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窥探

作者:史蒂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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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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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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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5256字


他一直等到丽兹上床后才上楼去书房,途中在他们的卧室门前停了片刻,听到她均匀的呼吸声,确信她已睡着了。他一点儿也不知道他要试的会不会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将是危险的,极其危险的。


他的书房是一间大房间,分成两片:读书区和工作区。读书区排满了书,有一张沙发,一张躺椅和一盏落地灯。工作区在另一头,那里主要是一张丑陋的老式桌子,很破旧,但很实用。泰德二十六岁就拥有了这张桌子,丽兹有时告诉别人,他不愿扔掉它是因为他相信它是他“词汇的源泉”。她这么说时,他们俩都会微笑,好像他们真相信这是开玩笑。


在这件古董上面调着三盏罩着玻璃的灯,但泰德像现在这样只开这几盏灯时,刺眼、重叠的光圈投在凌乱的书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弹子戏。在这么复杂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么规则,谁也不知道。但在温蒂事件后的那个晚上,旁观者可以从泰德紧绷的脸上猜出游戏的赌注极大,不管规则是什么。


泰德会百分之百同意这猜测。毕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时才鼓起勇气这么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机,上面罩着罩子,一根不锈钢回车杆从左边伸出来,像搭便车者竖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着桌沿,然后打开打字机左边的抽屉。


这个抽屉又宽又深,他从中拿出他的日记本,然后把抽屉拉到最尽头。他放贝洛尔牌铅笔的陶瓷瓶滚了过来,铅笔从中掉了出来。他把它拿出来,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后把铅笔归拢起来放进去。


他关上抽屉,看着瓷瓶。在第一次晕眩中,他曾用一支贝洛尔牌铅笔在《金狗》手稿上写了“麻雀又飞起”几个字,然后,他就把这个瓶子扔进抽屉里。他从没想过再使用它……但是,前几天晚上,他又摆弄过铅笔。现在,它们就摆在十几年来一直摆的地方,那时斯达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里面。很长一段时间斯达克都很安静,几乎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然后念头一闪,狡猾的乔治从他脑袋中跳出来,就像一个失控玩具盒,盒盖一打开,跳出一个人。我在这儿,泰德!走吧,老伙计!前进!


此后大约三个月,斯达克每天十点都会跳出来,周末也一样。他会跳出来,抓住一根贝洛尔牌铅笔,开始写那些疯话——这些疯话能够赚到钱,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书写完了,斯达克会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只铅笔,看着杆上的牙齿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当一声。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声说。


但乔治·斯达克是他吗?他曾经是他吗?在最后一部斯达克《驶往巴比伦》最后一页的下面写上“完”字后,他从未用过这些铅笔,除了在晕眩状态。


毕竟,没有用它们的必要,它们是乔治·斯达克的铅笔,斯达克已经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认为他最后会把它们扔掉的。


但现在,他似乎又用得着它们了。


他的手伸向宽口瓶,又缩了回来,好像从一个很热的火炉缩回手一样。


还没到时候。


他从衬衫口袋抽出钢笔,打开日记本,拔掉笔帽,犹豫了一下,然后写起来。


“如果威廉哭,温蒂也哭。但我发现他们之间的联系比这更紧密,昨天温蒂从楼梯上跌下来碰伤了——一个紫色蘑菇状的瘀伤。当双胞胎醒过来时,威廉也有一个。同样的位置,同样的形态。”


泰德开始自问自答,这是他日记的特点。当他这么做时,他意识到这习惯意味着某种形式的双重性……也许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问:如果你把我孩子们腿上的瘀伤取下来,重叠在一起,它们会不会看上去完全一样呢?


答:是,我想会的。就像指纹、声音波纹一样。


泰德静坐了片刻,用笔头敲着日记本,思考着这一问题,然后他俯身向前,开始更快地写。


问:威廉知道他有瘀伤吗?


答:不。我认为他不知道。


问:我知道麻雀是什么,或它们意味着什么吗?


答:不知道。


问: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这么多,对吗?不管阿兰·庞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们又飞起来了,对吗?


答:对。


现在笔在纸上飞快地写着,他已有好几个月没这么快写字了。


问:斯达克知道有麻雀吗?


