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原则

作者:针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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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人物·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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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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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5632字

夜,常宅。


送走罗炎,俊秀的脸浮上奸笑,心思盘算着:哼哼哼,明天他就变成市侩脸,不管他买什么药,一律涨价十倍,看这家伙还敢不敢来常氏生药铺。


这姓罗的说自己是玉器商人,腰上的确佩戴了不少的玉环玉龙之类,也不怕走在半路遭人抢劫。而且,他一双贼眼只往姐姐身上溜,看得他心火一把二把三四把,烧得旺极了。那群找骨头的家伙今夜倒安分,没再来当“夜门神”,反倒是姐姐一顿饭吃得心不在焉,吃着吃着居然发笑起来,颊上红通通的。


心思至此,常独摇拐个弯,绕到微凉房前。


“唉——”未近房,一声长长的叹息飘出。


“姐?有心事?”在窗口探看,常独摇推门走进来。


叹气的女子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被他的叫声吓到,双肩抽了抽,嗔责道:“你不去睡觉跑来我这儿吓人啊。”


“你有心事?”打个小小的喷嚏,他倒了杯茶,“是不是……我今天自作主张请罗炎来家中做客,你不高兴?”他只是想看某个披头散发的人变脸而已。


“罗炎?”谁呀?常微凉想了想,“啊,你说那位客人啊。怎么会呢?独摇,你能交朋友,我当然高兴。朋友多,在外谈生意也方便。”


在她脑中罗炎长什么模样还不太清晰,只知道他的前额异常光亮。刚才吃饭,满脑子回响着摄缇在耳边轻轻说的那句话,又想到他肆无忌惮的吻,脸有些发热而已。


明明这人不擅说话,可他的每句话却总能在耳边绕上三五十遍,害她想一下,再想一下,又矛盾又害臊……呀,不会脸红得太厉害,独摇瞧出什么吧?


大眼瞟向弟弟,见他喝茶润嗓,吁口气,她试问:“独摇,你……你找我有何事?是为了铺里,还是坊里?”


“姐,咱们在一起没必要成天说铺里坊里的事。呐,你也别念账本给我听。”常小弟飞快摇手。


“行啦,你想听,我这儿还没账本念呢。晚上的药喝了吗?”有人驱鬼,真不明白他在外面守个什么劲。


“喝了。”常独摇点头,“姐,晚饭就听你叹气,烦什么,罗炎的事?放心,我不会让他烦到你的,从明天开始,铺里的药对他涨十倍,只要他愿意买,我还愿意卖呢。卖到他身无分文为止,看他敢不敢来。哼!”他已经听兔兔说了,那罗炎每天来铺里,一会儿洗头药,一会儿橄香散,再一会儿化淤膏,东西倒是买了不少,不过心术不正,他不欢迎。


“独摇,他不是你新交的朋友吗?”对朋友这么狠?


“不是。”他断然否定。


“那你为何请他来家中做客?”小弟请朋友做客家中,她这个姐姐当然欢迎。


“为了……”比较阴险的原因,还是不说为好。常独摇脑子一转,换了话题,“姐,你喜欢那个罗炎吗?”


“不喜欢。”那罗氏公子……嗯,没印象,她喜欢的人要高大老实,要身体健康、头发细密,要……呀呀,又想起那个人了。


很好,姐姐不喜欢他解决起来也方便。嗯嗯,点着头,常独摇再道:“那……你喜欢有奇怪嗜好的家伙吗?”


“奇怪嗜好?谁?”


“养了一只狗的那人,摄缇。”常独摇气鼓鼓地说道,希望听到的回答仍是三个字。等啊等,等啊……没等到回答,他抬头看她,发现她的脸红成两片。


不会吧?


“姐?”他轻叫。


“嗯?”


