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作者:约瑟芬·铁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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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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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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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430字


这是吉米。霍普金斯这辈子最大的新闻。当晚出现在街上的别家报纸都登出了高德斯墓园疯狂群众的骇人照片——像蛇发女怪般的人头,特写,呼叫着进入镜头:披头散发的复仇女神带着攒动的乱发和箕张的大嘴,在怨恨之下疯狂地互相抓扯并且自认为报道得很好。当然了,今天没有一件事情比得上克雷的葬礼重要。他们的摄影师令他们很感骄傲。


不过对霍普金斯来说,跟踪格兰特从魏格摩街到东方办公室,从东方办公室到坦普尔,再从坦普尔到警场,可不是没有收获的。即使在街角歇歇腿,也打点一位亲信帮他看着警局大门,要他看到格兰特离开的时候打个暗号,也不是没有收获的。


跟着他一路到西欧佛去,更不是没有收获的。“克雷系遭谋杀!”《前哨》的海报上喧腾着,“克雷系遭谋杀:凶手落网!”兴奋的报童身边挤着一大群人,而其他报社里却是一片捶胸顿足。记者向怒气冲天的编辑解释,苏格兰场说过一有可以发布的新闻立刻就会告知,但似乎没有用。编辑们想知道,这些人拿钱是干什么的?


舒舒服眼地坐着等人打电话来,捡那些官方给的垃圾吗?他们以为他们是千什么的?赛马赌金计算人吗?可是签发吉米薪水支票的大老板对他倒是毫不吝啬。吉米直接搬进了海洋饭店——房间比格兰特的宽大多了。格兰特也在这里订了房,不过在可预见的未来,他大部分的时间只能花在警察局里。吉米不禁要感谢克莉丝汀。克雷的星座为她注定了如此惊人的结局。


至于格兰特,就像他自己早已料到的那样,给源源不绝的信息淹没了。到星期二中午,几乎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每个角落都有人见到提司铎,等到下午茶时间,连苏格兰都开始传来他出现的消息。有人从桥上看见他在约克郡的一条小河上钓鱼,而当这位检举者向他走近的时候,他疑神疑鬼地把帽子拉下来遮住脸。有人看见他从亚伯利斯维特的一家电影院出来。有人说他在林肯郡租了一个房间,后来没付钱就跑。(他经常不付钱就跑了,格兰特注意到。)有人说他在卢斯托夫要求搭船。


(还有另外五六个地方也有人说他要求搭船。付不出钱给女房东而想离开英国的年轻男子还真是多得不像话。)有人发现他死在潘瑞斯的一处沼泽地上。(这个消息在大半个下午占据了格兰特心头。)有人说他在伦敦一条小巷里醉倒了。他在海斯、葛兰森、卢斯、汤布里吉、多彻斯特、阿许佛、卢顿、爱斯伯瑞、列赛斯特、恰特罕、东格林斯塔,还有伦敦的四家店里买了帽子。他也在史旺和艾德加各买过一包安全别针。他在阿吉尔街的一家快餐吧里吃了一份蟹肉三明治,在海华斯的一家喜斯饭店吃了面包和干酪。他在每个想像得到的地方,偷过各种想像得到的东西——包括在克劳依顿的一家玻璃瓷器店偷了一只细颈盛水瓶。在问到这位检举者他认为提司铎要盛水瓶做什么的时候,他说那可以当作很好的武器。


三部电话像坏了似地响个不停,另外通过邮件、电报、无线电还有亲自登门的消息不断涌进来。其中九成都是无用的,不过警方全都要听:有些在确定无用前还须做进一步的调查。格兰特看着眼前成堆的报告,也不禁有些失去了自制力。


“为了一个不留神,要付出的代价真是大。”他说道。


“看开点,长官,”威廉斯说,情况可能更糟。““可能更糟!倒要请你说说看,还有什么情况,依你的高见,会比现在更凄惨的?”


