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2015(2)

作者: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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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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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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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9074字

我舅舅常去大地咖啡馆,我也常去。它是座上世纪中叶建造的大屋顶瓦房,三面都是带铁栅栏的木窗。据说这里原来是个副食商场,改作咖啡馆以后,所有的窗子都用窗帘蒙住了。黑红两色的布窗帘,外红里黑,所以房子里很黑。在里面睡着了,醒来以后就不知是白天还是黑夜。除非坐在墙边的车厢座上,撩起了窗帘,才会看到外面的天光和满窗台的尘土。所有的小桌上都点着廉价的白色腊烛,冒着黑烟,散发着石腊的臭气,在里面呆久了,鼻孔里就会有一层黑。假如有一个桌子上点着无烟无臭的黄色腊烛,那必是小舅——他像我一样受不了石腊烟,所以总是自带腊烛。据说这种腊是他自己做的,里面掺有蜂蜡。他总是叫杯咖啡,但总是不喝。有位小姐和他很熟,甚至是有感情,每次他来,都给他上真正的巴西咖啡,却只收速溶咖啡的钱。但小舅还是不喝,她很伤心,躲到黑地里哭了起来。


我希望自己能看到小舅卖画的情形,下功夫盯住了他,在大地咖啡馆的黑地上爬,把上衣的袖子和裤子全爬破了。服务小姐端咖啡过来,手里打着手电筒,我也爬着躲开她们。偶尔没爬开,绊到了她们的脚上,她们摔了盘子高叫一声:闹鬼啊!然后小舅起身过来,把我揪出去,指着回家的路,说出一个字:“滚”。我假装走开,一会儿又溜回来,继续在黑地上爬。在黑暗中,我感觉那个咖啡馆里有蟑螂、有耗子,还有别的一些动物;其中有一个毛茸茸,好像是只黄鼠狼。它咬了我一口,留下一片牙印,比猫咬的小,比老鼠咬的大。这个混帐东西的牙比锥子还要快。我忍不住叫了一声“他妈的!”又被小舅逮住了。然后被他揪到外面去,然后我又回来。这种事一下午总要发生几回,连我都烦了。


后来,我舅舅终于等到了要等的人,那人身材粗壮,头顶秃光光,不住地朝他鞠躬,大概为不守时而道歉罢。我觉得他是个日本人,或者是久居日本的中国人。他们开始窃窃私语,我舅舅还拿出彩色照片给对方看。我认为,此时他正在谈交易,但既没看到画,也没看到钱。当然,这两样东西我也很想看一看,这样才算看清了艺术家的行径。他们从咖啡馆里出来后,我继续跟踪。不幸的是,我总在这时被我舅舅逮住。


他藏在咖啡馆门边,或者小商亭后面,一把揪住我的脖领子,把我臭揍一顿——这家伙警觉得很。他们要去交割画和钱,这是可以被人赃并获的危险阶段,所以总是往身后看。在跟踪小舅时,必须把他眼睛的位置像胖头鱼考虑在内。他的视野比常人开阔,不用回头就能看到身后的事。一件事我始终没搞清楚:警察是怎么逮住他的。大概他们比我还要警醒吧。


有一天,我在街上遇上那个日本人,他穿着条纹西装,挎着一个身材高挑的女郎。这位女郎穿着绿色的丝质旗袍,身材挺拔,步履矫健,但皮肤粗糙,看上去有点老我往她脸上看了一下,发现她两眼间的距离很宽,就心里一动,跟在后面。她蹲下整理高跟鞋,等我从身边走过时,一把揪住我,发出小舅的声音说:混蛋,你怎么又跟来了!除此之外,她还散发着小舅特有的体臭。开头我就怀疑是她是小舅,现在肯定了。我说:你怎么干起了这种事?他说:别胡扯!我在卖画。你再跟着,我就掐死你!说着,小舅捏着我肩膀的指头就如两道钢钩,嵌进了我的肉。


要是换个人,准会放声大哭。但我忍得住。我说:好吧,我不跟着你,但你千万别这样叫人逮住!等他放开手,我又建议他戴个墨镜——他这个样子实在叫人不放心。说实在的,干这种事时把我带上,起码可以望望风。但是小舅不想把我扯进去,宁可自己去冒险。假如被人逮到,就不仅是非法交易,还是性变态。我还听说,有一次小舅在身上挂了四块硬纸板,蹲在街上,装做一个邮筒,那个日本人则装成邮递员去和他交易。但这件事我没见到,是警察说的。还有一次他装成中学生,到麦当劳去扫地,把画藏在麦当劳的垃圾桶里;那个日本人装成垃圾工来把画收走。这些事被人逮到了,我所以才能知道。


