好,惟有努力的灌溉,充分的准备,耐心的等待,早晚劳苦才会有成果。


婚姻结婚纪念日


结婚周年一般有以下的称呼:


一年:纸婚


婚姻


二年:布婚


三年:皮婚


四年:丝婚/绢婚


五年:木婚


六年:铁婚


七年:铜婚/毛婚


八年:电器婚/青铜婚


九年:陶器婚


十年:锡婚


十五年:水晶婚


二十年:瓷婚


二十五年:银婚


三十年:珍珠婚


三十五年:珊瑚婚/翡翠婚


四十年:红宝石婚


四十五年:蓝宝石婚


五十年:金婚


五十五年:翠玉婚/绿宝石婚


六十年:钻石婚


七十年:白金婚


婚姻中国古代婚姻


古代成婚的年龄


婚姻,各朝代并不相同。春秋时期,男子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结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明文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赋税。其实,中国古代早婚的现象也很严重,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规定。《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载: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甚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载。但一般都是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迎亲时,均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并且,“主人爵弁、裳、缁,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迎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与后世以白天迎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不同。自唐代开始,始将迎亲的时间改为早晨。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载:“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拂晓。此后相沿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态也很有讲究。据《吕氏春秋》记载:“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烟视媚行,形容新妇之状态,可谓入微矣。然可意会,难以言诠。安者,从容;矜者,谨慎;烟视者,眼波流动不直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状态,反是则份。”汉代结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载:“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这种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直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载,两汉之际,已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载:“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人伦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民无所乐,非所以导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的,就在于提倡老百姓在婚礼上设酒宴庆贺。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载:袁隗与妻子进入洞房后,夫妻俩在说悄悄话:隗又曰:“弟先兄举,世以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而已。”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宗,而所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路至贤,犹有伯寮之。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能屈。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另外,古代婚俗中与后世不同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忌讳再嫁,并且从周朝至北宋一直如此。据《礼·檀弓》记载:孔子的儿子伯鱼死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死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死,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圣人后代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屡见不鲜。《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载: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引《随园随笔》谓:“唐时公主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并且,当时不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用回避。宋代诗人陆游与前妻唐婉离婚后,有一次游沈园,巧遇唐婉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菜送给陆游,结果感动得陆游当场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还是很正常的事情。直到明清时期,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此有了守节、牌坊之说。


婚姻未来中国婚姻十大变化趋势


家庭结构小型化


理念:每家3至4人。


婚姻的期望随着小康生活的来临而变化,比如对收入的多少,对家务的投入,是否生育不再受到格外重视。双方更注重的是:保持亲热,遵


婚姻守婚姻协议,互相谅解,创造舒坦、静逸的安乐窝。


晚婚晚育人数增加


理念:单身不婚者增加,自愿不育者有上升趋势。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要套用在现代人身上,其实很难,甚至已经被完全推翻。现代女性因为教育程度提高,工作经验丰富,加上信息大量吸收以及媒体的两性议题报导,让女性有“女人也能有自己的天地”的观念,所以对爱情的自主权提高之后,择偶以及结婚要考虑的事情就愈多。有首打油诗是这么说的,男人在三十岁左右看女人,是看学历;男人在三十岁以后看女人,是看经历;男人在四十岁以后看女人,是看病历。其实这样的男人女人都很可悲,一个只是会“看”,一个也只是“被看”,最后都不会有什么结果。


所以,建议年纪大的男人,不要要求太多,因为最后还是只能娶一个太太,停下脚步,多给自己一点机会,并且同女性多相处,不要只是“看”,要身体力行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年纪大的女性,曾经错过没关系,当下还是为时不晚的。就算那些男人都比较喜欢年纪轻的女生,我们还是要努力追求自己的幸福。如果可以不结婚,能够在其它方面找到寄托,其实作个“单身女郎”也是不错的。


