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谁想与我约会

作者: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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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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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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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57710字

错出一段美丽


原来,并非所有的错误都会留下遗憾,有时候将错就错,也能错出一段美丽。


说起来,已经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一年,我在一所华侨中学读书。在一个很普通的黄昏,我刚锁上宿舍的大门,姐姐急冲冲地跑来,递给我一盒生日蛋糕。她说她本来想搞生日晚会,但刚接到通知夜晚召开紧急会议,没机会搞了。我顺手将那盒蛋糕从窗口放入宿舍,刚好落在靠窗口的那张床上,那是刘西西的床。


晚自修后,我到宿舍见出奇的热闹,八九个女孩子围着刘西西,个个手中拿着一块蛋糕。我猛然想起我姐姐送来的蛋糕。可我还来不及弄清这是怎么回事,刘西西便拉起我的手兴奋地对我说:“我真高兴得要命!居然有人知道我今天生日,特意给我送来这盒蛋糕,那蛋糕上面有漂亮的花朵和字母,可惜你回来迟了看不见……”我一下子傻了眼。刘西西用牙签串起一块蛋糕塞到我手中:“她们都说不知道是谁送蛋糕来,你最后一个离开宿舍,我猜那人一定被你撞见了,告诉我,那个人是男的还是女的?”这时候有恶作剧地说:“一定是女的!西西这么丑样,哪里会有男孩子喜欢她!”西西脸上显出一些失望,她摇着我的肩:“你快说嘛!你快说嘛!”那一刻我几乎要大声宣布——这蛋糕是我姐姐送给我的!可是,看到那一张张兴高采烈的脸和西西充满期待的目光,我不忍让大家扫兴,更不忍让西西出丑。于是,我只好将错就错地说了一回谎:“是一个很英俊的男孩!”“好呀!”随着西西的欢呼,众人齐齐鼓掌。宿舍长诡秘地说了一句:“一定是哪个人偷偷地喜欢上你了!”西西笑了。


半夜三更,西西推醒我,悄悄地问我:“那个男孩是不是我们班级的?”我摇头,她又问:“是不是我们学校的?”我只好解释:“天色暗,我看不清那个人的脸。”


此后连续几个星期,宿舍周末的中心话题都是关于送蛋糕给西西的那个神秘人,虽然谈不出什么结果,却为我们驱散了不少寂寞的时光。


渐渐地,我们似乎淡忘了这件事。只是偶尔有人向西西问上一句:“那个神秘男孩有没有进一步的消息?”而西西总是无可奈何地摇头,还故意加上一声夸张的叹息,眼睛闪着温柔的光彩,带着一份“此情可待”的自信。


毕业前夕,我们抓紧时间倾谈。西西独自靠着窗口坐着,两手轻轻地抚弄着一条粉紫色的绸带。也许除了西西之外,只有我还记得这绸带正是缠住生日蛋糕的那一条,她正含蓄地笑着,小巧的嘴唇弯成美丽的弧。目睹她那副样子,我很想把真相告诉她,好让她死了那份心,可我总也开不了口。


后来,西西要跟随家人到美国定居了。我下定决心要把真相告诉她。可是,当我看见她系在发上那条粉紫色的绸带时,我的心立即软下来。她所表露的那份怀春少女特有的梦幻般的期待,让我深深地感动,我终于什么都没有说,继续将错就错,任她带着这场甜蜜和梦想搭上飞机,飞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六年后的今日,大洋彼岸的西西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她的丈夫是一位美籍华人。当然,她后来终于知道了那所谓送蛋糕的男孩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但并没责怪我,相反,她感谢我给了她一段美丽的回忆。她还说,当她女儿满16岁,她会把这段往事当做一则温馨的笑话讲给女儿听……


原来,并非所有的错误都会留下遗憾,有时候将错就错,也能错出一段美丽。


丁香情缘


或许我们的开始不算美丽;或许,数年之后我们会在漫长的雨巷中重逢;或许,那是一个美丽的结局,因为我们都相信丁香情缘的神话故事。


每每翻开他送我的诗集,那四枝丁香书签便会一次一次挤进我的视线,那淡雅的馨香便会一阵一阵沁入我的心脾。虽然丁香已消褪了她原本的颜色,然而对于她的回忆却如初开时那般清晰。


并非所有的故事都有美丽的开始。比如我与他的初识。升入大学后,我第一次去图书室便与他在外国名著栏前不期而遇。我们同时看中了一本书,只是他的动作比我快了一步,在我刚刚接触到书面时,他却握取了书的大半部分。“不好意思,我比你快了一点点。”他很礼貌地笑笑,我有些怅然,因为我等着急用。看他很和气的样子,或许还有商量的余地,“喂,同学,可不可以先让给我,我等着急用。”“实在抱歉,我赶着写论文,十万火急。”他耸耸肩以示无可奈何,“不过我可以抓紧时间,一用完马上给你,你是哪个班的?”“谢谢,不必了,你留着慢慢研究吧,但愿你的论文也能得个诺贝尔文学奖。”我没好气地回道。“谢谢,也许有一天会吧”。他扶扶眼镜,一副毫不在乎的样子。我转身即走,走时还不忘骂他两句:“四眼狗,小气鬼,伪君子,叫你看,早晚把眼睛看瞎,论文写得一塌糊涂。”


几天后,他居然找到我所在的班级。他手里捧着那本《哈姆莱特》,脸上保持着那种定型的笑容,“喂,同学,书,给你。”“谢谢,不过我早已说过不必了,还是你留着慢慢读吧,希望有一天你能研究出个一二三四,我也有机会拜读到您的大作。”不给他留回语之地,我转身进了教室,留下他傻乎乎地呆在原处。


也许是冤家路窄吧,我们经常在图书室“重逢”。他仍是那副在今天看来很有风度的笑容。而我呢,先是怒目圆睁继而面无表情再是喜笑颜开,于是我们由仇家变成了朋友。跟他在一起是件开心的事,因为他的幽默汇聚了我快乐的源泉。记得有一次我问他当初是怎样找到我的班级的,他一本正经的答道:“嗅到的,你知道狗的鼻子向来是很灵敏的,而有人曾说我是四眼狗……”


大一我过生日时,他送了我一本戴望舒的诗集,诗集中还夹了四枝我最最喜欢的丁香花。他说:“我知道你喜欢丁香,又喜欢读书。所以我猜想你应该不会拒绝这份礼物。我考取了川大的研究生,大概八九月走,我怕那边没有丁香花,所以送你四枝,一枝是今年的,其余三枝算是我以后三年的预付吧。”泪水忽然溢满了我的眼睛。我忍受不了这种感伤的氛围,哭着跑开了,回到宿舍我打开诗集扉页上赫然写道: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寂廖而悠长的雨巷


