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大闹天宫

作者:玉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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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都市·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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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9-10-06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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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字节:23554字

第十三章大闹天宫


即便在这种充满时事与哲学讨论气息的氛围中,我的心始终没有放下对大色狼安危的担忧,一直想着玉奴那句话:“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他的婚期马上就到了,他会死吗?


其实我可以不管他的死活,我为什么要管他的死活?说到底,他与我丝毫没有关系,更别说历史上说他24岁才死,这回他一定死不了。


我安慰说服着自己,却夜夜失眠,每次从梦里惊醒,却是一身冷汗。我了无睡意,走到月色之下,看着远处漆黑一片,一种恐惧慢慢在血液里扩张。


他还是会死,谁知史书上一定正确?他若是真死了,我算不算见死不救?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


一记深沉的声音响起,我转身看去,却见是长老,正站在我背后长吁短叹。


我其实很想问这句话的出处,甚至怀疑这位长老是不是从琼瑶时代穿越过来的,但话到嘴边还是咽了回去,只淡淡回道:“长老何出此言?”


“姑娘的眼里写满了忧伤与怀念,辗转难眠,受伤这般,心却已经飞奔在远方的某人身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我其实没什么兴趣和一个年过70的老头讨论感情问题,但见他一副八卦的模样,想来还是配合他下,于是叹息道:“什么是情?”


长老转身坐下,风扬起他枯草般的须发。他沉默了一番,徐徐道:“情,是你生命中的劫,躲也躲不过,藏也藏不起。乐在其中,却又深受其害,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情里,你迷失了心智,沦陷了所有,早忘记了自己。”


我想这位乞丐长老如果在现代,应该去做相亲节目中的情感顾问,绝对游刃有余。他还是位苏格拉底式的人物,不知怎么的,流落成乞丐,真是埋没人才。我呛了声,轻轻道:“长老,其实我也没你说得那么痴情,我没有深深爱上谁,我只是心里有些事一时放不下,想不好要不要去帮他而已。”


“想了,便去做,做了,就不要想。”他淡淡笑着,说了句极有水平却其实等于什么也没说的话。


我握着长老的手,用真诚万分的语气道:“长老,请您帮我,我要回将军府。”


他笑着,也同样用真诚万分的语气说道:“姑娘,我一定帮你,明日兄弟们一齐送你回将军府。”


我激动不已,热泪盈眶:“谢谢长老。您真是个好人。”


他也连连点头,激动不已地道:“不用谢,还有一句话,我不知当讲不当讲。”


“长老请讲。”


他顿了下,清了清嗓子:


“姑娘在此住了三日,共食了六顿白饭,用了五服药剤,连加兄弟们的辛苦费,共一十二铢,姑娘回去以后,可以付清吗?”


“这么贵,长老,你们没有明码标价,属于非法收费。”


“姑娘,这个价格已经很实惠了。”


“有商量不?”


“不行。”


“商量一下吗?”


“呃。”


……


从崖上掉到崖下,用不了一分钟,但从崖下走到崖上,却花了我一天的时间。特别我又是在受了不算轻伤的前提下。也不知我哪来的力气,刷刷刷居然走得比任何人都要精神。乞丐们跟得气喘吁吁,直嚷“姑娘你慢点”。


天色已黑,终于找回了将军府,府门前满眼的红,喜乐声隐隐在耳。


我长吁一口气,总算还赶得上。


人们陆续从府门出来,此刻应是婚宴已经结束。奇怪的是,我愣在那儿,竟迈不开一步。


长老从身后走上来,意味深长道:“姑娘,你的心上人成婚了?”


我对长老画龙点睛式的八卦精神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也无言以对。掉下深渊,九死一生,身受重伤,我却义无反顾地回来。“我回来干什么?”傻傻问了自己这个问题。


“只等新婚那日,再下手不迟。”玉奴的话再次响起,我二话没说,拔腿朝府门冲了进去。


……


人们惊异的面庞与连绵不断的红色,在我两边迅速倒退,幻化成诡异的图案。我只觉脚下生风,穿梭于长长的游廊之间,终于问到了新房的地点,对着那灯火通明的红色房间,蒙着头冲进。


随着门被推开的重重的咣当声,我来了个急刹车,突地收住步子,来不及拂去的一头乱发,倒挂在额头与脸颊上,几缕挡住我的睫毛,几缕钻进我的鼻孔。我重重甩了下头,指着新床上的两个新人,大声喝道:“等下。”


房间里的人都傻了,新床上的两个人也傻了。身着喜袍的霍去病,与头戴喜帕的新娘子,正交叉着双手准备喝合欢酒,因为我这一声喝,僵立在那儿,保持着一个奇怪的姿势,头却双双朝我看来。


喜婆走上前,又惊又怒地指着我骂道:“哪来的疯女人,快给我出去!”


