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和女警一起许新年愿望(1)

作者:冷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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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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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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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874字

12月31日


今天是2009年的最后一天了。对我来说,没有什么特别欢乐的节日气氛。


但是值得庆幸的是,媒体对我逐渐降温了,“枪打出头鸟”的压力在减小了,我不用再做“出气公司”的业务骨干了。


今天《寻人启事》有了效果,我找到了那位姓程的朋友。他告诉了我一些不能说的秘密,其实也是一些见怪不怪的警方害群之马的丑闻,并且提醒我行事小心,还让我答应他,一定要坚强。


还有一位陌生的朋友发短信给我,说:“其实没有什么事,只是在网络上看了你的博客,很欣赏你的性格和文笔。


对于你的遭遇,我深感同情和惭愧。希望你在新的一年会忘记不好的经历。”


我发现当地很多华人朋友的羞耻心都是非常重的,他们有很好的道德观念,深知荣辱,他们甚至愿意为他人之过向我道歉,觉得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他们的国家,使得他们的形象都为之蒙羞。我想说,真的谢谢你们,不用你们代他人道歉,只有那些做错事的人才需要承担罪与罚,你们都是无辜的善良者。


还有一个家住霹雳州的读者热情地邀请我有空去他家做客。他很想介绍他们全家人给我认识,他的大女儿、儿子、还有可爱的小女儿。我真的是受宠若惊了。


可惜我现在的状态太委靡了,否则我真的很想去看看他们全家。


还有一位在大马的中国人发短信说道:“亲爱的朋友,新年就快到了,祝你新年快乐,新的一年,新的气象。因为你的努力,让大众知道了中国人的力量……你是好样的,很高兴认识坚强勇敢的你。”


今天还有个19岁的当地华人女孩发短信来问候我。


本来我这个80后对90后的同胞们印象不佳,觉得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都生活得过于安逸了,而且过于自我,所以也不会对民生给予过多关注。但是现在我改观了,事实证明,我真的是小看他们了。


除了今天这个问候我的女孩,这两天发短信鼓励我的,有很多中学生,最小的几个居然只有14岁。还有加我msn或qq聊天的也有不少十七八岁的少男少女。这些联系我的少年中,多数是来自马来西亚的华裔。我想也许是成长环境所致,导致他们更加“早熟”,他们对一些社会新闻更加关注,对问题的思考也的确很有深度,至少是超过了我在他们那个年纪时的心智。一不留神,我又ou了,不懂时下的年轻人在想什么。


问及他们,为何愿意相信我这位姐姐的话?


他们说,他们有自己的判断力,是用自己的思想和经历来得出结论的。还说,明眼人马上就知道谁是谁非。


唉,可惜十几岁的孩子能明白的问题,大人们却不辨黑白,或者说是故意颠倒黑白吧。


记得我曾在msn上跟一个女孩聊天,她的身份很特殊,不要误会,这个特殊只是对我一个人来讲的。因为她是第一个加我为好友的本地华人女性。


我知道,我的文章让一些本地的华人女性不开心了,认为我有美化从事不良职业的女性之嫌,所以除了一些思想开明的当地女性,一些思想守旧、对中国女子怀有根深蒂固的成见的当地华妇都很仇视我,甚至直接到我的博客去大骂,扬言让所有的中国女子都从大马滚蛋。


我理解当地受害的华妇们的苦衷,但是我只是就事论事,人权才是重点,维护国人尊严,不等于我就要纵容他们的违法乱纪。也请你们冷静一点,请不要让仇恨和成见冲昏头脑,吞噬理智。城门失火,何必殃及池鱼?


所以那个当地的华人女孩愿意和我聊天,我很开心,毕竟终于有本地的女性给出了不同于一味埋怨中国女子的声音。


我对她说:“和你聊天我很欣慰。”


她问道:“为什么呢?”


我说:“因为当地的华人女子大多都不喜欢中国女子,而你很特别。”


她说:“其实人们的思想在进步了,尤其是我们年轻人。我妈妈以前也很不喜欢中国女孩,说中国女孩子哪有真正来读书的啊,都是来捞钱的。但是我的同学中也有中国女孩子,我们是很好的朋友。我把她带回过家里几次,通过了解和相处之后,我妈妈也发现这个同学确实是很不错的女孩。现在她对中国女孩子的印象改观了,至少不认为她们全都是坏人了。”


总算是听到一点好消息了。虽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这个华人女孩的那位中国女性朋友,不正在身体力行地改变着别人对中国女子的印象吗?即使只有一家大马的华人的印象改观了,这不也是一种成就吗?所以我也不能轻易言败,哪怕只有一个人因此放弃了成见,我都是个值得骄傲的赢家!


