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搏杀狼群(3)

作者:华文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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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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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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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2138字

我知道多吉大叔为什么自己不去送,还是因为上次卖獒的事。大叔心里还是觉得有些窝气,但同族间的手足情谊远比自己窝一肚子气重要。但是大叔又搁不下面子,而扎西木大叔也更会觉得难堪。


我把羊赶到扎西木家帐篷前的时候,扎西木夫妇很是感动,拉着我的手说着些感激的话。我说是多吉大叔让我送过来的,过了冬,母羊下羔子了,日子就会越来越好了。


扎西木大叔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骂自己不是东西,瞎了眼。他欣然接受了多吉大叔送的羊,然后拿出仅存的两瓶老酒,让我带回给多吉大叔。在大草原几户牧民的帮助下,扎西木大叔一家终于在大草原上安住了下来。


天已经冷了,央金说她丈夫回来了,她也得带着女儿回家去了,临走前,又送了我一双她亲手做的羊羔子皮手套。我和格桑去送她和尼玛,大黑也跟着去了。大黑走路已经有些蹒跚,肚子下面明显大了许多。毛毛和大黑并肩地走着,给大黑舔颈上的毛,像是分别前最后的亲热,看得我都有些眼红。然而大黑却没有太多的难过,要走的终究要走,要来的还是要来,大黑总是能随遇而安,不管发生任何变故,都能泰然地应对,现在的她,还是那样从容,用冲天吼叫的方式,向毛毛道别。


央金带着尼玛和毛毛走了,才让大叔的帐篷里就显得十分冷清,一个老头子孤零零地守着自己的羊群和几头牛。我和格桑经常过去给才让大叔帮忙,闲的时候就爷儿三个盘腿坐在一起聊天。我才知道,才让大叔年轻的时候原来是个猎手,经常到山里打猎,也就是那时候认识央金阿妈的。


格桑对打猎的事很感兴趣,缠着才让大叔说给我们听,才让大叔拗不过,只好开始给我们讲他以前的故事。我问才让大叔:“都打哪些猎物,因为有些动物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打了不知道算不算犯法?”才让大叔笑了一下,说:“以前就是为了过日子,吃饱了就行,哪儿还想那么多?不过我们猎人心里也清楚,有些动物是杀不得的,我们要打也是打那些数量很多的、很常见的动物,或者对草原有害的动物,比如野兔子什么的,有时也打几只野羊,碰到獐子也会打。”我说:“獐子是国家保护动物。”才让大叔说:“是啊,可以前不知道,只知道要吃饱肚子。等明白这些理儿以后,央金也出世了,打猎总不是安稳生活,就收起了枪,在大草原上放牧。”我又问:“天上的打吗?那些飞的大鸟好打不?”其实,我担心的是那种土制猎枪的射程,因为格桑一直在缠着要我带他出去打猎。要练枪法,最好是打飞鸟,虽然对格桑来说是很有难度的。才让大叔说:“我们藏族人有水葬和天葬的习俗,所以,天上飞的不吃,水里游的也不吃,既然不吃,当然也就不打。”


我深深地点了点头,真是不问不知道,一问之下,还有这么多“内情”。


才让大叔开始娓娓地说起来,每次打猎出发前,要先点一盏油灯,念六字真言,然后在小神龛里的佛像前照一照,如果灯被风吹灭,第二天就不能上山打猎,因为那是佛在警醒你,有危险。格桑插嘴问:“真的有危险吗?”才让大叔认真地点了点头,说:“有一次风把灯吹灭了,那时央金阿妈正怀了央金,要补身子。我坚持第二天进了山,可谁知却遇到了一只熊,如果不是我从山坡上滚了下去,那只熊可能就把我撕碎了。从那以后,只要灯灭了,我就坚决不上山,佛是有爱心的。”


十三、危险在悄悄地降临


格桑急着要听打猎的事,对于这些打猎前的事情也不大感兴趣。


才让大叔给我们讲了他以前打野羊的故事。那个时候,野山羊是主要的打猎对象,体型大,有两百来斤。大一点儿的野山羊,光脑袋上的角就有十多斤重,这种羊也叫大头野山羊。人们把大头野山羊的头砍下来,等肉干了,烂掉了,变成白骨以后,拿出去卖很值钱。我这才想起来,在大草原或是荒滩上经常看见的玛尼堆,石堆边常会堆起一个硕大的羊头骨,那应该就是大头野山羊的头骨了。


