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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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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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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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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978字

“太好了!”晓笛猛拍了一下大腿。“那……你有念大学吧?”


“有啊!”


“什么科系毕业的?”


“什么科系啊?呃,化工……”


“啊,化工!”晓笛又拍了一下大腿。“我早该猜到了!”果然和运动差了十万八千里,也难怪他的电脑里全都是一些化学程式。“正好,我们公司的化妆品部门最近正在招考研究人员,我叫我大姊帮你去说一声,保证没问题!”


孟樵怔了怔,“化妆品研究员?”然后搔搔脑袋,“呃,好啊!”眼神却似乎有些困惑,但正兴奋当头的晓笛并没有注意到。


“那就这么决定了,等你的工作定下来之后,你就打电话去跟你老妈辞职,ok?”


“呃……o……ok。”孟樵的表情更困惑了。


向老妈辞职?


可是……他并不是在老妈公司里工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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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姨婆也来了,她到底想怎样嘛……好好,我知道了,我不会回去,直到你通知我为止……耶?圣诞礼物?好啊、好啊,那……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家pub在哪里……好,那八点见,掰掰!”


一放下电话,转个眼便瞧见孟樵好像一只渴望主人带他出去散步兼撒尿的小狗一样,拿著一双哀怜的眼湿漉漉地瞅著她,讨好的尾巴在背后啪达啪达地拍打,晓笛不禁噗哧失笑。


“好啦、好啦!带你去就是了啦!唔,对了,顺便叫我大姊帮你找工作。”


耶诞日不放假,但耶诞夜依然是情人的夜,没有情人也要到街上去拣个男人来应景一下,总之,闹区里满满都是人,而且愈夜愈热闹。


因为要见的是大姊,晓笛不得不穿上一套高雅的套装,矮跟的淑女鞋,还薄施脂粉。孟樵也好像为了这天而特地去买了一套帅气的西服,还被晓笛硬逼著去理了一头俐落的发型,这样装扮下来,还真有几分潇洒的味道。


“原来他是个男的啊!还是个很漂亮的帅哥呢!”邵晓昙颇觉意外地上下打量笑吟吟的盂樵。“你怎么没早告诉我们那个帮了你的人是个男的呢?”


晓笛两肩一耸。“省却麻烦。”


“你喔……”邵晓昙横她一眼。“那现在为什么又肯让我们知道了?”


“因为……”晓笛咧嘴转向宋天宇,特地从加拿大赶来与未婚妻共度耶诞夜的未来大姊夫。“想请姊夫帮帮忙,让他在我们公司上班。”


宋天宇征微一笑。“没问题,他是……”


“他是化工系毕业的。”


“好,我知道了。”


片刻后,趁两位男士去为两位女士端饮料之际,邵晓昙即抓著晓笛严刑拷问,你喜欢他?”


“喜欢啊!”


见她一副讲话不经大脑的模样,邵晓昙不由得直叹气。


“我的意思是说,你是以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去喜欢他的吗?”


闻言,晓笛不禁愣了一下,随即若有所悟地拉出一声长长的“啊”!


“女孩子喜欢男孩子那样的喜欢吗?”她自言自语地沉吟。“嗯……难怪我对他的感觉不一样,原来我是那样喜欢他的啊!”


邵晓昙不禁愕然。老天,原来她自己都不知道!


算了,至少她现在知道了,后知后觉总比不知不觉好。“你的眼光很不错,那男孩子让人一眼就喜欢,不过,重点是你喜欢,这才是最重要的。”


“男孩子?”晓笛拚命眨眼,望住端著两杯饮料朝这儿走来的孟樵,嘴角有点轻微的抽筋。“大姊,孟樵比你大喔!”


“欸?”邵晓昙吃了一惊。“他比我大?可是他看起来……”


“他笑起来是挺像个孩子的,不过,他已经二十六岁了哟!”


