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昔年种柳(2)

作者:冯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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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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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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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656字

我的初恋有一头又黑又长的头发,我高中的时候常常感觉她是一种植物。我在北大读医学预科的时候,上过两种植物学,我都学得很好。植物分类学的教授,体健如松,头白如花。植物教授说,植物分类学是一门很有用的学问,比动物学有用。如果学好了,以后我们和社会上的姑娘谈恋爱,在街上闲逛,可以指给她们看,这是紫薇,这是玉簪,这是明开夜合,她们一定对我们非常佩服,然后我们再告诉她们这些植物都属于什么科什么属什么种,她们一定会对我们佩服得五体投地,认为我们学富五车。相比之下,动物学就没有如此有用,你和你女朋友走在大街上,绝不会有野兽出没供你显示学问。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在燕园里跟着植物学教授游走玩耍,采摘植物标本。我做了一个棣棠花的标本,夹在信里寄给我初恋,固定标本的纸板上写了“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我是个快乐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到我初恋这里就忽然敏感而深沉。那个夏天,我和我初恋逛团结湖公园,这个公园就在她家楼下。她弟弟在家,那个夏天她弟弟一直在家,我说不如逛公园去吧,好像上次逛公园是小学时候的事情了。我初恋换上白裙子,粉上衣,头发散下来,又黑又长,解下来的黑色绒布发带套在左手腕上。那天阳光很足,我还是想起了女鬼。如果我的初恋真的是种植物,她只有通过女鬼的形式才能展现人形。我的初恋说,她很喜欢我寄的棣棠花标本。我们坐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地势隐蔽,一只小而精致的昆虫从我们坐着的条凳前经过,气质不俗。我初恋问我,这个昆虫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刚学完植物学,动物还没学到,无脊椎动物学要到下学期才上。我初恋说,好好学,我想知道它叫什么名字。后来,我动物学得了优秀,我知道了关于那种昆虫的好些事情,我还找到了一张美国印的明信片,上面印了这种昆虫交配时的场景。但我的初恋已经坐进了大奔,和少壮处长一起意气风发了。我再没逛过那个公园,没见过那种虫子,我想我初恋也早就忘记了。


我拔下耳机,按下随身听的放音键,老柴的《悲怆》响起,我的随身听音色不赖。我头晕脑涨的时候,常常想起我的初恋。其实,女鬼容易现形的时候,我都容易想起我的初恋,比如风起了,雨落了,雪飞了,酒高了,夜深了,人散了。《悲怆》响起,恍惚中我初恋就坐在我对面,人鬼难辨。我瞪着我的近视眼,她的样子清清楚楚。我看见她唇上细细的绒毛,好像植物花萼下细细的绒毛。我们安安静静地坐着说话,她好像了解我所有的心情,我听不见我们说话的声音,我们絮絮叨叨,吐出白蒙蒙的水汽,凝在她细细的绒毛上,结成露水。


我想,一定是我生长过程中缺少了某个环节,阴阳阻隔,心神分离,才会如此纠缠。缺了什么呢?像哥哥那样浪迹在街头,白菜刀进去,红菜刀出来?乱伦?遭遇女流氓?


那个夏天要结束的时候,我的初恋要回上海,她的学校要开学了。我问她,为什么当初不留在北京,事情或许要容易得多。


“我当初一个北京的学校也没报。我想离开,离开这个城市,离开你,重新开始。有其他姑娘会看上你,你会看上其他姑娘。也会有其他男孩看上我。你、我会是别人的了,想也没用了,也就不想了。”


“现在觉得呢?”


“想不想不由我控制,没有用,还是要想的。我当时展望,你会在某个地方做得很好,会了不起。我呢?会有人娶我,我会有个孩子,他会叫我妈妈。一切也就结束了。”


“我是没出息的。刚能混口饭吃就沾沾自喜,自鸣得意。”


“不会的,你会做得很好。我要是认为你不会做得很好,我就早跟你了。”


“为什么呀?我们不是需要鼓励上进吗?”


