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牝狼(4)

作者:沈石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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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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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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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7182字

白莎也曾到过芭蕉寨,但恰巧那天黑黑被农炳亨带到区政府舅舅那儿过夜了,阴差阳错,没碰着。


白莎把满腔怨恨都发泄到人类身上。当然,它对付不了人类本身,于是就迁怒于人类豢养的家猪身上。它一个寨子一个寨子进行扫荡,深夜悄悄潜进猪圈,用嘴拨开竹门的插销,钻进去,专门扑向养得满身膘肉的大肥猪,用尖利的狼牙咬断猪喉管,咬死一头再扑一头。直到满圈的肥猪骚动嚎叫,引来报警的芒锣和螺号,引来无数通红的火把,引来狺狺狂吠的狗群,它这才怀着报复后的暂时的满足感撤离现场。


没多久,小凤山传开一个恐怖的流言,说深山密林里出现了一条狗精,专门残杀家畜。人心恐慌,猪心恐慌,牛心恐慌,马心恐慌。好出风头的猎手则摩拳擦掌,入山围剿,设伏保寨,遗憾的是两个月下来连狗精的毛也没捉到一根。


梭罕老爹富有狩猎经验,在芭蕉寨西头的荒草滩上埋设了一只祖传的捕兽铁夹。冤家路窄,那天半夜,白莎想偷袭芭蕉寨,途经荒草滩,不幸踩上了铁夹子,一条后腿被具有无限韧性的弹簧夹夹得皮开骨裂。它拼命挣扎,无奈铁夹子结实得就像生了根,怎么也拔不脱。它用狼牙啃咬铁夹,狼牙咬断了两颗,仍无济于事。


这种铁夹子厉害得能逮住金钱豹呢!


四足行走的兽最终还是斗不赢两足行走的人。


启明星无情地升上来了,东方冷酷地出现了鱼肚白。白莎晓得,猎人很快就要来查看捕兽铁夹,很快就要来收拾它这条倒霉的狼了。


果然,梭罕老爹背着猎枪,提着一根沉重的铁力木棍,踏着洒满露珠的青草,走来了。


白莎急中生智,想出个绝妙的主意来。它翻起白眼,口吐白沫,屏住呼吸,四腿蹬直,浑身僵硬,像死了似的。这是狼最拿手的逃生伎俩。要是在日曲卡山麓,人们经常和狼打交道,已熟悉狼的装死把戏,一般是不会轻易上当的。但西双版纳历史上没有过狼,所以,像梭罕老爹这样富有狩猎经验的老猎人也被白莎的假象迷惑住了。


“嚯,逮着狗精啦!”梭罕老爹老远就高兴地大声嚷起来,走到铁夹前。他朝白莎身上啐了一口:“死啦,活该!看你还敢不敢来寨子捣乱!”但他毕竟是老猎人了,谨慎地摘片草叶放在白莎鼻翼下试探。白莎尽管憋得差一点就要胀破狼肺了,仍顽强地不吐一丝气息。草叶纹丝不动,梭罕老爹自言自语道:“没气啦,死绝啦!”但他仍不太放心,顺手挥起那根铁力木棍,一棍敲在白莎腰眼上。


狼是铜头铁腿麻秆腰。铁力木沉得丢进水里浮不起,这一棍结实有力,它觉得腰断裂了,疼得直想在地上打滚。要是没有找回狼种这个坚强的信念支持着它,它会发疯般地一跃而起,咬住梭罕老爹的手腕,与他同归于尽。但它忍住了,浑身的肌肉没有一丝颤动,面部没流露出半点痛苦的表情。咚,仿佛打在一堆没有生命的肉体上。


为了后代,兽的忍耐力并不亚于人类。


梭罕老爹终于放心了,松开铁夹子上的插销。就在弹簧收缩的一瞬间,白莎闪电般蹦起来,拖着那条鲜血淋漓的伤腿,仓皇钻进草丛,逃入深山。梭罕老爹被突然复活的白莎惊得跌坐在地上,半天合不拢嘴,唾液从嘴角溢出,像条米线挂在下巴。


“狗精,真是一条狗精啊!”直到白莎在对面山梁变成小黄点消失在树林里,梭罕老爹这才如梦初醒地赞叹了一句。


梭罕老爹这一棍打得很厉害,白莎腰椎下陷,本来挺直的脊梁凹得像驼峰,还跛了一条后腿。捕食不方便了,它只好靠捉田鼠、青蛙这样的小动物充饥。没多久,它就变成一条形容枯槁、举止猥琐的跛腿狼了。


它失去了昔日的风采和威严,但它昔日的理想并没有泯灭,反而被伤残的身躯和痛苦的经历煽动得更加炽热。它仍然四处流浪,寻找宝贝黑黑,寻找能实现它理想的狼种。


皇天不负苦心人,也不负苦心狼。


那天,它沿着澜沧江边被太阳晒得灼烫的沙滩盲目而又孤寂地走着,猛然瞥见前面有一群少年脱衣裳准备游泳,其中一位眉清目秀的少年对带来的一条健壮的黑狗柔声说:“黑黑,替我们看着衣裳。”