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快乐的姑娘


那是我永远的天使那是我最终的归属


合上诗集,我不禁陶醉在悠悠的馨香中了。


每当夜深人静之时,我总会躲在被窝里捧出那本诗集,借着微弱的灯光,欣赏着悠美的诗名,嗅闻着淡雅的清香,回想着他轻柔的话语。或许我们的开始不算美丽;或许,数年之后我们会在漫长的雨巷中重逢;或许,那是一个美丽的结局,因为我们都相信丁香情缘的神话故事。


两个人的足球赛


其实,我们的故事从第一片雪花悄然飘落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并且注定要贯穿整个冬季。


她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靠着门柱,安静得宛如一首洁白的诗。


其实,我们的故事从第一片雪花悄然飘落的时候已经开始了,并且注定要贯穿整个冬季。


你知道,20岁加上大学校园再加上满天纷纷扬扬的梦幻般的花朵,是容易造就青春诗人的,何况再加上你。一个并不美丽但朝气飞扬的女孩,我在心底捂着你一尘不染的名字:亦心。


如果不是后来有一天在睡梦中偶然把你叫出声来,又恰好被同寝室喜欢失眠的凯听见后并恶作剧地广为宣扬,我想我们之间可能会是另外一种结果,但我并不怪凯。


只是那场最初的雪啊,我想说出来。


球场上白茫茫的一片。我老远就发现一个短发女孩斜靠在球门右边的门柱上,一袭银色的运动服,左脚轻轻地拨弄着一只黑白相间的足球。


“嗨,你好。”见我走来,她扬起头,用脚将球熟练地勾到手上。


“知道我们都叫你什么吗?亦心当关。”我有一丝意外的惊喜,没想到在这儿遇上校女子足球队大名鼎鼎的门将。


亦心露出女孩子特有的腼腆,沉默了一会,“来一场怎么样?喜欢吗?”


“当然。”


球赛就那样开始了。


没有观众的呐喊,没有裁判的笛声,一切都那样自然而精彩。


我们轮流充当守门员和射手。我当然不是她对手,几个回合下来,我气喘吁吁,竟也救起了几个角度刁钻的险球。亦心一脸真诚地说:“你感觉不错。”


我知道我正在超常发挥,但嘴上还是尽量掩饰那稍一不慎便要露脸的得意:“瞎子打苍蝇——乱扑呗,”


这场球几乎没有时间概念地顺延。不知不觉,天上的雪已经停了。这时正轮到她守门。亦心猫着腰,两手叉在膝上,全神贯注地盯着前方。那神情,仿佛在守世界杯的大门。我将球在中场故意左盘右盘,好像晃过马拉多纳,越过普拉蒂尼,最后如贝利般起脚劲射。“砰!”球应声而起,裹着雪花和我的全部灵感,在空中划出一道白亮的弧线,飞向亦心镇守的大门。


然而令我惊愕的是,亦心不知什么时候已放弃了那种虎视眈眈的姿势,她双手插在裤袋里,悠闲地靠着门柱,安静得宛如一首洁白的诗,微笑着看我呕心沥血的一记杰作优雅地落网。


我大惑不解。


亦心慢慢低下头,声音很细很柔,但异常清晰地一字一字敲着我的耳鼓:“有些球是不应该扑救的。”


两天后,我悄悄塞给亦心一首诗:


一种感觉闪电般射进我的血脉


雪落在我的手掌上


我看得太清楚了


那是诗歌和爱情的颜色


美丽的黄发卡


我感到内心像是涨满了一池春水,稍不留意就会流淌出来。神经的触角也变得异常敏感。我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开始还漫不经心,后来竟陷入一种难耐的焦虑,巴不得早点结束这场游戏……


一个明媚的春日,午休时,我收到一封“密信”,信封上没贴邮票,也没有写寄信人的地址和姓名。从笔迹上看,一定是学院的男生写的。室友们可有了开心的话题,七嘴八舌催我打开。


我琢磨了一会儿那陌生的笔迹,忽然扮个鬼脸,揣着信就溜出了寝室,身后留下她们的嬉笑怒骂声。在楼前的绿园里,我找到了一处树阴,心中像有一片浮云,飘飘忽忽的。我好奇地拆开信,雪白的信纸上只有一句话:“今天晚上你来图书馆上自习的时候,请戴上那只漂亮的黄发卡,好吗?”


没有称谓,也没有落款,一时让人摸不着头脑。我是课代表,熟悉全班每个同学的笔迹,显然,这信不是本班男生写的,若是外班的男生,认识我的,恐怕没有必要采用这种神秘的方式。若是不相识的男生,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信呢?他的意图是什么?假如我晚上去图书馆上自习,戴上了那只黄发卡,会发生什么呢?假如我压根不理睬,又会怎样呢?在男生面前,我是一个矜持的女孩,我可不愿成为一次恶作剧的牺牲品。这样一想,我决定这几天都不去上晚自习了。


整个下午,我竭力表现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但在室友们揶揄的目光下,我很难掩饰内心的波澜。晚饭后,好友阿馨邀我一起去图书馆上自习。我摇摇头,说不去了。阿馨走后,我翻出了那只黄发卡。它还算漂亮,抽象的蝴蝶造型,纯正的黄色,远看效果一定不错。平时,我嫌它是塑料制品,不够精美,很少戴在头上。我想不到这只黄发卡意味着什么,也不相信它会给自己带来幸运。忽然一个念头冒出来,并且迅速强化:带上它,去图书馆,看看到底会发生什么不同寻常的事!


我用黄发卡随意地卡住了乌黑飘逸的长发,走出房门时,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兴奋和快意。阿馨旁边正好有个空位,我悄悄坐下。图书馆里很静,能听得见日光灯发出的“吱吱”声。我照常温习功课、写作业,但有点心猿意马。我感到内心像是涨满了一池春水,稍不留意就会流淌出来。神经的触角也变得异常敏感。我似乎在期待着什么,开始还漫不经心,后来竟陷入一种难耐的焦虑,巴不得早点结束这场游戏……


下自习的铃声终于响了,我和阿馨结伴而行,整个晚上,什么事都没发生。


随后两天,我依然戴着黄发卡。一切如故,生活犹如一潭平静的湖水。第三天晚上回到寝室,我感到了一种难言的失望和惆怅。我自嘲地笑笑,摘掉了黄发卡,再也不想戴它。


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又收到一封“密信”,信上写道:“好心的女孩: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经毕业离校了。我其貌不扬,生性腼腆,从未和女孩通过信,也没有女孩送过我礼物。你收到字条的那天,正是我在大学里过的最后一个生日。周围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我很伤感。我想要一份生日礼物,一份女孩子给的生日礼物,所以,我冒昧地写了那个字条。我看见你带上了那只漂亮的黄发卡!那天晚上我是含着笑入睡的,早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谢谢你给了我一份珍贵的生日礼物,它永远是温馨美丽的回忆,我会在遥远的地方,默默为你祝福。一个不相识的男孩。”


看完信,我翻遍了抽屉,找到那只被我遗忘的黄发卡。它的确很漂亮,在夏日阳光下闪着青春的光彩。我又一次戴上它,感到自己也因此而更美丽了起来。


谁愿意跟我约会


我以为,这事到此就已告结束。谁知,怪事却连连发生。晚自习时,我在课桌抽屉里,又发现一封匿名信,字迹与头一天的一模一样,真是见鬼!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豁出去了,再起一个早!