“你……你喜欢摄缇那种男人?”不是喜欢那家伙,只是喜欢那种类型吧?常小弟在心中默念。


“……要你管。回去睡觉,生病了还到处乱跑,这么拖着什么时候才能康复?秃宝呢,怎么没见他跟着你?”脸红的女子横了自家小弟一眼,生起气来,也开始动手推人。


天空已是墨色,玉兔弯出弧度,偶有轻云飘过,掩去月光。


被强推出门的常独摇看了看夜色(奇书网),回头道:“夜里再听到什么声响,大叫一声,我立即赶来。”


“你怎么知道一定会有声响?不许乱说。”臭独摇,存心想吓她。偏偏那尊让人心安的高大身影不在。药铺关门前,他只说今晚不会有事,让他们安心,便拈着那颗黑乳牙回客栈,害她想叫又叫不出口,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消失掉。


“兔兔呢?”常独摇看了眼一边的厢房,没见到灯光。兔兔是贴身丫头,她的房间就在微凉的隔壁。


“她去找陈妈了。”将他推出房,木门飞快关上。


房外响起短暂的脚步声,常小弟的脑袋从窗子边伸出来,叮嘱:“有声响只要大叫就行,别怕。”


“知道知道。”挥手赶蚊子。


夜半,更声敲响,惊动古榕树上栖息的雀鸟,引来一阵“扑拉扑拉”的飞翅破空声。惊飞后,鸟儿重新停在古榕上,四周慢慢静下来。


两尊比飞鸟大上百倍的黑影坐在树干上,无声无息。


“扑拉——扑拉!”远远的夜空中,传来鸟儿扇翅的声响,风声很大。


“扑拉扑拉!”扇翅声又快又急,冲着古榕树而来。准确些,是冲着常宅的方向急遽而来。


在月光的投照下,两点黑影在常宅上方移动,似乎在找什么。一个黑影似乎找到了,正要冲下,急速下落时,黑影突然刹住,并阻止另一个黑影下落。


犹如嗅到夜风中有危险的气味,两道黑影迟疑片刻,在常宅上空盘旋半天,似乎正在商讨去留。绕了数十圈,黑影调转方向,向来时的方位飞去。扑拉的翅膀声由近至远,再慢慢消失掉。


月色在云中一闪一闪……


“看清了?”


“跑得倒挺快。”凯风讽刺地低笑,“木尊,没想到这世上还存在这么稀有的东西。待属下追去看……”


“不必。”


“……看,没准又发现新骨骼……不必?”凯风咬到舌头。


“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话你想听两遍了?”漆黑的眸子没空瞧他,说话间,人已跳落地面,往常宅走去。


“木、木尊,等等我。”慢一步跳下,凯风追上前,“木尊,就算不找黑人骨,咱们木星骨宫的职责就是寻找稀有骨种,难得有新东西出现,为什么不必?”


“我有说不找吗?”他脚步未停,“他们跑不掉,你急什么?”


“属下不是急,只是……咱们出来三个多月了,若只为一副骨骼花去如此长的时间,太不值了。如今虽说找到了,却是个小孩子,难道真要等他长大?若他一辈子健康活到七老八十,倒不如另找一副的好。我看哪,咱们还是多打听打听,探探他的父母或亲戚,找到他家祖宗……就算真找不到,咱们不妨拿那稀有的骨种送给老主人。属下记得清楚,骨骨阁中并无此种收藏。”


“你的话越来越多,也是入乡随俗?”翻过高墙,摄缇完全无视常宅的漆黑。


常家入夜后,除了茅厕边挂一盏灯笼,基本上灯烛全熄。


熟门熟路来到房外,摄缇微微一笑,轻手轻脚走到窗边,正要推开时,一只手覆上。


“木尊,这是姑娘家的闺房,半夜三更,咱们在外偷窥不合礼的。”呜,木尊什么时候变成色鬼了?他一向是漫不经心的啊。特别是,没见木尊对一个女人这么关心过。


“……你回去。”摄缇回头,终于正式瞪他一眼。这家伙不提醒他倒忘了,微凉的睡相怎能让他看到。见凯风愣着不动,他心中升起恼意,沉声道,“找骨的事不急在两三天,你先回去。”


好……好严厉的语气,赶他滚蛋呢!


凯风心中一时委屈起来,嘴唇抖了抖,终究不敢说什么,只得努力眨眼,希望他能注意他眼中的湿意。


“还不走?”


