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刘凝之沈麟士

作者: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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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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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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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80字

《南史》:刘凝之为人认所著履,即与之,此人后得所失履,送还,不肯复取。又沈麟士亦为邻人认所著履,麟士笑曰:「是卿履耶?」即与之。邻人得所失履,送还,麟士曰:「非卿履耶?」笑而受之。此虽小事,然处事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