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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K.哲罗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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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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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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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6316字

我有时喜欢和那个古怪的小家伙——那个许多年前的我聊聊天。我想他也喜欢这么做,因为每当我晚上独自衔着烟斗,聆听壁炉火焰的低语时,他就常常会来到我身边。我看见他庄严的小脸通过飘浮的、散发着香味的烟雾望着我。我对他笑,他也对我笑。不过,他的笑是那么严肃,那么老成。我们聊着过去的时光。有时候,他拉起我的手,于是我们就穿过壁炉的黑色铁蓖,跳下充满烟尘、闪闪发光的炉膛,来到火光后面的土地上。我们在那儿找到了以往的日子,和那些日子一道游荡。他一边走,一边和我讲他的想法和感受。我时常嘲笑他,但又马上感到懊悔,因为他看上去是那样严肃,我为自己的浅薄而羞愧。另外,嘲笑一位比我年少那么多、在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之前曾经是我自己的人,可要算有失恭敬。


起初我们交谈并不多,只是互相对视着:我俯视他的卷发和他那个蓝颜色的小蝴蝶结;他一边疾走,一边用眼睛的余光仰视着我。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他那对腼腆的圆眼睛对我并不是完全赞赏。他发出一声轻叹,仿佛失望的样子。然而,过了片刻,他的忸怩渐渐消失了,并开始和我闲聊起来。他把自己最喜欢的童话故事讲给我听;他会背1直到6的乘法口诀;他还有一只小白鼠;爸爸说,童话都是假的,那真叫人遗憾,因为他太喜欢做个骑士,与龙搏斗,再娶一位公主了。不过当他长到7岁,他对生活的看法就更实际一些了。他愿意长大成人,在驳船上当个船员,挣好多好多钱。这也许是坠入情网的结果,他就是大约在那个时候坠入情网的。那是在他6岁的时候,他爱上了牛奶店的那位女孩(上帝保佑她那对总是在跳舞的秀足吧,别管它们现在长成了什么尺寸)。他想必非常喜欢她,因为有一天他将自己最主要的财产送给了她。那是一把挺大的折刀,有四把生锈的刀刃,外带一个开塞钻。后来,那东西不知为什么突然“啪”的一响,扎进它主人的腿里去了。她是个惹人喜爱的小东西,就在彼时彼地,就在牛奶店外面,她伸出胳膊搂住了他的脖子,为了他的馈赠而吻了他。然而,愚蠢的世人(在隔壁雪茄烟商场干活的那个男孩就是一个)居然讥笑这爱情的信物。因此,我那位年轻朋友本来准备在那个男孩的脑袋上猛推一下,却没有如愿。相反,在隔壁雪茄烟商场干活的男孩猛推了他的脑袋。


以后,小学生活到来了,其中包括苦涩的小烦恼、欢快的叫喊和有趣的戏耍,还有面对该死的拉丁文语法以及愚蠢的抄书本流下的热泪。正是在小学时,他由于试图学习德文发音而毁坏了自己的一生(我坚信如此)。也正是在小学时,他领教了法兰西民族是多么看重钢笔、墨水和纸。他遇到的每一个法国人,问他的第一个问题都是“你有钢笔、墨水和纸吗”?另一个人照例一样也没有,却说他兄弟的叔叔三样东西全有。第一个人似乎没有兴趣纠缠另一个人的兄弟的叔叔,他想知道的是:另一个人的妈妈的邻居有没有钢笔、墨水和纸。“我妈妈的邻居没有钢笔、墨水和纸。”另一个人回答道,开始不耐烦了。“你的女园丁的孩子有钢笔、墨水和纸吗?”这下就难倒了第一个人。等每一个人为那些倒霉的钢笔、墨水和纸操够了心以后,就轮到他的女园丁的孩子没有钢笔、墨水和纸了。这个发现使除了法语教科书里的那个法国人之外的所有人都闭上嘴。但那对那个不知羞耻的家伙毫无作用。他从没想过道歉,而是说他姑姑有芥末。1这里说的是初级法文课本上的练习。


学到一些多少算是没用的知识,然后愉快地忘掉它们,童年时代就这样去了。红砖校舍渐渐从视野里消失,我们来到了世界的公路上。我的小朋友现在已经不再年轻了。当年的短上衣已经生出了尾巴,那顶破旧的帽子已经长高、发亮,而当年,它曾兼做手帕、水杯和攻击武器,派过大用场。他嘴里叼的,已经不再是石笔,而是香烟了。那烟钻进了他的鼻孔,使他好不难受。不久之后,他试着抽雪茄,因为那更气派——一支黑色的大号哈瓦那雪茄。雪茄似乎不完全适合他,他发现,他后来坐在后面的厨房里呕吐,并郑重起誓再也不抽烟了。