不行,木尊眼中完全没他。抽着鼻子,凯风举袖拭了拭眼角,才不情不愿地道:“属下……属下……”


“凯风?”摄缇见他以袖拭额,磨蹭半晌不肯离开,不由轻轻唤了声。


“在。”好惊喜,木尊正眼瞧他了。


阴暗的檐下,只见摄缇扬起憨厚无害的笑,嘴弯眼弯眉弯,独独一双眸子漆黑发亮。他不再说话,只是直直盯着凯风。


这种“大智若愚”的笑……完了,木尊生气了。


心中惨叫,凯风顾不得拭擦额上真正吓得渗出的汗水,低叫道:“是、是,属下这就回去,回去睡觉。”言毕,转身飞跃,哪敢回头。


只不过,好奇心战胜了害怕,让他跃出常宅前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眼,他想他以后都不会忘记,甚至,一种强烈的预感袭上心头,昭示着他的未来极有可能与这常姑娘脱不了干系。预感没让他安心,却引来颈后毫毛倒竖。而这种不太好的感觉,不止今晚成为他的噩梦,在以后的日子里,也常常让他心神不安。


可怜的……凯风!


第二天,常氏生药铺格外热闹。


一夜无事,常家姐弟清晨起个大早。毕竟自家是开药铺的,懂药理又重调养,常独摇的风寒已恢复得八八九九,精神好得不得了。


开了店,时辰尚早,铺中没有客人,秃宝和兔兔打扫着铺子,常家姐弟俩坐在桌边,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清晨的街上,只有卖早点的摊贩和稀少的行人。


“姐,今天想吃什么早点,让秃宝去买。”附近的粥粉小摊全吃腻了。[奇书网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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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呢,今天胃口有没有好点,想吃什么?”冲了茶,常微凉递给小弟。


“陈花脚面食店的粥怎么样?”


“行。”转头看看铺外,见到斜对面的丑婆婆生药铺打开店门,常微凉似想到什么,扭回头对小弟道,“独摇,你有没有想过,咱们的药铺可以开间分号?”


“开分号干吗?”他这姐姐又有什么点子啊?


她瞪他一眼,“赚钱嘛。还有,咱们常氏若真的开了分店,得用个统一的招晃。独摇,你瞧赵三铜镜店有‘照我百年’、‘八面玲珑,一尘不染’的招牌,还有什么‘月样团圆水样清’;李胖鞋铺出的鞋,底上绣了‘李胖家纺制,独一无二’的字样。既然咱们常氏要开分号,当然也得有信誉才行。”


“开分号很累的,姐。”常独摇眨眼。分号还不知在哪儿呢,他家姐姐居然开始考虑边都没有的事。


“累什么。爹辛苦一辈子才留下这间药铺,咱们要发扬光大,趁着现在生意好,不如披星戴月,沐雨栉风……”


“小姐,你不算啦?”听着词儿不对,兔兔插一句。


“呃,错词了吗?”常微凉愣了愣。


“嗯!”三人一致点头。


好吧,她本来就不擅长文绉绉的词,点点头表示受教,“开间分号,让秃宝和兔兔学着打点,以后就让他们负责……”


“咳,小姐小姐,傅官人刷牙铺前天向咱们定了五十瓶黑玉固齿膏,昨天问什么时候能送去。”兔兔收到常独摇和秃宝求救的眼神,赶紧打岔。


“你去问问六宝,新货什么时候能做出来。”正想再与小弟商讨开分号的事,铺外突然拥入一堆青衣人,闹哄哄打断她欲出口的话。无奈,正要招呼客人,桌上却多出两碗香气扑鼻的小米粥。


抬头看来人将手中的东西放在桌上,她再低头。哇,除了热粥,还有新鲜的荔枝糕和一枝桂圆,那样子,分明是刚从树上摘下的果子。这些东西,好像昨天梦里吃的……正这样想,耳边已响起独摇的声音。


“你来干什么?”


“微凉,吃早点。”来人不理常小弟。


“不……”常小弟的声音消失在捂嘴的手中,只见自家姐姐笑眯眯,“多谢。独摇,还不道谢。”说完,也不管小弟的风寒只好了八成,早已一手捏着他的鼻子,迫他张嘴,一手喂了块荔枝糕进去。


“咳咳咳!”死咽活咽,顺着一口小米粥吞下强行喂入的糕点,常独摇哽声道:“我……我不吃他买的东西。”


“糕你吃了,粥你喝了,难道剩下的想浪费?”姐姐的威严不容小觑。


“我哪有……咳,哪有喝粥?”