性教育更科学普遍


理念:年轻人因好奇心导致的轻率性体验减少,对婚前性行为更加慎重。


择偶重情趣轻经济


理念:择偶更注重情趣相投,经济条件重要性降低。男女青年更希望对方与自己同属一个社会阶层。女青年心目中的理想伴侣,是富有幽默感,懂得尊重人,生活充满乐趣,而经济条件、家庭背景的影响将淡化。


追求婚姻质量


理念:婚姻质量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


多数家庭不再凑合,婚姻调适能力的提高,将使家庭生活更丰富、新鲜、幸福。婚姻中男女更加平等,家庭暴力减少,丈夫与妻子共同承担家庭义务。有人这样评价婚姻中激情和平静的关系——每一段爱情的能量都是注定的,爱的愈激烈,消耗的能量也愈快,如同火焰,漫天绚烂之后,片刻就成为灰烬。而恬淡从容竟能维系一生。也许越是平淡的婚姻,爱情的质量越高。


理财向aa制过渡


理念:家庭理财方式将由一人为主向aa制过渡。婚前财产公证,婚后夫妇双方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按婚姻协议,夫妻各自承担自己在家庭生活中的经济义务。


所谓夫妻aa制,是指一种新的家庭经济承担模式。它大致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每月各交一部分钱作为“家庭公款”,以支付房租水电费等共同家庭支出,其余各自料理;另一种是请客、购物、打车等费用都自理,只在买房、投资之类大项目上夫妻俩平均负担。近来,不少年轻夫妇将aa制引入到家庭生活中——“亲爱的,让我们aa制”,渐成一句流行语。


家务矛盾减少


理念:家务劳动强度降低,夫妻因家务劳动导致的矛盾减少。家务劳动将社会化,家用电器普及化缩短家务时间。


理智离婚增多


理念:协议离婚、试离婚成为理智分手的首选方式,但离婚率仍会呈上升态势。知识、文化水平越高的人,情感丰富的人,对爱情要求就越高越多。但离婚者所承受的社会压力,将会相应减少。试离婚的好处在于可以让双方不会在冲动的情况下做出后悔的决定,在现实面前,两个人都会客观主动地重新检查自己,体味对方的长处,检讨自己的不足,最后的抉择是理性的。假如试离婚过程当中,真的发现自己的婚姻已经无爱、无性、无益,并且状况不能被改善,那么试离婚也是给自己的缓冲期,当你告别这段婚姻时,你也会让自己有一个平和的心态,适时放弃,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


理性对待婚外恋


理念:社会对婚外恋继续保持理性态度。人们对婚姻的责任感更多的来自于自我认识、自我约束、自我修正,而不是迫于外在压力。人们要求婚姻的质量和情感,要求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享受,有了更多选择的自由和自主意识。在婚外恋像频频上涨的物价一样的时代,我们要学会以我们的冷静和成熟的心理去承受,去面对,要知道,婚外恋,是挡不住的诱惑,但家却是避风的港湾。


姻自由度增加


理念:婚姻不再是从众行为,结婚与否是个人经过深思熟虑的选择,单身不婚、“丁克家庭”等生活方式可能成为多样化选择的内容。“丁克”一词为英文doubleincomeandnokids的缩写dink,意即双收入、无子女的家庭结构。如今丁克家庭如雨后春笋般成倍增长,尤其是北京、上海这种超级都市里。最近,一则短消息引起了我的注意,去年我国的丁克夫妇已突破了一百万对。


婚姻世界各地婚俗


早期非洲裔美


婚姻国人:跳扫帚在美国的黑奴时代,黑人男女是不允许正式结婚生活在一起的。为了向世人宣布他们的爱情和婚约,一对黑人男女和着鼓声的节奏,一起跳过一把扫帚。(扫帚对各种非洲人长期来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它意味着新婚夫妇组成家庭的开始。在南部非洲,新娘在婚后的第一天要帮助夫家的其他女性清扫院子,以此表明在住进自己的新家前,她愿意尽职地帮助丈夫的家人承担家务劳动。)直至今日,一些美国黑人还在他们的婚礼上举行这种象征性的仪式。