现在他的胡子几乎用肉眼都能看出来了,从此他立即喝上了白兰地加苏打水,并且认为自己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谈论著“以2比1赌那匹大家都看好的赛马”;提到女演员的时候,他亲呢地称她们“小艾米”、“凯特”和“贝贝”;他唠叨着自己“那天输掉了一局纸牌”,语气里面暗示他已经挥霍掉了几十镑钱;不过,说句公道话,他输掉的数目最多可能仅仅是1镑加2个便士而已。另外,倘若我没有看错(在这块记忆的土地上,光线总是十分昏暗),他在自己眼睛上嵌上了一个单片眼镜,一碰到东西就绊跤。


他的女性亲戚对这些事非常担心,为他祷告(祝福她们的善心),并且认为老拜雷法院1的审判和绞索是这种无法无天的胡闹的惟一结果。他的小学校长曾经预言他没有好下场,那句话则被视为将会应验的预言。


1老拜雷法院(oldbailey),伦敦刑事法庭。


在这个年龄,他对异性怀着老爷式的轻蔑,对自己的评价极好,而对家里所有其他年长男性则持一种友善的、保护人式的态度。总之,必须承认,这个时期他多少算是一个讨人嫌的家伙。


但是,那个时期并没有持续多久。不久之后他坠入情网,那使他很快就学会了吹牛。我注意到他的靴子现在对他来说已经太小了,他的头发也极为出色地梳理起来了。他比平时更爱读诗,并且在卧室里放了一本诗韵辞典。每天早上,爱米丽·珍妮都会在地板上面发现撕碎的字纸,上面写着“残忍的心与爱的利镖”、“姣好的眸子与恋人的叹息”以及更多的老而又老的歌。少男非常喜欢唱它们,少女虽然非常喜欢听它们,却甩着她们秀丽的脑袋,装出从来什么也不听的样子。


然而,爱情的进程似乎不大顺利,因为后来他更喜欢散步锻炼以及减少睡眠了,可怜的孩子,而且已经达到了有损健康的程度。他的脸上暗示出各种可能,只是看不见婚礼的钟声和永远美满的迹象。


这里他仿佛就要消失了。我们散步时在我身边长大的那个小小的、孩子气的自我已经消失了。


我独自一人,路很黑。我跌跌撞撞地走着。我既不知道怎么走,也不在乎怎么走,因为那路似乎不知通向何处,没有指路的光亮。


但是,清晨终于到来了。我发现:我已经长成了我自己。


懂绪低落


我能够享受忧郁感。不折不扣的苦痛中也有许多令人满足的东西,不过,谁都不喜欢情绪一下子就低落下去,人人都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但谁也说不出因为什么。情绪低落的原因无从解释,你在某天突然得到了一大笔遗产,而你的情绪却可能会突然低落,这情况就像你另一天把自己的一把新绸伞忘在了火车上一样。它对你的影响大致等于牙疼、消化不良和伤风加在一起,你变得愚蠢、不安、易怒、对陌生人很粗鲁;极易得罪朋友,笨拙,容易伤感,喜欢和人拌嘴,成了一个不但使众人讨厌,而且也使你自己讨厌的家伙。


情绪低落的时候,你虽然感到非做点什么不可,但你还是什么都干不成,什么也想不清。你坐不下来,只好戴上帽子出门散步,可是还没走到街拐角,你就想到还是不出来的好,于是你又转身回去。你想打开一本书来读,但是你却发现莎士比亚语言陈腐,都是老生常谈;狄更斯沉闷乏味,啰哩啰嗦;萨克雷的作品令人厌烦,卡莱尔的作品则过分伤感。你把书扔到一旁,咒骂着它们的作者,接着,你嘘的一声把猫轰到屋外,再飞起一脚踹上房门。你打算写几封信,但是,你在纸上写出“最亲爱的姑妈,我现在有5分钟空闲时间,所以匆匆给你写这封信”之后,足有15分钟怎么也想不起下一句该写什么了。你把信纸塞进抽屉里,把蘸水笔扔在桌布上,站起来想到汤普森家里坐坐。然而,你戴手套时突然想到汤普森家都是傻瓜,他们从不吃晚饭,他们也许会让你举着他家的孩子,让他在你腿上蹦,你一边骂着汤普森两口子,一边打消了到他们家去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