“我方才喂了一勺,你吞得很快嘛。”他以为自己是长龙吸水,那口粥能自动飞到他嘴里呀。


“我……你……”常小弟万分委屈,却不敢说不吃。儿时拮据,自小便养成勤俭节约的习惯,就算家中富裕了,这习惯仍保持着。


不再理会作怪的小弟,她对上带笑的眼,“谢谢。昨天宅里真的没事,没听到窗子响,也没什么东西在窗外飞来飞去。摄缇,谢谢!”


“……我不想听你说谢谢。”坐在她旁边,他低声嘀咕。


挪过粥吃着,没听到他的低语,她问:“找不到大的骨骼,你打算怎么办?”


“无妨。”支颌看她喝粥,唇边含着一丝笑意。


无妨吗?大眼转了转,她从碗中抬头。


他今天换了件五色绣兽的袍子,兽纹图很奇怪,想是凯风打理。只要有他的地方,穷奇狗一定在。说是找东西,她看他不太急,倒是凯风时不时地在一边跳脚。


——你喜欢摄缇那样的男人?


小弟的话在脑中绕了一圈,她一惊,别开眼。她喜欢的男人啊……唉,她会喜欢这种看上去老实木讷,又不太爱说话的男人吗?不会呀,客人见得多,什么样的男人没见过,就算比他更老实模样的人,她也见过,没可能只喜欢他吧?没可能,应该没……可能?


“你的声音很好听。”突兀的,他冒出一句。


咦?微一呆,却见他伸出手,以为他要吃桂圆,她推开空掉的粥碗摘下一颗,不想他的手仅是越过桂圆,指腹轻柔地在她嘴角拭过。


“沾了一颗米。”他笑得很老实。


她脸一红,眼睛不知往哪儿看才好。另一边,常独摇早已怒瞪双眼,准备让他放老实些。


一直未出声的凯风双肩垮了垮,眼下一圈青灰。见常小弟扣碗瞄准,手一抬拦下,无奈开口:“常姑娘,你说在下的头发细弱易断,不知该用什么好药洗洗?”


木尊想听她的声音,却只说一句“你的声音很好听”,谁明白?啊,谁会明白他这主子的意思?若非善解人意的他明白,木尊与常姑娘只怕会大眼瞪小眼,瞪到日头西下去。想听人家姑娘的声音,就明说嘛,可他家木尊一向惜言如金,想必不知道该对常姑娘说什么,才会含蓄又害羞地赞美人家的声音,唉!


凯风的话打散两人间突来的亲昵气息,常微凉暗暗吸口气,止不住怦怦狂跳的心。


“你的头发……头发易断,只用宫制蔷薇油效果会差了点,不如试试仙方洗头药。对,仙方洗头药。”她站起来走到柜台边,不敢回头看那张让她心跳的脸。


“真的有效?”凯风问得心不在焉,看在常微凉眼中却是怀疑。当下顾不得狂跳的心,红霞未消的脸立即扬起俏皮的市侩笑。


“放心,常氏洗头药信誉保证,绝对有效。”从瓷瓶中取出一颗灰色药丸,她在凯风眼前晃过,“客人你看,这就是仙方洗头药,常氏独家秘制,是用胡饼霜、白菖蒲末再混合皂角而成。洗头时,将此丸捣碎和汁,以汁洗头,保管你的头发坚韧不断。”


“……”


配方全说出来了,这还叫独家秘制?凯风怀疑,也问了出来。


“呵呵,客人,你只知道配方,各种药材该用多少,你知道吗?用量不对,是配不出好的洗发丸的。”他以为常氏药铺的生意为什么这么好,实实虚虚相间,也算是吸引客人的方法之一。常微凉嬉笑,顺手翻了翻他的头发,此举却吓得凯风脸色发白。


“你……干什么?”她这么肆无忌惮地对男人动手动脚,会引人误会。这不,背后传来一声不满的轻哼。


“凯风对吧?”她记得摄缇是这样叫他的。


“是。”小心拉过她夹在指间的头发,凯风不露痕迹地左移一尺。


“你头上的白屑不多,不过看你眼下发青,必定极易疲劳,而疲劳容易让头上生出白屑,如此情况,用了本店的‘白屑去无影’最为甚妙。”命兔兔拿出一个巴掌大的精致瓷瓶,她放在凯风手上,“你是熟客,只算你半价。”


熟?他们一点也不熟。凯风摇着瓶,头皮发麻。


“这是什么东西做的?”一名青衣随从忍不住好奇。


“侧叶三片,胡桃、好梨、诃子混合烧汁而成。”