我一把推开她,冲上几步,抱住霍去病的肩头:“好好,你还没死。”转手一把将合欢酒抢来,“这酒有毒!”


我后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我冲进霍去病的婚礼,抢夺他的合欢酒,以及将他的新房,闹得翻天覆地的过程,缘何还是没有写进史册。我想,它与先前我在金銮殿上强吻霍去病的那一事件,可以并称为大汉朝十大丑闻之二,估计,不能作为官方资料保存,只在民间流传,后来年份久了,所以被历史淡忘而已。我在那一刻,也终于明白,为何历史上对霍去病到底娶了谁做妻子的这件事的描述,如此模棱两可,一笔带过,原来,此中竟是我在作祟。


好吧,扯远了,先回到这大闹天宫的这一刻。


我想在新房里寻找玉奴放置暗器的证据,但我翻了底朝天,也找不到一件像样的东西,望着所有人不可思议的表情,强作镇定,重新拿起桌上的合欢酒道:“这酒肯定有毒!玉奴是奸细,她想趁机杀害侯爷!”


喜婆已经吓晕过去,侍女们也稀里哗啦倒下一片,玉奴哭成一团,霍去病面无表情,冷冷望着我,一字一句道:“你有何根据?”


我顿了下,有种力量,把我的心一直往下拉,往下拉,拉得我神经生疼生疼,忽然,从丹田处涌出一股火焰般的东西,爆发至全身,血液瞬间冲向脑部,勇气史无前例地爆发,将酒对着自己的嘴,咕噜噜喝了个精光。


……


酒液顺着我的喉咙往下流的感觉,是一种壮士一去不复返的豪气,我承认,绝不是我对霍去病爱得有多深,我只是想证明自己没有说谎而已。从小到大,我最恨被人冤屈,可是,我喝下就后悔了,因为如果我说的是真的,那么我就死定了。


酒杯咕噜噜滚到地上,我麻木了一会儿,倒跌在椅子上,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屋子里安静得要命,足足有5分钟,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连玉奴都停止了哭泣。


我想:“我怎么还没死?”好吧,我错了,我没死。要命,我怎么没死?


我自言自语着,从座位上站了起来,原地跳了三下,郁闷,半点头晕都没,还神清气爽得很。


合欢酒的味道不错,只不过是我一人喝的,而且还是抢来的。


我又转了三圈,屋子里仍安静着,所有的目光像胶糖似的黏住我,我干笑了下,道:“你们瞧,我已经有些骨质酥松的迹象了是不是?这酒绝对含有致癌物质。”我挥动着双手,又强调一句,“瞧,连手也举不起来,你们看,你们看,我没有说错吧。”


我愈说愈没底气,侍卫们已经拿着武器冲了进来。我木木朝霍去病看去,他的脸绷得像座冰山,表情可怕得几乎可以吃人,薄薄的还有些性感的嘴唇,微微颤动着。


我还想垂死挣扎,于是朝着玉奴冲上去,哗一下撕开她身上的喜袍,她似是被我吓傻了,竟也呆呆望着我一动不动,我在她身上一阵乱摸,一边摸一边喝道:“肯定在身上藏着暗器!肯定!”