每次打野山羊都要天不亮进山,如果等太阳照满山坡,野山羊就会撤走了,打不到了。野山羊的嗅觉很灵敏,人不能站在上风头,风会把人的气味吹下去,野山羊就会逃跑得一只不剩。才让大叔说,那一次,他打到了两只野山羊,太大,没办法背下山,就只好找了个山脚下的人家帮忙,用牦牛帮着运下去。临走,砍下两只野山羊的头,送给了人家。


格桑听得不过瘾,他想听当时是怎么打的,怎么瞄准的,又是怎么开枪的,羊又是怎么死的,死了之后挣扎了没有。他的心思完全放在了打猎这件事上。


才让大叔无奈地笑了一下,告诉格桑:“那时打猎是为了生计,可现在不同了,国家也不主张打猎,不是说要保护野生动物吗?你怎么就喜欢这些打打杀杀的事?还是少杀生的好啊!”格桑说:“练枪法嘛,就是出去打打野兔子,以后我还要像阿哥一样去当兵呢!做个神枪手,不会打枪怎么当神枪手?”才让大叔笑着摇了摇头,说:“野兔子可不好打,没听说狡兔三窟吗?”格桑脾气倔上来了,说:“反正我就是要去打,我要练枪法。”


我觉得好笑,没想到格桑这小子对枪竟然也像我当年那样情有独钟,将来他一定会是个神枪手,不冲别的,就冲这股子倔强劲儿和对枪的强烈兴趣。我的预料没错,后来格桑真的成了一名神枪手,对枪的熟练和精通几乎不在我之下,和黑子的神技都有一比。


才让大叔说起以前打猎杀生的事情,很是有些忏悔,他一直有种想法,就是自己杀生太多,所以老婆才会早早地就病死了,是老婆为他所杀的那些生灵顶了命。格桑还要缠着往下问,想听更多一些打猎的事,我看出让才大叔的神情有些不大对劲,就制止了格桑,告诉他:“要练好枪法不是听就能听会的,得出去实际操练。大叔也累了,我们回去吧,哥明天带你出去练枪法。”


格桑兴奋地跳了起来,连呼万岁,兴高采烈地跑回帐篷里作准备,他把枪拿出来擦了一遍又一遍,又准备子弹和火药。我完全不知道,在我去日喀则看病的这段时间,这小子不知道从哪儿搞来了一大罐子火药,竟然还有雷管和导火索,装备倒也齐全。


在我的威逼询问之下,格桑才告诉我,是他偷偷用一只羊和过往的牧人换的。那些人有火药,还有枪,本来想再搞支枪的,阿爸不许,说家里已经有一支了,就只要了一袋子子弹。


第二天,我如约带格桑出去练枪,本来想让大黑留在家里看守羊群,因为毛毛走了,现在大草原上就剩下两只獒了,并且大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带出去也怕有个三长两短,那怎么对得起大黑。


可多吉大叔坚持要让我们带大黑一起出去,他说怕有危险,我说:“不行,大黑肚子都那么大了,她现在需要休息。我们就在附近的山坡子上走走,天黑就回来。”多吉大叔这才点头答应,其实他心里也担心大黑,但又放不下我们。大黑知道我们要出去打猎,就拖着个大肚子走到外面送我们。


我摸了摸大黑的头,大黑舔舔我的手,这已经成了我和大黑之间的默契,我和大黑就是用这种无声的方式互相交流着,互相感动着。


“走啦,走啦!”格桑急不可待地催促,我最后抱了抱大黑,这才离去。


我们绕过一个山坡,格桑说:“走远点儿,有人住的附近,兔子都特别精。”谁知就这么越走越远,绕过了两个山坡,天色都中午了,前面出现一条河,格桑说饿了,要先吃东西,就掏出包里的羊肉干递给我,我望着那条清粼粼的小河舔了下嘴唇。