我一路小跑来到教室,又傻了眼,纪律委员早已清点了人数。我的大名又像往常一样,“光荣”地上了“榜”!倒霉透顶!最让我哭笑不得的是,本寝室的11位同胞22只眼睛一齐瞪着我,几乎要喷出火来。唉,也难怪!因为我这个“常务迟到人士”表现一直欠佳,本寝室评“优秀寝室”次次泡汤,室长几乎要气炸肺!其实,室长室友们也没少对我“特别关照”,软硬兼施,威逼利诱,样样俱到,都怪本人与那暖烘烘的被窝感情太深厚了!明知6:40查早到,却偏要6:35分起床,况且,“百米冲刺”又并不拿手!


为了弥补自己的“劣迹”所造成的损失,我自愿地当起了本寝室的“义务清洁工”。这天晚饭过后,我又照常来到寝室开始“本职工作”。眼睛往自己床上一瞟,忽见一个雪白的信封。“啊!我有信了。”我丢开拖把,拆开信看起来。


亲爱的洁:


明早6:00在教室相见。请起个早床,OK?


一封匿名信,字迹飘逸,颇像出自一位潇洒的男士之手。写信者何许人也?找我有何贵干?本人不敢自封为“刺玫瑰”,但也是出了名的“刺猬”!是哪位竟有如此狗胆,居然敢来这一套?!我倒要见识见识!


第二天,我破例起了个早,6:00准时来到教室。学校还没有送电,教室里漆黑一团,一个人也没有。我只好点了支蜡烛,专心地等待那位“狗胆英雄”的出现。然而,我左等右等,仍不见“疑犯”的人影,倒是班里同学一个个陆陆续续地走了进来,但谁也没有要找我的意思。白白浪费了我35分钟的“黄金睡觉时间”,真叫我大失所望。倒是这回我破例没有迟到,室友们也破例没用冒火的眼睛瞪我。


我以为,这事到此就已告结束。谁知,怪事却连连发生。晚自习时,我在课桌抽屉里,又发现了一封匿名信,字迹与头一天的一模一样,真是见鬼!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决定豁出去了,再起一个早!我要看看这久久不肯露面的究竟是何方神圣。然而,40分钟的等待下来,结果与昨天毫无两样。


想起两天来“惨遭厄运”,我不由得怒火中烧,暗暗发誓,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


这天晚饭时分,教室里的人陆续走了,就剩下我和室长等几个。我开始实施我的行动方案,走出教室,暗暗窥察教室里的动静。果然,待我走出教室后不久,一个人就将一个雪白的信封塞进了我的课桌抽屉!是室长!我飞快地跑过去,麻利地拆开信,和以前两封一模一样!抬头只见室长正冲我狡黠地笑,我这才恍然大悟!心中的怒火似敷上了冰块,一下消失得无影无踪。


室长的计策的确很高明!说实在的,我与被窝的感情再深厚,又怎能比得上与室友同胞们手足情深的千万分之一呢?回到寝室,我郑重地宣布:保证以后绝不拉大家的后腿,一定要让咱寝室也评个“优秀寝室”。室友们拍了拍我的肩膀,大家都笑了。


阿宇想和我做好朋友


其实我很想和阿宇玩,他帅、耿直、友善,阳光般的笑容散发着令女孩怦然心动的魔力。


我就是羡慕庆雨和茹云。无所顾忌地出双入对,头碰头地说知心话、解难题,忘乎所以地侃足球……简直幸福得要命。


阿宇也很想与我做庆雨和茹云那样的好朋友,可惜一个巴掌拍不响。我还是太怯懦,对阿宇的“风吹草动”避之犹恐不及。阿宇出身大款之家,多少有点花花公子的德性,天不怕地不怕,油腔滑调……阿宇坐在我后面,起初我们并不说话,直到有一天老师夸我“好样的”时,他捅捅我的背,小声笑:“都说每个成功的男人背后站着一个女人,你却相反。”虽然他的话令我飘飘然,但心中难免有“男女授受不亲”的恐惧。尔后,他又胆大包天给我写信,看罢信我火速销赃。要是哪日老妈摸出蛛丝马迹,我命休矣。放学了,我正挤沙丁鱼般夹在人潮中,冷不丁阿宇拍我的肩膀,又是微笑又是问好,我于是赶紧“呜噢嗷”脚底抹油,可他如影相随,阴魂不散般,天啊,众目睽睽之下,我的脸上几乎可以烤油饼。


可恶的阿宇居然敢光天化日眉对眉眼对眼地趴在我桌前高谈阔论:“西藏的风光美极了,风吹草低见牛羊……喂,想一睹草原风光吗?啥时我带你去玩个痛快!——你不喜欢去西藏?那好,我们去西安,我姑姑住在那里,西安有秦始皇兵马俑,那可是世界第八大奇迹,哇塞!要不,去北京!那——还是去上海,或者南京?”到底有完没完,我几乎要昏倒!幸好我有小聪明救我于危难之间:我“哦”的一声捂住嘴,拔腿冲到外面去“呕吐”。


其实我很想和阿宇玩,他帅、耿直、友善,阳光般的笑容散发着令女孩怦然心动的魔力。有段时间,不知为何我老掉笔帽、橡皮擦什么的,而他总是纡尊降贵,不辞劳苦为我拾起来,我打心眼里觉得世上再没有像他这么“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好男孩,庆雨也没得比。


我于是想到向茹云讨“秘方”,这可费了我九牛二虎的勇气。“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呗——不过,要有度,千万别出格。”茹云的谆谆教诲令我几近崩溃——莫非连茹云也在嘲讽我?我哪里越轨出格了?老师也似乎对我起疑心,上课时连正眼也不瞧我一下,还有老妈也疑神疑鬼,开口闭口:“一门心思读书,考个名牌,将来再嫁个好老公,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问题严峻至此,敌进我退不是法子,干脆撕破脸皮作恶人状,让阿宇“不撞南墙不回头”,伟大的计划开始紧锣密鼓地实施。我故意扔掉一根笔,待阿宇学雷锋时,我气运丹田,晴天一声霹雳:“谁让你捡?自作多情!”阿宇好一会儿反应过来,然后目瞪口呆,红光满面。哈!哈!我成功了!