但小舅不会次次被人逮到,那样的话他没有收入,只好去喝西北风。有一次我到百花山去玩,看到有些当地人带着小驴在路边,请游客骑驴游山,就忽发奇想,觉得小舅可能会扮成一条驴,让那个日本人骑上,一边游山,一边谈交易。所以我见到驴就打它一下——我是这样想的:假如驴是我舅舅,他绝不会容我打他,必然会人立起来,和我对打——驴倒没什么大反应,看来它们都不是小舅。驴主却要和我拼命,说道:这孩子,手怎么这样贱呢!看来小舅还没有想到这一出——这很好,我可不愿让舅舅被人骑。我没跟他们说我在找舅舅,因为说了他们也不信。这是我游百花山的情形。


有一阵子我总想向小舅表白:你不必躲我,我是爱你的。但我始终没这样说,我怕小舅揍我。除此之外,我也觉得这话太惊世骇俗。小舅的双眼隔得远,目光朦胧,这让人感觉他离得很近。当然,这只有常受他暗算的人才能体会到。我常常觉得自己在危险的距离之外,却被他一脚踢到。据说二十世纪的功夫大师李小龙也有这种本领,但不知他是否也是外斜视。


警察叔叔说,小舅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被“抄”着以后从来不跑,而是迎着手电光走过来说:又被你们逮住了。他们说:小舅不愧是艺术家,不小气,很大气。这个“抄”字是警察的术语,指有多人参加的搜捕行动。我理解它是从用网袋从水里抄鱼的“抄”字化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鱼总是扑扑腾腾地乱跳,所以很小气。假如它们在袋底一动不动地躺着,那就是很大气的鱼。可惜此种水生脊椎动物小气的居多,所以层次很低。我舅舅这条大


气的鱼口袋里总是揣着一些卖画得来的钱,就被没收了。


假如这件事就此结束,对双方都很方便。但这样做是犯错误。正确的作法是没收了赃款以后,还要把小舅带到派出所里进行教育。小舅既然很大气,就老老实实地跟他们去了。我总觉得小舅在这时跑掉,警察叔叔未必会追——因为小舅身上没有钱了。我舅舅觉得我说得也有道理,但他还是不肯跑。他觉得自己是个有身份的人,不是小毛贼,跑掉没有出息。有出息的人进了派出所,常常受到很坏的对待。真正没出息的小毛贼,在那里才会如鱼得水。


警察叔叔说,骑辆自行车都有执照,何况是画画。他听了一声不吭,只顾鼓起双腮,往肚子里咽空气,很快就像个气球一样胀起来了。把自己吹胀是他的特殊本领,其中隐含着很深的含意。我们知道,过去人们杀死了一口猪,总是先把它吹胀,然后用原始的工艺给他褪毛。有一句俗话叫作死猪不怕开水烫,表示在逆境中的达观态度。


我舅舅把自己吹胀,意在表示自己是个不怕烫的死猪。此后他鼓着肚子蹲在墙下,等家属签字领人。这本是我妈的任务,但她不肯来,只好由我来了。我是个小孩子,走过上世纪尘土飞扬的街道,到派出所领我舅舅;而且心里在想,快点走,迟了小舅会把自己吹炸掉,那样肠子肚子都崩出来很不好看。其实,我是瞎操心:胀到了一定程度,内部的压力太大,小舅也会自动泄气。那时“扑”的一声,整个派出所里的纸张都会被吹上天,在强烈的气流冲击之下,小舅的声带也会发出挨刀断气的声音。此后他当然瘪下去了,摊在地面上,像一张煎饼;警察想要踢他都踢不到,只能用脚去踩;一面踩一面说:你们这些艺术家,真叫贱。我不仅喜欢艺术家,也喜欢警察。我总觉得,这两种人里少了一种,艺术就会不存在了。


