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作者: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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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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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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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3182字

尽管如此,下星期日当普赖斯小姐主动表示要带他去参观卢佛尔宫时,菲利普还是欣然前往了。她领他去看《蒙娜丽莎》。菲利普望着那幅名画,心里隐隐感到失望。不过,他以前曾把沃尔特·佩特关于此画的评论念了又念,直至烂熟于心——一佩特的珠玑妙语,给这幅举世闻名的杰作平添了几分异彩——此刻,菲利普便把这段话背给普赖斯小姐听。


“那纯粹是文人的舞文弄墨,”她用略带几分鄙夷的口吻说,“千万别信那一套。”


她指给他看伦勃朗的名画,同时还对这些作品作了一番介绍,讲得倒也头头是道。她在《埃墨斯村的信徒》那幅画前面站定身子。


“如果你能领悟这幅杰作的妙处,那么你对绘画这一行也算摸着点门儿了。”


她让菲利普看了安格尔的《女奴》和《泉》。范妮·普赖斯是个专横的向导,由不得菲利普作主,爱看什么就看什么,而是硬要菲利普赞赏她所推崇的作品。她对学画极认真,很有一股子蛮劲。菲利普从长廊的窗口经过,见窗外的杜伊勒利宫绚丽、雅致,阳光明媚,宛如出自于拉斐尔之手的一幅风景画,情不自禁地喊道:


“嘿,太美啦!让咱们在这儿逗留一会儿吧。”然而,普赖斯却无动于衷,漠然地说:“好吧,呆一会儿也无妨。不过别忘了咱们是来这儿看画的。”


秋风徐来,空气清新而爽神,菲利普颇觉心旷神怡。将近正午的时候,他俩伫立在卢佛尔宫宽敞的庭院里,菲利普真想学弗拉纳根的样,扯开喉咙大喊一声:让艺术见鬼去吧!


“我说啊,咱俩一块上米歇尔大街,找家馆子随便吃点什么,怎么样?”菲利普提议说。


普赖斯小姐向他投来怀疑的目光。


“我已在家里准备好了午饭,”她说。


“那也没关系,可以留着明天吃嘛。你就让我请你一回吧。”


“不知道你干吗要请我呢。”


“这会让我感到高兴,”他微笑着回答。


他们过了河,圣米歇尔大街的拐角处有家餐馆。


“我们进去吧。”


“不,我不进去,这家馆于太阔气了。”


她头也不回地径直朝前走,菲利普只好跟了上去。不多几步,又来到一家小餐馆跟前,那儿人行道的凉篷下面,已经有十来个客人在用餐。餐馆的橱窗上写着白色的醒目大字:dejeuner125,vincomprls


“不可能吃到比这更便宜的中饭了,再说这地方看来也挺不错的。”


他们在一张空桌旁坐下,等侍者给他们送上煎蛋卷,那是菜单上的第一道菜。菲利普兴致勃勃地打量着过往行人,似乎被他们吸引住了。他虽有几分困倦,却有种说不出的快意。


“哎,瞧那个穿短外套的,真逗!”


他朝普赖斯小姐瞟了一眼,使他吃惊的是,他看到她根本不理会眼前的景象,而是盯着自己的菜盘子发愣,两颗沉甸甸的泪珠,正从脸颊上滚落下来。


“你这是怎么啦?”他惊呼道。


“别对我说什么,要不我这就起身走了,”她回答说。


这可把菲利普完全搞糊涂了。幸好这时候煎蛋卷送了上来。菲利普动手把它分成两半,一人一份吃了起来。菲利普尽量找些无关痛痒的话题来同他攀谈,而普赖斯小姐呢,似乎也在竭力约束自己,没耍性子。不过,这顿饭总叫人有点扫兴。菲利普本来就胃纳不佳,而普赖斯小姐吃东西的那号模样,更叫他倒足了胃口。她一边吃,一边不住发出啧啧之声,那狼吞虎咽的馋相,倒有点像动物园里的一头野兽。她每吃完一道菜,总用面包片拭菜盆子,直到把盆底拭得雪白铮亮才罢手,似乎连一小滴卤汁也舍不得让它留在上面。他们在吃卡门贝尔奶酪时,菲利普见她把自己那一份全吃了,连干酪皮也吞下了肚,不由得心生厌恶。哪怕是几天没吃到东西的饿鬼,也不见得会像她这么嘴馋。


