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3)

作者:董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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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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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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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0982字

我只好尽可能地和颜悦色,“老韦,我知道我要什么,你现在还觉得新鲜是因为我从没有答应过你。等我们真在一起了你就发现我也一样地不讲理,小心眼儿,爱吃醋爱发脾气,女人变成老婆以后都差不多。况且……”我看着韦君一脸的不以为然,咬咬牙,还是说了出来,“你已经做得太多了,如果我是吴姐,我会要求你对我负责。”


韦君脸色大变,“什么意思,她和你说什么了?”


男人总是自以为是,而且喜欢把交往过的女孩儿的隐私交代个底儿朝天,以为是自己的赫赫战功。女孩子要无助得多,我见过很多喜欢讲述感情故事的女孩子,主人公有自己的影子,对于心里的那个名字却永远欲语还休,不肯说,又想说,把自己憋得满脸惆怅。


“不是,是我听别人说的。”


“是她勾引我啊。再说,就算有什么,我这两年也算还清了吧?”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要走了。”


一头冷汗。


这简直不是话……不是人能说出来的话。


他不是故意辜负她,他是真的没有为别人考虑的习惯。


有些事情,男人可以强迫女人,女人却无法强迫男人。男人若是真的不愿,女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做出来的。当初想也是你情我愿,恩爱无限。只是有了更好的,更新鲜的在眼前,再是心爱的女人,抵不上自己的快乐。这,也只不过是寻常的人情罢了。


誓言,实在只是无聊时随口说说的笑话。点缀这荒凉人生,添些艳色。却敌不过任何的考验,莫说岁月生死,甚至一夜之间便泯灭。颠倒的鸾凤,飞不到天明。


韦君从台阶上追下来,“林晓蓓!你至少要给我一个理由!”


我站住脚,“老韦,我已经不是别人一说爱就发晕的小姑娘了。爱情不过是保质期不超36个月的奢侈品,我不信这玩意儿。我不羡慕攀龙附凤鸡犬升天的主儿,我说过谁能给我个安定踏实的肩膀我就跟谁,可是你做不到——你能在我身边老老实实待十年?”


“我会爱你,长长久久。”


“你不会去找别人?你不腻?”


“只要我爱你,我就不会离开你。”


呵呵,意思是不爱了就会放手。倒是很老实。


你爱我,爱一天,我便满足;你爱我一年,你会厌倦,我也一样;爱我十年?你当我白痴?你当我傻逼?你当我二百五?你还爱我一辈子哪?!


我看着他的眼睛,一泓清水一般干净而无畏,呵,所有能成事的人都要有不把别人当人的心理素质。他过往的红颜知己,他电话簿上那一串密码似的名字,即使他不在意,我也在意。


《欲望都市》里有句词:menwhoareoogoodlookingarenevergoodinbedbecauseheyneverhadobe


条件太优秀的男人不把女人当人看,实在也是女人自取其辱,抛开一切想留住他。他们不用付出也能获取很多的爱,所以他们不懂疼爱自己的女人,被宠坏了。


“老韦,相信我,像我这样的女孩车载斗量,与其将来亲家不成成仇家,不如现在我们就说好只做朋友。”


他恨恨地看着我。


那天我也喝了很多,回去的路上太阳穴一跳一跳地疼,可是我还是很努力地撑着洗漱干净爬上床。任胃里翻江倒海地折腾着,直到后半夜终于忍不住了,我爬到床下,光着脚准备开门的当儿,一股恶心劲儿翻上来,我哇的一声吐在了地上。


呕吐一发而不可收拾,止不住的恶心,我只差连胃也吐出来。寝室有人翻身,醒了。我不敢说话,一路扶着墙爬进卫生间。


全吐完也就好多了。我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外面的月亮很大很圆,看得我一脸是泪。


自杨琼走后我不太会哭了,我从那时起养成个习惯:不哭的时候别人割我肉我也不哭,想哭的时候在教室坐着就能泣不成声。


能够让一个女人一夜长大的,无非是爱情,伤人的、来去自由的、任性不羁的爱情。那个人曾让我喜上眉梢笑靥如花,也曾让我骨瘦如柴泪如雨下。变故如同一把锋利的刀子,飞快地划过,残忍地切割,终于让我的狼狈与凄惶都有目共睹,无所遁形。


当时的月亮还在,当时的人不再有。


旧爱新欢都撵跑了,生活骤然宽松很多。我开始有条不紊地自习,尽管很少有什么值得一学的东西。时常坐着坐着人就木了。就像歌里唱的: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只是心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也看不清