那天晚自修前,教室里停电,一片昏暗,但我火眼金睛,发现阿宇走过我身旁时偷看了我一眼,顿时,导火线引爆,我扯开大嗓门:“阿芹!阿芹!”坐在后排的阿芹懵懵懂懂走过来:“干吗?”“我们换位子吧?”一番软磨硬泡,成交!乒乒乓乓转移阵地时,我看到阿宇始终埋头,一声不吭。我心中不由涌起一股酸楚:阿宇,对不起。


转眼到了秋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雨把我困在路边。一个人轻轻站到我面前,忧郁的眼睛不眨地盯着我,是阿宇,我好想与他同行,共享一片伞下的晴空,用一种亲近的距离安慰他眼中深深的忧郁,可是……胡同口响起车铃声时我却将书包往头上一罩,冲进雨里。雨好凉!


纸飞机年代


女生无计可施,男生们越发大胆放肆起来,除攻击的次数越来越多外,竟然将战场悄悄移到了课堂上。


现在回想起来,谁都不能否认高三那年是我们最拼命的一年,但是,谁都不得不承认,那也是我们玩得最疯的一年。


也许是压力有多重,想偷闲的心就有多重吧。开学没多久,班上的男生突然个个手里都有了一个制作精良的小弹弓。玩法当然跟小时候没什么两样,撕张纸条折成结结实实的小弹丸,恶作剧的男生常常故意让“子弹”呼啸着擦过女生的胳膊、腿什么的,然后在女生的尖叫声中仰天长笑。不过这样的状况没持续多久,原因是那天班主任淡淡地说了句:“原来你们跟我儿子玩的是一种把戏呀。”男生们深以为耻。于是一夜之间,所有的弹弓、弹丸都不见了,女生们暗自开怀,以为太平盛世从此到来。


不料好景不长。一天刚进教室,突见一个白色的影子在眼前一晃,然后“噗”的一声坠将下来。仔细一看,原来是只纸飞机。此后便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架万架飞机飘”了。


奇怪的是男生们居然不内讧,团结一致对外,当然就是对准我们女生了。我那时担任英语课代表之职,常常要在黑板上写写通知,布置作业。自从男生们发明了纸飞机之后,你就倒霉了。每每还没写上一个字,然后纸飞机已如蝗虫般涌来,不停地在身前身后扑簌簌地降落着,间或还有那么几架有点准头的冒失鬼撞到头上来,让人写也不是,不写也不是。有时忍无可忍虎起脸来准备反击,但我一停手后边也马上停手,且个个脸上堆笑,让人无从猜测到底是哪个下的“毒手”。刚转过身去,轰炸大队马上又出动了,为此我常常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女生无计可施,男生们越发大胆放肆起来,除攻击的次数越来越多外,竟然将战场悄悄移到了课堂上。每每老师在黑板前龙飞凤舞时,纸飞机也开始满教室寻找目标。我就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总成为攻击对象。常常正津津有味地听讲,冷不防身后一阵冷风,有东西狠狠撞上来,一撞,头上已插了一支纸簪子。又不便当堂发作,气急之下就和另几位受灾特重的女生结成盟友,发誓要找出主攻手以报一箭之仇,每位盟友准备一面小镜子,上课时把它悄悄地竖在铅笔盒上,这样背后的动静就看得一清二楚。哼,谁再敢放马过来,下课后不把他扎惨才怪。最初我们很为自己想出的这个高招自豪,并且付诸实践,但很快就发现反抗完全是徒劳的,我们扔一架过去,好斗心极盛的男生们非回敬十架不可。而纸飞机的制造能手都在他们那儿,我们哪有妙计可施呢?只有在心里默念“好女不跟男斗”、“小不忍则乱大谋”,以求心理平衡。


纸飞机在我的印象中,似乎就那么呼呼地飞了近一年,直到一次语文课,有几位蹩脚的驾驶员竟让飞机贴着正要板书的老师的耳边擦过。都以为要狠挨批评了,但满头白发的语文老师却不动声色,轻描淡写地说一句:“哦,丘比特之箭啊!可要小心点,不要乱飞给我这个老头子哦!”满堂哗然。盛行一时的纸飞机居然真的自此绝迹了。扫地时再也不像以前那样每天都能扫出小山般的纸堆来。又或者,是因为高考迫在眉睫了?总之,纸飞机就像它突然地来临那样,又突然地消失了。


但相信我们班的男生女生都不会忘记它,就像曾有人在留言册上写的:“我不会忘记你,因为你曾是被我‘攻击’次数最多的一个!”而我也奇怪,当年那么深恶痛绝的纸飞机,此刻在我的脑海里竟也如雪蝶般翩翩起舞,令人怀念。


一世音缘


那魂牵梦萦的声音如利剑直刺到我的心里去!我浑身发抖,费了好大的劲才使自己没被这巨大的幸福击倒。


那年夏天,我戴着一顶大草帽,捧着心爱的小收音机去很远的地方读大学。学校里的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各种方言土语每每令我那对声音异常敏感的耳朵受尽折磨。


一次,一个高年级的闽南籍男生找我“谈心”,足足讲了十分钟,声情并茂,还有效地哭了。可我什么也没听懂,傻兮兮地站在宿舍楼的阴影里。直到他用纯正的美式英语说“Iloveyou”,我才如梦初醒,恶狠狠地推开他,疾速跑掉。


那时,情窦未开,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影像还很模糊。但固执地认定他应该有深沉磁性的嗓音,应该讲一口动人心怀的普通话。


大三的圣诞夜飘着细细碎碎的雪花。寝室里的“妖精”们大多打扮得花枝招展地溜出去浪漫了,只剩下我和一对羞涩的情人共享节日的温馨。即使摘下深度近视镜,塞上耳机大听“圣诞音乐特辑”,我也实在不忍心看他们那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可怜模样。两分钟,我跳下床,边绑鞋带边说:“本小姐要去参加假面舞会了!”


走出门,风吹得隐隐有几丝寒意。雪中的校园显得很静很空旷,弥漫着淡淡的节日气氛。舞厅照例由食堂临时改装,破旧的餐桌挤在黑暗的角落里,散发出西红柿和卷心菜煮在一起的味道。几百号人像下饺子似地推来搡去,跳得热气腾腾。


在门口拿下的面具是一只笑得阴阳怪气的小狐狸,和自己那袭腰身很细而下摆很宽的火红长裙真是绝配。邀我共舞的男生并不少,但总被我连哄带骗地推掉。正津津有味地躲在角落里喝一瓶汽水,冷不防有个声音说:“能请你跳舞吗?”


那是一种我无法拒绝的声音,亲切而熟稔,仿佛在很远很远的前方,这个声音便锲而不舍地叫过我好多次了!


