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作者:段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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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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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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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412字

彩玲和绣姑在家里待了三天,就将她们年轻的生命化为灰烬了。我童年最好的两个伙伴,如花似玉的两个美貌少女,想用她们豆蔻年华的生命警告清江村的女孩子,不要轻易将外面的世界想得太精彩,其实外面的世界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真的很无奈。彩玲和绣姑在一个雾蒙蒙的早晨,给各自的家里留了一封相同的信之后,将她们的生命结束在祥龙山水库里,她们是想用清江河的水洗刷她们身上的污点,还自己一个清白的女儿身,她们结伴踏上了黄泉路,走上了奈何桥,把她们的耻辱留在了人间。我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话来吊唁她们,听到她们死去的噩耗,我的心碎了,我在心里越发痛恨旺星家,越发憎恨俊婷。俊婷的秽迹随着彩玲和绣姑的死,在清江村被公开化了。彩玲和绣姑的遗书让清江村人知道了俊婷的罪孽。原来俊婷将彩玲她们带到了青海,在那儿逼使着彩玲她们从事着不良职业,谁要是不听话,俊婷就派她手下的人毒打谁,细皮嫩肉的女孩子哪能经得起那种毒打,一个个被关在暗室里接客……就这样过着不是人过得日子,不久彩玲染上了梅毒,绣姑得了艾滋病,这两个苦命的姑娘就这样被俊婷给毁了。她们也不知道和她们一起去的其他人的情况,她们能再次回到清江村,还是俊婷被抓了,警察才将她们救出来,她们回来,是想让清江村人以她们的悲惨遭遇,引以为戒。


可怜的平民叔,在将彩玲和绣姑的遗体,从祥龙山水库打捞出来的那一刻,就猝死了。这一幕更是清江村前所未有的悲剧。香芹娘在安葬了平民叔和彩玲之后的一个月,也去了那边,这个悲惨的家庭,就这么悲惨,真的是家败人亡了。地瓜叔家也好不到哪儿,虽然没有平民叔家那样悲惨,可是地瓜叔和憨玲娘同样经不起失去女儿的打击,老两口双双卧床不起了。


在兄妹六人之中,我是最不孝顺的一个,对母亲没有做过任何有意义的事,母亲的生活都是哥哥姐姐来料理的,而我一贯是一个只知道接受恩惠,不知道施舍的人,像我这样自私的人更不知道孝顺的含义,也体会不到施舍的含义。我一个自私的人,心里只有我自己。


当我忏悔的脸被人从母亲的脚面抬起,母亲慈祥地托起我的脸,疼爱的擦去我脸上的灰尘和泪水的汇合物,端详着我。这一刻我决定为母亲做一件事,来弥补我的过错,我想我最应该给母亲洗一次脚,因为母亲为了将我们养育成人,半辈子的时间几乎都没有穿过鞋子,在我们兄妹的心里,母亲的脚才是老郭家的功臣,所以家豪就有了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给母亲买一双鞋的习惯;家轩就有了每年让云彩给母亲做一双软和的布鞋的唠叨;家壮承包了母亲的袜子;家志给母亲买了脚底按摩的保健器材;家妮负责给母亲修脚。而我从来没有给母亲洗过脚,我不知道母亲的脚穿几码的鞋子,我甚至于没有观察过母亲的脚。


我在一大家人的惊讶中,打了一盆热水,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给母亲洗脚。洗好脚之后,我笨手笨脚地给母亲修脚,这是一个难题,也是我好好观察母亲脚的一个机会,母亲裹了一半就被放开的脚,虽然没有将五个脚指头裹在一起,没有被裹得变形,但岁月却让母亲的脚变了形。再加上母亲长年累月在夏季不穿鞋,年轻时没有多大变化,可是老了的时候,双脚不由自主地就变形了、丑陋了,五个指头像五个弓箭一样弯曲着,指尖的死皮集成小山似的,灰指甲让母亲的脚指甲增厚得像眼镜蛇的头颅,整个脚底的皮肤粗糙得如百年老树皮……


我再一次回到故乡清江村的时候已是2007年的年关了,十几年没有回过清江村的我,被清江村的人已经遗忘了,除了我至亲自爱的亲人,没有人知道我就是老郭家的饭桶家芳。我和二哥家轩相跟着去看四哥家志的养殖场,四哥的养殖场就在父亲当年盖石头房子的雪岭上,家志所做的这一切都被别人不理解,可是我明白家志的心情,放弃了部队上那么好的工作,回家养猪,那是家志想完成父亲的遗愿。当年父亲选中雪岭,就是知道人们的生活水平会达到这一天的,饲料喂养的猪,会成为人们不爱吃的肉,所以雪岭是个放养的好地方,山高空气新鲜,传染病又少,雪岭更是一片沃土,草料肥美,最合适做养殖场了。家志也花了本钱,国家给他的转业费,他都用在建设养殖场上,气得尚洁要和他离婚,他也不在乎尚洁的感受,一门心思做了养殖场的老板,许多人都不理解他,骂他脑子不是进水就是断弦,家志对这些杂骂只是一笑而过。


