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穿越思念的时空(1)

作者: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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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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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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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482字

每次出行,乘坐火车穿越广漠孤单的农田、树林、江河,总会从窗户里,瞥见那些寂寞的坟冢,它们立在田间地头,或者偏于安静的一隅,就像那些不知名的树木、花草、飞虫,不过是几秒,便消失在旅者的视线之中。


这样的坟冢,大多都极简单,素朴,只用凸出的一方土,告诉路人,埋葬在其下的人,也曾经在这个世上,有过生命,曾经与我们一样,历经过曲折、磨难、苦痛,也安享过天伦、幸福、喜悦。许多,连墓碑也没有,若是走过,从长满青草遍开野花的坟头,我们很难猜测出这个人的身份、年龄、姓氏、男女,甚或最初降临尘世的籍贯。或许,其中葬着的,是一位慈祥的母亲,一个夭折的孩子,一位孤寡的老人。不管他(她)有怎样的身份,此刻,都归于尘土,只留思念,给世间的亲朋。


这样的坟冢,在我生活了许多年的乡村,随处可见。那时我一直以为,人走了,便会葬在自家田里,像昔日在世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怡然守护着这方飘满轻烟、植满庄稼的土地,在清明年节时,还会有儿女供奉的瓜果菜蔬。在我儿时的记忆里,这些坟冢,犹如我所熟悉的溪流、果林、山坡、麦堆,尽管没有墓碑,但我知道里面躺着的,是谁。我常会将夏日夜晚随风而动的磷火,与这些人在世时的音容,自然地联系起来;生病或者受了惊吓的时候,父母亦会“迷信”地,去坟头烧纸,请求老人的魂灵,不要将世间子孙的手,拉得太紧。这是乡村,最常见的习俗,人们固执地认为,逝去的人,是有灵魂的,他们同样如尘世中的我们一样,会有思念与忧虑,所以尽管已处阴阳的两端,村里的人,依然会将他们视为具有生命的一员。


后来走进城市,才知道,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在走后,拥有一方可以让子女凭吊的坟冢。城市里寸土寸金,生前为金钱、房子、儿女奔前走后、力尽筋疲的人,或许在死前的苦痛中,还要为安身的坟冢,费尽心机。曾经去过城市中一些价格不菲的墓地,俨然一个高档的小区,不仅有看护的门卫,负责的清洁工,勤劳的园林工人,还有播放乐曲的播音室,曲折的廊道,整齐的阶梯。人走在其中,看着一个个精致的墓碑,想,原来人在逝后,也是可以如世间一样,享有对人炫耀的资本,或者被人艳羡的荣光。墓地的大小、奢简、价格,犹如世人所穿的衣服,栖息的房屋,只是迅速地一瞥,便可以猜出,主人的地位与身份。一个墓地,原是一张名片,尽管人已不在,但却浓缩了我们在尘世不肯停歇的追逐。


而那些在行走的旅途上,一闪而过的荒冢,它们没有名姓,亦无面容,犹如人群中某个模糊的背影,不过是瞬间,便消失不见。我们所知道的,除了其内的人,曾经来过这个尘世,便再无任何的细节。生命的来与去,一样的卑微。


许多时候,逝去的人,已寻不到坟冢。祭日的时候,思念他(她)的人,便在城市愈来愈稀薄的的空地上,烧一些纸,默默地凭吊。或者,在房间里,对着逝者留下的遗物,忧伤回忆。那个曾经与我们一起生活过的人,他(她)生前风尘仆仆,走后,却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找不到一块可以让儿女,为自己掸去尘土的墓碑。


也有生前相隔天涯,无法团聚,逝后亦因为世人的阻挠,无法葬在一起的爱人,他们的坟冢,遥遥相望,继续着生前的相思。所以,很多时候,我宁愿相信人有灵魂,可以在凡身走后,不再受任何的约束,自由地在世间穿梭,寻找无法牵手的爱人。


有忙碌奔走的儿女,生前以这样那样的理由,为自己无法亲自孝敬父母,找合适的推辞;而及至自己生命将熄时,才想起那已经不在的父母,于是便留下遗嘱,无论如何,都要让后人,将自己与父母合葬在一起,这样,就可以永远地,守在他们身边。这样的弥补,假如父母上天有知,会不会,觉得感伤?生前他们需要的,不过是一杯茶,一缕微笑,一顿晚餐,一日闲聊,可是,那时的我们,要么在追寻功名的路上,要么在即将启程,去寻找利禄的岸边。至于日日牵挂我们的父母,则因为老迈无用,而被世俗的我们,淡漠地忘记。是到自己将逝,才想起,相守,原是我们生命,最初和最终的原点。


一直在想,究竟以怎样的方式,为自己的人生,化一个句号。究竟,能否在生命的最后,丢弃掉一切的俗念,犹如一朵花的凋谢,或是一株草的枯萎,安静地离去?我曾经来过,这个过程,无人可以替代,而那豪华或者素朴的坟冢,不过是一件衣服,有,或者没有这一件,上面,是镶嵌的钻石,还是印染的花草,都已经毫无意义。只要,我在这一程里,爱过人,亦被人爱过,生命,便有了最动人的翼翅。


而这样的翼翅,可以让我们,穿越思念的时空。


从你开始长牙的那一天,他几乎天天注视着你嘴里的变化,看你咬着妈妈的奶头,吮吸自己的手指,还总是在手边可以触及的玩具上留下浅浅的印痕。他喜滋滋地注视着你牙齿的新鲜萌动,又抱着你自言自语地轻声吟唱,小乖乖,快快长,长大跟我去航海。