答:不知道。他说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话。


他停了一下,又接着写。


斯达克知道有什么东西。但威廉也应该知道有什么东西——如果他的腿碰伤了,它应该很疼。但温蒂跌下来时给他造成瘀伤,威廉只知道他一个地方受伤了。


问:斯达克知道他有个地方受伤了吗?一个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问:鸟群是我的吗?


答:是。


问:这是不是意味着,当他在克劳森和米丽艾姆的墙上写“麻雀又飞起”时,他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事后也记不住自己写过这些字?


答:是的。


问:谁写的那些字?谁用血写的?


答:知道的人,拥有麻雀的人。


问:谁是知道的人?谁拥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拥有者。


问:我在那儿吗?他杀害他们时我在那儿吗?


他又暂停了一下。是,他写道,然后又写:不。两者都对。斯达克杀豪默·加马齐或克劳森时,我并未进入恍惚状态,至少我不记得有。我认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见的……在增多。


问:他见过你吗?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应该见过。”泰德低声说。


他写道:他应该认识我,他应该见过我。如果他真的写了那些,他认识我很久了。他的认识和所见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踪和录音设备没有让狡猾的乔治烦恼,对吗?当然没有。因为狡猾的乔治知道它们在那里。你化了十年时间写犯罪,不可能不知道那种东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原因更好,不是吗?当他要私下和我谈话时,他知道我在哪里和怎么找到我,不是吗?


对。但斯达克想让人偷听时,他往泰德家里打电话,当他不想让人听到时,他往大卫的商店打。为什么他要让人偷听呢?因为他要向警察传递一个信息,即:他不是乔治·斯达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经不杀人了,他不会来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还有另一个理由,他要泰德看到声音波纹图,他知道警察不会相信他们的证据,不管它看上去多么无可辩驳……但泰德会。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这问题提得好,是吗?这就像问两个人怎么会有相同的指纹和声音波纹,和两个不同的婴儿怎么会有同样的瘀伤……特别是只有一个婴儿碰伤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双胞胎有许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约一年前,一本新闻杂志上有一篇文章谈到这一问题。因为他自己有双胞胎,所以他很认真地读了那篇文章。


有两个双胞胎隔得很远,但当其中一个折断了左腿时,另一个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时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两个双胞胎姐妹创造了一种她们自己的独特语言,这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懂这种语言。尽管她们智商很高,但这两个双胞胎姑娘从未学会英语。她们要英语干什么呢?她们有对方……那就是她们所需要的。文章还说,有两个一出生就分开的双胞胎,当他们成人后重逢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就像异教偶像崇拜或钻孔治头痛一样。现在他要招来麻雀,不得不尝试一下这种方法。


他想着麻雀,试着唤来鸟的形象,那数千只鸟,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顶后电话线上,等着心灵感应的信号一出现就展翅高飞。


形象出现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实,像一幅精神图画,缺乏生气。他开始动笔时经常这样——一种枯燥乏味的练习。不,比这还糟。他总觉得刚动笔时很恶心,就像深吻一具尸体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在纸上推动词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东西就会出现。单个的词开始消失,没有生命的人物开始爬起来,好像他晚上把他们放到某个小橱子里去了,他们必须活动一下肌肉,才能跳他们复杂的舞蹈。他脑子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几乎能感到那里的电波变了,摆脱了约束,变成了毫无羁绊的、汹涌的电波。


现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记本上,手里握着铅笔,力图使这种状态重现。时间一点点过去,什么也没发生,他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词进入他的大脑,挥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灵魂马上要说话了!”如果丽兹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着笔,面前放着一张白纸,他将怎么回答她呢?说他试着在火柴盒上画小兔子以赢得纽黑汶艺术家学校奖学金?见鬼,他连那些火柴盒都没一个。


他正要把铅笔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转了转身,正好面对他桌子左边的窗户。


有一只鸟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只加入进来。


又来了一只。


“噢,天哪!”他声音颤抖地说。他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害怕过……突然,一种脱离肉体的感觉充满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达克通话时一样,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来,它挤着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们后面,他看到一排鸟站在车库顶上,那车库是放除草设备和丽兹汽车的,车库屋顶陈旧的风标上站满了麻雀,在他们重压下风标摇摇欲坠。


“噢,天哪,”他又说了一遍,他听到他的声音从几百万里以外传来,充满了恐惧和惊奇,“噢,天哪,它们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从没怀疑过……但没有时间考虑它,没有心思考虑它。突然,书房不见了,他看到了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区,他在那里长大的。它空无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达克恶梦中的房子一样,他发现自己窥看着一个死去的世界。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写道: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对吗,小妞儿?”我问她,“我告诉你,那可不是一个高明的主意。你知道那些高明主意失败了的人怎么了吗?”现在眼泪从她脸颊滚落。”


怎么啦,乔治?你的高明主意失败了?