小时候,我家住在圆明园附近。圆明园里面有个黑市,在靠围墙的一片杨树林里。傍着一片半乾涸的水面,水边还有一片乾枯的芦苇。夏天的傍晚,因为树叶茂盛,林子里总是黑得快;秋天时树叶总是像大雨一样地飘落。进公园是要门票的,但可以跳墙进去,这样就省了门票钱。树林里的地面被人脚踩得很磁实,像陶器的表面一样发着亮;树和树之间拉上了一些白布,上面写了一些红字,算作招牌。这里有股农村的气味。有一些农民模样的人在那里出售假古董,但假如你识货,也能买到刚从坟里刨出来的真货:一想到有人在卖死人的东西,我心里就发麻。在那些骗子中间,也有几个穿灯芯绒外套的人坐在马扎上,两眼直勾勾盯着自己的画,从早坐到晚,无人问津,所以神情忧郁。有些人经过时,丢下几张毛票,他不动,也不说谢。再过一会儿,那些零钱就不见了。有一阵子我常到那里去看那些人:我喜欢这种情调;而且断定,那些呆坐着的人都是像凡高一样伟大的艺术家——这种孤独和寂寞让我嫉妒得要发狂。


我希望小舅也坐在这些人中间,因为他气质抑郁,这样坐着一定很好看,何况他正对着一洼阴郁的死水。一到春天,水面就要长水华,好像个浓绿色的垃圾场。湖水因此变得粘稠,不管多大的风吹来,都不会起波浪。我觉得他坐在这里特别合适,不仅好看,而且可以拣点毛票。但我忽略了他本人乐意不乐意。


我把小舅领出来,我们俩走在街上时,他让我走到前面,这不是个好意思。就在这样走着时,我对他提起我家附近的艺术品黑市,卖各种假古董,字画,还有一些流浪艺术家在那里摆地摊。圆明园派出所离我家甚近,领起他来也方便,但我没有把那个“领”字说出来,怕他听了会不高兴。他听了一声不吭,又走了一会儿,他忽然给我下了一个绊儿,让我摔在水泥地上,把膝盖和手肘全都摔破了;然后又假惺惺地来搀我,说道:贤甥,走路要小心啊。从此之后,我就知道圆明园的黑市层次很低,我舅舅觉得把自己的画拿到那里卖辱没了身分。我舅舅总是一声不吭,像眼镜蛇一样的阴险;但是我喜欢他,也许是因为我们俩像吧。


由小孩子去领犯事的人有不少好处,其中最大的一种是可以减少罗嗦。警察看到听众是这样的年幼,说话的欲望就会减少很多。开头时,我骑着山地车,管警察叫大叔,满嘴甜言蜜语,直到我舅舅出来;后来就穿着灯芯绒外套,坐在接待室里沉默不语,直到我舅舅出来;我到了这个年龄,想要说话的警察总算是等到了机会,但我沉默的态度叫他不知该说点什么;实在没办法,只好说说粮食要涨价,以及万安公墓出产的蛐蛐因为吃过死人肉,比较善斗。当然,蛐蛐再善斗,也不如耗子。警察说:斗耗子是犯法的,因为可以传染鼠疫。既然斗耗子犯法,我就不言不语。开头我舅舅出来时,拍拍我的头,给我一点钱做贿赂;后来我们俩都一言不发,各自东西——到那时,我已经不需要他的钱,也被他摔怕了。这段时间前后有五六年,我长了三十公分,让他再也拍不到我的头——除非他踮起脚尖来。本来我以为自己到了七八十岁还要拄着拐棍到派出所去领舅舅,但事情后来有了极好的转机——人家把他送进了习艺所。那里的学制是三年,此后起码有三年不用我领了。


习艺所是给流浪艺术家们开设的。在那里,他们可以学成工程师或者农艺师,这样少了一个祸害,多了一个有益的人,社会可以得到双重的效益。我听说,在养猪场里,假如种猪太多,就阉掉一些,改作肉猪,这当然是个***不类的类比。我还听说现在中国人里性比失衡,男多女少,有人呼吁用变性手术把一部份男人改作女人。这也是个***不类的类比。艺术家太多的确是个麻烦,应该减少一些,但减少到我舅舅头上,肯定是个误会。种猪多了,我们阉掉一些,但也要留些作种;男人多了,我们做掉一些,但总要留下一些。假如通通做掉靠无性繁殖来延续种族,整个社会就会退化到真菌的程度。对于艺术来说,我舅舅无疑是一个种。把他做掉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