普赖斯小姐性情乖张,喜怒无常,别看她今天分手时还是客客气气。的,说不定明天就会翻脸不认人,朝你横眉竖眼。但话得说回来,他毕竟从她那儿学到了不少东西。尽管她自己画得并不高明,但凡属可以口传。于授的知识,她多少都懂得一点,寸得有她不时在旁点拨,菲利普才在绘画方面有所长进。当然,奥特太太也给了他不少帮助,查利斯小姐有时也。指出他、品中的不足之处。另外,劳森滔若江河的高谈阔论,还有克拉顿一所提供的范本,也都使菲利普得益匪浅。然而,范妮·普赖斯小姐最恨他接受旁人的指点;每当菲利普同人交谈之后再去向她求教,总被她恶狠狠地拒之于门外。劳森、克拉顿、弗拉纳根等人常常借她来取笑菲利普。


“留神点,小伙子,”他们说,“她已经爱上你啦。”


“乱弹琴,”他哈哈大笑。


普赖斯小姐这样的人也会坠入情网,这念头简直荒谬透顶。菲利普只要一想到她那丑陋的长相,那头茅草似的乱发,那双邋遢的手,还有那一年到头常穿不换、又脏又破的棕色衣衫,就不由得浑身发凉:看来她手头很拮据。其实这儿又有谁手头宽的?她至少也该注意点边幅,保持整洁才是。就拿那条裙子来说,用针线缝补抬掇一下,总还是办得到的吧。


菲利普接触了不少人,他开始系统地归纳自己对周围人的印象。如今,他不再像旅居海德堡时那样少不更事(那一段岁月,在他看来已恍如隔世),而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出一种更为冷静而成熟的兴趣,有意在一旁冷眼观察,并暗暗作出判断。他与克拉顿相识已有三个月,虽说天天见面,但对此人的了解,还是同萍水相逢时一样。克拉顿留给画室里众人的印象是:此人颇有几分才干。大家都说他前途无量,日后必定大有作为,他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至于他将来究竟能干出什么样的事业来,那他自己也好,其他人也好,都说不出个名堂来。克拉顿来阿米特拉诺之前,曾先后在“朱利昂”、“美术”、“马克弗松”等画室学过画,说来还是呆在阿米特拉诺的时日最长,因为他发现在这儿可以独来独往,自行其是。他既不喜欢出示自己的作品,也不像其他学画的年轻人那样,动辄求教或赐教于他人。据说,他在首次战役路有间兼作工作室和卧室的小画室,那儿藏有他的一些精心佳作,只要谁能劝他把这些画拿出来公展,他肯定会就此一举成名。他雇不起模特儿,只搞些静物写生。对他所画的一幅盘中苹果图,劳森赞不绝口,声称此画是艺苑中的杰作。克拉顿生性喜好嫌歹,一心追求某种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的目标,总觉得自己的作品不能尽如人意。有时,他觉得作品中某一部分,譬如说,一幅人体画的前臂或下肢啊,静物写生中的一个玻璃杯或者瓷杯什么的,也许尚差强人意,于是他索性从油布剪下这些部分,单独加以保存,而把其余的画面毁掉。这样,如果有谁一定要欣赏他的大作,他就可以如实禀告:可供人观赏的画,他一幅也拿不出来。他在布列塔尼曾遇到过一个默默无闻的画家,一个怪人,原是证券经纪人,直至中年才幡然弃商习画。克拉顿深受此人作品的影响,他正打算脱离印象派的门庭,花一番心血,另辟蹊径,不仅要闯出一条绘画的新路子,而且要摸索出一套观察事物的新方法。菲利普感到克拉顿身上确实有一股独出心裁的古怪劲头。