毫不奇怪,他说这话时,那个心狠手辣的狗杂种吃了一惊。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斯达克杀害米丽艾姆前曾说过同样的话。


“我进入了他谋杀的大脑,那就是为什么在大卫商店谈话时我用了那句话。”


这里,斯达克强迫米丽艾姆给泰德打电话,因为她吓得忘了电话号码,他为她拨电话,虽然她曾经非常熟悉的电话。泰德发现她的遗忘和斯达克的理解非常恐怖和可信。现在斯达克用他的剃刀去——


但他不想读那些,不能读那些。他抬起手臂,把他麻木的手像铅一样跟着提起。铅笔一离开笔记本,感觉立即回到手上,肌肉非常僵硬,他的中指一侧非常疼,铅笔杆上留下一块红色的凹痕。


他惊恐地低头看着写满字的纸,不想再把笔放下去,不想再让他和斯达克之间进行可厌的交流……但他这么做并不是只为读斯达克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第一手资料,对吗?


如果鸟又回来了呢?


但它们没有,鸟已经达到了它们的目的。他仍能继续下去,泰德不知道他怎么知道的,但他的确知道。


“你在哪里,乔治?他想。我怎么能感觉到你呢?这是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就像我不知道你的存在一样吗?或者是别的原因?你他妈到底在哪儿?”


他把这念头放在心灵前,努力看清它。然后又抓住铅笔,开始伸向他的日记本。


铅笔尖一碰到纸,他的手又抬起来,翻到新的一页,手掌又抚平那张纸,像刚才做的一样。然后铅笔又回到纸上,写道:


“没关系,”马辛告诉杰克·兰格雷,“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他停了一下,“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所有的地方都是一样的。他先认出那句话,然后是整个引文。它来自斯达克的第一部《马辛的方式》的第一章。


这次铅笔自动停下来。他举起它,低头看写下的字,这些字冷漠尖刻。也许除了家,我到那儿就会知道了。


在《马辛的方式》中,家就是弗莱布什街,阿历克斯·马辛在那儿长大,在他生病的酒鬼父亲的弹子房赌博。在这个故事中,家是哪里呢?


家在哪里?他对着铅笔沉思,又慢慢把它放到纸上。


铅笔迅速划了一系列m形线。它停了一下,然后又动起来。


“家在开始的地方。”


铅笔在鸟下面写道。


一句双关语。它有什么意义吗?现在他真的还在跟斯达克接触呢,还是他在愚弄自己?麻雀是真的,第一次狂写时所写的也是真的,但是炽热的感觉和冲动似乎都已减退。他的手仍感到麻木,但这和他笔杆抓得太紧有关。他曾在那篇论自动书写的文章上看到说,自动书写的人实际是被他自己的下意识念头和欲望引导着的。


家在开始的地方——如果这仍是斯达克的思想,如果双关语有意义的话,它指的是这里,在这个房间,是吗?因为乔治·斯达克就在这里出生的。


突然,该死的《大众》杂志文章的一部分飘进他的心中。


“我把一张纸卷进打字机……接着,我又把它退出来。我总是用打字机写作,但乔治·斯达克显然不喜欢打字机,也许因为他服刑的地方根本没有打字机。”


聪明,非常聪明,但事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对吗?这不是泰德第一次讲一个不很真实的故事,他想这也不是最后一个——当然,假定他度过目前的难关活下来。它并不完全是谎言,严格地讲,它甚至没有夸大事实真相,它是虚构自己生活的无意识的行为,泰德知道每个家都这么做。你这么做并不是为了美化你自己,有时是美化,但你更容易讲一个丑化自己的故事。在一部电影中一些新闻记者说:“当你在真相和传奇间选择时,选择传奇。”报道丑闻是这样,写也是这样。讲故事的副作用就是虚构你自己的生活,这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就像玩吉他手指会长老茧,多年抽烟会导致咳嗽一样。