亚美尼亚:人们放飞两只白鸽,以示爱情和幸福。新娘穿着红色丝绸的服装,头戴饰有羽毛的纸翼。人们还可向新娘投掷硬币。


比利时:新娘可以将其姓名绣在手帕上,在婚礼举行日随身带上它。婚礼后将手帕装入镜框保存,直到家里的另外一个姑娘结婚。


百慕大:百慕大岛民在他们的多层婚礼蛋糕的顶层插上一株小树苗,新婚夫妇要将这株树苗种在家中,这样他们可以目睹树苗伴随着他们的婚姻一起长大。


波黑人:新郎向新娘赠送一串念珠,一本祈祷文,一根上面串着三把钥匙的腰带(用以保护她的贞洁),一顶毛皮帽,一个银的结婚戒指。新娘则向新郎赠送一件用金线和彩色丝绸缝制的衬衣和结婚戒指。婚礼前,伴郎将新郎裹进新娘的斗篷里,以防恶魔侵入,拆散他们相爱的心。


加勒比地区:在巴巴多斯,格林纳达和圣卢西亚,用干果和朗姆酒制作的味道浓郁的蛋糕十分常见。蛋糕的制作方法,由母亲亲手传给女儿,并且各自对其加以修饰。人们把这种蛋糕叫作“一磅”蛋糕,因为制作这种蛋糕需要面粉、棕糖、黄油、糖霜樱桃、葡萄干、李子、红醋栗各一磅,加上一打鸡蛋和调味品。制作蛋糕的干果要在朗姆酒中浸泡并在瓦罐中保存两个星期至6个月。


克罗地亚:由已婚的女性亲戚摘下新娘的面纱,换上一块头巾和一条围裙,意味着新娘的已婚新身份。然后由所有的已婚妇女为新娘唱小夜曲。婚礼之后,所有来宾围绕着井走三圈(象征着圣三位一体),并向井中扔苹果(象征着生育)。


捷克共和国:朋友们溜进新娘的院子去种一棵树,然后再用彩带和彩绘的蛋壳将树加以装饰。传说新娘将与这树活得一样长。乡村的新娘还保留着佩带迷迭香花环的古老习俗,以表怀念之情。花环是在婚礼前夕由新娘的朋友编织而成,它象征着智慧、爱情和忠诚。


埃及:在埃及,由新郎的家人,而不是新郎本人,向新娘求婚。许多婚姻还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zaffa,也就是婚礼,其实是一个充满音乐的列队游行,有鼓、风笛、号角及肚皮舞,男人们手持火红的剑。这个仪式宣告,婚姻即将开始。


英格兰:按照传统,乡村的新娘和参加婚礼的人们总是一起步行走向教堂。一个小姑娘走在队列最前面,她一路抛撒鲜花,预示着新娘一生的道路上也将开满鲜花。


婚姻附:人类婚姻发展史全记录


300万年前


人猿时期。我们的


婚姻祖先刚刚学会佝偻着直立行走,他们的膝盖还无法捋直。不同种群中雌雄人猿实行完全混乱的“婚姻”形态:多夫制、多妻制、专一配偶制……


300万年前200万年前


石器时代早期。蒙昧中的人类除了狩猎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内部还盛行毫无节制的性关系——每个女子属于每个男子,同样每个男子也属于每个女子。这就是群婚制。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女人在当时对男人从来就不会要求承诺或要求他们负责任。


100多万年前


旧石器时代中晚期。人体的自然分工逐渐使我们的先祖意识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于优生优育。从事狩猎、采集活动的中青年人与从事家务劳动和孩儿照管的老人之间产生了极其明显的精力差别。性生活便出现了以辈份划分的界线。人类进入了长达近100万年的“血缘家族”时代——班辈婚或辈行婚。班辈婚是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社会组织形式,它是人类与兽群的区别,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的漫长文明历程由此起步。


