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入彀(2)

作者:皎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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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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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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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4366字

她也奇怪,不过结婚的当天晚上,就知道了原因。


那时候叶青茂刚刚从外地调职到本省省委,对本省和江州市并不了解,因此在上任后的一个月在市内明察暗访,了解民情民生。曾经有次他们坐在了同一班公车,那时他们互不相识。车上的人有些多,他们都是站着的。


没过多久,一位衣衫褴褛疲惫不堪的老人家上车了,背着一只脏兮兮的口袋,那只口袋很沉,压得她摇摇欲坠。她身上有很重的味道,一旁的人都往外挤,唯有之璐没有躲开,还帮她把袋子取下来,问她到哪一站。因为无人让座而老人家的目的地是终点站,之璐俯下身子,请离她最近的那名年轻男子让座。她的语气相当客气,可那个年轻男子看她一眼,又看了那个老人家一眼,笑嘻嘻地说:“给你让位子可以,但是她不行。”


之璐不搭腔,只是看着那个年轻人,又重复了一次:“有劳你给这位老人家让个座位,谢谢你。”


那个年轻男子起初不答应,之璐就一次一次地重复那句话,直到那个年轻人终于按捺不住,站起来下车。


之璐自己是把此事忘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幕却半点不差地落到叶青茂的眼底。他为人正直,刚正不阿,对之璐的行为颇为欣赏。更巧的是,几日后,他在自己家里看到这个女孩子以未来的儿媳妇的身份出现,当下真是又惊又喜。


叶青茂说出这件事情的时候,叶仲锷一脸得志意满,不论三七二十一,当着所有亲人朋友的面凑过去吻她,说:“老婆你看,这就是缘分,注定你要嫁给我。”


想到这里,心口又是一阵绞痛,真恨不得患了失忆症才好。抬头一看时间,又过了十二点。她收拾书和笔,家里的电话却忽然响了,她瞥了一眼显示屏,号码是本市的。


这个时候的电话多半是有急事,她抓起来,“喂”了一声。


那边的声音却不是她认识的任何一个人的,说:“钟记者,打扰了。”


“我是钟之璐,你是哪位?”


那人说:“你想不想知道是谁杀了许惠淑?还有那份文件。”


对方的声音明明很平淡,可就是没来由地让之璐浑身冒出寒汗。她握着电话的手都在发抖,“你是谁?有什么线索?”


那人仿佛笑了一下,慢条斯理地说:“明天晚上十点,市中心北京路五号青山酒吧。还有,一个人来,不许告诉警察,否则,你一辈子都得不到。”


她几乎不需要思考,“好。我答应你。”


她用整整一天的时间思考是否要把此事告诉鲁建中,但最后都是忍了下来,他们有好几天的时间没有联系了。中午她特地去电信局查那个电话号码,只查到此号码是用公用电话,一无所获。


邓牧华颇担心她,说:“怎么休息了七天,你反而萎靡不振?一副印堂发黑的样子,最近小心啊。”


之璐瞪眼,“印堂发黑?你可不要乌鸦嘴啊。”


说归说,下班后她还是咬咬牙去了青山酒吧。跟她想象中截然不同,青山酒吧规模很大,环境亦相当舒适,装饰极具多伦多风情,价格偏贵,但也能够接受。她去的时间还早,刚刚开门不久,客人也不多。之璐挑了个不错的位子坐下,点了杯酒,慢慢地喝。如果可能,她想看书,可惜光线实在太过微弱,两人近在咫尺也未必看得清楚对方的脸。


人一旦多起来,最初的恐惧感荡然无存。灯光黯淡,人影交错,酒气蔓延,梳着怪异头发的歌手旁若无人地抱着吉他自弹自唱。喧哗声四起,酒吧音箱流出高亢的曲子,人群沦为黑暗的轮廓。


有人拍了拍她,“我可以不可以坐这里?”


之璐仰脸一看,诧异道:“李总,怎么是你?”


李凡身边自然是不缺美女的,这次也不例外,那个年轻的女孩子几乎是挂在他身上,二人身体贴合得毫无缝隙,看着就令人脸热。李凡却也不觉得尴尬,让身边的女孩先走,在之璐对面的位子落座,服务生立刻过来。


李凡熟络地问她:“怎么你一个人?”


“我约了人。”之璐说。


“什么人?”


想一想,之璐说:“很重要的人。”


服务生用托盘送酒过来,李凡递了一杯给之璐。酒虽不烈,但很是辛辣,之璐喝第一口的时候,居然被呛了一下,连连咳嗽。


李凡拍拍她的背,递过餐巾纸。


之璐喘息初定后,说:“你怎么又在这里?”


他说:“这酒吧是我朋友开的,来捧场。”


之璐“噢”了一声,心思转到另一件事上,问他:“你知道庄华死了吗?跟许大姐一样。”


李凡本来还神采飞扬的脸上顿时黯淡了几分,“知道,警察来找我过,没查出什么,出了这样的事情,公司上下都人心惶惶,我也一样,不过,希望只是巧合,”他摇头,“活着,真不容易。”


怎么算,李凡跟这件事情都脱不开关系。可鲁建中说过他调查过他,他配合得很,就目前而言,没有任何证据说明他跟这两桩谋杀案有关,他毫无可疑,只能说他认识两个死者并且是他们的老板而已。


说不了两句话,那个陪同李凡一起来的年轻女孩子过来叫他,之璐目送二人离开,看着他们从各种各样打扮的男男女女身边经过。有人嬉戏,有人调笑,有人拥抱,空气里弥漫着世俗的味道,烟头的红光在黑暗中明明灭灭,酒杯的光泽宛如一只只迷人的眼睛微微闪动,所谓红尘万丈,不过如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