无论是在格雷维亚餐馆的餐桌上,还是在凡尔赛或丁香园咖啡馆消磨黄昏的清谈中,克拉顿难得开腔。他默默地坐在一旁,瘦削的脸上露出讥诮的神情,只有看到有机会插句把俏皮话的时候才开一下金口。他喜欢同别人抬杠,要是在座的人中间有谁可以成为他凋侃挖苦的靶子,那他才来劲呢。他很少谈及绘画以外的话题,而且只在一两个他认为值得一谈的人面前发表自己的高见。菲利普在心里嘀咕:鬼知道这家伙在故弄什么玄虚。不错,他的沉默寡言、他那副憔悴的面容,还有那种辛辣的幽默口吻,似乎都表明了他的个性。然而所有这些,说不定只是一层掩饰他不学无术的巧妙伪装呢。


至于那位劳森,菲利普没几天就同他熟捻了。他兴趣广泛,是个讨人喜欢的好伙伴。他博览群书,同学中间很少有人能在这方面赶得上他的。尽管他收入甚微,却喜欢买书,也很乐意出借。菲利普于是有机会拜读福楼拜、巴尔扎克的,还有魏尔伦、埃雷迪亚和维利埃·德利尔一亚当等人的诗作。他俩经常一块儿去观赏话剧,有时候还跑歌剧场,坐在顶层楼座里看喜歌剧。离他们住处不远,就是奥代翁剧场。菲利普很快也沾染上他这位朋友的热情,迷上了路易十四时期悲剧作家的作品,以及铿锵悦耳的亚历山大体诗歌。在泰特布街常举行红色音乐会,花上七十五。个生丁,就可在那儿欣赏到优美动听的音乐,说不定还能免费喝上几口。座位不怎么舒适,场内听众挤得满满的,浑浊的空气里弥散着一股浓重的烟丝味儿,憋得人透不过气来,可是他们凭着一股年轻人的热情,对这一切毫不介意。有时候他们也去比利埃跳舞厅乐一下。逢到这种场合,弗拉纳根也跟着去凑热闹。他活泼好动,爱大声嚷嚷,一身的快活劲,常常逗得菲利普和劳森乐不可支。跳起舞来,又数他最在行。进舞厅还不到十分钟,就已经同一个刚结识的妙龄售货女郎在舞池里翩跹起舞啦。


他们这伙人谁都想搞到个情妇。情妇乃是巴黎习艺学生手里的一件装饰品。要是到手个情妇,周围的伙伴都会对他刮目相看,而他自己呢,也就有了自我吹嘘的资本。可难就难在他们这些穷措大连养活自己也成问题,尽管他们振振有词地说,法国女郎个个聪明绝顶,即使养了个情妇,也不见得会比单身过日子增加多少开支,可惜同他们长着一样心眼的姑娘,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所以,就大部分学生来说,他们也只得满足于酸溜溜地骂那些臭娘们狗眼看人低,瞧不起他们这些穷学生,而去委身于那些功成名就的画家。万万想不到,在巴黎物色个情妇竟这等困难。有几次,劳森好不容易结识了一个小妞儿,而且同她订下了约会。在接下来的二十四小时内,他兴奋得坐卧不宁,逢人便夸那尤物如何如何迷人,可是到了约定的时候,那妞儿却影踪全无。直到天色很晚了劳森才赶到格雷维亚餐馆,气急败坏地嚷道:


“见鬼,又扑了个空!真不明白,凭哪一点她们不喜欢我。莫非是嫌我法语讲得不好,还是讨厌我的红头发怎么的。想想来巴黎已一年多了,竟连一个小妞儿也没搞到手,真窝囊。”


“你还没摸着门儿呗,”弗拉纳根说。


弗拉纳根在情场上屡屡得手,可以一口气报出一长串情妇的名字来,还真叫人有点眼红。尽管他们可以不相信他说的全是真话,可是在事实面前,他们又不能不承认他说的未必尽是谎言。不过他寻求的并不是那种永久性的结合。他只打算在巴黎呆两年;他不愿上大学,他花了一番口舌说通了父母,才来巴黎学画的。满两年之后,他准备回西雅图去继承父业。他早拿定要及时行乐的主意,所以他并不追求什么忠贞不渝的爱情,而是热中于拈花惹草,逢场作戏。