眼瞅着要期中考试了。我的心情随着日历变薄而越发灰暗。


今天一共有四节课,我逃了早上的一节,美女是睡出来的,我要睡觉。


并不是我懒,我是为了不玷污j大美丽的风景。


来到教室后才发现我还是很厚道的——教室里大概只坐了半个班的人。为了匡正教学风气,在老师皱着眉头打量空座位时,大家自觉自愿地喊出了点名的要求。


都是心理阴暗的人哪。


老师开始讲课,大家放心地摊开报纸和杂志。


我身后的蔡林看着天花板说:“我像樱木花道。”


没人回应。


蔡林伸手捅捅我说:“我像樱木花道吧?”


“q版的樱木花道都比你英俊多少倍。”


“追求不到我就胡说八道,你太坏了,你说,你玩弄了多少无知的男青年?”


“别暗示了,打死我我也不会考虑你的,尽管你真的很无知。”


“你说咱们什么都没什么你就跟我这么死去活来的合适么?”


老师一声咳嗽,我们立刻正襟危坐做敏而好学状。


老六打开六级字典看了三分钟,合上,然后边看娱乐杂志边问我:“你觉得彭于晏和蔡依林登对吗?”


不等我回答她立刻又说,“我觉得一点儿都不配。”


我没有认真考虑过这个问题,我一直在专心地想今天吃什么。


食堂已经有一年没去过了,学校周边的小饭馆我一个都不想去。昨天中午我也为这个问题头疼了很久,最后在外面买了一个菜包,昨天晚上我吃的也是菜包,今天早饭没有吃,中午难道还要吃菜包?


下课了。老师收拾好教案离去,我晃晃悠悠走出来,想了很久,买了一个菜包。


我并不想买,但是卖菜包的大妈一看见我就递过来一个菜包。


我很善良,从不好意思拒绝任何人。


很多人盯着我的肩膀看,我摸过去,从背上扯下一张纸条,歪歪扭扭的笔迹:“主人不在,狗狗自己出来溜达。”


蔡林这个流氓。


我对菜包都这么专情,谁说我乐于玩弄男性?


男性有什么好玩弄的?


谁那么爱玩你们啊?美得你不轻?


韦君不时给我打个电话,我接起来,他却不说话。就那么沉默一会儿,挂掉。


韦君和我,有一个共同的毛病:


总认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高中时代我们每晚十点才下晚自习,女生结伴骑自行车回家,经常有本班男生成群结队跟在后面,恶作剧地怪叫,或者大声唱情歌。


韦君喜欢崔健,每次听到《假行僧》我就知道后面有他一个。


老崔的歌我也很爱,但韦同学每次唱歌都让我联想到一头左顾右盼声嘶力竭的小狼……不知道是为什么。


我告诉他,整首歌就那句“假如你看我有点渴,就请你给我倒碗水”唱得好听,韦君面露失望之色,强打精神,“你不觉得‘假如你已经爱上我,就请你吻我的嘴’唱得更好听吗?我觉得我整首歌都唱得很好听啊。”


优秀的人多数自恋,韦君这厮已经自恋到了不觉得自己自恋的地步。


但下次他再跟在后面嚎,仍是一头声嘶力竭的小狼,毫无美感可言。我很想笑,又不敢告诉他。


不管干什么,他都认定自己是最好的。


我们一起看碟,看《face》时他说自己像尼古拉斯·凯奇,看《加勒比海盗》说自己像约翰尼·德普,看《无间道》时他踟蹰了很久,因为拿不定自己是像刘德华还是像梁朝伟。忍无可忍,无须再忍,我冲他喊,“我要看《怪物史莱克》,我看你还能像谁?”


长久以来,他就是我人生道路上的阴影。


我爸我妈得着机会就要赞美韦君,捎带手打击我,不知道他们怎么会有这种变态的想法,以为这么没完没了的比较是对我好,人家我就从来不这样,我就从来不让他们跟楼上的大款张叔叔比年薪。


小孩那点自尊多脆弱啊,何况韦君自从跳级跳到我们班以后就没考过第二。


从上小学起,如果我考试只考八十,韦君就一定考九十。


如果我考了九十,丫就是一百。


我悲痛欲绝,努力赶上,好容易考到一百,这逼居然人神共愤地双百了!