我知道家志,他才是父亲的好儿子,我清楚地记得家志当兵走的前两天,我们俩就跑到雪岭上看父亲的石头房子,家志当时就坐在那块父亲常歇息过的石头上,对我说:“芳儿,我就要当兵了,哥要离开清江村,哥一定要在外面混出个人样来,哥要让咱妈过得比清江村任何人都过的好,咱妈生活好了,咱们才能对得起妈、大大和咱们的天地良心……有朝一日,你哥发达了,有钱啦!哥首先将雪岭买下来,办一个很像样的养殖场。”家志做到了,虽然他顶着许多压力,但是他还是完成了他的理想,对母亲的孝敬那是无话可说的。


我和家轩爬上雪岭,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想当年,天天都在这山上狂跑,这山上的一草一木我都熟悉,就像熟悉我的头发一样,啥地方有一颗很好吃的酸枣树,啥地方有一个野梅子树,啥地方有个蛇洞,啥地方有一个蜂窝,啥地方有一颗爬山虎,它的叶子是我家春上最好的酸菜,哪块地里的猪草最多,这些我全都知道,我将这山山岭岭都跑遍了。可是现在爬山却是如此的艰难,家轩就拉着我向上爬。家志已经将雪岭通往312国道的便道修好了,家轩让我们走便道,路好走,我却要走小路,小路还是以前的小路,可是我却不是以前那个背着一背篓柴火也能在小路上奔跑的我了,我无意间就失去了爬山的本领。家轩笑我,我也在笑话我自己,我笑得眼泪出来,我哪儿是在笑呀!我分明是在哭着我的童年。


家轩拉着我走到雪岭,我又看见了清江河的蜿蜒和秦岭山脉的威严;看见了退耕还林的标牌的上面,瓦脑和后沟里虎抖崖下的梯田,已经栽植了树木;看见雪岭悬崖断臂上的铁丝网;看到了父亲的石头房子不再是孤独地矗立在那儿;看见了一排排的猪舍;看见了鸡鸭成群。家志将这儿弄得和天堂一样,我又看见父亲坐在石板上,笑眯眯地看着天际,抽着他的旱烟锅,一缕烟雾袅袅的从烟锅里升起,一股我熟悉的旱烟味道扑鼻而来,那是父亲的味道。我热泪盈眶地走过去坐在父亲的身边,将头枕在父亲的胳膊上,多么亲切和幸福的感觉。家轩走过了:“二大,这是家芳,你还记得不,就是我的妹妹,毒死狐狸的那个家芳。”二大看我都没有看一眼,依旧用他的姿态看着天际,我知道二大得了老年痴呆症。


进了家志的办公室,我见到了十几年没有见面的家志,家志也不再年轻了,有了中年男人的成熟和臃肿,我们见面没有激动和高兴,就好像我们天天在一起一样,从未分开过似的。他办公室里的电话一阵阵地不停地响,家志接完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响了,年关了。他的事情也很多,他忙得不可开交,就证明他的生意好,以前都是农村人进城办年货,现在可好了,城里人跑到农村里办年货,家志的郭老四养殖场在省上都挂名了,所以城里人跑到这儿买一些绿色肉回家过年。家志的电话不响了,手机又响了,好不容易等到了他有点空闲。我俩三句话没说完,我们就吵起了。家志站起来手插在腰间就骂我:“我以为你死到外面啦?你还知道回来呀?妈,为你哭瞎了眼睛,妈,日里夜里都在想你,你真真就是白眼狼哩,我真想一脚踢死你哩,我以为你在外面混的很成功,没想到,你混的连自己都嫁不出去哩,从小到大你和猪一样,一桶一桶的饭吃进肚子里,却没有办过一件不让家里人操心的事情,告诉你,三个月之内,你就将自己给我嫁出去,啥本事没有学会,却学会当剩女哩。”我最讨厌别人说嫁人的事情,我这十几年不回来就是害怕家里人逼我结婚,可是现在家志给我下了通缉令。三个月内就想将我嫁出去。我噌一下就站起来:“我说过,我现在就嫁,人,嫁不成哩,我还嫁不成一头猪哩……”我还没有说完,家志就踢了我一脚,紧接着我们俩就扭打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