斯达克的出生其实和《大众》所说完全不同,并没有什么神秘的原因导致他用铅笔写斯达克,那不过是一种仪式。作家和运动员一样,很容易迷信仪式。棒球运动员会日复一日穿同样的袜子或在走进投手区前划十字,如果他们打得好的话;成功的作家也容易遵循同样的模式直到它们变成仪式,以避免失败……这被称为作家的障碍。


其实乔治·斯达克用铅笔写作的原因很简单:泰德忘了把打字机色带带到他在罗克堡的夏季别墅。他没有打字机色带,但创作冲动非常强烈,于是他在抽屉里翻来翻去,最后找到了一个笔记本和一些铅笔和——


在那些日子,我们夏天很晚才去湖边的房子,因为我有三星期课要上——那课叫什么?创造性思维,非常愚蠢的课。那是那年七月末,我记得我到楼上书房,发现那儿没有任何色带。见鬼!我记得丽兹甚至那儿甚至没有咖啡——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跟《大众》杂志的麦克·唐纳森谈乔治·斯达克半虚构的出生故事时,他想都没想就把地点换成了在鲁德娄的大房子,因为鲁德娄是他主要的写作地点,把场景放在这里是很正常的,尤其是当你像虚构一样布置场景的时候。但这里并不是乔治·斯达克的出生地,他不是在这儿第一次通过泰德的眼睛看世界,虽然泰德在这儿写了大部分斯达克和他自己的,在这儿他们度过大部分双重生活。


“家就是开始的地方”


在这件事中,家应该指的是罗克堡。罗克堡恰好又是“家乡公墓”的所在地。泰德认为,两星期前正是在“家乡公墓”,乔治·斯达克第一次化为肉体出现。


接着,另一个问题自然而然地长生,这问题是如此基本,他听到他自己大声问道:“为什么你要再写呢?”


他垂下手,直到笔尖触到纸。那种麻木立即回来了,手就像浸泡到冰冷清澈的水流中一样。


手再一次抬起,翻到新的一页。它又落下,抚平纸张……但这次没有马上写。泰德以为接触已经结束了,这时铅笔在他手中动起来,好像它是活的东西……活者但受了重伤,它猛地一拉,画了一个逗号般的线,又猛地一拉,画了一个破折号,然后写道:“乔治


斯达克


乔治


乔治斯达克


没有鸟


乔治斯达克”


对。你能写你的名字,你能否认麻雀,很好,但是为什么你要再写为谁呢?


为什么它这么重要?重要到要杀人?


“如果我不写我会死的。”


铅笔写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泰德问,但他感到殷切的希望在他脑中爆开。它就么简单吗?他认为就那么简单,特别对一个作家来讲更是如此。天哪,对于现实中的作家来讲,除非他们写作,否则他们就不存在,或感觉到他们不能存在……对于像海明威这样的人来说,写作和存在是同一回事,不是吗?


铅笔颤抖着,然后在最后一个信息下面划了一条潦草的长线,看上去怪怪的很像声音波纹图。


“快点,”泰德低声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溃 烂”


铅笔写道。字歪歪斜斜的很勉强。铅笔猛地一拉,在他手间摆动,他的手指像蜡一样白。如果我再用点劲,泰德想,它就会断掉。


“失去


失去必要的凝聚力


没有鸟他妈的没有鸟


啊狗杂种离开


我的脑袋”


突然他手臂扬起,同时,他麻木的手敏捷地拍了一下铅笔,就像一个舞台上表演的魔术师拍一张牌一样,铅笔不是抓在他的手指间,而是被握在他的拳头中,就像一把匕首一样。


他向下扎去——斯达克向下扎去——突然,铅笔扎进他左手拇指和食指之间的肉中,石墨笔尖几乎穿透了肉,铅笔折断了,鲜血流了出来。突然,抓住他的力量消失了。他的手放在桌上,上面插着铅笔,剧烈地疼痛从那里蔓延开来。


泰德把头向后一甩,紧紧咬住牙齿,忍住折磨不叫出声。



书房边有一个小浴室,当泰德觉得能走路时,就走到那里,借着刺眼的日光灯检查手上的伤口,他的手在剧烈抖动。伤口很像一颗子弹打的——圆圆的孔洞周围是一圈黑亮的石墨,这石墨看上去很像火药。他翻过手,看到手掌一侧有一个针尖大小的红点,那是笔尖。


