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作者:司各特

|

类型:都市·校园

|

更新时间:2019-10-06 22:52

|

本章字节:12836字


在黄昏寂静的书斋中,


我翻开镶铜精装的古书,


披阅许多圣徒的事迹,


殉难已使他们升入天堂。


随着烛光的逐渐暗淡,


我唱过赞美诗安然入睡。


可谁愿抛弃功名富贵,


拿起牧杖围上灰布披肩,


离开热闹繁华的世界,


蛰居在清静的隐修室中?


沃顿


隐士的谆谆劝告,客人自然乐于从命,可是调准琴弦却不像喝酒那么容易。


“神父,”他说道,“我看这乐器大概少了一条弦,其余几根好像也损坏了。”


“哦,你看出来了?”隐士答道,“那么你还是真正懂得这玩艺的,这都是贪酒的结果,”他抬起眼睛又一本正经地说,“一切都得怪他大贪酒!我是指我们的苏格兰行吟诗人阿伦阿代尔[注],我告诉他,喝过七杯酒以后,别碰我的竖琴,否则非把它搞坏不可,但他不听劝告。朋友,我喝一杯,祝你弹唱成功。”

[注]阿伦阿代尔,这也是罗宾汉的一个伙伴。他是民间艺人,据说,罗宾汉曾帮助他从一个年老的骑士手中救出他的未婚妻,从此他便追随罗宾汉,本书后半部中也多次提到他。


说完,他又郑重其事地喝干了一杯酒,同时摇摇头,表示对那位苏格兰竖琴手的好酒贪杯不以为然。


这时,骑士已把琴弦多少摄弄好了,先弹了段过门,然后问主人,他是唱诺曼人的曲子,还是法国人的曲子,或者英国的通俗民谣呢?


“唱民谣,唱民谣,”隐士说,“我不要听诺曼人的曲子,也不要听法国人的曲子。骑士先生,我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正如我的保护神圣邓斯坦也是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我不爱听诺曼话和法国话,正如他不爱给魔鬼修蹄子一样[注]。在这间屋子里只能唱英国歌。”

[注]据英国的民间传说,圣邓斯坦生前当过铁匠(因此被认为是铁匠的保护神),有一次魔鬼去找他修蹄子,给他作弄了一番,从此再也不敢小看这位圣徒。


“那么我试试吧,”骑士说,“这是一支英文谣曲,我在圣地认识的一个撒克逊吟游诗人编的。”


情况立刻清楚了,这位骑士即使不擅长弹唱艺术,至少他的演唱方式说明他是经历过名师指点的。他的音域不太宽广,嗓音也天生较粗,不够圆润,然而他的修养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弥补了一切天然的缺陷,因此他的演唱,哪怕比隐士更高明的评判者,也会觉得无可挑剔,何况骑士在弹唱中有时显得慷慨激昂,有时又变得悲哀凄切,给他的曲调增添了生动的活力。


十字军人远征归来


在激烈的战斗中赢得了荣誉,


勇士从巴勒斯坦回来了;


肩上绣的十字架花纹,


已在战斗和风雨中褪色和破损;


盾牌上留下的每一道刀痕,


都标志着一次腥风血雨的鏖战。


在暮色降临大地的时刻,


他来到姑娘的窗下歌唱:


“告诉姑娘一个喜讯!你的骑士


已从那片黄金的土地上回来。


发他没有带回财宝,也不需要财宝,


他有的只是锋利的刀剑和战马,


他向敌人冲锋陷阵的踢马刺,


他使敌人望风披靡的长枪;


这就是他浴血奋战的全部纪念品,


只希望它们能博得美人的一笑!


“告诉美人一个喜讯!她的忠诚骑士


在爱情的鼓舞下建立了丰功伟绩;


从此她的名字将传遍远近各地,


光辉而尊贵的接待随时恭候着她;


诗人歌唱她,典礼官也向世界宣布:


‘仔细瞧瞧那位美丽的少女,


正是为了她那双明亮的眼睛,


骑士才在阿什克伦的比武中赢得了胜利!


“‘仔细瞧瞧她的笑容!它使刀剑锋利无比,


尽管拥有千军万马和穆罕默德的保佑,


包头巾的偶像苏丹却在他的剑下丧生,


他的五十个妻妾顷刻之间成了寡妇!


瞧瞧她的鬈发,它那么光艳照人,


半掩半映地披在她雪白的脖颈上,


它们中间没有一缕金银丝线,


可是为了它们,异教徒倒在了血泊中。’


“告诉姑娘一个喜讯!我不想扬名天下,


一切功绩和赞美都属于你。


只是在这夜深露冷的时刻,


请你打开这简陋的大门;


在叙利亚的炎热中生活惯了,


北风使我觉得像死一般寒冷。


让感激的爱情消除少女的羞涩,


把幸福赐予带给你荣誉的人吧。”


