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作者: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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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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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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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5918字

我正准备穿上鞋子离去,叶梅桂突然打开房门,小皮又冲出来。


这次我只是蹲下来,双手不必再护住脖子。


“小皮想跟你说再见。”


“嗯。”我摸摸小皮的头:“小皮乖,叔叔明天就搬进来了。”


“喂,小子。你占我便宜吗?”


“没有啊。”


“我只是小皮的姐姐,你竟然说你是牠叔叔?”


虽然有些无力,但我还是改口:“小皮乖,哥哥明天就搬进来了。”


我站起身,小皮也顺势站起,又将前脚搭在我裤子的皮带上。


“可不可以告诉我,为什么小皮这么喜欢你?”


叶梅桂先看了看小皮,再看了看我。


可能是她视线移动的速度太快,还来不及变化,因此看我的眼神中,还残存着看小皮时的温柔。


甚至带点玫瑰刚盛开时的娇媚。


从进来这间屋子后,叶梅桂的眼神虽谈不上凶,却有些冷。


即使微笑时,也是如此。


她的眼睛很干,不像有些女孩的眼睛水水的,可从眼神中荡漾出热情。


她的眼神像是一口干枯的深井,往井中望去,只知道很深很深,却不知道井底藏了些什么。


有个朋友曾告诉我,一个人身上有没有故事,从眼神中就可以看出来。


每个人都可以假装欢笑愤怒或悲伤,却无法控制眼神的温度,或深度。


似乎只有在看着小皮时,叶梅桂才像是绽放的夜玫瑰。


我还没看过叶梅桂像玫瑰般的眼神,所以她问完话后,我发楞了几秒。


不过才几秒钟的时间,却足以让她的眼神降低为原来的温度。


“小子,发什么呆?回答呀。”


“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我养过狗的关系吧。”


“是吗?那你现在呢?”


“现在没了。我养过的两只狗,都死于车祸。”


我说完后,又蹲下身摸摸小皮的头。


“你会伤心吗?”我们沉默了一会,叶梅桂又开口问。


“别问这种妳已经知道答案的问题。”


我有点生气,同样是养狗的人,应该会知道狗对我们而言,像是亲人。


亲人离去,怎会不伤心?


“对不起。”她说。


她一道歉,我反而觉得不好意思,也不知该如何接腔,气氛有些尴尬。


没想到她也蹲了下来,左手轻抚着小皮身上的毛,很轻很柔。


眼神也是。


“你知道吗?我以前并不喜欢狗。”


“那妳为什么会养小皮?”


“牠原本是只流浪狗,在巷口的便利商店附近徘徊。”


她举起小皮的前脚,让小皮舔了舔她的右脸颊,然后再抱住牠。


“我去买东西时,牠总是跟着我。后来我就把牠带回来了。”


叶梅桂显然很高兴,一直逗弄着小皮。


我猜测叶梅桂决定要带回小皮时,心里应该会有一番转折。


由于是初次见面,我不想问太多。


也许她跟我一样,只是因为寂寞。


寂寞跟孤单是不一样的,孤单只表示身边没有别人;而寂寞却是一种心理状态。


换句话说,被亲近的人所包围时,我们并不孤单。


但未必不寂寞。


“听过一句话吗?”我穿好鞋子,站起身说。


“什么话?”叶梅桂也站起身。


“爱情像条狗,追不到也赶不走。”


“很无聊的一句话。”


“我以为这句话很有趣。”


“有趣?小子,你的幽默感有待加强。”


“妳还是坚持叫我小子吗?”


“不然要叫你什么?”


“我姓柯,叫柯志宏。”


“哦?你不姓蔡?”


“我为什么要姓蔡?”


“我总觉得,你应该要姓蔡。”


“其实也没差,因为柯跟蔡,是同一姓氏。”


“真的吗?为什么?”


“如果我告诉妳由来,那就是历史,而不是爱情了。”


“你说什么?”


“喔,没事。总之柯蔡是一家。”


“那我以后就叫你柯志宏好了。”


“谢谢妳。那我走了,明天见。”


叶梅桂又蹲下身,抓起小皮的右前脚,左右挥动。


“小皮,跟哥哥说再见。”


“哈哈哈。”她的动作和说话的语气很逗,于是我笑了起来。


“笑什么?”她仰起头,瞪着我。


“没事。只是觉得妳的动作和语气很可爱。”


“我不喜欢被人嘲笑,知道吗?”