“你这棵树太大了,我的园子太小了。种了你这棵大树,我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心平气和的日子,我还有没有其他地方放我自己的小桥流水。”


“我又不是恐龙,又不是粗汉。”


“不是你的错。是我量小易盈。其实不是,其实我一直在等待一棵大树,让我不再心平气和,让我没有地方小桥流水。我好像一直在找一个人能抱紧我,掌握我。但是等我真的遇见这样一个人,好像有一个声音从心底发出来,命令我逃开。”


“我不是大树。有大树长得像我这么瘦吗?我没像你想那么多。我高中的时候遇见你,这件事儿对我意义重大,这件事儿可能跟你一点儿关系也没有。我知道挺难懂的,我都不明白。举个极端的例子,别嫌恶心。人们把死去和尚烧剩的骨头放在盒子里,叫作舍利子,还盖个塔供奉。这烧剩的骨头什么都不知道,但是对供奉它的人很重要。有时候,我觉得,我是看着你长大的。你别误会,我说的是,我看着你,我自己慢慢长大。没有你,不看着你,我感觉恐惧,我害怕我会混同猪狗。有了你,我好像有了一个基础,可以看见月亮的另一面,阴暗的、在正常情况下看不到的一面;我好像有了一种灵气,可以理解另一类,不张扬的、安静从容的文字。拿你的说法作比喻,一棵树可以成长为一棵大树,也可以成长为一个盆景。即使成为大树,可以给老板做张气派的大班台,也可以给小孩做个木马,给老大爷做口棺材。如果我没有遇见你,我一定认为,一棵树只能成长为一棵大树,只能给老板做张气派的大班台。”


“你既然都长大了,都明白了,还理我做什么?”


“经是要天天念的,舍利子是年年在塔里的。”


“花和尚念《素女经》。舍利子在不在塔里,对于和尚来说,不重要。和尚只需要以为舍利子在塔里就行了。”


“我不能唬弄自己。我不握着你的手,怎么能知道你在?”


“你可以握别人的手,你学医的,该知道,女孩的手都是肉做的,差不多。”


“差远了。我希望你知道,你无法替代。现在,猩猩不会一觉儿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人。时候不对了。你可能不是最聪明最漂亮的,但是你最重要。我是念着你长大的,男孩只能长大一次。你不可替代。别人再聪明再漂亮,变不成你。时候不对了。”


“可我要走了,要到挺远的地方去。”


“我有办法。没有手,我也能拥抱你;没有脚,我也能走近你;没有***,我也能安慰你。”


“你为什么总要把美好的事物庸俗化。”


“我紧张。”


“等我回来,我们就不用紧张了。”


“问你一个问题,我几乎已经快忘记我曾经见过你了,忽然有你的信,忽然发现你对我的称呼只剩一个字了。这个称呼你是怎么想起来改的呢?”


“我不讲。”


“讲吧。”


“你好像总想把什么都分析清楚。”


“理科训练,职业习惯。”


“我觉得,把你全名的两个字都写上去,很别扭,在纸上不好看。再说,我想,就凭我想你想了五年,一句话也没有当你面讲,也该叫你一声‘水’。”


“你怎么下决心,不逃了呢?”


“天大不如心大,逃又能逃到哪里去?你说我逃得掉吗?”


“你逃得出你的心,也逃不出我的心。我的心会念咒语,我念过《抱朴子》《淮南子》。你不能让我不想你,没人能。我会想得你心绪不宁。”


“所以我不逃了,我掉转过头,倒要看看,这个著名的采花大盗能把我怎么样。”


“不要听别人谣传。赌了。”


“赌了。”


“等下个暑假,我们一起去爬黄山。”


“黄山四季都不一样,都好看。”


“我们就夏天、秋天、冬天、春天都去一次。”


“还有别的地方。”


“好,还去别的地方。过三天你走,我送你去车站。”


“好。”


第二天,我正在想,这回送我的初恋,我只好去她家,好像不得不面对她的父母。她弟弟,我可以不买账;她父母,一定得小心应付,表情要谦和,说话要得体,不能诲淫诲盗。她忽然打来电话,说有朋友要送她,实在推不掉。


“能讲具体点儿吗?”


“那个处长,我和你讲过的。他陪他们老总到我们学校作过报告。当时是个冬天,他披了件半旧的军大衣,我老远一看就知道是北京人,一个人在外地,看见穿军大衣的北京人,特别亲切。他告诉我,他们进出口公司明年要在我们学校招人回北京,知道我的专业对口,老师又跟他们说了我不少好话,他希望能和我保持联系。我想,他们公司挺好的,回北京又能和你在一起,就把电话给了他。”


“他当然就打了电话,而且常常打,天天打。”


“是挺烦人的。他说要送我,找了车。我讲票还没拿到,他讲我哪天拿到票,他就哪天来送。我又推,还是推不掉。我爸爸都烦了,跟我说,那个处长想送就送吧,又不是把人送给他,让我弟弟跟我一起去火车站好了。我现在知道你的苦处了,我老听同学说,秋水这学期又被谁缠上了,又和谁搅不清了。我在旁边一边犯酸,一边想,这个混蛋好有福气。以后我再听见,我肯定不会想你好有福气,我一定在旁边幸灾乐祸。但是,你听好,醋,我还是会吃的。你别不高兴,好吗?”