很长一段时间,我吃了他的心都有。


那时候我们没有“牛人”“大神”这种形容词,大家说起韦君,都用“那牲口”来形容,他和另外同级三个男生合称一中“四小天驴”。我爸每次说起韦君都感慨万千,欣赏喜爱之情溢于言表,同时对我更加恨铁不成钢气不打一处来。


每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一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我就是那个小怪兽……


我和杨琼在一起的时候,韦君正在奥数冬令营集训,回来以后,他很惊喜地夸奖我,“可以呀!你居然还能找上男朋友!”


玛丽隔壁的你觉得我生下来就是尼姑么?


幸好高中分班把他分出去了,不然我还得继续忍受他的荼毒。


韦君和杨琼关系也不错,两人常在一起打篮球,算是不错的球友。韦君和计算机老师关系特别好,经常泡在机房打游戏,每次我和杨琼去上计算机课的时候,韦君都帮我们提前留好鞋套。有一段时间,韦同学突发奇想要追校花,没多久就追上了,韦君得意洋洋地把校花写的英文情书拿出来跟我和杨琼显摆。


情书通篇都是语法错误,杨琼厚道,笑笑不说话,我抓住机会寒碜他,“这信写得太牛了!是法文么?”


韦君很怒,过两天再拿一封情书来,这次写得很好,一点儿错误都没有,词汇量也嗖嗖的见长。


我不怀好意地问韦君,“挺辛苦的吧?手把手教出来吧?”


杨琼一个没忍住笑了出来,韦君很崩溃。


还真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


没几天他就换了女朋友,换的是我们学校英语最好的姑娘,全国中学生英语大赛得过一等奖的。


我觉得韦君疯了。


校花小姑娘很伤心,眼圈好几天都是肿的。


杨琼说,你以后在他跟前说话得注意点儿了。


我点头如捣蒜,后悔自己口齿轻薄,决定从此不管他交了什么女朋友都往死里夸。


杨琼很好奇,“我发现韦君特别在意你说的话。”


我心想那是当然,这都眉来眼去多少年了。但为了安抚杨琼,我只得牺牲韦君的清白,将他描述成一个十足的嫂子控。


杨琼是个土鳖青年,不知道什么叫嫂子控。我就耐心地跟他解释:你知道啦,有一种人,就是专门喜欢兄弟的女朋友。单身女青年不管多么美丽动人温柔可爱,他们也瞎了眼一样看不到,而一旦这些女青年变成他们兄弟的女友,他就会立刻对嫂子产生强烈兴趣,关注她的一举一动,研究她的衣食住行,越看越觉得好。当然他们也不是故意撬兄弟的墙角,有些甚至会很辛苦地压抑自己对兄弟女友的好感呢,但是有的嫂子的魅力实在太大,这就很难办,我们也不是故意要这么美丽的啊……


杨琼听得满头是汗,“你只是想借机自夸一下吧?”


我们那个小团伙有个很不好的毛病——喜欢互相调戏。


调戏也是我们的一个专用词,和男女关系无关,专指互相逗着玩,逗到生气为止。


调戏也很有讲究的,要是带了脏字儿就显得技术性不高,首先要挑个实力相当的调戏对手,以及一群技术超群的队友,然后再打出完美的配合,才算一场好的调戏。


调戏杨琼是最没劲的,因为不管说他什么他都完全没反应,没有反抗的调戏跟奸尸似的,想起来就倒胃口,哪还有兴致。调戏韦君就好玩多了,韦同学从来不甘被调戏,每次都奋起反抗,但越反抗,越能激起大家的调戏欲望,下轮攻击也就越猛烈。


多年来韦君一直是我们欢乐的来源,但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我却从未关心过。


回到寝室洗漱完毕,拿起手机,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条短信,是韦君发的,“对不起”。


有些话,挑明以后,就不能再做兄弟。


觉得有点对不起韦君,可是,老韦,请你原谅我。


我很怕,将,自己,碰疼了。


我并不是个生来就钢筋铁骨百毒不侵的人。


我的初恋始于十六岁终于十九岁,恰是一个女孩子最明艳的三年。


湮灭的并不仅仅是初恋,还有对爱情的信仰。从此我变成一个怀疑论者。


那时候跟着他玩篮球,累了,坐在街头墨绿的长椅上休息,有满面尘灰的老妇蹒跚而来,一把抓起我手。


我嫌恶地抽手说:“我不算命。”


年轻的时候,并不知道自己将为掌心中那几根蜿蜒的曲线付出多少代价。


我将手掌平摊在眼前,细细打量那纠缠的纹路。


还要为它们吃多少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