我梦游般地站起来,把手交给他——一只穿着亮灰色厚毛衣的笨笨的“毛毛熊”。他带我到舞池,同时惊呼:“你怎么可以这样高!”声音低低的,极富感染力,像从前吃的云片糕,入口便化了,只留下甜甜的隽永的回味。心中温热,脚下便乱了方寸,把他的大皮鞋踩得一塌糊涂,他笑着喊痛。


每一支舞曲都太短,短到让人来不及说什么。他柔软的大手轻轻握着我,两颗心于无言中感受着一种最深的默契。当最后那支《魂断蓝桥》的主题曲缓缓奏出来时,我一点一滴蓄积的忧伤终于流溢出来。我不知道该怎样留住这个夜晚。渐渐地,“毛毛熊”也踩不上拍子了,他用伤感的大手拍拍我说:“你是我遇到的最可爱的女孩儿。”顿了顿,又断断续续地补充,“如果来年还没忘记我,圣诞夜时还在这里等我好吗?”我点头,轻轻抚弄他围巾上的长流苏,明明白白地告诉他:“无论那天下多大的雪,刮多大的风,我都会在这里等你。”这是我生命里最重最重的承诺。


曲终人散。外面的雪已经下得很大很大了,雪花被路灯染成好看的橙黄色。我坚持让他先走,他犹豫了一下终于点点头。目送他高大的身影混杂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在雪中渐行渐远,我的眼泪终于涌了出来。


那袭炫目的红裙,回去后整整齐齐叠好后便再不敢穿。我变得多愁善感心事重重了,总抱怨日子过得太慢。像一朵幽幽待放的小茉莉,用素洁如雪的花瓣收藏住满怀馨香。我在等,等下一个美丽的圣诞夜,一位打扮成“毛毛熊”的好男孩在灯火阑珊的地方认出我,并微笑着把我带走。


数着树上长出的叶子,好不容易把春天盼来了。难得午后没课,双手抱紧一本英汉双解辞典在校园里东张西望地散步。那日天气极好。一个男生正爬到高高的电线杆上修理广播喇叭,蓝水晶一样的天空和软软白白的云朵映衬着他那件色彩鲜明的夹克衫,看上去异常动人。我不禁微微有些发痴。


“很好看吗?”他低头时发现了我,抱着电线杆怪夸张地喊。


那魂牵梦萦的声音如利剑直刺到我的心里去!我浑身发抖,费了好大的劲才使自己没被这巨大的幸福击倒。天哪,一定是他,我日思夜想的“毛毛熊”,我的眼泪又快涌出来了!


后来知道他叫恩凯,校广播站的站长。我故作镇静,盯着他的脸足足看了几分钟,忍不住轻声嘀咕:“你怎么可以长得这样英俊!”恩凯于是大笑起来,用他那“职业爱情杀手”般的声音和我说话。就那么认识了,并很快成为要好的朋友。恩凯热情活跃,个性开朗,博学不俗的谈吐常常语惊四座。可他有时候又很笨,根本认不出我就是圣诞夜里与他共舞的那只“火狐”。一次,我漫不经心地“点拨”他说:恩凯,你比圣诞节时瘦了好几圈。他居然频频点头:“这一年太忙,连睡眠都不够。”


那段时间,他正为广播站忙得焦头烂额,每天行色匆匆。偶尔听他谈起相思已久却暂时无法相见的女孩,我不禁脸上发烧,心里慌慌的,却又不忍心说破,怕提前而至的爱情扰乱了他忙碌而又体力透支的生活。


日子便在那种欲言又止、半知半不知的折磨中慢慢度过。了解得越多,我越喜欢恩凯,以至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就失魂落魄。


转眼到了平安夜。那晚我忽然心烦意乱,丢下书本去找恩凯。他开门时神采飞扬,大声说:“含霏来了!”我这才发现寝室里坐着一位美丽的长发女孩,眼睛大大的,非常清澈。恩凯在她面前竟是一副柔情万种的样子,正和我说着话,也会突然扭过头,深深地看含霏一眼,目光中满是缱绻。等了一年,无情的答案竟在今天,原来我不是恩凯梦中的女孩,原来他早忘了雪夜里那个纯洁的约定!我想哭,想扑上去打恩凯耳光。可最后,我却笑着对含霏说:“你不知道恩凯有多想你!”


那夜,含霏就住在我的宿舍。我们挤在一张单人床上,迷迷糊糊地说了很多。含霏甚至问我将来她和恩凯的新家应该选什么样的布做窗帘。夜深了,我仍然无法入睡,又不敢翻身。走廊的灯光透过毛边玻璃照进来,含霏熟睡的脸庞像天使一样圣洁。我真的很妒嫉她!


第二天,我将含霏飘逸的长发精心挽成一个花髻,拿出自己最心爱的头饰给她戴上。那头饰很美,轻倩柔曼的白纱仿佛蝴蝶的翅膀,又像染满兰花香味的山间晨雾。它本来是留给自己的,可这个圣诞夜,我什么也不需要了!


站在窗前,望着恩凯和含霏并肩离去,心里有种决堤般的崩溃感。已经不明白什么是痛,什么是伤感了,只知道爱有得说,而有时候又得不说。在以后漫长的岁月里,我都将以一种温柔的心情为恩凯守口如瓶。


打开箱子,红衣仍在,每一处折痕都写满不舍的记忆。又神差鬼使地穿上它,跌跌撞撞的脚步把我带到舞厅门口。


里面依然在开假面舞会,五光六色的灯光像女巫的眼睛一样闪烁不定。最后那支曲子还会是用忧伤的小号奏出的《一路平安》吗?但今年已不再有美丽的邂逅,不再有刻骨铭心的等待!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高大的身影匆匆向舞厅走来,手里还捏着一朵鲜艳如血的玫瑰。又是谁的“白马王子”来了,我喃喃地重复着美好的祝福,准备掉头走开。


“请问,你是在等一只‘毛毛熊’吗?”男孩从背后叫住我,声音低沉而亲切,像小时候吃过的云片糕。


在我还发呆的那会儿,一双温暖的大手早已理好我零乱的头发。拉平我系错了扣子的大衣领,帮我擦去眼角结冰的泪痕,慢慢地说:“‘小狐狸’,你去年出现得太早了,害得‘毛毛熊’整整一年都在想你。”


捧着他的手,把玫瑰花贴到脸上,我觉得自己听到了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一份源于友谊,一份源于爱情。


送我一支“康乃馨”


细密的雨丝在我和他之间拉开一幕朦朦胧胧的雨帘,他爽朗的笑声如潮水般漾过来,伴我一路到家。


站在我家的阳台便可以看到他的家了,每当我在阳台上晨读的时候,他便极关切地投过来一个微笑。


我与他是近邻。


下雨的天气不能骑单车,我们常常在雨中不期而遇。在高中那样紧张的日子里,在弥漫着清新空气的雨中漫步是一种奢侈的享受。细密的雨丝在我和他之间拉开一幕朦朦胧胧的雨帘,他爽朗的笑声如潮水般漾过来,伴我一路到家。