“不要拐到我这里来,我们在说你和你的处长。其实没什么,我只是希望,今年夏天,我是你在北京看见的最后一个人。”


“你要是这么讲,我现在就打电话把他回掉,我告诉他,他不是我想在北京看见的最后一个人。其实,我只是想找个机会把话跟他讲得更清楚些。”


“好啊。你怎么方便怎么来吧,我也找不到车送你,我只有一辆旧自行车。别因为我感到为难,别考虑我。”


“我当然要考虑你。我要见你,明天下午我过去,我送你,我送你回北大。”


“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你不是还有不少同学没见吗?而且,多花点儿时间陪陪你爸妈。”


“我方便,我要见你,我要陪你回北大。我要再看看静园,想想你第一次是怎么抱我的。”


在北大静园里,四下无人,周围尽是低矮的桃树和苹果树,花已落尽,果实还青小,没成气候的样子。我说:“今年夏天,我希望我是你在北京抱的最后一个人。”


“好,这个夏天,我也抱了一个人,也就只有一个人抱过我。”


分开的时候,她跳上一辆302公共汽车,她最后一句话是:“水,熬着。”


我的初恋到了她的学校,发了封电报,电报上四个字:“平安,想你。”这封电报被负责领信件报纸的杜仲截获,之后的一学期,杜仲见了我,就说“平安,想你”。后来厚朴和杜仲觉得这四个字能当好的口令,比“长江”、“黄河”另类,比“臭鱼”、“烂虾”保密。俩人儿见了面就互相拷问,宿舍里“平安”、“想你”,“想你”、“平安”之声不断,我屡禁不止,他们越说越来劲儿。


那段日子,我很少说话,我天天写信。我到邮局买了一百五十张邮票,一百五十个信封,我把邮票贴在信封上,把我初恋的地址写在信封上。我不看日历,我写信,我一天一封,一百五十个信封用完,她就又回来了。我在各种纸张上写信,撕下的一页笔记本,哥哥给我的大饭店信笺,植物叶子。我找各种时间,想她的时候就写下来,我自行车骑得很好,我双手撒把,一手拿纸,一手拿笔。我在信里夹寄各种东西,卡通、花瓣、纸条、蝴蝶翅膀、物理电学实验时用细电线弯的心形、有机化学实验提炼的白色茶碱结晶。上完有机化学实验,我和厚朴把实验结果带回宿舍。我仔细包了个小纸包,随信把我提炼的茶碱寄给我的初恋,她向来爱睡觉,正值考试季节,茶碱提神。为了准备第二天的物理笔试,厚朴把他提炼的小十克茶碱一茶杯都喝了下去,结果十分钟后就倒下了,一直睡到第二天,睡得口水流了一枕头,我们小针扎、凉水浇、鞋底子抽,怎么也弄不醒,不知道什么道理。我电话打不通,我想我初恋宿舍楼的电话一定像我们女生楼的一样难打,我赶快发电报:“信内白粉,弃之如毒。慎!慎!”结果我初恋被她学校保卫处叫去,审查了整整一天。那以后,我没再乱寄过其他东西。信里,我什么都写,我想,我将来万一落魄当个作家,还要仰仗那时候打下的底子。从那以后,我才明白,十几万字的长篇,凑凑、贫贫、拼拼,也就出来了。


我天天收到我初恋写给我的信,很快,就积了一大包。我找了一个木盒子,仔细收了。本来想留着显摆给将来的孩子看,到那时候,每人都有一屋子cd,没人有一盒子情书。但是,后来,那些信都被我烧了,那个木盒子也烧了,我找的黄山地图也烧了,那张美国印的有那种昆虫交配场景的明信片也烧了。我初恋用了某种古怪的信纸,不好烧,但是烧着了就不灭,冒蓝色的火苗。第二个暑假,黄山没有去,当时我怕自己爬上山顶,想通了,一高兴就跳下去。后来,黄山渐渐成了我的禁地。有一次萌了念头要去,没过一个星期,下楼的时候,莫名其妙地踩空,左脚踝折了。另一次想去,已经上了飞机,飞机出了故障,差点儿没掉下来,迫降在天津。


我在我的床上好像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见一个女鬼,一头又黑又长的头发。她的声音遥远,她反复唱一首歌:


昔年种柳,依依汉南。


今日摇落,凄凄江潭。


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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