1万年前


石器时代晚期,新人阶段后期。人类正准备用“禁止”终结最后的蒙昧。那时,近亲间的混乱导致了婴儿成活率低、畸形儿和低能儿过多的恐怖现象。原始人对男女关系有了更严格的界定。母权的逐步确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变。不同部族间通婚了。种族外婚制,使我们的品种越来越优良,生产力飞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类开始形成对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抢婚”方式开始。在欧洲大陆的部落里,当一个青年男子在朋友们的帮助下劫得或拐得一个姑娘的时候,这个姑娘便被认为是那个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潜逃,被另一男子捕获,她就成为后者的妻子,前者就丧失了他的夫权。男女关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虽然早在1万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万以上,可是相对于那时的人们来说,交通不便使择偶的范围十分狭窄,近亲婚配的概率大约是50%。


4000年前


统治了人类社会5万年的母权制被彻底推翻,男人为了抓牢这次“伟大”的胜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从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生孩子延续种族的工具了。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义,世界上第一个妓女在巴比伦王国出现。数百万年后,这个角色仍在威胁着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汉摩拉比王当政时,一条奇怪的逻辑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当回***才能成为女人。每一个女孩在成为女人之前,必须去神殿里将她的身体交给一个陌生男人。她坐着,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然后与她同卧,否则她是不准回家的。这种制度在闪族各支最为流行,由地中海岛移居于巴尔干半岛的希腊民族、希伯莱人、罗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规。


公元前5世纪


苏格拉底因他的哲学思想和泼妇老婆闻名于世,因此“娶到一个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个坏妻子,你会成为哲学家。”婚姻开始变成一个“问题”而困绕我们。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们对她们的丈夫拥有很大的权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个妻子,他必须向第一个妻子支付一笔罚金。金钱与婚姻关系扯上了关系。


公元前1世纪


罗马立法认定独裁者恺撒可以与任何他认定的女子交合为合法。他选中的女人很多,包括与他同列罗马“三雄”的庞贝与克拉苏的妻子。当恺撒见到埃及艳后克娄巴特拉时,立刻被这个妖精迷倒,帮她夺取了王位。两人通过恺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为合法夫妻,并生下一子。特权保护男人可以多妻的时代到来了。在这个充满奢华与享乐的时代,基督徒们大力宣扬道德并且鼓励夫妻们在上帝的面前神圣地结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结婚仪式的主场。


公元34世纪


婆罗门教士vasyayana,被认为是一位终生禁欲的苦行僧,写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爱经》。同时代的修士乔维安因为宣称婚姻高于独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亵渎神明的异端邪说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会。然而,11年以后,敢于将快感视为生育行为之自然组成部分的圣奥古斯丁却被选为希波教区的主教。快感与婚姻的多重交战引得我们乐此不疲。


公元5世纪


宗教统治婚姻。在罗马帝国,几乎所有的婚礼都必须有神职人员的祝福;结婚成为教堂中的圣礼。等到进入下一个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将通奸定为死罪,离婚也成为几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纪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试图使人类的身体与神灵相通。通过仪式,人类的结合也成了神圣的宗教行为。在英格兰,血亲之间的婚姻被宣布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这段时间被称为中世纪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对女子的压迫惨烈到了让人恶心的地步。中世纪的男人还发明了各种辅助办法检测处女,没有通过体检的女人将受到严酷惩罚,鉴别处女的方法十分荒诞。匈牙利人为新娘验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让她赤脚踏上一块菩提树制的小圆板,他们相信失贞的女子如果踏上这块板就会马上发生灾难。还有不少欧洲人则迷恋于数字的计算,在新婚前和后,对女子的颈围进行测量,并认为如果是处女,那么她次日的颈围必较前夜的粗。中世纪被捉住的有奸情的女子将被绑于高处,以火烧其臀部;也有人把这种女人着缚在马上游街示众。但男人是否处男却不必接受考验。


