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第61节 娶妾记(12)

作者:马识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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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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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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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896字


为什么一件事实,我在前面已经向你们作了负责的报道了,在几张报纸上却有这么不同的


报道呢?这些“无冕之王”为什么用笔杆子互相打起架来了呢?一言以蔽之,老板不同,利害不


一。而且我们知道总经理有的是钱,而钱是能通神的。“神”还如此,你这凡世间的什么“王”以


及这些“王”后面的报纸老板们,在美钞、黄金的攻势面前,顶个屁用呢?


官司打下去,慢慢就热闹起来了。那个叫吴淑芳的老女人的后嫁丈夫,就是那个老工人,


向法院递了状子。这个状子是吴淑芳没有被轧死以前亲笔写的,在报纸上影印出底稿来了。说


明这个总经理不认元配妻子,又强奸她的女儿,这个女儿也就是总经理自己的亲生女儿。这位


总经理强奸了自己的女儿,强纳为宠妾,还生了一个儿子。吴淑芳还举出一个很有力的证明,


要求查验,说她元配丈夫,就是这位总经理的肚脐眼下面有一块银元大的青瘢。这种隐秘的地


方岂是一个女人能够随便知道的吗?这一下就在山城轰动起来。于是道德会出头来发表谈话了。


妇女会也出头声援来了。至于有些被这个总经理的大公司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的小公司,更是乐


意出钱印出影印的状子到处张贴,或者假借各种名目的法团站出来主持公道,印出整齐的“十大


罪状”之类的“快邮代电”来。有的还出钱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栏里。这罪状里有一条说,那抱子跳


河自杀的女子是被人掀下河去的。那老女人也是总经理收买人故意用汽车轧死的,说他企图消


灭罪证。


这种种的情况,我没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去调查。但是这样的总经理,是很懂得西洋那条谚


语的:“富人要进天国,比骆驼穿过针孔还难。”既然他死心塌地地要进地狱了,什么坏事还不


敢干呢?何况他有一个一肚子坏水的烂师爷给他出谋划策,而上面还有孔家大老板面授机宜


呢?


那么这案子后来怎么结案的呢?


说起来更是离奇……你们把眼睛睁得那么大望着我干什么?……要我三言两语就把这个离


奇的公案说清楚,免得大家憋得心里难受嘛!慢一点,难道冷茶都不让我喝一口,润一润喉咙


吗?……


好,好,我就三言两语摆完它吧。


某一天早晨,一张大报在社会新闻栏里,登出一个消息。说国际贸易公司总经理王聚财投


河自杀了。在报上赫然登出他的绝笔书。说他为富不仁,受到天罚,鬼使神差地强奸他不认识


的亲生女儿,纳为姨太太,生下孽子,又被他的前妻前来认出他来,他自知铸成大错,无法悔


改。现在前妻和女儿以及孽子都亡故了,他无脸再活在人世,所以一死了之。并且奉劝世人不


要娶妾等的话。总之,这位总经理承认了事实,并且良心发现了,做出了以身殉道这样高尚的


举动来,的确是令人感动的。


在同一张报纸上,还登着他投河时脱下的鞋袜的照片,还有被打捞起来的浮肿得不像样子


的尸体。这当然是有力的证明了。何况“国民道德促进会”还登着劝世的文章,妇女会登着反对


男人娶妾以及号召妇女不要当小老婆的评论呢?


不过,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这么复杂的。另外一张报纸上却登着另外一个完全不同的报道。


题目是《总经理金蝉脱壳记》。报道的是“据某方面传出可靠消息”。内容说的是这位能干的总经


理早已奉某巨公(谁都会猜想是孔家大老板)面授机宜,改名换姓,飞往台湾担任一位经济接


收大员去了。那具面目全非的浮肿尸体不过是总经理这只金蝉临走时脱的壳罢了。


这当然更是一件耸人听闻的消息,也在这个山城嗡嗡嗡地响过一阵,后来也不见提起了。


为什么?因为大家早已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到匆匆忙忙打点行李,活动美国飞机票,或最低限度


在美国的登陆艇上占个位置,像蝗虫一般,成群结队,赶回上海、南京、广州、武汉等地去“劫


收”去了。谁还热心去管这山城的亲父强奸亲女一案的道德问题呢?


于是山城里大蝗虫飞走了,小蝗虫飞来了。照样熙熙攘攘地做生意买卖;照样收粮取税;


照样办报纸,制造戡乱建国的言论;酒楼茶坊,照样热闹非凡;舞场照样灯红酒绿,小公务人


员照样那么凄凄惶惶地上班下班,和骏马飞奔的物价竞走,提着、背着、抱着一大捆当今政府


新发行的金元券和一个小口袋去米店排队。至于那些下苦力的人们,还是一样在陡峻的朝天门


梯坎上,背着沉重的负担,淌着大汗,嘶哑地呻吟着,一步一步地爬上去,无休止地在那没尽


头的生活的上坡路上爬呀,爬呀……


一切都很正常。但是远远听到了隐雷声,在北方。


山城走卒摆完了他的龙门阵,有一会儿工夫了。可是大家还是沉默着,似乎还在等待他摆


什么。我们好几个人却发现眼泪正扑簌扑簌地从他的脸上掉到地上哩。我问他:“你怎么啦?”


“唉,一想起这些,我就感到难过。那母女俩的影子总在我的眼前晃来晃去。”


“为什么?”


“因为我正是那个贸易公司的那个姓黄的小职员,就是我把张小倩介绍去投考商业学校的,


也是我介绍她去大公馆当家庭教师,是我把她送进了火坑去的呀……”


“怎么能把这笔账记在你的名下呢?这怎么能怪你呢?这笔血债应该记在他们的账上,应该


怪罪的是他们。”我们劝他。


“他们?他们是谁?”他反问了,把“他们”二字叫得很响。


真的,到底“他们”是谁?该怪罪什么人呢?我们谁也回答不清楚。


谁来回答这个问题?谁?哪怕用刀、用剑来回答也好!用血、用火来回答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