细心解释间,铺中来了数位买药的客人。常独摇命秃宝收了桌上的早点,不理会支额傻笑的男人,招呼客人去也。


倚桌微笑,摄缇不发一言。


她很高兴,他知道。而且,有些害羞,脸上留着微微的酡红。


她谈不上活泼,却绝对伶牙俐齿。经营常氏生药铺,对外谈生意的多是常独摇,她鲜少出面,但这无损她商人的市侩气。比她厉害又漂亮的女人他见过许多,充其量,她不过是个买卖药材和日常用物的小商女;但是,也只有她,让他忍不住去想、去看。


刚入这家药铺,他就喜爱她的声音,只不过……唉,她的黑齿着实吓了他一跳,那么突兀、那么刺眼地出现在娇美的笑靥上,既俏皮又可恶,却不减他对她的喜爱。


活到二十八岁,只有她的笑容让他念念不忘。


他是古骨族的木尊,是人们口中的太岁。在古骨族,五星骨宫的尊长之位,只世袭,不传让,就连老主人也不敢下令改变世代相传却不成文的律规。十八岁从父亲手中接掌木星骨宫,他们的职责是“寻找”——寻找一切稀有、罕见或灭绝的骨骼。至于找到之后是挖是卖,或是处理收藏,就是其他四宫的责任了。


任职十年,找得多看得多,却没什么快乐感。似乎,他只是在做一件事,生来就应该做的一件事,无关快乐与否。但,遇到她之后,他觉得找一副黑人骨竟是件很快乐的事情,就算找不到一模一样的,他仍感到快乐,而且,不着急。


他的脾气……他个人觉得还算不错,至少,他不会像某个星骨宫的某尊,动不动就发脾气,好像一天三餐,收发自如。但,脾气不错可不代表他没原则,至少,他是五大尊长中最具备原则的一个。好比……嗯,喜爱她吧,所以,他很有原则地搂搂她,吻吻她,希望她明白;也很有原则地认定她,上门提亲(虽说遭到拒绝,他仍是很有原则地没打算放弃)。


她似乎不太明白,他认定的东西,是容不得拒绝的。


算好吧,她总会用害羞的眼睛偷偷瞟他,对他的笑不再是礼貌生疏。她,是否如他喜爱她一般,也喜爱着他?


这个市侩的小商女以为他找到黑人骨便会离开,那,他是否该明明白白告诉她,离开时,他带走的绝对不止黑人骨,也包括她。


认定了她,这就是他的原则。


常微凉,夜色微凉,他是如此喜爱呢,喜欢,甚至……爱着。


“木尊在笑。”


“嗯嗯,真的,木尊在笑耶。哎哟!”瓷瓶一枚敲上脑袋,打断青衣随从的私语。


凯风绕过越来越多的买药者,挤到扫地的某个随从身边,“你扫了五遍,够干净了。”


眼疾接下药瓶,这随从小声道:“那位宝哥说要不停地扫。”方才,柜台后自称为“宝哥”的小伙计塞给他一把扫帚,说是常二公子让他扫地。虽说那瘦弱的公子没什么威胁,但冲着木尊对常姑娘的特别,他也不敢“推辞”。


“宝、哥?”凯风上牙敲下牙,吱吱作响,“你看到木尊笑啦?”


“嗯。”


“你惨了。”他幸灾乐祸地笑。


“为什么?侍卫长?”在木星骨宫,凯风的地位仅次于木尊,他们可是非常尊敬的。


“木尊的笑,一向是大智若愚。他若对谁笑,谁就要倒霉了。小子,你没听过一句话吗——敢在太岁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啦!”


“是吗?”这随从很怀疑地看了看凯风,吞着口水道,“不会呀,侍卫长,木尊看上去很高兴嘛。”木尊眼睛不离常姑娘,当然是冲常姑娘笑。他一点也看不出常姑娘会倒霉啊。而且,木尊的笑很开心,让他们也忍不住高兴。


要说可怕的,身边侍卫长的笑才是……咦,揉了揉眼,随从不太相信自己看到的——今天才发现,侍卫长笑起来也蛮奸诈的。


随从小心退开三步,又低头扫地起来。他没扫过地,却觉得这事比寻骨轻松,也挺有趣。


抬头再看一眼,嗯,木尊的确是高兴的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