她的语气和眼神,都很认真。


“我不会的。相信我,我真的只是觉得可爱而已。”


“嗯。”


叶梅桂和小皮,同时仰头看着即将离去的我,她们的眼神好像。


“妳是因为小皮的眼神,才决定带牠回家的吧?”


“嗯。我看到牠独自穿越马路向我走来,我突然觉得牠跟我很像。”


她迟疑了一下,接着问:“你会不会觉得这很夸张?”


“不会的。”我笑一笑:“别忘了,我养过狗,我知道狗会跟主人很像,尤其是眼神。”


“谢谢你。明天什么时候搬来?”


“傍晚吧。”


“那明天见。”


“明天见。”


叶梅桂抱起小皮,转身走向自己房间。


小皮的下巴抵住她的左肩,从她的身后,看着我。


进房门前,她再转身跟我挥挥手。


她们果然拥有同样的眼神。


“夜玫瑰”〈2。3〉Byjh。我躲到所有光线都不容易照射到的角落里,坐着喘息。


用夸张的呼气与擦汗动作,提供自己不跳下一支舞的理由。


也可以顺便避开旁人狐疑的眼光。


因为,有时这种眼光会带点同情。


除了围成一圈所跳的舞以外,一旦碰到这种需要邀请舞伴的舞,我总是像个吸血鬼,寻找黑暗的庇护。


躲久了便成了习惯,不再觉得躲避是种躲避。


“学弟,怎么不去邀请舞伴?下一支舞快开始了。”


背后传来不太陌生的声音,我有点吃惊地回头。


白色的灯光照在她的右脸,背光的左脸显得黑暗。


虽然她的脸看起来像黑白郎君,但我仍一眼认出她是谁。


“学姐,我……我不太敢邀女孩子跳舞。”


“别不好意思。”


她伸出左手拉起我的右手,走向广场中心:“这支舞是华尔兹旋律,很轻松也很好跳。我们一起跳吧。”


音乐响起:“IwasdancingwihmydarlingoheTennesseealz……”


“夜玫瑰”〈3。1〉Byjh。我的东西并不多,除了衣物外,只有一台计算机。


原本想自己一个人慢慢搬,大概分两次就可搬完。


但朋友坚持开车帮我载,可能是因为他听说我的室友是个女子的关系。


搬离朋友的住处前,我还向他爷爷上了两炷香,感谢照顾。


我抱着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准备搭电梯上楼时,电梯门口又贴了张字条:“电梯已故障,请您多原谅。何不走楼梯,身体更健康。”


昨天电梯故障时,字条上只写16个字,没想到今天却变成五言绝句。


我欲哭无泪,只好抱着沉重的主机,一步一步向上爬。


终于爬到七楼,我先轻放下主机,喘了一阵子的气,擦去满脸的汗水。


然后打开门,再抱起计算机主机,和朋友同时走进。


小皮看到我们,狂吠了几声后,突然向我朋友冲过来。


我双手一软,立刻抛下手上的计算机主机,蹲下身抱住小皮,安抚牠:“小皮乖,这是哥哥的朋友。”


“朋友的朋友不见得是朋友。”叶梅桂坐在沙发上,淡淡地说。


“哥哥的朋友,总该是朋友了吧?”小皮仍在我怀中低吼。


“那可不一定。李建成的朋友,可能会要了李世民的命。”


她仍然坐在客厅中间三张沙发的中间,看着电视,简短回答我。


“原来这只狗叫小皮喔。小皮好漂亮、好可爱喔……”


朋友蹲下身,试着用手抚摸小皮的头。小皮却回应更尖锐的吠声。


“甜言蜜语对小皮没用的。”叶梅桂转过头,看着我们。


“那怎么样才有用?”朋友问。


“催眠。”


“催眠?”


“嗯。你得先自我催眠,让你相信自己是只母狗。”


“这……”朋友转头看看我,显然不敢置信。


“总比催眠小皮让牠相信自己是女人,要简单得多。”


叶梅桂的语气,依旧平淡。


我们只好先将东西放在七C门口,再下楼搬第二趟。


剩下的东西不多,我一个人搬就够了。


一起下楼后,朋友倚着车喘气,仰头看着我住的大厦。


“你住七C?”朋友问。


“是啊。”


“七C听起来不好,跟台语去死的音很像。”


“别胡说八道。”


“而且你搬进来的第一天,竟然还碰上电梯故障。这是大凶之兆喔。”


朋友低头沈思了一会:“我回去问我爷爷一下。”


“怎么问?”


“叫他托梦给我啊。”


“是吗?他会托梦吗?”


