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3)

作者:黄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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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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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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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11152字

她在院子里扯下袖套,然后是围裙、毛巾,最后扒下臭味熏天的靴子。她禁止罗想农帮忙,自己把一根皮管接上院里的水龙头,打开,哗哗地用水冲洗地上的那套行头。靴子最脏,所以她先冲靴子,冲去一坨一坨黄黄黑黑的秽物。冲完了,再甩过水管冲围裙,冲皮袖套。看着飞溅的水花,她主动告诉罗想农:“在猪场里弄的。黑美人生头胎,难产,我去帮了帮忙。”她弯下腰,伸手把围裙翻一个面,再冲。“你说奇怪不奇怪?最后落地的那只,好像没有肛门。你帮我分析分析,是不是种猪的遗传基因有毛病?要真是那样的话,我得跟小袁说,那头种猪不能再用了。可怜的小猪仔儿,肚子鼓得像个球,估摸着活不过今天。”


她抬头,不无期盼地盯住罗想农,希望从这个名牌大学的生物学教授脸上找出答案来。母子见面这半天,如果不是为了咨询关于生物变异的问题,她大概不会将目光在他脸上停留超过三秒钟。


罗想农不想就这个问题引出她更多兴趣,委婉提醒道:“妈,你都已经是七十岁的人了。”


杨云立即变脸,手里的水管跟着一晃,水流“呼”地一声扫过来,差点儿扫到罗想农身上。“用不着你来多嘴。”她不高兴地瞥他一眼。


罗想农就不再言语。开场挺好的见面,因为他这一句话,气氛一下子破坏了,这使他心里万般懊恼。接下来的半天,母子俩的相处有点尴尬,彼此间隔着距离,却又要没话找话,挺累人的。


晚饭后,他借口出门找袁清白,避开更难熬的睡前时光。袁清白不在家,出门打麻将了,生意场上的应酬。他返回头,一个人摸着黑爬上江堤,幽灵般地散步,枯坐,看着微光粼粼的一江春水发愣,盼望着能见到小猪仔般黝黑的江豚从中水“哗”地跃起,带出一片晶莹的水帘,就像少年时代见过的那样。熬到十点钟,才起身回去。


母亲已经睡了。热水瓶里有开水,脸盆里搁着崭新的毛巾,牙刷牙膏在脸盆边放得整整齐齐。罗想农轻手轻脚地收拾自己,忽然觉得非常可笑:他大老远地跑回来看望母亲,结果却发现母亲根本不需要他。


袁清白做主,把中午的一顿“豆腐饭”放在他自己的餐馆里。


人死了,送葬的亲友们要聚到一起吃一顿隆重的饭,这是江岸镇的规矩。母亲死在江岸镇袁清白的地盘上,袁清白有浓烈的主人意识,他得把罗家兄弟招呼好。


在江岸镇,袁清白的肉联厂是规模最大的企业,从生猪的育种,到饲养,到宰杀,加工,销售,物流,全部环节都在他的掌控之下,他的企业是镇上的王国,全镇一多半的人在他的企业干活,剩下那些剃头的,修鞋的,擦澡的,卖烧饼油条的,卖联通和移动电话卡的,安装和捣鼓空调、风扇、电视机的,也都是直接或间接为他企业的员工服务。所以,要说袁清白是这镇上的“土皇帝”,一点都不夸张。


但是袁清白的企业是庞杂陈芜的家族企业,带着旧式乡村的喜剧色彩,热热闹闹地干活,低头哈腰地进贡,死皮赖脸地推销,刨去成本,勉强赚个温饱。也所以,袁清白买“奔驰”只能买人家淘汰下来的二手货。


餐馆是一座建造潦草的平房,门脸不大,刚开张的时候也许精心装修过,架不住乡下的风吹日晒尘土飞扬,现在看上去已经颇觉破落。门口的两个红灯笼,颜色褪尽不说,左边的一个掉了穗儿,变成个粉红脸的秃瓢,右边的一个断了龙骨,就那么歪着身子,躬腰驮背,别扭得叫人生气。走进门,店堂很小,也就是三四桌席面而已,基本上就是袁大老板的私家厨房。


“我不是没钱装修。”袁清白挥着肥厚的手掌。“我是故意弄出这副土包子样。土菜就得配这样的土环境,显得地道。”


罗卫星的第四任妻子苏苏,基本上还是个新娘子,头一回跟着罗卫星回老家。这位省歌舞剧院的舞蹈演员是个标标准准的美女,面容精致而冷艳,姿态上又带着点恰到好处的慵懒和颓废,进门之后就一直皱着眉头四下打量,从墙壁看到地面,再从地面看到桌面,摆明了对餐馆里的卫生状况信不大过。小一辈中,做影楼摄影师的罗江拉着玉儿的手,两个人倒都是笑嘻嘻的。热恋中的人对身外之物视而不见,所以餐馆的外观丝毫不减他们的兴致。沉默寡言的老二罗海从来都不合群,他在进门前,故意错开众人,停留在屋檐下的一束灰色芦苇花下面,偏了头,没完没了地看,好像很觉惊奇的样子。他这么做,就可以用背影把自己跟罗家其他人隔开,不用去参与他不感兴趣的谈话。