今天有个湖南网友发来标题为《读坐牢日记有感》的邮件,他在邮件中说:


geli姐姐:


你好。我叫小俊,20岁,来自湖南长沙。我无意中看到你写的《坐牢日记》,我哭了。不!不是哭,依你所写的,是‘号’。我没出过国,不知道外面的世界,看了你的日记我稍微懂得了!原来国外有这样的黑暗面!geli姐姐,你是好样的!


你的坚强,你的知识,你的心灵,都使我由衷地欣赏!


你的处境我非常地清楚。你和我只是全国13亿人口中的最微不足道的人。


跟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斗,肯定是斗不过的。姐姐你有这份勇气让我真的敬佩。我相信你会成功的!同时也希望菩萨保佑geli姐姐在马来西亚求学期间能够不再受到外界那么多打击!


我相信好人一生平安!


我们做个朋友好吗?期待你的回信。


(我没读多少书,口才也不好,不太会说话,希望你见谅!)


小俊


后来我加了小俊的qq,这样可以和他在线聊天。来自湖南农村的他很朴实。


他很信赖我,还和我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事,也讲述了他打工遇到的挫折。


他说他就是莫名地很信赖我,所以才讲了那么多从未和别人聊起的往事。他说我是他的偶像,我听后觉得很不好意思。后来我发现了我的qq形象居然第一次穿上新衣服了。那是条很漂亮的黑色裙子,是我喜欢的颜色。诗人,都是郁郁寡欢的,黑色正是这苦闷心境的写照。小俊肯定是读了我的文章,觉得我是钟爱黑色的,所以选了这身衣服给我。这就是“坐牢日记”的粉丝送我的第一件礼物,虽然只是件虚拟的礼物,但是我真的很开心。一向隐身不在线的我,今天破天荒上线现身了,只为了让更多的朋友们看到我的qq秀新衣服。我就像个小女孩收到布娃娃一样兴高采烈,迫不及待地通知大家我有qq秀新衣服了。原来我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那么轻易地就会满足。上万块的prada(普拉达)礼服只能带来虚荣的快乐,5q币的虚拟裙子却能带来发自内心的欢愉。


有位当地的华人写信过来鼓励我正式报案。


我相信这是位朴实善良的当地华人,只是他太单纯了,太循规蹈矩了,以为这是个有理走遍天下的公道世界。稍稍深入地想一下,否认我所有指控的雪州总警长是不是真的鼓励我去报案呢?在我报案前,他已经先入为主地否认了一切,还抛出了怀疑我是受人指使这样莫名其妙的假设,这有丝毫希望我去报案的诚意吗?他如果真的有诚意认真调查,就请记者们拍几张梳邦再也拘留所内部的照片,公之于众,一看便知。他也可以交出扣留我们当日的视频资料,那里有能证明女警打人的监控视频资料。当地的那几个华人男子是没有种站出来,说他们给过探视费的。其他的女孩子自知理亏,更是避之不及。误抓我8天,不让我被保释,都可以用“有法可依”做掩护,我要去告那条流氓法律吗?这条不合理的法律才是根源!


法律是要讲证据的,但是物证掌握在警方手里,我根本拿不到;人证要不就是胆小怕事,要不就是夹缝中求生的人,我根本指望不上。误抓我是铁铮铮的事实,还掩饰在合法的外衣下。


雪州总警长的态度也表明了他有意护短。对他的部下来讲,也许他是个好上司,很有大哥的范儿,把所有问题都自己扛,这点我钦佩他,也理解他。但是对


大众来讲,这会有损警方的公信力。带着650马币进拘留所的我,在警方向媒体宣布的调查结果中,居然被警长说成了“事主带入的300马币在释放她的时候已全部归还”,用以否认我提过的有警察向来探望的男子们每次收300马币探视费的事实,企图混淆视听。


至于大使馆的关注,除了口头谴责马来西亚警方没通告他们和公布了两个官员的手机号,暂未看到实质上的支援,只能静观其变,等待有更乐观的消息。而且我不想遇到大连女孩那样的尴尬情况,开庭的时候大使馆答应找的律师玩消失,让我自己孤立无援。


至于祖国的十几亿同胞,也无法成为我孤注一掷的筹码。


如果我站出来受死,中国的尊严就能找回来,那么也算死得其所,我愿意有这么伟大的死法。如果我站出来,只能引来嘘声一片,赔上了自己的清白或生命,都没能捍卫祖国的声誉,这死也真的轻如鸿毛了。我可以有“种”,但这“种”不是为了让我在毫无胜算的情况下逞匹夫之勇用的。


我当然不想让自己含冤受屈了,也不想任何一个同胞或无辜者再步我的后尘,我已经尽力去做一切我能做的了,我已无愧于良心了。一位当地的华人男子曾对我说,你干了我们这里的男人都不敢干的事,我很佩服你。