“噢,这个嘛,至少还没有什么疯子来向我们自首,浪费我们的时间。”


不过隔天早上这个疯子就来了。


格兰特仔细察看过一件刚刚送进来的被露珠浸湿的大衣之后抬起头,刚好看见威廉斯神秘兮兮地关上门,再神秘兮兮地走到他面前来。


“怎么了,威廉斯?”他问道,声音因期待而尖锐。


“疯子来了。”威廉斯说道。


“什么?”


“来自首的人,长官。”现在威廉斯的声音带着一丝愧疚,仿佛觉得因为昨天他提到这一点而招来了厄运。


格兰特咕哝了一声。


“一点都不寻常,长官。很有趣。非常时髦。”


“长相还是个性?”


“嗯,我是说小姐的衣服,长官。”


“小姐!她是女的?”


“是的,一位女士,长官。”


“带她进来。”他全身因震怒而起了鸡皮疙瘩。居然有哪个想出名想疯了的女人敢来浪费他的时间,只为了满足她变态而卑鄙的欲望。


威廉斯把门关上,传唤进来一个光鲜入时的身影。


来人是朱蒂。塞勒斯。


她一声不吭,阴沉而从容地走进了房间。即使惊讶于见到来的人是她,格兰特还是察觉到在她精心打扮外表下的强烈叛逆。他很熟悉那种愤世嫉俗,对她的身世也不陌生。


他无声地拉出一张椅子。要吓人格兰特可以很在行。


“好了,警官,”他说道:“你可以不用待在这里了。”等威廉斯走后,他对朱蒂说:“你不觉得这有点不大公平吗,塞勒斯小姐?”


“不大公平?”


“我一天二十四小时内要工作二十三小时,为了一件至关紧要的工作,而你却好意思来提供一份假自白浪费我的时间。”


“这一点也不假。”


“这假到我很想现在就请你出去,一个字都不用多说。”


她制止了他起身开门的动作。“你不能这样做。我会到另外一个警察局去自首,他们会叫我回来找你。是我干的,你懂吧!”


“不,不是你干的。”


“为什么不是?”


“理由之一,你根本不在现场附近。”


“你怎么知道我在哪里?”


“你忘了,根据星期六晚上聊天的内容,很明显你星期三晚上是在切尔西,济慈小姐的家里。”


“我只是去喝几杯鸡尾酒而已。我很早就离开了,因为莉蒂雅要到河边去参加一个派对。”


“就算是这样,你还是不可能在隔天一早天刚亮的时候就出现在西欧佛附近的海滩。”


“这一点都不值得惊讶,如果我隔天早上是在英格兰北部的话。我是开车下去的,如果你想知道的话。你可以去我的公寓问。和我住在一起的女孩子会告诉你我一直到星期四中午才回去。”


“这也不能证明你的行动和谋杀有关。”


“不过事实就是:我开车到了峡谷,躲在树林里,等到她来游泳。”


“那么你一定是穿着一件男人的大衣了?”


“是的,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开着车很冷,车里有我弟弟的一件大衣,我就拿来穿上。”


“你穿着大衣下海滩吗?”


“是的,天冷得叫人发抖。我不喜欢在清晨的时候游泳。”


“你下水了?”


“当然了。在岸上没办法淹死她,不是吗?”


“然后你把大衣留在岸上?”


“噢,没有,”她用深思熟虑过的讽刺口吻说道:“我穿着下水的。”


格兰特又吸了一口气。有一刻他确实吓了一跳。


“所以你换好泳衣之后,穿着你弟弟的大衣走下了海滩——然后呢?”


“她已经游了有一段距离了。我走进水里,向她游过去然后淹死她。”


“怎么做?”


“她说:”哈罗,朱蒂。‘我说:“哈罗。’我轻轻叉了一下她的下巴。我弟弟教过我如何叉别人的下巴让他们喘不过气。然后我游到她下面,抓住她的脚跟拉向水底,一直到她溺死为止。”


“很利落。”格兰特说道:“你全想清楚了是吧?有没有顺便为自己发明一个动机?”