老三罗泊十岁,上小学四年级,正是贪玩的年纪,一边玩着游戏机,一边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走过罗海身边时,发现后者在凝视芦苇花,好心提醒说:“你可不能碰,这花干透了,一碰花絮就飞出去了,沾到你头发上,摘都摘不掉。”


罗海很客气地说:“谢谢。”随即就转身,跟在罗泊后面进门,贴墙找角落站着。


这个长相柔弱的二十岁男孩,跟性格活跃的老大罗江和喜欢研究问题的老三罗泊不同,行事风格和作派都显得怪异。此刻他的眉眼中透着一股忧愁和沉郁之气,瘦小的身架上晃荡着一件中式的黑绸夹袄,夹袄一侧的下摆绣着一朵带诡秘之气的暗红色菊花。手腕上戴的是一挂玛瑙珠串,珠串太长,松松地绕了两道,仍然滑落在手背中间。额发细软,又长,也不知道是随意还是有意地披散下来,盖过了半边眉梢,眼神在发丝后就变得迷离,几乎可以说是妖魅。


曾经有一段时间,是罗海十六岁前后,正经八百地开始发育的时候吧,罗想农怀疑这孩子的性取向会不会有问题。他直截了当地询问罗卫星:“罗海是不是同性恋?”


罗卫星马上乐了,说:“罗海在学校女生中受追捧的程度,你想都想不到。看过电视里海选‘酷男’的节目吗?”


罗想农摇头。他很少把时间花在电视节目上,更不要说那些时尚节目。


罗卫星一摆手:“我简单跟你说吧,进入二十一世纪,这种中性风格的男孩子是最有杀伤力的。”


罗想农很迷茫。可是既然做父亲的罗卫星这么说了,他还有什么必要帮忙操心呢?


尽管如此,每次他看到眼神迷离的罗海时,忍不住地还是要想一想:中性风格的男孩子?从什么时候有了这么一个词?达尔文的“强者适存”的进化论,已经被证明不那么正确了吗?


袁清白举着一瓶“五粮液”走过来:“大哥,难得相聚,喝两杯?”


罗想农摆手:“你知道的,喝酒我不行。”


袁清白转头询问罗卫星:“二哥?”


罗卫星看一眼罗想农,跟着摇头:“算了,日子不对。”


袁清白把酒瓶交还给餐馆服务生:“那好,今天刚办完杨姨的事,我不勉强,改日我们再聚。不过呢,大哥二哥,有句话我还得卖弄一下子,我看报上说过,地球人的平均寿命是七十三岁,照这样说起来,我杨姨在世上已经多赚了六七年,值啦!你们兄弟两个该庆贺。看看我吧,我妈妈五十出头就入了土,好日子一天没过到,她才是个没福气的人啊。”


袁清白说到这里,因为肥胖而摺皱重叠的眼眶里,居然有了一点湿润。


罗想农拍拍他的肩:“不说那些了,吃饭。”他把目光望向几个年轻人:“罗江罗海罗泊,你们都坐。”


围在桌边总共是一家七口人,加上体型庞大的袁清白,满满腾腾一桌子,拥挤,可是也显得有人气。如果母亲还活着,看着这副其乐融融的居家情景,她心里会怎么想?


罗想农不能确定。老太太不是那种扒家过日子的人。


“菜不好,饭要吃饱。”袁清白习惯地说了一句当地人待客的话。


都饿了,并且在袁清白的小餐馆里用不着拿腔拿调,所以大家盛饭挟菜比较放得开。只有苏苏不大动筷子。她面色发白,看上去疲惫,还有点稍稍的不耐烦。


“家乡土菜,南京人怕是吃不惯吧?”袁清白小心翼翼地询问对面的美人。


罗卫星替苏苏回答:“她饭量小。跳舞的人嘛。”


“别的不敢说,到我的餐馆吃饭,食品卫生是有保证的。”袁清白用筷头“笃笃”地敲着碗边。“我有个私家猪场,专门养着自家吃的猪,不添加人工饲料,你们叫什么来着?生态猪?”


“有什么区别?”罗江问。


“区别大了!”袁清白挤挤眼睛。“一个是人工催肥的,一个自然长大的,怎么比?”


“原来你是个奸商。”小罗泊口无遮栏地冒了一句。有一滴油亮晶晶地挂在他的下巴上。


袁清白嗬嗬地笑:“都是这么做啊!现如今的世道,有多少东西是天生地养的?没见报上说嘛,姑娘的脸和屁股都是动刀子整出来的。”他忽然意识到听众中有美女,马上解释:“我不是指你们两位啊,你们是天生丽质。”


玉儿已经笑得歪倒在罗江肩上。苏苏的表情依旧冷冷的,嘴角一牵,露出不屑。


罗卫星把身子往罗想农这边探过来,表情严肃地说:“哥,等会儿回家,我有话跟你说。”


房子是个很奇怪的东西,无论简陋还是华美,只要有人住着,它就活在那儿,有呼吸,有体温,有声响,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磁力场,让人置身其中时,神闲气定。