他抱你的时候,脚步总是很轻,拍打总是很柔,你的妈妈还会微微地嫉妒,说,没有见过这么粗鲁的他,曾经对谁如此温柔过。那时的你,会拿手好奇地去抓他的下巴,那里总是有让你发痒的硬硬的胡渣,你看他轻俯下来,装作要扎你小脸的样子,总会咯咯地笑,笑到他的脸上,满是幸福的柔光。


你开始学习走路的时候,他买了最好的学步机给你,又半弓着腰,引领你一步一步向前迈步。你总是走得不亦乐乎,一圈下来,你嚷嚷着还要走,他却捶捶累酸了的腰,笑骂你一句,兔崽子,等你能跑了,你老爸怕是想追都追不上你了。你听不懂他的话,只兴奋地指着前面一株漂亮的花朵,示意他带你去采。


你终于可以自如地走路跑跳,你满大街疯跑着追赶一只蜻蜓,他则满大街追赶着你。你跟小伙伴玩得大汗淋漓,听见他喊你回家吃饭,你躲到一堵墙后面,又示意小伙伴帮你撒谎,说不曾看到过你。你拿他给你造的弹弓,打碎了隔壁家的玻璃,他拿一块新的玻璃去给人家赔礼道歉,你则嘻嘻笑着从他兜里偷几个钢镚去买雪糕。你跟人打架,捂着被砸破的脑袋嗷嗷哭叫着回家,他一边心疼地给你包扎,一边骂你,臭小子,下次再惹了事,别想进这个家门!你知道他说的都是假话,所以也便一次次在外惹是生非,而后由他处理“善后事宜”。


你还经常地生病,一次次地让他在半夜里骑车载你去医院,你在昏暗的医院走廊里,坐在连椅上,看他奔来跑去地给你拿药,他的脊背温暖而且结实,已经读小学的你,还可以借生病的理由,趴在他的后背上,让他背你上楼。你还傻乎乎地问他,你会不会死,他便笑你,说,老子还没死呢,你急什么?说完了便扭扭你的耳朵,你哎哟哎哟地叫着,一抬头,看见他正慈爱地注视着你。


后来有一天,你们沉默寡言地面对面坐着吃一顿平常的午饭,他突然走到镜子旁,左照右照,又将两根手指伸到口中去,蹙眉拨弄一会,终于还是微微叹口气,重新坐回到餐桌旁。你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吃饭的时候,咀嚼动作渐至缓慢。他还抱怨你的母亲,说菜怎么越炒越生,让人连咬都咬不动了。那时你的牙齿,正有力地嚼着一块只有七层熟的牛排,而视线,则目不转睛地盯着最新的一场足球比赛,你甚至都没有听到他究竟在絮叨什么。


事实上,你们之间很少再有交流。你不常在家吃饭,你记得最新爱上的女孩喜欢吃油焖大虾,爱穿艾格的粉色小衫,钟情梁家辉所演的电影;但当你的母亲偶尔让你给他买一些东西时,你总是理直气壮地说,谁知道他喜欢什么呢,不中他的心意,生了气抱怨我,还不如不买。


他过生日那天,你被母亲提醒着,好歹提了两瓶好酒回家。他见了眯眼笑得合不拢嘴。你恰好站在门口,回头看他,突然发觉他的嘴巴里有东西在闪闪发亮。你这才发觉,他不知何时竟是镶了三颗金牙。你没有问他在哪儿换的牙齿,却是背着他偷笑着对母亲说,他干吗镶金牙呢,真是俗气,看上去像个没文化的暴发户。


你的儿子开始会走路了,四处调皮地乱跑,他闲着没事,便过来帮你们看孩子。你总是看到你的儿子在院子里飞跑,从来都不会喊累,他却坐在椅子上,让这个小屁孩跑慢点,否则小心跌倒了将牙齿磕掉。你让儿子听爷爷的话,儿子却说,不听不听,是爷爷走不动了,才不让我乱跑!说完了儿子又一转眼珠,嘻嘻笑着对你说,爸爸,你把那个我用过的学步车给爷爷用吧,他走得快了,就能陪我一起出去跑了。他听了哈哈大笑,你却瞥他一眼,看见他双腿上,曲张的静脉,像一条条骇人的水蛭,不动声色地吮吸着他最后的汁液。


某天他坐了轮椅,在医院的走廊里微微闭眼晒着太阳,你拿着一沓子化验单,去找医生。经过他的时候,看见几个小孩子正将石子偷偷放到他脱下来的鞋子里,你气恼地追赶着那几个小孩,他们却笑着满医院跑,一边跑一边还唱着童谣:老头儿老头儿玩火球儿,烫了屁股抹香油儿;老太老太玩火筷,烫了屁股抹香菜。周围的人皆跟着大笑,你看见他也咧嘴在阳光里笑了。然后你便听见其中一个小孩尖声叫道:嘿,看那个糟老头,牙齿全掉光了!


你看见他下意识地去捂住自己的嘴巴,而你,则扭过身去,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可是,你却清晰地感觉到,那一刻你的心,正代替了眼睛,穿越一重又一重繁盛无边的光阴,一直回到你曾经张着没有几颗乳牙的小嘴,含混不清地喊他“爸爸”的那个原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