时光随着一页页雪白的试卷滑去了,高考的日子在不知不觉中走来。又一个清新的雨夜,他没有打伞,任雨丝亲吻着他浓密的黑发和俊朗的面庞,他的眼中有一种不可捉摸的怅然与失落。“以后,我们还可以在雨中散步吗?”他说。“什么时候你变得这样的儿女情长了?”我嘲弄着他笑了。


七月的硝烟终于散去了。


他上了外地的一所大学,我榜上无名,背起书包,我开始了“二次革命”。在那令人窒息的日子里,我拒绝任何一位朋友的安慰与祝福,在自己的一隅里慢慢地舔愈着伤口。雨夜里那惬意的谈笑被一个个沉重的日子渐渐的淹没了。


又一个七月之后。我考上了一所并不理想的大学。


伤痕累累的我拥着一颗千疮百孔的心飘向另一个陌生的城市。熙来攘往的人群里找不到一张属于我的笑脸,嘈嘈杂杂的街巷里听不到一句亲切的乡音,我有一种无家的孤独与悲凄。直到有一天电话里飘来了他的声音,仿佛是上个世纪的声音。我一怔,泪夺眶而出。没有任何约定,没有任何安排,我和他竟来到了同一个城市。那些个几乎已经消逝了的雨夜随着他的问候一丝一丝飘回我的记忆。


他高大的身躯如山峰般给人以真真实实的依赖,他深沉的眸子里写满了真诚与爱怜。他用点点滴滴的关怀滋润着我被岁月磨砺得沧桑而又冰冷的心,一点一点唤回我失去已久的纯真与自信。沙滩上,江堤边,留下了我们的足迹;草地上,枫林里,撒下了我们的欢笑。在他面前我可以御掉一切为保护脆弱易伤的心而筑起的虚伪和坚强,如任性的孩子般欢笑,哭泣、吵闹。他如一股雄浑的海风,吹起了我生命的小帆;他似一束灿烂的阳光,照亮了我阴晦的生活。


然而我也终于觉着他的异样了。


我从他时而忧郁的眼眸里读到了隐隐约约的爱情。我是否该惊喜,是否该快乐?


月色如水如雾如霜,我的心迷迷茫茫。当我把校园那条小径来来回回重复了无数遍之后,我越来越清醒自己无法给他以爱情。然而我有勇气告诉他吗?我又怎能伤害他?爱本不是错啊!


细雨蒙蒙,我们在街头漫步。没有人说话,沉默成了一种压抑。


一个卖花的小姑娘拦住了我们:“哥哥,买枝花吧!姐姐好漂亮!”她稚嫩的肩臂上挎着一篮玫瑰,鲜艳欲滴。他停下了,幽幽地看了我一眼,我把目光逃开了。他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小姑娘不放过他,苦苦地央求着,我不敢望他,踱步先走了。过了一会儿,他跟了上来,手里已握着一枝娇艳的玫瑰。


良久,无语,我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拿着吧,就当是一支康乃馨。”


我一惊,抬头望他,他的神色神圣而庄重。缓缓接过花,我的泪流了下来,玫瑰的花瓣上露珠点点,在淡淡的夜色里凄美得如一首圣洁的诗。


“康乃馨”的芬芳吹散了我心头的迷雾,我们终又能坦然相对彼此灿烂的微笑。多少个日子过去,这芬芳,这微笑温暖着两颗年轻的心,一同寻找未来与理想。


聚散终有时,他终于要走了。他以优秀的成绩完成了学业,分配到了另一个城市。没有祝福,没有道别,一声珍重包含了千言万语,融在了我们无言的凝眸之中。


漫天的雪花飞舞着,一丝丝遮去他远去的足迹,往事如一幕幕电影的片断从我的心海掠过,留给我的是一份纯洁,一份美好,一份神圣。不是每一个美丽的故事都有一个美丽的结尾,然而我会把它珍藏在心中最温暖的角落,珍藏着他的笑与“康乃馨”的芬芳,品味一生,珍爱一生。


美丽的心伤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个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我们一生里也许并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


那天下着很大很大的雪。我固执地穿上那件红色的薄呢大衣,在众人诧异的目光里踏出门,去图书馆还那本昨天才借的书。其实,我只是不喜欢坐在寝室里听她们不着边际的闲谈,我只是想再试一试我和鉴之间的那份默契。


图书馆里空荡荡,我心不在焉地将一个个抽屉拉开又关上。忽然有人在背后狠狠地撞,回头望去,真是他。我在心里叫了九千九百九十九遍的鉴!他依旧是一身牛仔衣的风华,潇洒里又带点侠士气质,脸上写着若有若无的一份心事。我们互相胸无城府地笑笑,他查他的书卡,我翻我的目录,但最后谁也没有借出一本书。


“走吧”,他抬腕看看表,“再晚就赶不上吃午饭了。”


和他并肩走出图书馆,我故意走得很慢很慢。风吹起我飘逸的红衣,像面旗帜似的在雪里猎猎响着。他忽然站住,问我:“你真以为今天又是个巧合?”我点点头,他指指肩上的牛仔包,告诉我他逃了两节课,两节很重要的课,只因为他在去上课的路上远远看见了一袭红衣的我……


我静静听着,心里感动得翻江倒海,表面上却无动于衷。我很严肃地说他不应该逃课。毕竟,他是高年级的班长。


他听了频频点头,那副又委屈又可怜又失望的神情让我不忍心。


他送我到宿舍楼门口,那时,我身上的衣服已成了一件厚厚的雪的衣裳。他重重地拍我,直拍得雪花纷纷震落,渐渐露出那鲜艳如火的本色。


“我可以不再逃课,可是我没有办法不想你,阿娈。”他说。


我庆幸上苍擦亮了鉴的眼睛,让他在一群美丽活泼的女孩子中认出了如此平凡又如此敏感的我。我对自己说:将来要嫁,就嫁给那个为我震落雪花的男生吧。


接下来的日子,我因为一些琐事忙得晕头转向,几乎连喘息的功夫都没有。当终于可以静静坐下来梳理心情的时候,我失望地发现我和鉴之间的心灵感应竟飘散得无影无踪。


实在难以忍受没有鉴的春天。我找到理科生的宿舍,爬上七楼,敲开一间寝室的门。我说我要找鉴,一个戴眼镜的男生告诉我:鉴搬家了,他不再住校。


鉴失踪了,从我二十岁的世界里,他甚至没有留下一句话。


也许,仍是一份默契诱惑着我,在很久以后一个大雨瓢泼的周末,我发神经般地跑去一家离家很远的电影院里看电影。散场时我发现了鉴。他仍是高高瘦瘦,清清秀秀,身边依偎着一个长发女孩。那女孩有种苍白的美丽。