可是一旦主人离去,房子就仿佛被抽走了灵魂,变得空寂,颓丧,晦暗,冰冷。只消很少的日子,房子的屋角会结满蛛网,蛇虫在窗户间游走,雨水从檐下渗漏,墙角长出霉菌,白蚁啃光柱梁。


没有人住的房子,就如同没有父母的孩子,它的伤心和落寞,无人理解。


母亲的房子同样如此,才不过两三天时间,生气勃勃的农家小院忽然褪了颜色,显出破落的颓势。鸡圈里的母鸡两天没有下蛋,早晨罗泊过于勤快地用玉米粒喂它们,其中一只吃得太饱,居然撑死了,摸摸鸡嗉子,硬得像只铅球。院里的水龙头,因为用水的人太多,开关滑了丝,漏出来的水把院子一角弄成沼泽。菜园子里的空心菜和菠菜一夜之间叶面发白,像生了白化病,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罗江急急忙忙把那些菜铲回来,玉儿又把它们倒了出去,说是怕有病毒,吃了得病。


一切都是乱糟糟的,缺少调度,匆忙和潦草。


罗想农进家门先安置那条狗,找出母亲药箱里的纱布棉花给它裹了腿,又找出止疼药和消炎药,让罗泊帮忙,掰开它的嘴,用小半碗水灌下去。其余的,他想不出来应该怎么做了。袁清白说得对,母亲是兽医,他不是。


“你负责看着它,别让它走动。如果它死了,告诉我。”他吩咐罗泊。


“如果它要大小便呢?”罗泊认真地问。


罗想农给了孩子一个大大的权利:“你处理。”


罗泊于是把游戏机扔到一边,蹲在安置小狗的箩筐前,很有耐心地守候着。


罗卫星在餐桌上说有事要跟大哥讲,可是当哥哥的却想不出来罗卫星要跟他说什么。母亲的遗体已经火化,等乔麦子从国外赶到,家人聚齐了祭奠一番,骨灰带回南京跟父亲合葬,事情就算是结束。母亲留下的房子,罗想农已经想好了交给罗卫星使用。罗卫星是画家,季节性地过来住住,画几笔乡村风景,应该是乐意的。如果母亲还有积蓄,统统交给罗卫星,他自己不可能拿走一分一厘。他孤身一个人过日子,一人吃饱了全家不饿,他要母亲的遗产干什么?


真的是没有什么可商量的。看到罗卫星关上房门,神色庄重地端一把椅子坐到他的对面,罗想农几乎要立刻起身,对罗卫星宣布放弃一切。


然而不是,罗卫星要说的事情跟房子无关,他出示了杨云的一纸匪夷所思的遗嘱。杨云在遗嘱中简单而郑重地写道:


想农、卫星、麦子:我死后,骨灰不许带回南京,就地埋葬,墓穴已经买妥,


袁清白知道地点。切切。


罗想农读了一遍,一时间感觉到满头雾水。他又默读一遍。而后,他把纸头扔在桌上,愤怒地站起来,呵斥罗卫星:“你混蛋!”


罗卫星一副受冤枉的样子:“哥,遗嘱我是今天早上才打开的,之前我也不知道内容。”


罗想农想了想,再拣起那张写有寥寥数言的纸,摸,捏弄,还对着光线看。


的确是母亲的遗嘱,纸的题头上还有“江岸镇肉类联合加工厂”的标识,是从袁清白那儿拿来的不花钱的信笺。字体方正,笔划粗而有力,遣词用句简短明了,当了一辈子兽医的杨云惯有的风格。


罗想农的心里如冰水漫过一般,悲凉和哆嗦。他没有想到母亲留了遗嘱,更没有想到母亲只把遗嘱交给了罗卫星。今夏暑假中他还回来看望过她,可是老太太居然没有透露半点口风。


罗卫星苦着脸,像个做错事情的孩子一样,怯怯地看着罗想农。


“哥,你别生气。”罗卫星说,“遗嘱前年就给我了,妈不准我说,也不准我打开看。妈交待的事情,我不能不听。”


妈不准。妈交待的。妈这样,妈那样……这个妈跟前乖巧听话的宠儿,他有没有自己的脑子?他可不可以自己拿主意做成一件让别人刮目的事情?


罗想农愤怒的对象不只是罗卫星,还有同样隐瞒着这件事的袁清白,这个脑满肠肥的家伙,他帮母亲购置了墓穴,竟然从来没有对他哪怕是暗示一声。


母亲为什么这么做?父亲去世时,罗想农在南京青龙山公墓为父亲购置了双穴,左边穴位葬下了父亲,右边穴位是空着的,墓碑上的名字没有描红,生卒年月也没有填上。当时说好,待母亲百年后,夫妻合葬,永远相守。母亲当时的承诺,是虚应故事吗?


她有什么理由耍弄他们?她怎么可以在死后逃避父亲和家庭?


优柔寡断的罗卫星探身向前:“哥?这件事?”


罗想农沉着脸:“这是大事,要等乔麦子回来。”


罗卫星叹口气:“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