“噢,我就是不喜欢她。我恨她,如果你想知道的话。


她的成功、她的长相和她的志得意满。她一直是我烦恼的来源,最后我终于一天也忍不下去了。““我明白了。那么可否请你解释一下,既然完成了这么一件堪称天衣无缝的谋杀案,你为何会平心静气地到这里来自投罗网?”


“因为你们弄错人了。”


“你的意思是说因为我们找上了罗伯特。提司铎。你这样一说就真相大白了。


既然你已经浪费了我宝贵的几分钟时间,何妨当作是补偿我,同时也让你自己歇歇脚,告诉我你对提司铎的了解有多少。““我什么都不知道。除了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可能杀人的人以外。不论任何理由。”


“那么你应该很了解他了?”


“不。我几乎不认识他。”


“你们不是——朋友吗?”


“不是,也不是情人,如果这是你想知道的话。鲍比。提司铎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个人,除了拿过一杯鸡尾酒给我之外。”


格兰特声调一变:“但是你还是这么尽心尽力地替他脱罪?”他很客气地说道。


她突然对这样的客气觉得反感:“如果你杀了人,你不会为了救一个帮你背了黑锅的人而去自首吗?”


“那要看我觉得警察有多无知。你低估我们了,塞勒斯小姐。”


“我觉得你们有很多人是白痴。你们抓了个无辜的人。你们忙着要致他于死地。


而且一份完美的自白就在你们面前,你们却不屑一顾。““你知道吗,塞勒斯小姐,一件案子里面总有许多事情只有警方才知道,不是光看报纸就能了解的。你错就错在凭报纸上的叙述来设计你的故事。有一件事情你不知道。还有一件事情你没有想到。”


“我什么没想到?”


“没有人知道克莉丝汀。克雷住的地方。”


“凶手就知道。”


“是的。这就是我的重点。现在——恕我很忙。”


“所以我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相信。”


“不是。我信的还不少。比如你整个星期三晚上都在外面,也许你去游泳了,你星期四中午才回到家。不过这些都不能证明你杀了人。”


她用她那难以模仿的慵懒姿态站了起来,拿出她的口红。“那么,”她一边涂口红,一边利用空档说道:“既然连这小小的见报机会都不成功,我想我这辈子只能继续演我的金发傻大姐了。还好我买的是当天的来回票。”


“你骗不了我的。”格兰特说道,过去帮她开门,脸上挂着不以为然的笑容。


“好吧,就算你说对了又怎么样,去你的。”她咆哮道:“但是你错怪他了。


而且错得离谱,离谱到这个案子结束之前你会臭名满天飞。“她擦身走过呆立的威廉斯和两名警员,然后消失。


“你看,”威廉斯说道:“这还是第一个。人是很奇怪的,不是吗,长官?如果我们对外表示我们要找的大衣缺了一颗扣子,就会有人把他们的大衣扯掉一颗扣子,然后带来给我们。纯粹为了找乐子。好像没有他们的帮忙事情就不够困难似的。


话说回来,她不是普通角色吧,你说呢,长官?““我不认为。你的看法如何,威廉斯?”


“音乐剧角色。想找机会出名助长她的事业。冷酷无情的死硬派。”


“都不对。正统剧角色。痛恨她的事业。心肠好到不惜牺牲自己。”


威廉斯感到有失颜面。“当然了,我没有机会和她交谈。”他想起了一个理由。


“不。外表就是一个很好的判断依据,威廉斯。我希望我也能如此地判断这个案子。”


他坐下来,手指在发丝间游移。“你会怎么做,威廉斯,一旦你成功地从海洋饭店逃脱之后?”


威廉斯领会现在他该设想自己是提司铎。


“我会上一辆拥挤的公车到别的地方去。见到第一辆车就搭。混在人堆里下车,然后信步走开,好像我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一样。其实不管我去哪里,我都会装成一副知道自己要去哪里的样子。”“然后呢?”


“我可能必须坐上另一辆公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去。”


“你会避开城镇地带,是不是?”