在这支歌弹唱时,隐士那副神态活像今天一位第一流批评家在欣赏一出新歌剧。他把身子靠后一些,仰起了头,半闭着眼睛,有时交叉双手,摩弄着拇指,似乎正全神贯注在静听,有时又伸开巴掌,随着音乐的节拍轻轻挥舞。遇到一两个他喜爱的乐段,他仿佛觉得骑士的嗓音还不够嘹亮,不足以达到他的欣赏水平所要求的高度,于是不免助他一臂之力,随声哼上几下。演唱结束,隐士便郑重宣布,这是首好歌,唱得也婉转悦耳。


“然而我想,”他说,“我的撒克逊同胞跟诺曼人混得久了,不免沾染了他们的感伤情调。你说,这个正直的骑士为什么要离开家乡?他回来后,除了发现他的情人已倒在别人的怀抱中,他的小夜曲按照诺曼人的说法只能像猫在阴沟中叫春一样,得不到反应,还能指望什么呢?不过,骑士老弟,我与你干这一杯,祝一切有情人真正成为眷属。但恐怕你不是其中的一个,”他又说,发觉骑士一再喝酒,头脑已有些迷糊,以致把水罐里的水倒进了酒杯中。


“咦,”骑士说,“你刚才不是告诉我,水罐里装的是你的保护神圣邓斯坦的泉水吗?”


“千真万确,”隐士答道,“好几百异教徒在这儿受过洗礼呢,但我从未听说他拿它当酒喝。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有固定的用途。圣邓斯坦也像别人一样,了解快活的出家人的特殊需要。”


他一边这么说,一边拿过竖琴来,给客人唱了下面这支歌,那)用原始的歌谣方式演唱的英国民间小调:


赤脚修士之歌


朋友,我可以给你一年或两年时间,


让你从拜占庭到西班牙找遍整个欧洲,


可是哪怕你找得筋疲力尽也无法找到


像赤脚修士这么快活的人。


你的骑士为了心爱的人赴汤蹈火,


晚祷声中带着枪伤回到她的身边,


她却把我匆匆叫去替他作临终忏悔,


因为除了赤脚修士她不要别人作伴。


你的国王分文不值!因为许多君主


情愿用他的龙袍换一身修士衣服,


可是我们中间又有谁会忽发奇想,


要把僧帽去交换一顶王冠!


我们的修士去游四方,到处为家,


天下的珍馐美味都可以供他享受,


他在哪里都来去自由,无牵无挂,


因为每个人的家都是赤脚修士的家。


他预定中午到达,中午以前


大家已备好丰盛的筵席虚位以待,


因为精美的饮食和炉边的座位,


永远是赤脚修士不可剥夺的权利。


他预定晚上到达,浓冽的麦酒,


热气腾腾的馅饼已在恭候大骂,


主妇宁可让当家人睡在野外,


也不愿赤脚修士没有温暖的床铺。


修士的芒鞋、腰带和长施早已风行无阻,


魔鬼怕它们,教皇信赖它们;


为了采集没刺的玫瑰,享受生活的欢乐,


最好的办法便是当一名赤脚修士。


“说老实话,”骑士说道,“你唱得很好,振奋人心,高度赞扬了你们的修会。不过讲到魔鬼,你不怕他趁你违反教规,寻欢作乐的时候,光顾你的茅庐吗?”


“我违反教规!”隐士答道,“这是无中生有的指责,根本不在我的话下!我在教堂中格守清规,按时祈祷。一天晨昏两次弥撒,早上祷告,中午祷告,晚上祷告,念主待文,万福马利亚,使徒信经……”


“月光之夜是例外,正好乘机猎取鹿肉,”客人说。


“例外只是例外,”隐士答道,“我们修道院的老院长教导我说,如果自不量力的俗人问我,是不是遵守修会的规则,我可以这么回答他们。”


“说得有理,神父,”骑士道,“不过魔鬼总是把眼睛盯住这些例外;你知道,他到处转悠,像一只吼叫的狮子。”


“他要吼叫就让它吼叫,”修士说,“我的腰带一碰到他,他就不敢张牙舞爪,好像给圣邓斯坦的钳子夹住了鼻子[注]。我不怕任何人,也不怕魔鬼和他的徒子徒孙。圣邓斯坦,圣杜布里克,圣威尼巴尔德,圣威尼弗莱德,圣斯威伯特,圣威利克,还不能忘记肯特的圣托马斯和我自己的功德这一切都会保护我,我不怕任何一个魔鬼,不论它是长尾巴的还是短尾巴的。不过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朋友,我从来不在晨待以前谈这些问题。”

[注]据有关圣邓斯坦的另一个传说,魔鬼曾在夜间骚扰圣邓斯坦,被后者乘其不备,用烧红的铁钳夹住了鼻子。


他改变了话题,于是两人兴高采烈,开怀畅饮,还唱了不少歌,互相应和,正在这时,有人大声打门了。


这使他们的饮酒作乐只得宣告终止;至于谁在打门,那得回头先谈另一些人物的活动了,因为我们也像老阿里奥斯托[注]一样,不能一成不变,老是跟故事中的一两个角色作伴。

[注]阿里奥斯托(14741533),意大利人文主义诗人,他的主要作品长篇叙事诗《疯狂的罗兰》情节复杂,人物众多,经常变换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