我叫鉴的名字,声音在风中发颤。


他居然还能维持住那不变的冷静,在写满心事的脸上挤出毫无生气的笑容。


“这是我的女朋友阿黛。”他指着那长发女孩向我介绍,然后又对阿黛说,“这是阿娈,一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


原来,我在他眼里仅是个“会写诗又很特别的女孩子”而已,我忽然觉得整个世界都在欺骗我,我笑出了冷冷凉凉的两声。


连我也觉得不可思议,我竟很平静也很平淡地问候他们,祝福他们,接着又心平气和与他道声“再见”。


鉴关切地说:“好大的雨……”


我无视他的好意,我打断他的话,我说我是和另一个男孩子一起来的,他现在正在大雨里跑,只是为了给我寻一杯很特别的冰淇淋。


“你还是那么任性,阿娈。”鉴有点伤感地笑笑,迎风抖开一把紫色的大伞。他一手举着伞,一手揽着阿黛的腰,慢慢走进雨里,他的背影异常温柔,一把大伞几乎完全倾斜在阿黛头上,就是再大的风雨也打不湿她那没有血色的裙子。人去街空,路灯如梦,只有冰冷冰冷的雨仍淋着无泪又无助的我。


回家后,我发起了高烧,直烧得天昏地暗,有苦难言。


大病初愈的我变得好冷静也好憔悴。我用一只大箱子锁起了所有的红衣。从此,在别人眼里我成了一个素色的女孩,没有诗,更没有故事。


时光如流,我苍白依旧。


大学毕业后,我在本市的经济电台主持一个直播节目,在万籁俱寂的深夜里倾听着各种各样的人生。


再后来,我结婚,做了母亲,在循环往复的忙碌里,我以为我忘了鉴,我自以为往事尘封。


可是,一天在去直播室的路上,天空里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一如七年前那个上午。我忽然没有原由地想起鉴,只觉得有种痛切入肺腑。


那夜的最后一个电话是一个声音非常动听而又带点哀怨的女孩子打来的,她说她从小就喜欢一个男孩,发誓非他不嫁。那男孩子高高瘦瘦,清清秀秀,总喜欢穿着一身帅气的牛仔装。男孩只把她当作一个美丽而又不懂事的小妹妹,不管她如何努力,这种感觉十几年都没有变过。后来,她考上大学,并和那个男孩同系。可一纸冰冷的诊断书却使她不能去大学报到,她病了。在生命里最灰暗、最无助的日子里,那个男孩子很沉静地也很勇敢地负起照顾她的责任,甚至,做了她的男朋友。她任性地透支着那份感情。因为她以为自己会很快离开这个世界,满足地死在男孩子温暖的怀抱里,那个男孩也这么认为。可她居然奇迹般年复一年地活下来,她慢慢地恢复健康,她美丽依然,可那男孩却变得沉默又憔悴,他们谈到婚事,她哭着对那个男孩说别勉强自己,男孩大叫着告诉她:他爱的那个红衣女孩早已嫁人生子,现在,他娶任何一个别的女孩子都是一样的……


不知不觉中我已泪流满面。在走过许多风风雨雨的岁月,经历了许多咸咸淡淡的坎坷之后,我已渐渐懂得:爱就是爱,掺不得一丝同情和怜悯,带不了半点强迫和委屈,我们可以让出整个世界,但却不可以让出一寸至真至纯的爱情的原野。我忽然很想对鉴说:“真的,别勉强自己,好吗?”


“我不会嫁给那个男孩,永远不会,尽管我非常非常非常爱他。我祝福他,永远。”阿黛的声音湿润起来,她出乎意料地挂断电话,使我不知所措。也许,她只想在深夜里找个陌生人倾诉心情,她不需要任何人的安慰。


我的婚姻很幸福,我和先生爱得真真实实而又刻骨铭心。我们一生里也许并不会只爱一个人,但往往会有一个人让你笑得最甜,让你痛得最深,往往会有一处美丽的伤口成为你身体上不能愈合的一部分。我伏在工作台上,眨眼时,有冰冷的东西无声滑过面颊……


谁听过蝴蝶的歌唱


我的泪水很自然地流下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被男生追过,都是偷偷递张纸条约看电影的那种,而他却不是在追,分明是在固执地——要。


青春的爱不过是我手中的一只只纸蝶,遇见风,他会飘走;遇见雨,它会沉沦;遇见火,它会成灰。它有一双梦幻般的翅膀,却永远不会飞翔。我不要这样的爱。


夏天还没到,我们同寝室的六朵小花就商量着暑假怎么去北京。小芸说我们几个女生太不安全,应该在体育系找几个保镖。我们都说她没出息,却也暗暗认为她的话不无道理。于是我们都没说话,由她联系去。谁知她联系的保镖圈子不断扩展。弄得校领导以为我们要集体出走,当夜开着面包车跑到火车站,举着小喇叭到处呐喊。


我们作鸟兽状,四散而逃,各自隐蔽。


我躲到站台一个小售货亭的阴影里,正心神不宁地四处张望,忽然,一个人从背后抱住了我。他手劲特别大,勒得我喘不过气来。


是个男的,歹徒!


“救命!”我不假思索地狂喊。


“别喊,别喊!”他低低地说,慌慌张张地松开了我,“我们是一伙儿的,我是体育系的。”


“你叫什么?”


“赵蒿。”


我惊魂未定打量了又打量,是他,我们推举出来的保安队长。


“你干嘛?”


“我以为你是男的——谁让你把头发窝到帽子里!”


我们互瞪眼睛对峙着。“谁?”一束雪亮的手电筒光直射过来。顿时我们暴露在光亮中。


“你们是哪个系的?”威严的责问声。是校领导。


“快跑!”他低低地说,拽住我的胳膊飞跑起来。等我们精疲力竭地逃离危险区时,我连气都喘不上来了。他却连连夸我,说我一个中文系的女生能跟上他跑这么长时间居然顶下来了,在田径项目上很可造就。我回敬他说你拽着我的胳膊手劲又那么大我不跟着你跑行吗?


他嘿嘿嘿嘿地憨笑起来,轻声问道:“把你弄疼了没有?”


我心一动,“不要紧。”我说。


“还去北京吗?”


“为什么不去?”