玉奴终于发出了惊恐的叫声,旁边忽伸出一只大手,铁钳似地抓住我的衣领,将我擒到半空,我的双腿在空中无力地折腾,喉咙里发出快要断气的咯咯声,眼睛却对上霍去病冒火的双眼。


他的眼珠与卫青不同,是极黑的,像颗黑宝石,长长的甚至还带着秀气的睫毛,在眼眸上投下淡淡的阴影,竟有种不同层次的黑。只是,这份黑里,透着一股杀气,如把利剑,刺进我的胸腔。


我承认我后悔了,我耳边响起了刀郞的那首歌《冲动的惩罚》。什么时候,我变得面目全非,失去基本的自控力。我要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惩罚,但无论怎样的惩罚,都抵不过他此刻看我的眼神,如此鄙薄、如此厌恶的眼神。


我闭上眼睛,我想,就这么死了算了。韩真真,无足轻重的韩真真,失败而啼笑皆非的穿越人生,强吻历史人物,又强扰他的婚礼,我的“丰功伟绩”让我成为历史上无耻女倒追优质男的超级典范,成为近十年之内,所有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死了吧,也比接下去的悲剧人生要好过。


他却松开了我,我重重落到地上,我的心情反而霍然开朗起来,如果此刻是一本插图,旁白肯定是“人至贱则无敌”。我缓缓地站起,理了理身上的衣物,风轻云淡道:“抱歉,你们继续结婚,我不打扰各位,我自己去牢里,自己去。”


我干笑着,朝着所有人深深鞠下一躬,回避着霍去病的眼睛。


我想当时我的眼睛里应该是湿润的,虽然我努力控制着自己的眼泪,但我并不是意志坚定有着国仇家恨的革命先驱,我只不过是个受点小委屈就要哭鼻子的小女人而已。我控制不了自己的感伤,我怕被他看到我的懦弱和悲伤,所以,我快速转身,大步凛然地朝着门外走去。


古代的府邸里一般都有地牢,用作处置不合家法的奴隶。霍去病其实对下人很宽容,很少惩罚他们,所以这里反而是冷清加干净。


我躺在干草上,眼睛愣愣地望着高高只透进一丝光线的小窗户,脑子里一片空白。


之前,我想了很多,揣测阻扰当朝大司马婚礼,甚至把他的合欢酒也抢去喝了的罪名究竟有多大,后来,我又分析自己神经是不是处于过度亢奋的状态,应该找个心理医生看一下,最后,我分析自己对这大色狼的感觉处于什么层级。暗恋?好感?痴迷?或者只是出于人道精神,想救一个人而已。


我愈想愈乱,到后来,乱作一团,干脆什么也不想,埋头大睡。可是才睡去,白胡子老爷爷又来了,我不知是真在说话,还是梦话,反正我对他说:“大伯,麻烦你告诉我你是谁行不行?你每天出现在我梦里,我却叫不出你的名字,这很没有礼貌的,好不好?”


我又说:“我想,我恐怕得了狂躁症,都不知道我自己在干些什么,傻到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我像只唱独角戏的猴子,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我想我应该是喜欢上那条大色狼了,可是喜欢怎么会这么辛苦呢。大伯,你算作我的朋友吧,你说,我接下去会怎么死?一刀一刀凌迟,还是乱箭穿心?其实我觉得喝毒酒不错,我酒量那么差,没毒死之前,就已经先醉死了,呵呵。”


我说着,笑着,光线慢慢透进我的眼帘,我睁开了眼,对上了一对漆黑的眸子。


白胡子老爷爷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那张刀削般五官分明的脸庞、晶晶亮的眼神,带着几分狡黠与玩笑,嘴角一如往常地勾出一个玩世不恭的弧度,看得我的心瞬间停止了跳动。


我闭上眼睛,屏住呼吸想:“这是梦吗?”


我又睁开眼睛,仍旧是这张脸,我的心狂跳起来。郁闷,这好像不是梦。


我与霍去病就这样对视着,他热热的气息似有似无地喷在我的鼻尖,向我昭示着他离我有多么近的距离。我也完全意识到了一个艰难的事实,就是他肯定是听到了我方才的梦话。


其实,我的心情中还掺杂着一丝喜悦,就是看到他还活着,但这丝喜悦已经被铺天盖地的局促不安所淹没。我想我的脸已经红到了脚指头,被他知道我的心意,还不如让他一刀斩了我。


“原来你想喝毒酒?”他嘴角扬起兴味,似笑非笑。


我从地上一跃而起,躲过他的眼神:“呃,侯爷看着办就是了。”


“你那么想死?”


我怔怔转过身:“侯爷不准备杀我?”