“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把那些娘儿弄到手的,”劳森愤愤不平地说。


“那还不容易,伙计!”弗拉纳根回答说。“只要瞅准了目标,迎上去就行了呗!难就难在事后如何把她们甩掉。这上面才要你耍点手腕呢。”


菲利普大部分时间忙于画画上,另外还要看书,上戏院,听别人谈天说地,哪还有什么心思去追女人。他想好在来日方长,等自己能操一口流利的法国话了,还愁没有机会!


他已有一年多没见到威尔金森小姐。就在他准备离开布莱克斯泰勃的时候,曾收到过她一封信,来巴黎之后,最初几个星期忙得不可开交,竟至没工夫回信。不久,她又投来一书,菲利普料想信里肯定是满纸怨忿,就当时的心情来说,他觉得还是不看为妙,于是就把信搁在一边,打算过些日子再看,谁知后来竟压根儿给忘了。事隔一月,直到有一天他拉开抽屉想找双没有破洞的袜子,才又无意中翻到那封信。他心情沮丧地望着那封未开封的信。想到威尔金森小姐准是伤透了心,他不能不责怪自己太薄情寡义。继而转念一想,管她呢,反正这时候她好歹已熬过来了,至少已熬过了最痛苦的时刻。他又想到女人说话写信,往往喜欢夸大其词,言过其实。同样这些话,若是出于男人之口,分量就重多了。再说,自己不是已下了决心,今后无论如何再不同她见面了吗,既然已好久没给她写信,现在又何必再来提笔复她的信呢?他决计不去拆看那封信。


“料她不会再写信来了,”他自言自语道。“她不会不明白,咱们间的这段缘分早尽了。她毕竟老啦,差不多可以做我老娘呢。她该有点自知之明嘛。”


有一两个小时光景,他心里感到不是个滋味。就他的处境来说,显然也应该取这种断然的态度,但是他思前顾后,总觉得整个事儿失之于荒唐。不过,威尔金森小姐果真没再给他写信,也没有出其不意地在巴黎露面,让他在朋友面前出丑——一他就怕她会来这一手,其实这种担心还真有点可笑。没过多少时候,他就把她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摒弃了旧时的崇拜偶像。想当初,他是那么惊讶地看待印象派作品,可是往日的惊讶之情,今日尽化为钦慕之意,菲利普也像其余的人一样,振振有词地谈着马奈、莫奈和德加等画家的过人之处。他同时买了一张安格尔名作《女奴》和一张《奥兰毕亚》的照片,把它们并排钉在脸盆架的上方,这样,他可以一边修面剃须,一边细细揣摩大师们的神来之笔。他现在确信,在莫奈之前根本谈不上有什么风景画。当他站在伦勃朗的《埃默斯村的信徒》或委拉斯开兹的《被跳蚤咬破鼻子的女士腼前,他真的感到心弦在震颤。“被跳蚤咬破鼻子”,这当然不是那位女士的真实姓名,但是他正因为有了这个浑号才在格雷维亚餐馆出了名。从这里岂不正看出此画的魅力吗,尽管画中人生就一副令人难以消受的怪模样。他已把罗斯金、布因一琼司和瓦茨等人,连同他来巴黎时穿戴的硬边圆顶礼帽和笔挺的蓝底白点领带,全都打入冷宫。现在,他戴的是宽边软帽,系的是随风飘飞的黑围巾,另外再套一件裁剪式样颇带几分浪漫气息的披肩。他在蒙帕纳斯大街上悠然漫步,那神态就像是他一生下来就知道这地方似的。由于凭着一股锲而不舍的韧劲,他居然也学会了喝苦艾酒,不再感到味儿苦涩。他开始留长发了,心里还很想在下巴颏上蓄起胡子,无奈造化不讲情面,历来对年轻人的非分之想不加理会,于是他也只得将就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