1086年


在欧洲,丈夫如出门远行,常给妻子戴上铁制的贞操带,据考证这是从十字军东征时开始的。那时一个德国皇帝叫铁匠给皇后做了一副贞操带,像一个铁笼子锁在小腹上。


公元前770年


欧洲中世纪的教廷规定:从那时起,寡妇不能睡床铺,只能睡在地上,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盐,不能穿红戴绿、化妆。周朝建立。针对女人的贞洁制度开始建立。自周朝以后,女人殉节畸形地变异成美德。


中国殉节女人一览表:


时代周秦汉魏晋隋唐宋元明清


殉节人数71935291223838688284此表的规律是,“吃人”自宋代开始胃口大开,于明代达到。


公元8世纪10世纪


欧洲的中世纪,享用新娘成了统治者的特权。农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须供领主享用。初夜权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侣、祭司。人们对处女血心怀恐惧,所以要求找人帮自己“通关”。僧侣、祭司、地主等贵人,具有“神力”;而亲朋好友和新娘,则属勇于“捐躯”;至于由仆人、贱民来“开苞”,是这些人命不值钱,倒霉也没关系。除此以外,新郎还必须付给领主“结婚税”,否则,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证人的承认,也不能获得领主的许可。这种恶习直到19世纪末才废除。


11世纪初


宫廷女官紫氏部写出了《源氏物语》。这是最早的也是最伟大的爱情小说之一,描述了日本雅致而***的宫廷婚姻生活。中世纪阿拉伯后宫集中了大量美女,横跨欧亚非3大陆的欧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欧雷沙德,其后宫有400名宠妾;到了第18代君主宠妾人数已发展到3400名。


11世纪


中国的哲学家们开始将古老的阴阳符号解释为互补的而非对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圆称为“太极图”。中国人也从道与德的层面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论,女人要贤良,不妒并允许丈夫三妻四妾,在家从夫、夫死从子,守寡能为她们赢得贞节牌坊。


11世纪末13世纪


11世纪末以后,西欧的吟游诗人创作了大量赞美骑士爱情的诗歌,并游走于各个宫廷,到处煽风点火。女人第一次拿过了男人的皮鞭,她们成为婚姻与情爱游戏的主角。


12世纪


埃莱亚诺先后当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后,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个儿子做了英国国王,3个女儿嫁给了其他欧洲君主,她因此被称为“欧洲的祖母”。“欧洲的祖母”把典雅爱情引进了法兰西和英格兰的宫殿。埃莱亚诺及其女儿们甚至还创办了“爱的法庭”,裁决什么样的行为是“正当的”爱情。确定了典雅爱情的31条原则。罗曼蒂克故事风靡一时,当时任何进入法国巴黎的外省骑士都可以轻易得到一本花都贵妇的花名册,详细记载着她们的地址、性格、爱好和容貌,供乡下青年选择。爱情成为贵族女人的一种时尚。女人教会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习惯。丈夫的情妇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对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纪


殉教圣徒马克西默提出:为忠于上帝,仅仅是禁欲还不够,必须根绝。随后就有不少教徒挥刀自宫。另一些走得更远,他们认为自宫不算真本事,应该向直接开战。他们找来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相拥,努力学习柳下惠,努力从精神上阳痿。据说他们成功了。婚姻,在他们看来是可耻的。


252年


20岁的波希米亚国王奥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奥地利的玛格丽特国王,一旦吞并了奥地利后,他就解除了婚约。除了财产、领地,没有人期待婚姻能给彼此带来什么。由于非长子不能继承财产,那些失意的青年开始追逐有地产的女继承人。有钱的寡妇成了香饽饽。年轻小伙们娶了有地产的老寡妇,一旦老寡妇死去,小伙子就可以娶年轻娇嫩的花姑娘;而老家伙一死,姑娘早变大妈,她还可以嫁给一个小伙子了,发扬第二春。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婚姻食物裢。


