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偶遇(1)

作者:六井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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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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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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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832字

那年,是2004年,我20岁。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我先是在一家酒店当了一年的服务员,后来发现卖啤酒的提成不错,于是干脆与一家啤酒商达成协议,跑到一家夜总会卖啤酒。


如果你去过夜总会,你便知道那里有多么吸引人,灯红酒绿,衣香鬓影,我喜欢在明明灭灭的灯光中,提着一小桶一小桶的啤酒到各个房间送货。


有时候,客人叫我喝酒,我会二话不说,把笔和小本子插在短裙子的皮带上,直接拿起小小的啤酒瓶,一饮而尽。


一般来说,客人见我如此爽快,往往都不会再为难我,毕竟他们到夜总会来,目的就是寻欢作乐,根本没有必要在一个豪饮的啤酒妹身上花太多的时间。


在客人的掌声中,我会绽开满脸笑容,——向他们致谢——客人开心了,才会更豪气地大声吩咐我:“再来一打。”


一打12支,我便又挣了12元。我推销的啤酒是一种包装很精美的进口啤酒,小小的一瓶,每瓶售价10元,每卖出一瓶,我可以提成1j元。


最多的时候,我一个晚上挣过600元。记不清当天晚上喝过多少酒,说过多少话了,反正凌晨三点下班的时候,我肚子灌满了啤酒,步履摇摆,可是手中依然紧紧地抓着一个小小的本子,那上面清楚地记录着各个房间点啤酒的数量。那是我与啤酒商对账的账本,每月就凭账本上的记录领取薪水。


第二天早上醒来,我发现自己竟然睡在夜总会杂物房的一张破沙发上。四处静悄悄的,斑驳的阳光从窗外打进来。我摇摇晃晃地从长长的走廊上穿过。一间间房间已被收拾干净——夜总会规定每天要搞完卫生方可下班一一所以服务员把烂醉如泥的我安顿在杂物房。


我扯扯身上短短的裙子,紧紧地拿着账本,走出夜总会的大门。外面的阳光灿烂无比,是一个美好的春日,可是在我看来只感觉刺眼无比。


我的理想,是在夜总会卖三五年啤酒,然后,用所挣得的钱,开一间小小的酒庄,专卖各种各样的红酒,或者干脆拿某种品牌的酒在本地的代理权来经营,那应该算是不错的生意。


现在想来,如果没有遇到彪哥,我这个愿望也许早就实现了,也许用不了五年,四年,或者三年就可以了。


我有两个很好的朋友,我们合租在这座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的一间旧房子里。四周的房子很破败,但我们三个人常常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招摇过市。


如果我们不说,谁会想到我们住在城乡结合部?每一季的新衣服,我们都要买来武装自己的身体。对于女人来说,武装自己的身体,与武装自己的头脑,同样重要。前者是情商,后者是智商,而你也知道,情商比智商更具含金量。


作为女人,你可以条件不好,你可以长相不美,但切莫放弃扮靓。


一个女人丧失了扮靓的兴致,便意味着丧失了全世界。


我的两个好朋友,一个叫阿丽,一个叫胜男。阿丽是粤西的,胜男是粤北的。而我,祖祖辈辈都在这座城市生活,虽然家境一般,但与阿丽和胜男相比,已算“强势群体”。她们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家境超贫困,家中一众老小盼望她们挣大钱衣锦还乡,好解救他们脱离水深火热之中。


而我之所以从家***来,是不想听父母的唠叨。我高中时忙于与长毛贼谈恋爱,考得一团糟。“长毛贼”是我妈给我前男友起的外号,因为他喜欢把额前的一咎头发留得老长,斜斜地搭在一边。我妈觉得这是流里流气,我却认为这是帅气。一一母亲与女儿的眼光,天地之别。


在家人的眼中,我是一个异端。哥哥和姐姐学习成绩都很好,大学毕业后都找到了非常体面的工作。作为家中最小的孩子,我实在令他们太失望了。


他们对我失望,但我对自己没有失望一一高考失败并不是我人生的失败,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注定是要通过另类的途径取得属于自己的成功。所以我的理想,就是卖很多很多的啤酒,然后开一间酒庄。


酒庄开业的时候,我要在两边摆满花篮,请我的父母和哥哥姐姐们一起来剪彩,再请来各种礼仪队在门外敲锣打鼓,让他们在震天的鼓声中领会什么叫天要降大任于斯人者,必先让其高考失利,情场失意……


我与阿丽和胜男的认识,纯属机缘巧合。


阿丽是发廊妹,专业给客人洗头。一般情况下,她只负责在发廊给客人洗头,洗一个头发廊收费10元,她可以提成3元。有时候客人有另外的需要,比如想带她出去聊天吃宵夜之类的“外勤”,需要另付50元“管理费”给发廊。


对于这50元的“管理费”,阿丽颇有意见。有次她向我抱怨道:“我与客人出街吃宵夜聊天,又不费发廊的水电,为什么要人家交管理费?”