“不杀。”他淡淡笑着,很干脆地回答。


“我不想老死牢里,终身监禁那种我也不干。”


“好啊。”


“呃,有期徒刑也不行。”


“好啊。”他仍笑着。


我瞪大了眼,不信似地上下打量他一番:“那侯爷准备怎么罚我?”


“你想本侯爷怎么罚你?”


“……”


“你不说,我如何知道?”他抬起我的脸。我的脸通红通红,肯定像个柿子。


“可是你把我关进牢里。”


“韩真真,是你自己要来的。”


“呃,”我擦去额头冷汗,“好吧,侯爷,我被你的大度和宽容彻底折服,谢谢侯爷放过我。”


“谁说要放过你?”他声音一转。


我眼睛已经变作两倍大,他却探上头来补充道:“本侯爷还是要罚你。”


“侯爷准备如何罚我?”我声音发虚。


他的脸愈来愈近,男性的气息扑面而来。我的心快蹦出胸膛,只差最后一口气就晕过去了。一只手指轻轻在我额头弹了下,我一个激灵,他却莞然笑道:“还没想好如何罚你,先记着再说。”


有人说,暧昧的最高境界是眼神。没一定的本钱,没一定的自信,随便地搞起来简直像个笑话。一些男人没到这个程度,却偏偏要去使用这门功夫,结果两眼要么呆滞无光,像口没水的井,要么贼眼溜溜,像只几天没进食的老色狼。


我必须承认,霍有病绝对达到了这样的境界。暧昧的眼神加上动作、语言,简直一尤物。这样的男人天生就吃透女人心理,带着一丝坏意的笑容和眼神,配之于英俊无双的相貌,达到了暧昧的炉火纯青高度,扰得女人春心荡漾、浮想联翩,到最后不能自拔。


我一定要保持头脑的清醒,因为我知道,他暧昧的对象肯定有千千万万。


我止住心跳,干脆直入主题:“玉奴是左贤王的细作。”


他本来要走,听到我的话停下脚步,却没有转过头。我见他沉默,于是提高了声音:“她是细作,因为我听到了她与匈奴人的对话。虽然没有证据,但我还是提醒你要小心。当然,我这么做,并不是说明我爱上你,只是不想以后陷入见死不救的内疚当中而已。”


他转过身,眼神中有种光彩如流星般掠过,却化为一个色淡如水的笑容:“韩真真,如若我没有记错,你好像才是匈奴人吧。”


“呃……”我一时语顿。


我真是个傻子,我的身份是左贤王身边的侍女,却在指控他的爱妾是左贤王的细作。我到底在干什么。


我擦了下额头的冷汗,镇定道:“我虽是匈奴人,但对左贤王并没什么好感。我说的全是真话,侯爷若不信,我也没法子,但我也已经尽责了。以后你有个三长两短,说好与我无关。”


他再次逼近我:“你是左贤王的人,却说对他无好感,那你是对我有好感吗?”


“侯爷,我对你超级无敌的自负表示无比的佩服,当然,像侯爷这样少年得志春风得意的钻石王老五,自负也是正常。但侯爷千万不要误会真真这份博爱的胸怀。说句侯爷不想听的话,即便是个乞丐,真真也不会见死不救。真真今天所说的,侯爷也可当什么都没听到。信或不信,全凭侯爷自己做主。真真也完成了使命,这会就告辞了。侯爷不用送。”


说完,我起身,朝着牢门而去。


一只大手拦住我,我转头迎上他有丝严肃的脸庞。


“韩真真,你忘了?你欠我一条命,所以,别再想着偷偷溜走,否则,我可真不饶你。”


他说着,笑了起来。我被他笑得心里七上八下,隐约却有种雀跃。我的想象力又开始作祟,前几日我失踪,难道他找过我?我想,大色狼是不是真喜欢我,否则,怎会这般在意我的离去?我大闹他的婚礼,他竟也不生气,此番又用这样的借口留下我,太牵强了些吧。除了他喜欢上我,我还真想不出其他的理由来。


我正胡思乱想着,他却逼了上来,一字一句道:“就给你一次机会,证明你说的是实话。”


“啊?”我愣住。


他却古灵精怪地一笑,轻轻说道:“后日出征左贤王,你与玉奴随大军一起去,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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