我怎么以前就没想起来捞鱼吃呢?天天吃羊肉,吃得我都快长出一身羊毛来了,这个时候看见一条河,脑子里猛然就冒出个捕鱼吃的想法来。格桑问我干吗老咽口水,就把水壶递给我。我问格桑:“吃过鱼吗?”格桑说:“没吃过,好吃吗?”我故意引诱他,咂着嘴巴,连声说:“好吃,好吃得不得了,真是人间美味呀!”格桑就舔舔嘴唇,小声说:“我们藏族的规矩是不准吃鱼的,吃鱼犯大忌,不光不许吃,连捕都不可以,要是阿爸知道了,肯定要骂我。”


我一听格桑似乎不太赞成的意思,他可能是不想吃鱼,但是又觉得好玩,情绪就有些低落。但是我实在想吃鱼,就说:“那我自己吃喽。来,把装备都拿过来,大哥今天教你做简易的炸弹。”


格桑一听是和当兵有关的东西,就兴奋起来,羊肉也不吃了,把装火药的包递给我,兴致勃勃地看着我。我从包里摸了半天,摸出个罐头盒子,那是格桑和人家换来的,我把罐头倒掉,往里面装了一些较细的沙土,然后放进火药和雷管,埋好导火索,最外面又填了些粗大的沙粒和碎石,最后把罐头盒子固定紧实。


格桑问:“放那些沙粒石子干吗用的?”我不回答,反问他:“霰弹枪见过吗?知道霰弹里面的那些小弹珠是干吗用的不?”格桑恍然大悟,说:“哦,我明白啦!”


我随便挑了个水草丰富的地方,把简易炸弹点燃,扔了过去。


罐头盒子在水里爆炸了,我看见水底的鱼被炸得翻滚,急忙拉着格桑往下游跑,然后脱了鞋子,挽起裤脚,站到浅水里捞鱼。格桑从来没做过这样的事,他很新奇,感到十分有趣,就把裤子卷到大腿根处,跟着跳进河里。秋天的河水很凉,冻得人打哆嗦。


我捞了几条炸得翻了肚皮的鱼,跳上岸来,告诉格桑:“那些鱼很多是被水流打晕了,过会儿它们就会游走。够吃的就行,天不绝人,人也不绝天嘛!”


“天不绝人,人不绝天!”这话是我从央金那里学来的。我发现,大草原真的教会了我很多在闹市里学不到的东西,除了人情世故之外,更多的是一些返璞归真的自省。格桑坚守着规矩,不肯吃鱼,只是觉得好玩,他把鱼一条条捞起来,然后又放走。我不准备烤鱼,觉得太麻烦,就切生鱼片吃。


藏族同胞们也习惯吃生肉生食,只是不吃鸟、不吃鱼。格桑坚持不肯吃鱼。


我们玩了一会儿便收拾好东西,往山坡那边走去,我也不知道翻过了几个小山头,最后我们在一处草坡下卧倒。格桑说:“我发现前面有兔洞了,咱们等会儿,兔子一会儿就跑出来了,它们在洞里待不久。”


卧倒,隐蔽,守候,瞄准,开枪,猎物在枪声中倒地,脑门上的弹孔汩汩地往外冒血,这是我曾经做过的事,也是我最熟悉而热爱的事。现在,我静静地卧在草丛中,似乎又体会到了从前的那种感觉。


我教格桑,该如何利用身边的资源巧妙地隐藏自己,把自己与大自然融为一体,静候,等待,直到猎物出现,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扣动扳机。一旦开枪,就决不容失手,因为对方不会再给你第二次瞄准的机会。


格桑不愧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料子,虽然他现在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我和他说这些事情的时候,他很认真地听,并且做得非常到位。最难得的是,他竟然可以一直趴在哪里,死死地盯着前方,纹丝不动,就像是大草原上的一根草或者一块石头。


枪在格桑的手里,兔子们的生杀大权也就被格桑操纵着。我翻过身,出了口气,看天上飘过的一片片白云,想着以前我挎着心爱的狙击步枪在丛林中穿插、隐蔽,我是多么怀念曾经的那段幸福时光。也许,有人觉得在部队的生活和训练是痛苦的,但在我看来,却是一种无比的幸福。


我仰面躺在大草原上,心里很难受,想着簸箕他们,心里就难受得想落泪,只有热爱当兵又当过兵的人才会明白我的感受,也只有他们才不会因为我哭鼻子而笑话我。在我最难受的时候,我又想起了大黑,还好,现在还有大黑能劝慰我,或许她现在正在远远的地方朝我这边守望。我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突然,枪响了,我打了个激灵,急忙问:“死了吗?”