“会啊。昨晚他就托梦给我,叫我帮你搬东西。”


“真的假的?你不是因为知道我室友是女生的关系?”


“拜托,我是那种人吗?”


“你是啊。”


“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他上了车,摇下车窗:“对了。我爷爷说,他跟你有缘,会一直照顾你的。”


说完后,他发动引擎。


“这句话是生前说的?还是死后?”我很紧张。


“死后。”他摇起车窗,开车走人。


“不要啊……”我跑了几步,但车子很快消失在我的视线。


我怀着惊魂未定的心,一步一步爬上楼。


打开门进了七C,叶梅桂还在客厅看电视。


而阳台上躺着我刚刚匆忙之间抛下的计算机主机,已经摔出一个缺口。


小皮正手嘴并用,从主机的缺口中,咬出一块IC板。


“唉呀!”我慌忙地想从小皮嘴中,抢救那块IC板,跟牠拉锯着。


“怎么回事?”正在客厅看电视的叶梅桂,转头看着我们,然后说:“小皮!不可以!”


她立刻起身,跑到阳台,从小皮嘴里,轻易取下那块IC板。


“小皮,这是不能吃的。来,姐姐看看,嘴巴有没有受伤?”


“喂!你怎么把这东西放在这里?”叶梅桂看着我,有些埋怨。


“我刚刚只是……”


“你看看,这东西很尖锐,小皮会受伤的。”她指着手里的IC板。


“可是……”


“以后别再这么粗心了。”


她又仔细检查一次小皮的口腔,然后呼出一口气,说:“幸好小皮没受伤。”


“但是计算机却坏了啊。”


“哦?那很重要吗?你不像是个小气的人呀。”


她把IC板还给我,然后又坐回沙发,继续看电视。


我有点无奈,搬起计算机主机,把IC板咬在嘴里,进了我的房间。


我先清扫一下房间,在整理衣橱时,发现几件女用衣物。


“这些是妳的吗?”我拿着那些衣物,走到客厅,问叶梅桂。


“不是。”她看了一眼:“是我朋友的,她以前住那个房间。”


“那她为什么搬走呢?”


“因为她不喜欢狗,受不了小皮。”


“喔。”


她的反应简单而直接,我却不敢再问。


虽然我以为,既然是朋友,似乎没有必要为了一只狗而搬走。


“当初带小皮回来时,我朋友就很不高兴。”


没想到叶梅桂反而继续说:“后来小皮老是喜欢乱咬她的东西,而且总是挑贵的东西咬。”


“挑贵的?”


“嗯。便宜的鞋子和衣服,小皮不屑咬。牠只咬名牌的衣服鞋子。”


“哇,小皮很厉害喔,这是一种天赋啊。以后可以用牠来判断东西是否为名牌,这样就不必担心买到仿冒品了。”


我啧啧赞叹了几声:“小皮一定具有名犬的血统。”


“呵呵……”叶梅桂突然笑了起来:“你的反应跟我一样,我也是跟我朋友这样说。”


“然后呢?”


“没什么然后。总之,我们吵了几次,她一气之下,就搬走了。”


叶梅桂的语气,又归于平淡。


然后向小皮招了招手,小皮乖乖地走到她脚边,坐下。


“你会不会觉得,我很过份?”我们同时沉默了一会,叶梅桂问我。


“过份?怎么说?”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认识好多年了,却为了小皮而翻脸。”


“也许是沟通不良吧。”


“你的意思是,我很难沟通?”她眼睛一亮,好像刚出鞘的剑。


“不是这个意思。”我急忙摇了摇手:“我只是觉得,可能妳们之间在沟通时有些误会而已。”


“哪有什么误会?我都说了,我会好好管教牠,不让牠再乱咬东西。”


她摸了摸小皮的头,看着牠的眼睛:“小皮只是淘气而已,又不坏,为什么非得要赶牠走呢?”


或许是我也养过狗的关系,我能体会叶梅桂的心情。


很多人养狗,是因为寂寞。可是养了狗之后,有时却会更寂寞。


也就是说,如果是因寂寞而养狗,那么你便会习惯与狗沟通。


渐渐地,你反而不习惯跟人沟通了。


我突然很想安慰她,因为我总觉得,她是个寂寞的人。


可是我也认为,她一定不喜欢被安慰的感觉。


因为如果一个人很容易被安慰,那他就不容易寂寞了。


所以我没再多说什么,走到她左前方的沙发,坐下。


把视线慢慢转移到电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