差点儿就穿投了,他想。


他用冷水冲洗伤口,一直冲到他的手麻木了,然后从橱中拿出一瓶过氧化氢。他发现他的左手握不住瓶子,于是就用左臂把它夹在身上,打开盖子。接着,他把消毒剂到进手上的洞中,看着液体变成白色泡沫,疼的咬紧牙关。


他把消毒剂瓶子放回原处,又把别的药瓶一个个拿出来,看上面的标签。两年前他滑雪摔了一跤,背部常常剧痛,胡默医生给他开了止痛药。他只吃了几片,因为他发现这些药打乱了他的睡眠系统,使他很难写作。


他终于找到了那个塑料瓶,它躲到一罐剃须膏后面,这剃须膏至少有一千年了。泰德用牙咬开瓶盖,倒出一片药。他考虑是不是再加一片,最后决定算了,这种药药力很强。


“也许它们已经失效了,也许你最后会全身痉挛不得不去医院,就此结束这个可笑的夜晚,是吗?”


但他决定冒一下险。手的确非常痛,简直让人难以忍受。至于医院……他又看看手上的伤口,心想,也许我应该去包扎一下,但如果我去的话我就完了,这几天人们像看疯子一样看我,我已经受够了。


他又倒出四粒止痛片,塞入裤子口袋中,把瓶子放回小橱架上。他把一块邦迪创可贴贴在伤口上。看看这圈塑料,他想,你不知道这该死的地方多么疼。斯达克设了一个陷阱对付我,他脑子里面的陷阱,而我正好落入其中。


真是这么回事吗?泰德不知道,不很确信,但他也知道一件事:他不想再这么干了。



当泰德终于又控制住自己后,他把日记本放回抽屉,关上书房的灯,向二楼走去。他在楼梯顶端的走廊停了一下,侧耳倾听,双胞胎很安静,丽兹也一样。


止痛药显然没有失效,泰德手上的疼痛开始缓和了一点。如果他不慎弯弯手,就会疼得要叫出来,但如果他注意这点儿,就不会太疼。


啊,但是早晨它会非常疼,伙计……你怎么向丽兹解释呢?


他不知道说什么,也许说真话……或部分真话,她似乎很能看穿他的谎言。


痛得好点儿了,但震惊之后的余波仍在,他认为自己很难入睡,于是走到一楼,透过客厅薄薄的窗帘向外望去,州警察的巡逻车停在私用车道上,他可以看到里面闪动的两颗烟头。


他们就这么冷静地坐在那里,他想,鸟群也没有惊动他们,所以可能根本没有鸟群,除了我头脑中。毕竟,这些家伙拿钱就是为了解决别人麻烦的。


这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念头,但书房是在房子的另一边,它的窗户从私用车道是看不见的,在这儿也看不见车库,所以警察无论如何看不见鸟群,至少它们落下时看不见。


但是它们飞起来时能看见吗?你要告诉自己他们听不见鸟飞声?你至少看见一百只麻雀,泰德——也许两、三百只。


泰德走到门外。他刚开了厨房纱门,两个警察就从车中走了出来,他们非常魁梧,行动像美洲豹一样敏捷。


“他又打电话了,波蒙特先生?”从驾驶座一侧出来的那位问,他叫斯蒂文斯。


“没有,”泰德说,“我正在书房写作,好像听到一大群鸟飞起,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你们俩听到了吗?”


泰德不知道从乘客座一侧出来的警察的名字,他很年轻,一头金发,一张圆圆的天真的面孔,看上去很和气。“我们听到和看到它们了,”他说,指指天空上的月亮,“它们飞过月亮,一大群麻雀,它们很少晚上在飞的。”


“你认为它们是从哪儿来的?”泰德问。


“我告诉你,”圆脸警察说,“我不知道,我的鸟类观察课不及格。”


他笑了,另一个警察没有。“你今晚有点儿不安,波蒙特先生?”他问。


泰德只盯着他。“对,”他说,“最近,我每天晚上都觉得不安。”


“现在我能为你做什么吗,先生?”