我习惯于问“死了吗”而不是问“打中了没”,因为,真正的枪手一出手就是毙命,猎物只有死这个选择,而没有打中了却可以逃的说法。


格桑显然还太嫩,他不服气地说:“竟然跑了,我明明看到打中了它的后腿,怎么还跑得了?”我就笑骂他:“真笨,打脑袋,懂吗?选致命的地方打,一出手,就不能再给对方逃跑的机会。如果你是个战士,刚才瞄准的是你的敌人,你不打死他,现在,他已经扑上来掐紧你的喉咙了!”


虽然我不喜欢炫耀自己,一旦脱离了部队,我就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更接近于现实中的普通人,但还是忍不住要教训格桑几句。格桑很认真地点点头,然后骂自己笨蛋,他很好学,有时候甚至会厚着脸皮提问,尤其是对于枪这种东西。我突然有些后悔,格桑是一个天生的枪手材料,我不知道这样教他,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格桑已经朝着兔子逃跑的方向追了过去,我也跟了过去,发现前面有一个兔子洞,然后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几个洞口,看来,人们所说的狡兔三窟果然不假啊!我不知道哪个是真洞,也不知道兔子藏在哪个洞里,这一点,格桑就比我精明多了。他告诉我:“假洞一般都是死洞,挖得也不深,掏一下就知道了。”我奉劝他:“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就这样用手掏?”


格桑找来了一根细树枝,往洞里捅,捅了两下,告诉我:“这是个死洞。”然后就又去捅别的洞。他正在做这些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身后的草在动,不是风吹的动,而是猎物跳过时带起的风,风吹得草在响,我连头都没回,就喊:“格桑,兔子跑了!”


格桑急忙回头瞄准,一只断了腿的兔子仍然拼命地在跑,但跑得不快,跳得也不远,断腿给它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格桑一脸杀气,天天没事就抱着枪练瞄准的功夫终于没有白费,他扣动了扳机,竟然一枪打中了兔子的脑袋。


砰的一声响,兔子在半空翻滚了一下,就跌到了草丛里。格桑高兴地跑过去,把猎物带回来给我看,虽然这种子弹的威力不大,但毕竟兔子个头很小,脑袋已经被打得稀烂,血糊糊的。对于兔子这种看起来可爱的小动物,我有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就转过了头。枪法是我教格桑的,但在此时,我又从心底里感到后悔,我真害怕,害怕将来格桑会变成一个厉害的杀手,他对枪的天赋不是一般的人能拥有的。


开了枪,见了血,格桑竟也像只獒一样被激起了更大的斗志,他提议:“我们再走远一点儿,去打大猎物!”


我看了看天色,说:“不行,都走了这么远的路了,再往前走,天黑前就回不去了,你阿爸会担心的。再说,也真的不安全,大黑又没一起来,万一有个什么三长两短的,就那支土枪,可不一定能保我们两个人周全。”


大草原上危机四伏,特别是在黑夜来临的时候,虽然豹啊熊啊什么的我也担心,但我最担心的还是夜晚草原上的狼群。因为人毕竟只有两只手。


被激起斗志的格桑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前走,他左手提着猎物,右肩上高高地挎着那支土猎枪,我不好给他泄气,只好先跟过去看看,然后找个时机,劝他回去。我想错了,时机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但我还没有觉察出悄悄降临的危险。一群狼,已经悄无声息地跟踪了我们很久。


狼和人不一样,它们独特的爪部结构可以在行走的时候不发出一点儿声响,它们神出鬼没的作风更让人无法揣测行踪。我承认,我对狼这种动物还很不了解。狼群就像是一群移动的狙击手,一边跟踪,一边变换着位置,盯梢,跟踪,再变换位置,最后挑选个合适的时机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