我安慰她:“凡是收管理费的,都是不管理的人,人家才收你50元便让你自由地跟客人出去挣大钱,你该开心才是。”


阿丽总是气急败坏地解释:“人家客人请女孩子出去聊天,心里会限定一个数额,原定80元开支的,给了发廊50元,给我的就只有30元了。”


我慢腾腾地说:“那你可以不去呀,待在发廊里慢慢洗头,一个晚上洗10个头,也可以挣30元。”


她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还是没亏,于是便笑笑不与我计较。我却继续取笑她,“其实,还有一个更容易挣钱的办法:裤带松一松……”


她便会过来打我,捂我的嘴,不让我说下去。她当然不会真的生气,所以在她面前我什么都敢说。


其实我很了解她,为了挣钱,她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但她有个原则:只卖艺不卖身,堪称“德艺双馨”。


胜男与阿丽的工作差不多,她在一家正规的按摩馆按摩,不过她习惯称之为“按摩场”,香港人喜欢称之为“骨场”,称按摩女为“骨妹”。


不过胜男极不喜欢“按摩女”这个说法,因为她觉得自己与阿丽一样,也是卖艺不卖身的。


其实不管是阿丽的洗头,还是胜男的按摩,我都一一在城乡结合部的破房子里尝试过。老实说,我觉得她们的技术一般。不过对于我不是很满意的表情,她们都作出了合理的解释。阿丽说:“我只学了一小时。”胜男说:“我学了一天。”


我狠狠地点头,表示完全理解。学一小时或一天便可以一技傍身,再凭此技艺驰骋职场让全家人丰衣足食,你还想如何?


一句话,我们都是钻进钱眼里的人,为了一个挣钱的共同目标,走到一起来了。


阿丽洗一个头挣3元,胜男给人按摩一次挣10元,而我,卖出一瓶啤酒,挣1元。其实大家的工作都差不多,如果要说不同,只是挣钱的多或少而已。


这个社会上的芸芸众生,又何尝不是如此?任你再厉害,也不过是比别人挣得多了一点,如果你真的想标榜自己与众不同,恐怕要光干活不收钱了。


当然,这样的人历史上不是没有,他的名字叫雷锋。不过现在又有人跳出来声明,说《雷锋日记》是假的……唉,太美好的人和事,


是不是总是经不起追究?


我与阿丽和胜男的认识,缘于一场生日会。当然,那个生日会,我们并非主角,但因为那个生日会,我们认识了,并因此而改变了我的一生。


人生,总是如此阴差阳错,能够改变你一生的,往往是别人无意间的一个决定。


那天晚上,与平日并无什么不同,我像往常一样,穿着连体超短裙在夜总会的20多个房间之间来回“巡逻”,腰间的皮带上永远插着圆珠笔和小账本,任何时候,只有一有人叫我,我都会抬起头来灿烂地笑着打招呼:“老板,想要多少打啤酒?”


如果真要说有什么不同,那就是当天晚上卖出的酒很少,几个之前被我认为最有可能挣大钱的房间,都点了红酒或自带洋酒,我的啤酒,自然乏人问津。


哪个房间有可能挣大钱,这必须服务员给我提供信息。表面看来,在夜总会卖啤酒我是“孤军作战”,其实这当中除了啤酒商与夜总会之间有一笔账外,我与夜总会的服务员之间,也有一笔账。如果服务员能为我提供有利的信息,我每个月也会给她们一点甜头。


虽说吃人家嘴软,但更盼望下次还有再吃一顿的机会一一服务员对我的工作也挺关照。这个社会上的人,就像一条食物链,你吃我,我吃他,他吃你,各有斩获,遭受损失的,只是那些真正付钱的人。


那天晚上11点,我才卖出6打啤酒,其中有1打还是我请一个熟客喝的。当晚的销售业绩,可以说是惨败。


正当我坐在服务台前叹气的时候,一个服务员兴冲冲地过来找我,朝我招手:“快来快来,大生意来了,‘贵宾一’来了一大帮人!”


我像装了弹簧一般弹起来,说声:“谢谢靓女!”便冲锋似的往“贵宾一”奔。“贵宾一”是这间夜总会最大的房间,包房费888元,仅送三个大果盘。据说这个房间的音响和麦克风都“很劲”,因此很少会空房。


我走进房间时,里面已经有人在唱歌了。我瞅准一个坐在中间的男人,走上前恭声问道:“老板,晚上好!要几打啤酒?”


坐在中间的男人看也不看我,朝旁边的人摆摆手,旁边立即有人接过话来:“靓女,先来10打!”


我闻言大喜,马上欢声道:“好的,立即送到。”10打就是120支,


我一下子就挣了120元!走出房间的时候,我才发现房间里的人,都穿得极其考究,男人与女人坐了满屋,细数起来起码有五六十人。


有可能是单位的联欢,也有可能是部门的聚会,看样子今晚还会继续有戏!我乐不可支地朝站在门口的服务员招招手:“靓女,来帮我把酒提到‘贵宾一’去!”