1477年


英格兰的玛吉丽·布鲁斯写下了有记载的最早的一张情人卡,希望未来的丈夫能够使她成为“人世间最幸福的主妇”并且不计较她贫乏的嫁妆。而多年以来,缺乏嫁妆使很多女性不得不进修道院当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视为“下贱的状态”“淫欲的手段”,认为“婚姻是人类的软肋”。


16世纪


在美国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乐”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ranga”。它教会丈夫和妻子们通过32种姿势保持婚姻的生机和快乐。与此同时,在德国,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内性行为。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认为,是人的本性,是难以压制的。因此,他说服一批修女离开修道院,并且帮助她们寻找丈夫。


16世纪初叶


亨利八世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的麻烦。他本来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为了能有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决定跟凯萨琳王后离婚,但被罗马教庭拒绝了。亨利八世干脆跟教庭决裂,宣布自立山头,创立一个可以离婚的宗教。新教在无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于新教的主张,早在16世纪20年代,英国的女性就获得了离婚的自由;而为了使女性免受过度辛劳,避孕和节制生育也成为新教流行的社会中受到尊重的做法。亨利八世除了“缔造”现代美国外,他还是现代社会的第一个离婚者。他的离婚是真正从宗教意义上的彻底割离。永远不可离婚这个不可动摇的神话破灭了。


1553年


血腥玛丽即位。亨利八世用尽一生心血,想要个儿子继承王位,他如愿以偿,但那个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杀掉的第一位王后的女儿玛丽接管了王权,作为现代社会上第一桩离婚案的受害者,她展开了可怕的报复:恢复天主教的统治和中世纪的一切做法,对新教徒展开了残酷镇压,短短3年,她就在伦敦等地烧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关系破裂的夫妻以“不伤害孩子”为由不离婚。


1558年


伊丽莎白女王一世当政。她是亨利八世的私生女。当她25岁即位的时候,就成了欧洲未婚女人中最有价值的一位,总共有50多名君主向她求过婚。她把婚姻当成最宝贵的筹码,从中获取丰厚的利益。每当英国需要某个国家的支持或缓和关系时,女王就开始放出消息,打算寻找意中人,让那些王公贵族忙活好久,耗费许多钱财,而女王却赢得了喘息之机。她统治英国45年,一手打造了“日不落”大不列颠王国。女人从此觉醒——原来用婚姻是可以征服男人、利用男人的。资本主义功利式的婚姻随着父女俩的不幸席卷了整个世界。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议妻子们称呼伴侣为“夫君”,而绝对不要称他们为“甜心、蜜糖、亲爱的、宝贝儿、我的最爱、小鸭子、小胖猪”之类。


公元17世纪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医发明了保险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肠。这在当时是一件轰动全球的大事。该御医就凭这项发明获得了爵位,英国也从中赚取大量外汇。这个薄薄的小东西,给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规模减少。


1725年


齐亚科莫·卡萨诺瓦——天生的大众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记中,记录了他的上百个情妇,其中能够叫上名字的就有116个。两个世纪后,“大众情人”和“梦中情人”是分开的不受谴责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轨对象。


1750年


随着未婚先孕情况的不断增加,新英格兰的一些市镇试图禁止“同宿”的习惯,即只要双方都穿着衣服或者中间有隔板相隔,相恋的一对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纪末,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为女性的权利辩护》一书中,第一次对限制性婚姻进行了有力的抨击。


18世纪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经能够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筹足嫁妆为止。欧洲劳工阶层的订婚通常经年累月,在这段时期,40%的劳工情侣选择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这在上层阶级是无法想像的。尽管教会严厉禁止,但这一现象不可遏止地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


18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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