“他……”邵晓昙也看住孟樵直发愣。“居然大我两岁?!”


发现四只眼睛瞪在他身上,孟樵不禁疑惑地低头看了看自己。


“我……有什么不对吗?”


“当然有,”晓笛失笑,“你不知道我们两个是威力十足的菲力普吗?”说著,她过去挽住他的手臂,“所以我们最好快快闪人,让我大姊他们好好去诉诉分隔两地的相思衷情。”然后与他一起向后转,同时往后挥挥手。


“大姊,谢谢你的圣诞礼物啦!”


宋天宇把一杯饮料放到邵晓昙手上,后者始终若有所思地盯住渐行远去的那一对──孟樵俯首倾听晓笛低语了几句,两人同时大笑了起来,晓笛整个人都洋溢著一股她未曾见过的奕奕神采。


“在想什么?”宋天宇轻问。


“我在想,或许我们的婚期可以决定了。”


未几,晓笛便和孟樵先行离开pub,那种上流人士聚集的场所实在不适合他们,活泼热闹的地方才适合他们,也只有在热闹的地方,晓笛才特别感受到孟樵也有成熟的另一面。


在拥挤的人潮中,他总是细心地揽臂护著她;看电影时,他不忘为她买来爆米花和饮料;夜凉如水,他主动脱下外套披在她身上……


如同初见面时那种尴尬的场合里他所表现出的体贴,在纯真爽朗的外表下,他还有一颗温柔细腻为他人著想的心,仔细想想,或许一开始,甚至在她尚未清楚他的长相之前,他的这份体贴便已悄然打动她的芳心了。


或许很多男孩子都是如此,但只有他对她表现出这份温柔体贴。


啊!是的,她是喜欢他,以女孩子对男孩子的那种心情喜欢他,所以,当他表示因为想和她在一起而不回匈牙利时,她才会那么高兴。


那么,他呢?


他是说过他喜欢她,但究竟是哪一种喜欢呢?


是普通哥儿们?


或是男人对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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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起时,两人才回到孟樵的家,正当晓笛要回房休息时,孟樵以不太确定的语气唤住她。


“呃,晓……晓笛。”


晓笛回身,只见孟樵捧著一个小礼物,搔著脖子腼腆的笑著。


“那个……我知道我的品味不好,但我还是想自己挑一样礼物送你……”


“啊咧,你也要送我圣诞礼物啊?不过,我可没有礼物回送你喔!”抑不住心头的喜悦,她连忙接过来打开一看……差点翻白眼。


这家伙的品味还真的是有够逊耶!


“你……呃,喜欢吗?”孟樵紧张又期待地问。


呃……这个嘛……晓笛在心里对自己吐了一下舌头,然后背过身去。


“帮我戴上。”


“好!”紧张消失了,孟樵喜孜孜地替她戴上项炼,待她转过身来,“很漂亮!”他得意地说,然后探手拥住她,在她还没有意会到他想干什么之前,便俯下唇来贴住了她的嘴,自然得好像睡前刷牙一样。


晓笛猛然抽了口气。


若是其他任何男人,早在他的唇碰触到她之前,她就把对方摔成一百零八种最佳倒地姿态,再一脚踩在对方身上警告对方永远别再做这种尝试;或者在他吻上她的那一刻将对方踢成七七四十九截,然后送给医学院做解剖研究;抑或是在他不知死活地把舌头伸进她嘴里恣意品尝之际活活掐死对方,再埋到后院里的垃圾山下放火焚烧毁尸灭迹──这才是她最正常的反应。


然而,此时此刻的她却好像南京板鸭一样全身僵硬,双眼瞪得比金鱼还大,脑袋里塞满了棉花,全然无法做出任何规制上的反应,大大违反了自然的生理循环,舌她连呼吸都忘了。直到他满足地离开她的唇,她依然连睫毛都不曾眨一下,呆然的脸早已胀成紫红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