“当然!”威廉斯惊讶地答道。


“一个人在空无一人的乡下走动不是更奇怪?”


“有很多树林。事实上这一带的某些树林可以让一个人无限期地躲藏下去。如果他到得了像西边的艾许唐森林那样的地方,那么要找到他,可能需要出动一百个人把艾许唐翻遍了才行。”


格兰特摇着头:“还有食宿的问题。”


“露宿就行了。最近天气很暖和。”


“他在外面已经两天了:如果他逃到乡下去,到现在一定已经蓬头垢面了。但是他有吗?你有没有注意到没有人回报说他去买刮胡刀?有一种可能是他去找朋友了。我怀疑——”


他的目光转向朱蒂刚才坐过的椅子上。“但是不会的!她绝不会冒这么大的险求故弄玄虚。没有这个必要。”


威廉斯暗自期望格兰特能到旅馆去睡个觉。他为没能逮住捉司铎而自责,但是n责得太过分了。最优秀的人也会犯错,而且每个人都知道格兰特不会有事。他有警方的强烈支持做后盾。他何必要为了每个人都可能犯的错误而介意到病倒?当然了,一定会有一两个爱小题大做的人——觊觎他的职位的人——但是那种人根本没人在意。大家都知道他们居心何在。


格兰特不会有事,每个人都很清楚。为了偶一失察就折磨自己,他未免太愚蠢了。如果说一个警察的心会痛,那么威廉斯那颗坚毅的心就在为他的上司而痛。


“你可以把这个恶心的东西丢了。”格兰特说道,指着威廉斯的大衣。“这至少是二十年前的大衣,而且十年前扣子就掉光了。你知道吗,威廉斯,有一件事情一直叫我想不通。他在海滩的时候大衣还在,而回来的时候已经不见了。他一定是在路上的什么地方把大衣处理掉的。再怎么说那条路的范围不大。而且在时间上他也不可能走远。


他太急着回来掩饰他逃跑所犯下的错。但是到现在我们还是没找出那件大衣。


有两个很浅的养鸭池,我们都捞遍了。还有三条小溪,连硬币都藏不住,纸船也浮不起来。其他大小水沟、花园围墙、两座杂木林,也遍寻不着。什么都没有!他到底藏到哪里去了?是你的话会怎么处理?““把它烧了。”


“来不及。更何况是湿的。湿透了也说不定。”


“卷成一小团塞在树上:反正大家都在地面上找。”


“威廉斯,你真是天生的罪犯。把你这个想法告诉辛格,要他今天下午去设法验证。比起找到提司铎,我宁可先找到大衣。事实上我是非找到那件大衣不可!”


“说到刮胡刀,你不认为他也许把刮胡刀带在身上吗,长官?”


“我没想过。我不认为他有那么冷静。不过当时我也没想到他居然有胆子逃跑。


我满脑子想的是自杀。他的东西在哪里?““辛格全带来了,都在这个箱子里。”


“看看他的刮胡刀在不在?可以知道他刮了胡子没有。”


箱子里没有刮胡刀。


“好吧!”格兰特说道:“谁料得到?‘你真是叫我失望,探长,’他一边对我说,一边已经悄悄地把刮胡刀放进口袋,准备着要逃走了,就在头号呆瓜探长的监视下。我对这小伙子的看法全错了,警官。全错了。从一开始,我带他从验尸调查庭上离开的时候,我就以为他是那种歇斯底里型的,行事全凭一时冲动的家伙。


然后,等我知道遗嘱的事之后,我改变主意了。不过还是把他当成可怜的东西。“而现在我才发现他竟当着我的面计划逃走——而且还成功了!窝囊废不是提司铎,是我!““振作一点,长官。就算我们目前运气不济好了。不过你跟我,就我们两个,铁定会让那个冷血畜生束手就擒。”


威廉斯热血沸腾地说着,浑然不知要让杀害克莉丝汀。克雷的凶手现身的关键人物,是堪萨斯市一位傻乎乎的小女人,而她对这里的每个人根本闻所未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