由于我平时也常帮服务员清理房间,比如客人乱扔垃圾时,我在推销酒时会顺手收拾好;客人将纸巾和果核乱扔时,我也会顺手用镊子将其夹住扔到垃圾桶里,因此服务员与我的关系都不错。


只一会,10桶冰冻过的啤酒已摆在房间中间的大长桌上,各人也摆开阵势要“踢酒”,场面颇为浩大,看样子今晚消费不止10打啤酒。


面对这样一个大主顾,我干脆哪也不去,与房间公主一起待在房间服侍客人了。


在众人的吆喝声中,我才知道,当晚是一个众人称为“刘小姐”的女人的生日。


刘小姐是一个略有姿色的女人。她的生日之所以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是因为坐在她旁边的一个叫“波哥”的男人。


一个女人的影响力,常常取决于坐在她身边的是什么男人,不管是远古还是现今,几乎从无更改。


我与房间公主守在“贵宾一”,服侍着这一群显然颇有来历的人。房间公主穿着粉红色的修身旗袍,这款旗袍据说是夜总会的老板到东莞一间娱乐城要回来样本后,再叫人照样本订做的,胸开得极低,两侧开衩处却开得极高。房间公主们穿起来摇曳多姿,说不出的旖旎。


按照惯例,我负责倒酒,一见有人的杯子空下来,立即把酒瓶拿过去满上;而房间公主则负责点歌,有时候遇到男士无人对唱,她还要走上台去与男士一唱一和。


总之,房间公主其实就是服务员,之所以叫公主,既是骗自己,也是骗客人:“你看,我们出动了公主陪你,可见你是多么尊贵。”为了显示尊贵,客人在夜总会一掷千金的事是常见的;夜总会需要做的,就是不断地强化他们尊贵的感觉,好让他们爽快地掏更多的钱出来。


所谓尊贵,就是大把大把地把钱掏出来给别人,然后让别人在背后笑着骂“”


我边殷勤地倒酒,边观察着四周:与房间公主靠在一起点歌的男人,目光老是往前者胸前瞄;不断地有人向坐在中间的男人和女人敬酒,我听到大家叫那个男的作“波哥”,那个女的,称为“刘小姐”。


刘小姐不点歌,波歌也不点歌,他们一直坐在那里跟大家说话、喝酒,偶尔互相凑在一起低语几句,或者相视而笑。可是台上唱歌的人,不断地说:“把这首歌,献给靓女刘小姐!祝刘小姐永远美丽!”唱完歌的人,会立即拿着啤酒过来,先敬波哥,再敬刘小姐。看这阵势,我便知道,刘小姐今晚所有的荣耀,都是因为波哥。


夜12点,房间的灯光突然黑了,瞬间响起“祝你生日快乐”的旋律。门被打开,一名男士推着一辆餐车进来,餐车上放着一个粉红色的大蛋糕,上面插着一根点燃的蜡烛。摇曳的烛光中,清楚地看到五层高的大蛋糕上,仅有一朵用奶油做成的娇艳玫瑰,看上去有说不出的美丽。


波哥拉着刘小姐的手,走到蛋糕前,微笑着对刘小姐说:“许个愿吧。”


刘小姐落落大方地说:“我的愿望就是永远与波哥在一起,这个愿望已经实现了,我已经很满足了。”


波哥疼爱地把她的手放在嘴边轻吻了一下,然后大声说:“吃完蛋糕,我们每个人都要为刘小姐唱一首歌,里面一定要有‘情’字或‘爱’


字。”


众人哄然叫好。我无比羡慕地看着这一幕,多么希望自己就是女主角。万千宠爱在一身,说的就是刘小姐这样的吧?


数年之后,当我见证了发生在刘小姐身上的种种事情时,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天她那幸福而娇憨的表情。


如果她早知道有这样一个结果,恐怕她的生日愿望会大大不同。广东有句话说,有几多风流就有几多折堕,谁说不是?


命运就像债主,你预支得越多,那你需要还的也会越多。所以,广东又有一句话:食得咸鱼,就要抵得渴。


唱完生日歌,吹了蜡烛,房间的灯也亮起来了,众人开始分食蛋糕。我收拾着桌上的杂物,看着桌边小桶里的啤酒越来越少,正在考虑一会如何鼓动这帮人再要几打啤酒时,无意间发现有人坐在角落里正向我招手。


我连忙走过去,说:“先生,有什么可以帮你?”


那人把耳朵凑近我,低声说:“靓女,一会陪我唱首歌行不?”我愕然:“先生,我唱歌不好听,要不你叫那位靓女陪你?”我指指房间公主。在客人需要的时候,房间公主也可以陪唱歌,陪喝酒,


陪猜拳。


“那不行,她是房间公主,全世界都知道了,不能冒充我女朋友。”对方说,“你帮下我,好吗?”


这声“好吗”,语气间有说不出的温柔,令我忍不住朝他看了一眼。他一双漆黑的眼睛也正盯着我看,那目光令我不忍拒绝。


人们只知道女子温柔可以以柔克刚,殊不知男人温柔,亦是女人的克星。我只好点点头:“好的,一会你唱歌时,叫我便行。”


他笑着说:“那好,你记住,我的名字叫阿彪,你叫什么名字?”我应道:“彪哥,我叫阿冰。”


他对我这个回答显然相当满意,满脸是笑意:“好,阿冰,你就叫我彪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