4年前,轰动大马的“裸蹲视频案”的结局是什么呢?第一个报道这件事的《中国报》的两个总编下台了,因为头一天的夜报,他们叙述裸蹲案的女主角时忘记使用“疑似中国女子”这样的字眼,而直接使用了“中国女子”,虽然第二天的报纸就加以纠正了,但是大马政府觉得他们不可饶恕。而肇事的女警只是被调职了,裸蹲案的女主角一年后还在追要她的精神赔偿。


看到这样令人心酸的前车之鉴,难怪很多人都选择了沉默。


我知道这位给我写信的朋友肯定不知道背后还有那么多复杂的情况,才会盲目鼓励我,但我不会质疑他是真诚地支持我,从这点上,我由衷地感谢他。


一个在美国公司工作的中国人,就是昨天在邮件中告诉我他常来大马出差的那位同胞,今天在给我的邮件中,写道:


冷玉:


我对你的遭遇深表同情。如果咱们的使馆对国人保护的力度不强硬的话,那我更为我们的祖国感到汗颜。不管到哪个国家,只要是因公出差,在任何环节我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你知道为什么吗?我相信不是因为我是中国人,而是因为我的雇主是一个美国公司!很多中国同事对这点颇有同感!


或许你选择到马来西亚就是一种错误!


看到你不再公开你没有写完的坐牢日记了,感到有些遗憾。不知道我这样一个陌生的同胞是否有幸读完你的故事呢?


作为一个身在异乡的女孩子,你真的不容易,在你的人生道路上,你要继续坚强!“阳光总在风雨后”!


sephen如果一个中国人在美国雇主的庇护下,才能够到各国出公差都很顺利,这不是一种讽刺么?就事论事,请别有用心的人不要就我下面要谈论的内容用什么“崇洋媚外”来打击我。


美国护照的最后一页写的是什么呢?“whaeveryougoowhere,heuniedsaesgovernmenandmiliarywouldsupporyouforever!(无论你前往何处均不要畏惧,因为在你背后有美利坚合众国强大的国家和军队永远支持你。)这表现出国家对公民保护的强硬的态度,你在外出了什么事,政府和军队都力挺你。即使是做秀,这秀也做得这么养眼,这么成功。


但是中国护照写的是什么呢?“heminisryofforeignaffairsofhepeople’srepublicofchinarequessallcivilandmiliaryauhoriiesofforeigncounriesoallowhebearerofhispassporopassfreelyandaffordassisanceincaseofne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请各国军政机关对执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协助。)这只是个商榷的语气,意思是万一我们的国民有需要,请行个方便,但是如果对方不协助、不提供便利也只能说遗憾了。


对于一个没有身份背景的人,在海外飘零的时候,感觉使馆是唯一可以为自己当家作主的人。但是,有的时候希望越大,失望越深。


但是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所以也许使馆有使馆的考量,寻常百姓没有太多发言权。


如果我早知道大马对中国女子成见之深,到了极其可怕的程度,我是不会到这里来读书的。我是在自己出现牢狱之灾这件事之后,看了很多资料才逐渐了解到中国女子在这里被妖魔化的程度有多深。


早在4年前,大马的马华妇女组主席,也就是时下的大马旅游部长黄燕燕就曾在《星洲日报》发表过“看到行踪可疑的中国女郎就报警”的言论,而马华妇女组的另外一位领袖,时任马华妇女组主席的周美芬居然有更过火的言论,她曾在4年前的《星洲日报》发表“发现中国女郎就应立刻报警”的歧视性言论。


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精彩”言论,受感召的人便付诸行动,中国女子必然成了大家“见义勇为”积极举报的对象了。于是发生了这样的故事:


2007年5月24日《光明日报》报道,不明人士在5月20日及21日下午,分别致电冼都警区及吉隆坡警察总部投报怡保路某酒店有中国女子卖淫,导致20名女工被带回吉隆坡警察总部接受调查,并被扣留了一晚。当年纪轻轻的她们看到手铐时,都被吓哭了。被戴上手铐,用手吃牢饭,无辜被囚禁一夜都让她们感到了极大的耻辱与痛苦……


“不明人士”做错了吗?他她不就是积极响应号召,见到中国女郎报警嘛!


我在网上发现这些的时候,真是有莫大的羞辱感。如果我们的国民得知这样的言论,不知道是怎样的感受?


我想再次声明,我对马华没有成见,我不想被随意诬蔑,我也积极肯定马华公共投诉科对我国同胞所作出的帮助和贡献。至少我耳闻的其他一些受过困扰的同胞去那里投诉的时候,不论结果如何,他们都说接待者的态度是非常好的,平易近人。


但是就事论事,这两位妇女组主席是有必要因她们的不敬言论向中国同胞道歉的,即使这是她们的个人思想,也应该基于她们的特殊身份,谨慎言辞,以防误导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