“不用,”泰德说,“我想不用。我只是对听到的感到好奇。晚安,先生们。”


“晚安。”圆脸警察说。


斯蒂文斯只是点点头。他的眼睛明亮而没有表情。


那家伙认为我有罪,泰德想,向回走去。有什么罪?他不知道,可能也不关心,但他的脸表明他相信所有的人都有罪。谁知道呢?也许他是对的。


他关上门并加了锁,走回客厅,又向外望去。圆脸警察已回到车中,但斯蒂文斯仍站在驾驶座门边,有那么一瞬,泰德觉得好像斯蒂文斯在盯着他的眼睛。当然,这是不可能的,由于窗帘拉着,斯蒂文斯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如果他能看到什么的话。


但是,那种感觉仍留在脑中。


泰德在薄窗帘上又拉上厚窗帘,然后走向放酒的小橱。他打开橱门,拿出一瓶最喜爱的烈酒,看了很长时间,又把它放回原处。他非常想喝酒,但在这个时候开始喝酒,那可太不合时宜了。


他走到厨房,倒了一杯牛奶,小心翼翼的不去弯他的左手,伤口热辣辣的。


“斯达克开始时迷迷糊糊的,”他边啜牛奶边望。“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他这么快就清醒过来,这真吓人——但他开始时是迷迷糊糊的。我想他睡着了。他可能做梦梦见米丽艾姆,但我不这么认为。我偷听到的太连贯了,不可能是梦,我认为是回忆,是乔治·斯达克的下意识资料室,在那里,一切都写得清清楚楚,整整齐齐地放在各自的位置上。我猜想如果他偷听我的下意识——就我所知,他可能已经这么做了——他会发现同样的东西。”


他啜着牛奶,看着食品室的门。


“我想知道我能不能偷听他醒着的思想……他清醒时的思想。”


我认为答案是肯定的……但他也认为这会使他再次受到伤害。下次可能不是铅笔扎进手里,下次可能是裁纸刀扎进脖子里了。


“他不能,他需要我。


对,但他疯了,疯了的人常常不知道什么对他们最有利。”


他看着食品室的门,考虑着他怎么走进去……然后又从那儿走到外面,房子的另一边。


“我能让他做些事吗?就像他让我做某些事一样?”


他无法回答,至少现在无法回答,一次失败的实验会杀了他。


泰德喝完牛奶,洗净杯子,把它放回原处。然后他走进食品室。在这里,右边架子上放着罐头食品,左边架子上是纸包装食品,一个上下两扇可分别开关的门通向后院的草坪。他打开锁,推开上下两扇门,看到野餐桌和烧烤架摆在那里,像沉默的哨兵一样。他走到外面的柏油小路,这条小路绕着房子的这一侧,最后和前面的大道相通。


小路在月光下像黑色玻璃一样闪闪发光,他能看到稀稀落落的白色污点在上面。


那肯定是麻雀屎,他想。


泰德沿着小路慢慢走,一直走到他书房窗户的下面。一辆卡车从地平线开上来。急驶下十五号公路,有那么一瞬,车灯照亮了草坪和柏油小路。在这一亮之间,泰德看到两个麻雀的尸体躺在小路上——分成三叉的脚爪从一堆羽毛中伸出来。然后汽车开走了。在月光中,死鸟的尸体又变成了不规则的一片阴影——如此而已。


它们是真的,他又想。麻雀是真的。那种莫明的恐惧又回来了,不知怎么使他觉得很肮脏。他试着握紧拳头,他的左手伤口疼得他差点儿叫起来,止痛片的效力已经过去了。


“它们在这儿,它们是真的,怎么会这样呢?”


他不知道。


“是我把它们招来的,还是我从空气中创造出来它们的?”


他不知道。但他确信一件事:今天晚上来的麻雀,他恍惚状态之前来的麻雀,只是所有可能来的麻雀中的很少一部分,极微小的一部分。


再也别这样了,他想,请再也别这样了。


但他怀疑这与他的愿望无关,这才是真正可怕之处:他引发了他身上惊人的超常能力,但却无法控制它。在这件事上,控制这个念头本身就是一个笑话。


他相信在这事结束之前,它们会回来的。


泰德打了个冷战,像小偷一样溜进自己的食品室,锁上门,然后带着剧痛的手上床。在他上床之前,他又用厨房自来水吞下一片止痛药。


他在丽兹身边躺下时她没有醒来。过了一会儿,他逃入梦乡,断断续续睡了三小时,其间恶梦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