它定睛一看,这不是它朝思暮想的黑黑吗?虽然阔别半年多,黑黑已长成一条雄壮漂亮的大公狼了,但它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皱起鼻子嗅嗅,顺风送来亲切的狼儿的气息。它恨不得立刻奔上去和它的宝贝狼种拥抱亲吻。但那群少年使它发憷,它明白自己半残的身体绝不是他们的对手。它克制住冲动,潜伏在一块礁石后面等待最佳时机。


少年们脱光衣裳,呐喊着冲进江去。黑黑蹲在隆得像小山似的一堆衣裳后边,忠诚地尽着自己的职责。少年们游远了,还分成两个阵营,打起了水仗,江面涌起一堆堆喧嚣的浪花。


白莎从礁石后面钻出来,跛着腿朝黑黑奔去。它流着泪,呜呜欢呼着。


黑黑竟然朝它凶猛地咆哮起来。


宝贝,我是你的妈妈呀,你认不出来了吗?你妈妈衰老了,残疾了,丑陋了,但我确确实实是你的妈妈呀!


黑黑像飓风似的把它扑倒在地,牙齿触碰到它颈窝的最后一秒钟,才认出它来。立刻,黑黑孝顺地跳开了,跪卧在它面前,将脑袋伸到它腹下,呜呜叫着,表示久别重逢的激动。


白莎心里涌起一股暖流。


泡在澜沧江里的农炳亨发现了白莎,高呼起来:“狗精来啦,狗精来啦!”那群少年齐声呐喊,奋臂划水,向岸上赶来。


白莎用狼头顶着黑黑的臀部,催促黑黑跟着自己回森林去:走吧,我是来救你出火坑的——对于狼来说,人类社会就是火坑。


黑黑表现得比大姑娘上轿还忸忸怩怩,留恋地频频回首朝江中的农炳亨张望。


“黑黑,回来!快,狗精要把我的黑黑拐跑啦!”农炳亨哭丧着脸叫道。


黑黑发疯般地在沙滩上兜圈子。它心里矛盾极了:一边是含辛茹苦生它养它的母亲,一边是恩重如山的主人,它不知该跟谁走。


没时间再磨蹭了。白莎叼着黑黑的肩胛,像押解逃犯似的把黑黑拖离沙滩,跑进森林。


它终于找回了心爱的狼种,但黑黑在澜沧江边犹犹豫豫的表现,却在它心里投下了一道很难抹去的阴影。



黑黑特别乖巧,一回到白莎身边,狼的气味立刻唤醒了它沉睡半年多的记忆。它想起弟弟黄黄血淋淋的教训,因此不敢摇尾巴,不敢像狗那样汪汪吠叫,不敢流露出具有人性的温柔的情怀。它似乎摇身一变,成了一头真正的狼,像狼那样尾巴僵直得像把破扫帚,像狼那样发出凄厉的长嚎,像狼那样咬断猎物的喉管,撕开猎物的胸脯。


它觉得它已把狗性严严实实地掩盖起来了。


它觉得自己已变成一条地地道道的狼了。


但白莎的感觉却并不尽然。


虽然白莎经过仔细观察,也没有看出黑黑暴露出半点狗的破绽,但不知为什么,它总觉得黑黑身上有一种可怕的狗性,它相信一定有的,不过是潜藏得很深罢了。唔,黑黑那双眼睛,乍一看,是狼眼,冰冷冰冷,没有半丝怜悯和温情,像十年冻土层。但它总觉得在冻土层下面,有一股炽热的火。它害怕什么时候火焰喷射,会融化冻土。


它只剩下黑黑这条宝贝狼种,它别无选择。


它只有带着黑黑拼命走村串寨,去扑咬人类豢养的家畜。这种野蛮的袭击,早已超越了觅食充饥的性质,变成一种流血的戏谑、一种变态的快感、一种恶毒的报仇。它要使黑黑与人类结下血海深仇,彻底斩断黑黑与人类情感上的联系;它要用鲜血洗净黑黑狼的灵魂。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它相信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由于白莎疯狂地厮杀家畜,小凤山四周的村寨简直像蒙受了一场浩劫。十几个寨子的猎手联合起来,进山大规模围剿狗精。


那天傍晚,白莎正在洞里睡觉,猛听得洞外灌木林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随即,人类所特有的一股温馨的体味飘进洞来。它急忙轻轻咬黑黑的耳朵,把黑黑从半睡眠状态中咬醒。母子两条狼躲在一块扇形的溶岩后面,紧张观望。不一会儿,明亮的洞口出现一个两足直立的人,下巴光溜溜的显得很年轻,手里端着一支猎枪。


白莎知道猎枪的威力,会闪电喷火,会发出霹雷似的轰响。人类就是凭借猎枪,降服其他野生动物的。


白莎看得清清楚楚,那人就在洞口,皱起眉头,使劲耸动鼻子。这位不高明的猎手,直到现在才嗅出洞内的气味有些异样吗?白莎鄙夷地想,要换成狼,离洞口半里就能嗅出洞里住着什么野兽、此刻在不在窝里。人类在嗅觉方面真是笨得可以。那人耸动了很久鼻子,这才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嚯,一股野狗臊味,说不定我运气好,摸到狗精窝来了。”说着,他一手端枪,一手按亮电棒,猫着腰小心翼翼地进洞搜索。


电棒明亮的光柱刺得白莎睁不开眼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