我们悄悄地返回车站,伺机行动。


校领导已经走了,带走了九个人。我们这些残兵败将聚在一起,有说不出的冷落和沮丧。


“咱们到底还去不去?”小芸和另一个女生怯怯地问我。我们只剩下三朵花了,真成了“绿肥红瘦”。那个女生竟然“嘤嘤”地哭了起来:“我不想去了。”


“那你回去吧,反正我去。”我说。


“我也去。”“保安队长”紧接着说,然后朝我挤挤眼睛。


上火车时只剩下五个人了。我们只买到了三张有座号的票,只好轮流站。小芸身体不好,拥有了长久座位权,我们四人只好分班站在过道上。那天的人特别多,连蹲的地方也没有。为了驱乏解困,我们开始玩一些摸鼻子嘴巴的游戏。


“鼻子鼻子耳朵!”我喊道。他却指到了额头上。


“鼻子鼻子鼻子!”他又把手放到了耳朵上。


我哈哈大笑。


该他指我了,我却一丝未错。我得意地羞他,他笑道:“我是故意让你的,我早就猜准了你的心思。不信,我们再试试?”试了一遍,果然如他所言。又试了一遍,还是他赢。我这才发现他虽然“四肢发达”,但并非“头脑简单”,他之所以输,是在故意装憨呢。我有一种被羞辱的感觉,于是由恼变怒,不再理他。


“我不该说破。我该把好人做到底的。”他在一旁自怨自艾。


又换了一班“岗”,我们坐到座位上。他又故弄玄虚地给小芸算命。说得小芸一惊一乍,兴奋地把我推醒:“喂,他算得真准。你也让他给算算?”


我笑了:“你信他那一套?我也会替他算命,你信不信?”


他的大手应声直伸过来,我笑道:“这个人么,线条虽粗,内心却细,待人真诚,感情专一,只是表达方式比较含蓄,而且还挺负责的,值得信任。”


他愣愣地看着我:“你怎么知道?那你能不能算出来我的女朋友会是哪里人?”


他的眼神十分怪异,死死地盯着我,我被他看得不知所措:“现在我有点累,心机混沌,算不明白,我要睡了。我算的命纯属瞎扯,你可别往心里去。”


他笑了:“你算得很好。非常好。你睡吧。”我倒头便睡。不知过了很长时间,我被他摇醒了。我醒来时,发现我的头枕在他的肩上,身体靠在他的胸前。他目光炯炯。


“对不起。”我慌忙离开他,“我不知道。”


“你睡得真甜。”他笑了笑。


我梳洗好,闲着没事儿,掏出小剪刀剪指甲。剪完了指甲又随便掏出纸剪蝴蝶玩。大大小小,纷纷扬扬洒了一地。他一个个捡起来:“这么好看,扔了多可惜。”


“几张废纸,有什么可惜的。”我笑道。


“没剪之前是废纸,剪成蝴蝶就成珍品了。我把它们收藏起来。”说着他小心翼翼地装进上衣口袋里,“你教我剪好不好?”


“不用教,你一看就会的。”我说。用剪刀给他演示了一遍。他果然一看就会,笨笨拙拙地剪了一个。我忍不住笑起来:“真可爱。”


“送你。”


“我不要。”


“我知道你看不上。”他有点黯然神伤。


我把目光投向窗外:“天亮了,快到北京了。”


我们在北京呆了五天,有两天是在天安门广场度过的。三个男生围着我和小芸,我们唱歌、猜谜、聊天、谈心、讲故事……很快熟悉起来。回家后又通了一暑假的信。


开学后,我们这几个开心鬼被校方停课,开始一星期的检查。检查过后,我们成了铁杆哥儿们。


他常来找我。我把桌子搬到走廊上,我们一起看流云,听音乐,读晚霞,叙心事,有时什么也不说,就那么静静而惬意地坐着。有时他会给我买来各色各样的漂亮的花纸,让我剪蝴蝶,剪好的蝴蝶他都装好拿走,说将来要制一幅“百蝶图”。


岁月流逝,转眼到了毕业时分。他天天来找我,许多人都看出了异样,我根本无意牵连到感情事件中去。我想清清净净地结束自己的学生生涯。于是我对他一天天冷淡起来。但他好像看不懂我的脸色,仍是天天来找我。直到有一天我告诉他:“你不要再来了。”他说:“好。”也没有问为什么,但真的不来找我了。


毕业考试后放假两天,我没有回家。一个人在宿舍里读书,去教室里练练粉笔字,或者去琴房练琴。一个月光很好的晚上,我在练琴。他找到了我,一言不发坐在旁边的琴凳上,听我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


一曲弹完。我问他有什么事。他说:“听你弹琴。”我又弹了《卡秋莎》、《小路》和《山楂树》。


“你喜欢俄罗斯民歌?”他问。


“喜欢。”


“为什么?”


“不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就是理由。”


“说得好。”他深吸了一口气,“我也喜欢你!”


我垂下头。我最怕他说的一句话,他还是说了。


“我只是想告诉你而已,”他说,“没有别的意思。”


“对不起。”


“傻瓜!”他拍拍我的头,把我揽到怀里,在我还没明白过来时吻了吻我的额。他在轻轻地颤栗。我也颤栗起来。


“你走吧。”我说。


“你是不是蝴蝶变成的小妖精?”


“你走吧。”


“你能不能为我剪最后一只蝴蝶?”


我抬起头,面前放着一张雪白的纸。


我剪了一只最简单的蝴蝶。


“谢谢你。”他说。


“你走吧。”我咬了咬嘴唇。


一个人坐在琴房里,月光如水,思潮如歌。不知道呆了多久,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待我走出琴房时,发现他像一尊石像般地站着。


我的泪水很自然地流下来。以前也不是没有被男生追过,都是偷偷递张纸条约看电影的那种。而他却不是在追,分明是在固执地——要。


我怕他,尽管他从不曾说过爱我。我怕他说出那个字,我不敢接受。青春的爱不过是我手中的一只只纸蝶,遇见风,它会飘走;遇见雨,它会沉沦;遇见火,它会成灰。它有一双梦幻般的翅膀,却永远不会飞翔。我不要这样的爱。


他轻轻地为我擦去泪水:“跟我走,好吗?”


我摇摇头。


“我料定你不会答应我,可我还是希望能出现奇迹,就像希望这只纸蝶能飞起来。”他说,“我很傻,是吗?”


我拼命摇头。他很聪明,我喜欢他。但这和现实的选择是两码事,我很明白。


毕业典礼结束后,我正在宿舍收拾行李,小芸拿着一本东西走进来:“赵蒿给你的。”


我打开,里面全是我剪给他的蝴蝶,扉页上写着两句话:“这些蝴蝶不能飞翔,可它们永远在我心里歌唱。”


窗外,他正默默地凝视着我的窗口。


泪,一滴滴落到纸上。


毕业后,赵蒿远走异乡。渐渐地,那个关于纸蝶的故事越来越遥远了。直到五年后,我结了婚,朋友送的新婚礼品上有“蜂吟蝶唱”的词语。夫君笑道:“蜂吟倒还可信,蝴蝶怎么会唱?”


“会的。”我说。


“你听到过?”


“听到过。”


“骗个鬼!我不信。”


我笑笑。眼前浮现出月光下他的面容。是的,除了那年那夜的两个少年,还有谁相信纸蝶的故事?还有谁听过蝴蝶的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